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過患隨觀智
第六階智證得時(怖畏),就會導致此智。此智將身心視爲危險、威脅之源。從第一階智到此智,每一階智都引發至下一階智的生起,而每一階智的感受都逐漸增強。修行者認知身心是過患的,而覺得如果沒有身心是最好的。
此智體會到身心的五種過患:
1)叁界(欲界、色界、無色界)(注1)的身心都好像是困在火坑一樣。
(注1:欲界(此世界加上他方有感官享樂的世界),色界(有形體的世界) ,無色界(沒有形體存在的世界))
2)體會到任何形式的有(生命)好像被十一把火困住一樣:生、老、病、死、憂、悲、苦惱等火。(見1.4.4.2節第一聖谛的十一種苦)修行者感覺身心是過患的、危害的;是苦的根源。
3)體會到無明是身心的因,而且因無明而有生老病死,所以無明是過患的。
4)體會到身心每一刻都在衰變和崩壞,而因此是過患的。
5)體會到再繼續生死輪回是過患的、危害的——因爲任何形式的有(生命)的身心都是苦的根源,只會再引發苦果。
體會到五種過患的同時,也會生起五種功德:
1)不再出生是快樂的,一個沒有身心之處是最安穩的。
2)如果不再出生于任何「有」是最快樂的,而這即是通往涅槃之道。
3)如果斷除了造成身心的因,就可以不再受苦的束縛。
4)沒有身心在任何「有」中衰變,會是一個寂靜安穩之處。
5)不在輪回中出生是有益的,而且是快樂的泉源。
在此智中,修行者體會到身心或五蘊是實相(非男、非女),但這種實相卻是一種過患。此智也有很強的智慧可以防止貪愛在心中産生顛倒妄想。此智是貪愛之敵,而使貪愛難以産生作用,因爲五蘊被視爲過患、危險而沒有樂趣可言,所以貪愛無法在感受中暫留。
在此智中,修行者不再將正念視爲好的,而視之爲具足叁法印(無常、苦、無我)的法——但正念仍然發揮作用。甚至對于智慧也是如此看待——無喜歡或不喜歡。這是因爲沒有愛或見(邪見)讓修行者對正念和智慧産生貪愛。
即將成就涅槃的心,必須修到對貪愛産生敵對的感覺,然後心才可以脫離輪回而達到涅槃之道。
換句話說,如果修行者還妄執身心爲常、樂、我、淨的話,那麼心就無法脫離輪回,通達涅槃而滅苦。心必須體會到苦,而體會苦的智慧將引導修行者成就涅槃。涅槃不能由禅定證得,因爲禅定會産生樂顛倒想(妄執五蘊是快樂的),而不能體會身心是過患的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