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師二次令重念曰:“居士辛勤供養,不念經,何以報?今晚雖通宵,亦應念好,只圖吃齋乎?”衆始安心,如法誦競。
念誦如是,學教亦然,師開示學教之要曰:“繼續佛教僧伽命脈,必須學教詳明教理,否則佛法如何流傳?後世如何繼承?應鼓勁學,深入叁藏,通達經教道理,妙在何處?講出理由,如是方能令大知識分子欽佩佛教,而不輕視。”故在念誦之余,自行安排,或讀書、或禅修,各有目標,人皆振奮,分秒必爭、無空過者。
除念誦自學外,加行堂中座及金剛院上座,尚須爲學事堂,學堂戒複小座、講經論。師先令報名參加複講,當時有先學、方雲、仁光、普超、融空、正明、普镛師等,于上師講法後,小座複講,提問討論,有難題,請師解,經此複講,培育人才。如《法蘊足論》複講者,先自得益,通達全論。師因譯事甚迫,時令先學、普超、正明師等爲學戒堂講,《戒本》、《四分律藏》、《定道資曆糧》、《菩提道次第科頌》等,于自他均有利益,此乃培養法師必經之途。對外寺請講經,常派方雲、普超、仁光、仁明師等出外代講,亦受歡迎。管理方面一般由上座管中座,中座管下座。如學戒堂管堂由加行堂擔任,加行堂管堂由金剛院擔任。寺中監院、知客、班首執事、多由加行堂負責,金剛院推都監一人,主管寺務,余則專心修持。
(六)譯經院,專爲培養漢藏譯經人才而特設。先學藏文,請慈青法師教字母拼音一月半,青年比丘報名經准後參加,共四、五十人。後第二期專教沙彌,學拼音後,即學短篇藏文經頌:《四皈依》、《六度母》、《七支供》、《宗大師贊》、《白傘蓋》、《叁十五佛忏悔文》、《羅漢儀規》、《上師供》、《心經》、《真實名經》、《時輪金剛頌》、《現證莊嚴論頌》等,二、叁年中學競,基本能解義背誦。
一九四八年秋請來紮薩喇嘛,用藏文《因明》及《現證莊嚴論》,教學辯論。學事、學戒堂及大沙彌,叁十余人參加,分二組,分別由紮薩、居本喇嘛執教。教學方式如下:初教新課,先讀誦一扁,令學生課後熟讀成誦,次日用藏語解釋文義,學生初不谙,借用藏文詞典,了解其意。第叁日教辯論,應如何提問,如何回答,皆依因明叁支比量。如是再叁日,另教一課後,即舉行正式辯論。由喇嘛指定較優一人,坐于中央,余人圍繞提問,中央人答,一般先令背誦課文某段,即在此段中提諸問題,必須對答如流,立量正確,若不能答,另一換一人。如是訓練,于深入法義,判斷正誤、培養速智、增進辯才、均有甚大作用。惜乎一年半後,紮薩喇嘛回京,故能繼續。其間部分因藏文太差,由隆果法師譯出《因明》等另設漢文班,用漢語教學辯論。
譯經院由上師主譯,比丘等助譯,上師成文。上師不用直譯,常據康公等師承口授,加入密義,所謂“扪牙”,文字上似不符原文,但意義更深。其他如隆果法師曾譯講“現證莊嚴論文句疏”。成立不久,已譯出經論五十余部。培養出仁光、宗元、通一、常浩等藏文較好人才。當年沙彌,至今仍能識得藏文字句,足見成績優良,如能持續教學,成就更大。師對譯經院之願力甚宏,當時未能付諸實現,有賴後人之努力也。
四、僧團製度,總依結戒十義,建立僧團。爲令正法久住,必先攝取于僧,依戒修行,而後方能令僧歡喜,令僧安樂。而每一戒,皆具十義,故爲達正法久住之目標,必須每位僧人皆持淨戒,若有一人戒不淨者,即不利于正法久住。近慈寺僧在師倡導之下,深明結戒大義,已將戒條化爲行持,人人發心爲正法久住嚴持淨戒,有不足者,自感慚愧,銳意趕上;有我慢者,知非空談,亦得調伏。僧團自趨六和相親,道風蔚然。
僧團組織管理,一依如來所製律法,依律奉行,別無其他清規,其主要者有:
(一)羯磨製度,羯磨即集衆商議,如法辦事。視寺務之大小性質,有執事之羯磨、大衆之羯磨等。羯磨有一重要精神,即一切寺務均由與會者暢所欲言,共同商討,得出結論(全憑衆意、毫無條框)。因僧衆觀點相同,故遇事頗易解決,再將結論白師認可後執行。如實體現民主集中。若遇意見不同,請師決斷。羯磨斷事已競,不得再有議論,律中亦有明文規定也。足見如來所製辦法,善巧有義,故大衆皆樂于執行,僧團相安悅樂也。
(二)班首執事,沿用叢林製度,四大班首:首座、西堂、後堂、堂主。八大執事:都監、監院、知客、庫頭、衣缽、典座、維那、糾察。以及其他執事,如付寺、賬房、監修、莊主、園頭等。執事一般于年底羯磨會中商議推選,由金剛院主持,經上師同意後就任。班首亦可由上師敦請。上師常與都監、監院、知客等商討寺務,研究問題,作出指示。執事在師座下,均有戒律之觀念,故能帶動大衆,依戒行持。
(叁)忏罪製度,忏罪亦羯磨之一類,所以另標者,爲顯師之悲心挽救罪墮、令清淨故。師爲偶有違犯誠意忏悔者,特設作忏之使,令向負責作忏者(金剛院或加行堂上中座),自述違犯情境,自表忏悔,後不再犯,由負責人爲作白辭,于忏悔羯磨上,令其向僧衆宣讀,得僧衆默許後,即獲還淨,如衣染汙而得浣淨。此乃正法久住重要環節。若有心念之罪,可在師前忏。如臺源和尚,一度對師起疑,以爲所學不多,發生動搖,心不安定。後經反省,自己醒悟,即在師前呈白忏悔,師告曰:“不觀上師過失,過失乃汝偏計分別,實際並非如汝所執,故生障礙。應觀上師方便善巧,對機施教,一日赴居士應供,知主人待仆甚苛,爲護其仆不受責備,實已過午而曰未過,甯自虧戒,將護他心,大悲出發,不犯虛說,亦非貪食也。
(四)處罰辦法,一般過失由其剃度師、管堂、堂主或糾察師、進行勸誡,屢教不改,即行遷單。嚴重違犯,立即遷單。辦事不力,勸說乃至撤職。有人顯示武力,師即勸令出外參學。
(五)半月誦戒,月之十五、叁十、集衆抽簽,一主二付,背誦戒本,大衆對照檢查,若于學處有不足者,依律向佛及衆僧忏悔,大衆默然允許,即得清淨,禮謝而退。于增德除罪,有大作用。
(六)結夏安居,每年四月至七月半,結夏安居,精進辦道。全年修行,重點在此,故經一年安居,方長一年僧臘。若因事耽誤,可趕後安居,即遲一月開始也。
(七)每年傳戒,爲令佛種傳續,自一九叁九年起,每春舉行傳戒。除第一年請文殊院上座協助外,余皆自請師承,自力舉辦。受戒條件,爲發心純正,六根具足、形相端嚴、中學畢業。提倡五年學戒、十年不離依止。不滿五年,不發戒牒。由于受戒要求較嚴,人見生畏,故第一年僅十八人。第叁期因師赴藏,由臺源法師主持。師回川後,開春秋二期,約二年後,又改一期,至一九四七年最後一期,始達所願四十八人之數。前後共約四百人。
(八)讀賬製度,理財方面,每年二叁次,集都監、監院、付寺等,公開讀財。重大財目每筆皆讀,如有疑點,即行提出,由主事者申述詳情,使寺院財政筆筆皆清,否則必須追查。
五、功德生源,近慈寺取得如是成績,根源在于師之正確引導。師乃有學有修有成就者,以戒德威光感化大衆,言行一致,身教在先,領導有方,安排妥當,學有重點,修有次第,大衆欽佩,心悅誠服。上殿過堂乃至出坡,師均親自帶頭,自奉甚儉,待人甚厚,嚴以律己,寬以待人,利用空余,巡視各寮,發現問題,找來談話,問題較大,當從表堂,依律而說、毫無姑息。對機施教,各隨其分,發揮特長,各得其所。依律行持,定慧放光,功行壯嚴,萬世流芳。
師除刻苦修複近慈寺、吉祥寺等道場外,尚發願重建鼓縣龍興塔,此塔相傳爲國內僅存十四處阿育五所造佛舍利塔之一。師且遙知古塔中有舍利數顆,令普超師持香恭迎,供養寺中。一九四五年開始燒磚,一九四八年完成模型塔,至于大塔(高七十二尺),有賴道友同發大願,以完成之。師所興修上述六外道場,依據政策,宜共發心予以恢複。
師于寺廟法寶,極爲愛護,爲印龍藏親自赴京。曾請運兩部藏經至五臺山,與其他藏經,同付專人妥善保管。今經浩劫,破損甚多,望能補齊,以複舊觀。譯經院之創建,對溝通漢藏文化,作用極大。師之未竟宏願,仰賴國家幫助,促其實現。
其次再略表譯集著作、練習薰修方面,分二:
一、譯述著傳,分析篇末九十余種主要譯著,可得1、顯教(1)戒學,包括(甲)事師法 3、4、(乙)律儀戒
七衆共 1、2、
比丘戒 5、6、7、8、79、80、
沙彌戒 10、(丙)菩薩戒 9、(2)定學修定必備之資糧 11、83、正明止觀 12、依論講四禅 14、84、通講四禅 78、82、(3)慧學贊叁寶 15、16、76、菩提道次第 17、18、86、現證莊嚴論 19、20、21、87、88、慧行刻意 22、85、阿含 23、24、華嚴 26、27、28、其他 25、74、75、77、2、密教上師供 29、30、89、90、文殊法 31、39、91、叁皈依觀 13、81、大威德 32、33、34、35、36、37、38、52、66、生起次第 69、70、71、圓成次第 72、73、93、94、95、護法經 40、41、42、43、44、45、46、47、菩提道次第修法 67、68、92、灌頂 59、61、62、63、64、65、其他 48、49、50、51、53、54、55、56、57、58、60、
由是可見師之譯述,極有系統,極爲圓滿。叁學即叁無漏學:戒律包括出防乘與菩薩乘二部律儀,密戒收入文殊法中;定道有資糧、正明,而以四禅爲向上階梯;慧學之教理以《道次》和《現證》爲主,行持則以《慧行刻意》爲依,其他經釋補充。
密教首重上師,故以《上師供》攝總,以《五字真言》爲《大威德》之基礎,以《叁皈依觀》及《道次修法》爲修定之修定之基礎,重點則是《大威德》修法,包括《生起》和《圓成》二次第門及五大金剛,再加其它必要之儀規等,體系十分完備,學人依之精進修行,現生決定能有成就。
二、傳習薰修
師親自講解、傳授所譯集經規,除念誦外,要求深入定道,如法觀修,指引方向,糾正偏差,解答疑問,自修帶人,令學人由淺而深,直入堂奧,得遇如是法流,誠叁生有幸也。
叁、次述世法方面
師譯集藏文經論,共數十部,對促進漢藏文化交流,鞏固漢藏民族團結,劂功至偉。建立道場多處,教導徒衆,首重律儀,禅誦向上,對淨化思想境界,提高精神文明,促進安定團結,支援四化建設,貢獻極大。于師心中,愛國愛教,本來相得益彰;世法佛法全可融于一爐。觀師德行,更增信心。
若遇愛國愛教似有先後之時,師始終以愛國爲第一。如一九叁七年師于太原講經,日寇入侵,戰爭爆發,師曰:“國事要緊,應先修法禦難,講經只能暫停。”又如土地改革中,近慈寺僧欲留土地,師下令,“決不與農民爭土地!”足見師處處先人後己,舍己爲人,國家第一,人民第一,決不因宗教之局部利益而影響人民之整體利益也。唯因師有如此堅定之愛國主義精神,更易得到人民群衆之敬仰。如土改問題,後蒙領導關心,依然如願解決。相信領導通情達理,不必爭也。
師創辦寺廟,一貫主張艱苦奮鬥,自力更生,不願依賴國家,多化國家開支。如一九五叁年師率弟子至五臺清涼橋,開辦道場,中國佛教協會給生活費五百元。師曰:“臨時仗領導照顧,我等盡快創造條件,自力更生。”主張發展牧畜,每年賣牛馬騾十余頭;造林,每年爲國家栽樹苗數百畝,並在山寺四周種植樹苗,若不于文革中被盜,早已蔚然成林。清涼橋僧人,在師領導下,勤苦勞動,積極生産,早晚禅誦,調養身心,農禅結合,道風蔚然,常被評爲先進,稱譽全國。
時有人提出開發五臺峨嵋之議,師大不謂然,認爲一經開發,則山林頓毀,寺貌全非,無論如何應爲國家保持人間一片淨土。曾命仁請師起草上書國務院及太原守衛局,建議暫緩在五臺探礦,雖于文革中被列爲罪狀,實則大有利于生態平衡,防止汙染,保持水土,造福人民。于此可見師之愛國遠懷,堪作後人准則。同時倡議,應由僧人負責護林護廟,培植風景,保護文物,必收永存不敗之效。因僧人無家室之累,無榮利之爭,一心維護,最堪信托,完全符合宗教政策由僧人管理寺廟之規定。對人口壓力問題,師常建議接收一定數量之出家人,成立僧團,依法修行,當有助于人口之控製也。
解放前夕,四川軍閥劉湘,屠殺共産黨人楊暗公等,時不少著名共産黨人,被監禁于巴縣監獄之內。師對此極爲關懷。未幾,劉湘喪子,轉念悔過奉佛,其親信喬毅夫等勸其來依師,師乘機以講經形式,入獄慰喻,並保釋一批囚犯,其中有著名地下黨數人。對已被害者,師于解放後每晚燒護摩,必設八位烈士之蓮位,以超薦之。
師與叁位川將(二位是師皈依弟子),宣布起義,對和平解放大西南,立下不可磨滅功勳。亦師熱愛新中國、佛教界貢獻于解放事業之具體表現也。
師在講經中,一貫提倡愛國愛教,佛法在世間,不離世間覺,要求教徒,發菩提心,行菩薩道,理務世俗,一一清正,于國忠孝,願共有緣,令發菩提之心。必須努力將工作搞好,做出成績,吃苦在先,享樂在後,方不愧爲佛教徒之稱號。若悠悠泛泛,私字當頭,爲人所輕,即是以身謗法。故僧俗弟子中,出現不少勞動模範、先進人物,于各條戰線上,爲四化作出貢獻,受到群衆贊揚,皆師多年教化之成績也。
解放後,師一貫擁護中國共産黨,走社會主義道路,團結廣大教友,堅持愛國愛教。一九五九年西藏判亂,師在人民日報發表談話。在全國教友心中,具有崇高威信,參加一、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全國政治協商會議,以及四川、山西省政協會議等,當選爲全國佛協副會長,兼山西省佛協會會長職。出席世界人民和平大會,與亞洲國家會議,均受國外人士尊重,不但不辱使命,且還爲國增光。對祖國社會主義革命和建設事業,始終站在愛黨、愛國、愛人民之立場上,毫不動搖,乃至身受嚴重折磨,無怨無尤,安危若素。正與喜饒嘉錯大師無二,海公上師既是有學有修之佛門高僧,又是可歌可泣之愛國老人。將永遠以最光輝一頁載入我國佛教史冊,永遠如大光明燈塔,照耀後人向菩提大道勇猛前進。
《能海上師傳》全文閱讀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