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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集

  四集

   一○○ (四、一)

   我聞應供已說,世尊說此:「諸比丘!我爲淨手之乞者,最後身之婆羅門,爲無

   上之內科醫、外科醫。汝等爲我實子,由口生、由法生,依法爲法之後繼者,非財

   之後繼者。諸比丘!此等有二施,爲財施及法施。諸比丘!此等二施中,法施爲最

  102 勝。諸比丘!此等有二均分,有財均分及法均分。諸比丘!此等二均分中,法均分

   爲最勝。諸比丘!此等有二攝益,爲財攝益及法攝益。諸比丘!此等二攝益之中,

   法攝益爲最勝。諸比丘!此等有二供養,爲財供養及法供養。諸比丘!此二供養中,

   法供養爲最勝。」世尊說此義,此處如是說:

   「一切有類如來愍 法之供養爲不惜

   有之彼岸人天到 有情歸命于如來」

   我聞世尊說此義。

   一○一1 (四、二)

   「諸比丘!此等四爲瑣物而易得,且此等爲無诃責者。四之爲何?衣之糞掃衣爲

   瑣物而易得,且此爲無诃責之物。諸比丘!食物之飯團爲瑣物而易得,且此爲無诃

  103 責之物。諸比丘!坐臥樹下爲瑣物而易得,且彼爲無诃責之物。諸比丘!作家畜之

   尿爲藥品是瑣物而易得,且爲無诃責之物。實諸比丘!此等之四爲瑣物而易得,且

   彼爲無诃責之物。是故,諸比丘!比丘依瑣物且易得之物而滿足,我謂此爲沙門分。」

   「不惡瑣瑣易得物 衣食臥藥心滿足

   就此四物心離苦 快樂之敵無能擊

   比丘知足不放逸 沙門保法應修者」

   一○二 (四、叁)

   「諸比丘!我說知者、見者有有漏之盡,非不知者,非不見者。然諸比丘!于知

   何者、見何者有有漏之盡?諸比丘!此爲苦!知者見者爲盡有漏者。諸比丘!此爲

  104 苦之因,知者見者爲盡有漏者。諸比丘!此爲苦之滅盡,知者見者爲盡有漏者。諸

   比丘!此爲到苦滅盡之道,知者見者爲盡有漏者。實諸比丘!如是知者見者有有漏

   之盡。」

   「勤學有學者 能行直道者

   滅盡〔煩惱〕上 知根第一智

   更知解脫者 勝有解脫智

   盡世離輪回 生智于漏盡

   放任懈怠者 無智爲愚者

   一切絆離脫 不能到涅槃」

   一○叁(四、四)

  105 「諸比丘!任何之沙門或婆羅門若『此是苦』 不如實知,『此是苦因』不如實知,

   『此是苦之滅盡』不如實知,『此是到苦滅盡之道』,亦不如實知。諸比丘!我不以

   彼等爲沙門或婆羅門,于諸沙門中不思爲沙門,于諸婆羅門中不思爲婆羅門,且命

   終之時,于現法彼等不能以自通知沙門之義、婆羅門之義2,未到達實證。是故,

   實諸比丘!如何之沙門婆羅門若如實知此是苦,如實知此是苦之因,如實知苦之滅

   盡,如實知苦滅盡之道,諸比丘!以彼等爲沙門或婆羅門,且于諸沙門中思爲沙門,

   于諸婆羅門中思爲婆羅門,且命終之時,于現法彼等以自通知沙門之義、婆羅門之

   義,住于到達實證。」

  106 「不知苦與苦之因 何處皆苦無不現

   又複不知苦滅道 心慧解脫遺失者

   不得根絕生老到 雖然知苦與苦因

   何處皆苦無遺者 又知苦滅之行道

   能持心慧解脫者 不到生老得根絕」

   一○四(四、五)

  107 「諸比丘!具足戒,具足定,具足慧,具足解脫,具足解脫智見之比丘爲說谕者、

   教授者、說示者、訓誡者、使感動者、使滿足者、正法完全說明者。是故,諸比丘!

   我告如是比丘衆所聞之事甚爲有益,又諸比丘!我告近如是比丘衆甚爲有益,諸比

   丘!我告侍斯比丘衆甚爲有益,又諸比丘!我告隨念斯比丘衆甚爲有益,又諸比丘!

   我告模仿斯比丘衆甚爲有益。所以者何?諸比丘!對斯比丘衆奉仕尊敬扈從者,若

   戒蘊雖未圓成,則修習至圓成;若定蘊雖未圓成,則修習至圓成;若慧蘊雖未圓成,

   則修習至圓成;若解脫蘊雖未圓成,則修習至圓成;若解脫智見蘊雖未圓成,則修

  108 習至圓成。如是,諸比丘!彼等言爲教師,言爲商主,言爲離過患,言爲滅暗者,

   言爲與明者,言爲榮光輝耀者,言爲放光彩者,言爲揭炬火者,言爲與光者,言爲

   聖者,言爲具眼者。」

   「心鎮氣高正生者 知因而知悅之生

   照輝正法放光輝 與光與明賢伶俐

   爲具眼者離過者 持有正智實聞法

  109 賢者深知生之滅 不往後有離生死」

   一○五(四、六)

   「諸比丘!比丘生起渴愛3處,此等爲四愛生起之因。四之爲何?諸比丘!比丘

   因衣服生起渴愛處。或諸比丘!比丘因團飯生起渴愛處。或諸比丘!比丘因坐臥處

   生起渴愛處。或諸比丘!因此處之有,彼處之有,比丘生起渴愛處。」

   「4愛爲第二者 長時有流轉

   此處彼處有 不超輪回有

   于愛生之時 能知此過患

   無愛心不執 比丘將遊行」

   一○六5 (四、七)

   「諸比丘!于家父母,被子等尊敬,彼等之家同于梵天之家。諸比丘!于家父母

  110 被子等尊敬,彼等之家同于古天人之家。諸比丘!于家父母被子等尊敬,彼等之家

   同于先師之家。諸比丘!于家父母被子等尊敬,彼等之家同于應受崇拜者之家。諸

   比丘!所謂梵天者,此乃父母之謂。諸比丘!所謂古天人者,此乃父母之謂。諸比

   丘!所謂先師者,此乃父母之謂。諸比丘!所謂應受崇拜者,此乃父母之謂。所以

   者何?諸比丘!父母是子等大照顧者、保護者、養育者、引導此世者。」

   「梵天與先師 家庭之父母

   子等應供養 愛愍子孫者

   如此實智者 飲食與衣床

  111 塗身與沐浴 以之清洗足

   歸命于父母 應與施恭敬

   智者爲如此 以之事父母

   爲世所稱贊 逝將樂天上」

   一○七 (四、八)

   「諸比丘!婆羅門及居士爲卿等之大援助者,彼向卿等供養衣服、團飯、坐臥處、

   疾病之藥品道具等,諸比丘!雖然卿等亦爲婆羅門及居士之大援助者。不論如何?

   初善、中善、終善指示彼等之法,具義、具文使知無比類圓滿清淨之梵行。如是,

   諸比丘!相互支持和合,將橫斷瀑流,爲正滅苦而住梵行。」

   「有家與無家 互相合支持

   無此之安逸 爲悟正法者

  112 住家衣資具 由有家者濟

   危害之避難 由無家者受

   有家在家者 善逝爲憑借

   信阿羅漢者 聖慧入叁昧

   于是應修法 往至善趣道

   樂往天界者 懷望自成悅」

   一○八 (四、九)

   「諸比丘!若比丘衆欺瞞、任性、多言、虛僞、不爲專心處者,諸比丘!此非我

  113 比丘。諸比丘!彼比丘由此離法、律,又諸比丘!彼比丘于此之法、律不增長、發

   達、開發。然,實諸比丘!不欺瞞、不多言、賢慧、不任性,爲專心處之比丘,諸

   比丘!彼等實是我比丘僧。諸比丘!彼比丘僧不離此法、律,諸比丘!彼比丘僧于

   法、律達增長、發達、開展。」

   「詐頑喧虛僞 高傲不專心

   正自覺者示 于法不進步

   不詐無騷賢 不頑爲專心

   正自覺者示 于法爲進步」

   一○九 (四、一○)

  114 「諸比丘!猶如人于河流樂氣嬉氣前行時,岸邊站立之具眼者曰:「君!君何故

   從河流樂氣嬉氣前行耶?此河之下有波、有渦、鳄魚棲、夜叉棲、河下有湖水,君!

   君至其處,死或可受死等之苦。」彼時,諸比丘!彼人聞彼之聲,以手足橫斷水流〔而

   出〕。實諸比丘!我說此譬喻欲爲教之義。此爲如斯之義:諸比丘!所謂河流,即此

   愛之謂。諸比丘!所謂樂氣嬉氣,即此六內處之謂。諸比丘!所謂河下之湖水,即

   此五下分結之謂。諸比丘!所謂有波,即此忿與絕望之謂。諸比丘!所謂有渦,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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