打開我的閱讀記錄 ▼

空性的誠實

  空性的誠實

  [作者] 坦尼沙羅尊者

  [中譯]良稹

  The Integrity of Emptiness

  by Ven. Thanissaro Bhikkhu

  以佛陀教言之精深,對于評估智慧卻有一則簡單的測試。他說,有些事你雖不樂爲,但知其將引生樂果,有些事你雖好爲,但知其將造就苦果; 在多大程度上你能使自己行前者而避後者,便決定了你的智慧程度[1]。

  這項智慧的評估准則,來自于佛陀的一則洞見,即: 有動機的行動[業]在塑造我們的悲喜痛樂等體驗上,起著根本的作用。既然行動如此重要,又備受誤導,智慧在促行真善之業時,必須機智有方,巧勝短視偏見,趨向持久之樂。

  由于佛陀從業果角度審視一切經驗,從粗糙到精細,他的智慧評估原則也適用于一切層次,從簡單的布施,到空性的智慧,直至解脫。該原則在各層次上之所以明智,因其有效。你的行爲與引生樂果與否,是大有幹系的。條件是必須誠實: 即,願意誠實地審視行爲的後果,當造成傷害時予以承認,並改正行爲,使自己不犯同樣的錯誤。

  這個評估智慧的標准,其矚目之處在于它的直接與平實。這或許出人意料,因爲我們多數人並不認爲佛陀的智慧如此具常識性,如此直截了當。“佛家智慧”一詞給人的印象,反而指一套公然違背常理的抽象而悖論性教說──空性爲其突出範例。我們聽說,空性意味著萬物無本質上的存在性。換句話說,在終極層次上,事物並非我們常規認爲的“事物”,而是一些過程,與它們所依賴的其它一切過程不可分離。這是一個哲學上精致而引人遐思的概念,不過它對你在一個寒冷的早晨起身禅修提供不了明顯的動力,對你戒除一個毀滅性的惡習也無濟于事。

  舉例來說,你若耽于酗酒,這並非因爲你覺得酒精本身有什麼實質性,而是因爲在你的估算裏,酒精的立得快感之價,重于它對人生造成的長遠性破壞。這是一個普遍原理: 執取與瘾習並非是形而上學的問題,而是一個決策的問題。我們執取于某些事物與行爲,並非因爲我們認爲它們是什麼,而因我們以爲它們對我們的快樂能做什麼。如果一味高估其樂,低估相隨之苦,無論我們認爲其終極意義是什麼,照樣執取。

  由于這個問題屬于策略性範疇,其對治也必然有策略性。瘾習與執取的戒離之道在于,對行動[業]的力量與其能夠達到的快樂程度,擴展領悟力,藉此重新訓練你的設想與動機。這意味著學會更爲誠實、敏感地面對你的行爲與果報,同時,讓自己設想與把握另一條道,它趨向更多喜樂、更少過患。形而上學的觀念有時也可以接受,但至多處次要地位,多數情形下它們是不相幹的。即便你認爲酒精與酒酣之樂無實質存在性,只要你以爲酒樂大于其害,仍將求之不舍。形而上學的空性概念有時甚至是有害的。你若把酗酒之害與受害者視若無物,即可滋長繼續酗酒的藉口。因此,形而上學式的空性教說似乎過不了佛陀本人提出的智慧標准。

  具有反諷意義的是,空性作爲無實質存在的概念,與佛陀本人的空性教說甚少相關。在最早的佛教文獻──巴利經典之中,他的空性教導直接關乎業果、樂痛的問題。按照這些教導理解與體驗空性,需要的非是哲學的精致,而是個人的誠實──願意坦承你的行爲背後的真正動機與隨之而生的利害果報。因此,這個版本的空性,與長養能夠通過佛陀的常識性標准的那類智慧是極其相關的。

  佛陀的空性教導──保存于兩部大經與數部小經之中──以叁種突出的方式定義空性: 作爲一種禅定方式、作爲六根與六塵[六種官感及其對象]的一種屬性、作爲一種定境。盡管這幾種空性形式定義各異,它們終歸于同一條滅苦之道。爲了理解這一點,需要對空性叁義逐一審視。我們會發現,空性的每種形式,都把佛陀檢驗智慧的常識性標准,應用于觀察心的細微動態。不過,爲了理解如何把該准則應用于這等精細層次,我們首先必須懂得如何把它應用于粗顯層次。爲此,最佳的入門指導乃是佛陀對幼子羅睺羅的教誡,如何在日常活動中培養智慧。

  

  觀察日常行爲

  佛陀教誡當時年方七歲的羅睺羅,以自己的意、語、行爲鏡。換句話說,正如人們觀鏡以檢視臉面之汙,羅睺羅當以自身之業[行爲]爲鏡,檢視內心不淨之處。行動前他應當預想其後果。若發現將對己對人造成傷害,則不應作此業; 若未發現傷害性,則可行之。在行動期間,若發現造成了意外傷害,則應停止。若未發現傷害性,則可繼續。

  事後他若發現該行爲生成任何長期性傷害,應就此業與如何避免重犯,請教另一位修行同道,接著決意不再重蹈覆轍。換句話說,向自己敬重的人披露錯誤,不應有恥辱感,這是因爲,如果他開始對他們掩藏錯誤,不久也會開始對自己掩藏錯誤。另一方面,對該行動若不見其傷害,他應當爲自身的進步而喜悅,繼續修持。

  此等觀想的正確名稱,非是“自我的淨化”,而是“業[行動]的淨化”。把善惡之評估從你的自我感上移開,在該處作評估,會使你受製于自滿與自責。反之,你直接關注行爲本身,在此處作評估,能使你從錯誤中學習,從正業中找到健康的快樂。

  如此連續觀照時,可以起不少作用。首先最重要的是,此舉迫使你對自己的動機與行爲後果保持誠實。此處的誠實指一個簡單的原則: 事後不添加合理化藉口,掩飾實際作爲,也不透過否認,試圖減少實際作爲。由于你的這種誠實所針對的事實範圍,通常人們的反應是恥辱或畏懼,這比單單承認事實要求更高。它還需要道德上的誠實。這就是佛陀何以強調道德爲智慧的先決條件,並宣稱最高的道德原則爲戒謊言之故。你若對令人不舒適的事實不養成坦承的習慣,整個真相將對你隱而不現。

  這類觀想的第二個作用在于深化理解自身行動[業]的力量。你看見,自己的行動與樂痛果報之間的確大有幹系。第叁,你練習如何不帶恥辱或悔恨感從錯誤中學習。第四,你意識到,評估自己的行動時越誠實,越有力量朝正面方向改變自己。最後,你得以長養慈悲之心,這是因爲你下決心只依照不傷害任何人的動機行動,並且把連續專意地培養無害之業的技能,作爲你的首要目標。

  這些課程對于長養合乎佛陀所定之評估標准的那類智慧,都是必要的; 實際上,它們與空性的第一種含義──作爲一種禅定方式──直接相關。此種空性,從根本上講,就是把教誡羅睺羅審視日常行爲的做法,直接延用于審視內心辯識[認知]的動作。

  

  空性作爲一種禅定方式

  作爲禅定方式的空性爲空性叁義中最基本的一類。這個背景下的空性,意味著“空于擾動” ──換個說法是空于張力。攝心入定,接著審視你的定境,尋找該境界內部是否存在細微的擾動或張力。當你找到某種擾動時,便跟蹤它找到本定境立足的辨識──即,心理標記或辨認的動作。接著,你放下那個辯識,轉入一種更精細、內部擾動更少的定境。

  在解釋此種空性的經文中(中部MN121《空小經》),佛陀首先引入一個比喻。他與阿難的住處,過去曾經是廢棄的宮殿,如今是寂靜的寺院。佛陀命阿難觀察並欣賞寺內如何空于舊時宮殿的擾動──金銀、象馬、成群男女──惟有比丘共修禅定之相的擾動。

  以這個觀感爲比喻,佛陀進而描述作爲禅定方式的空性(巴利文寺院、居處一詞vihara──亦有“態度”、“方式”之意,故此強化了該比喻──原注)。他講述一位在野外禅定的比丘,專注于自己正在野外。他令心定駐並欣賞此種“野外”的辨識。接下來,他在心理上退後一步,觀察並欣賞此種辨識模式如何空無他已脫離的村居生活之擾,惟有與“野外”辨識相關的擾動──比如對野外危險的任何情緒反應。如佛陀所說,該比丘准確地觀察到此種辨識模式之下何種擾動不存在; 對尚存的擾動,他准確地觀察到:“有此。” 換句話說,他對存在之事不增不減。這是他進入某個純淨無擾的禅定空性的方式。

  接下來,注意到對“野外”辨識的專注動作本身帶來的擾動,該比丘放下這個辨識,代之以一種更精細、激起更少擾動的辨識。他選擇地元素[地大,地界],在內心除去山丘峽谷等與地相關的細節,只剩下地性。他重複類似于野外辨識的過程──在“地”的辨識中定駐下來,充分欣賞它,接著後退一步,注意到與“野外”有關的擾動現已消失,惟有與“地”的單一辨識相關的擾動。

  接下來,他對越來越精細的辨識施以同樣過程,定駐于無色界禅那: 空無邊處、識無邊處、無所有處、非想非非想處。接下來定駐于無所緣[無對象]的覺知。

  最後他看見,即便這種無所緣的覺知定境亦由造作、意志而生,便放下了繼續以心造作任何事物的欲望。如此他便從感官之欲、有生、觀念、無明等能夠“泛泡”成爲進一步緣起的心漏之中解脫。他觀察到,這種解脫仍具有來自六種感官域場的擾動,但它空無一切漏、一切再造苦與張力的潛能。佛陀下結論說,這便契入了清淨[純淨]、真如[不失真]、殊勝、無上的空性。

  在這整個描述之中,空性意味著一件事: 空無擾動或張力。禅修者要學會把無擾動當作正面的成就加以欣賞,把剩下的由心造作的擾動,無論何等微妙,視爲必須消解的問題。

  當你懂得了,擾動實爲一種形式精細的傷害,這時你就看見了此種空性描述與佛陀對羅睺羅之教誡兩者間的相關性。與其把禅定境界視爲本體或自我價值的評估──比如成就一個更純淨、更擴展、更與造物之源合一的自我──該比丘僅僅從業與果的角度作觀。佛陀對羅睺羅關于業的廣義評論,在這個禅定層次依然適用。

  此處的業[行動],即是構成你這個定境基礎的辨識。藉著連續重複的分辨動作,直到你對它徹底熟悉,進而定駐于該境。正如羅睺羅觀察對己對人的粗相傷害,藉此發現自己行動之果報,此處你觀察心理…

《空性的誠實》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

✿ 继续阅读 ▪ 涅槃的意義

菩提下 - 非贏利性佛教文化公益網站

Copyright © 2020 PuTiXia.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