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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集

  四集

   一○○ (四、一)

   我闻应供已说,世尊说此:「诸比丘!我为净手之乞者,最后身之婆罗门,为无

   上之内科医、外科医。汝等为我实子,由口生、由法生,依法为法之后继者,非财

   之后继者。诸比丘!此等有二施,为财施及法施。诸比丘!此等二施中,法施为最

  102 胜。诸比丘!此等有二均分,有财均分及法均分。诸比丘!此等二均分中,法均分

   为最胜。诸比丘!此等有二摄益,为财摄益及法摄益。诸比丘!此等二摄益之中,

   法摄益为最胜。诸比丘!此等有二供养,为财供养及法供养。诸比丘!此二供养中,

   法供养为最胜。」世尊说此义,此处如是说:

   「一切有类如来愍 法之供养为不惜

   有之彼岸人天到 有情归命于如来」

   我闻世尊说此义。

   一○一1 (四、二)

   「诸比丘!此等四为琐物而易得,且此等为无诃责者。四之为何?衣之粪扫衣为

   琐物而易得,且此为无诃责之物。诸比丘!食物之饭团为琐物而易得,且此为无诃

  103 责之物。诸比丘!坐卧树下为琐物而易得,且彼为无诃责之物。诸比丘!作家畜之

   尿为药品是琐物而易得,且为无诃责之物。实诸比丘!此等之四为琐物而易得,且

   彼为无诃责之物。是故,诸比丘!比丘依琐物且易得之物而满足,我谓此为沙门分。」

   「不恶琐琐易得物 衣食卧药心满足

   就此四物心离苦 快乐之敌无能击

   比丘知足不放逸 沙门保法应修者」

   一○二 (四、三)

   「诸比丘!我说知者、见者有有漏之尽,非不知者,非不见者。然诸比丘!于知

   何者、见何者有有漏之尽?诸比丘!此为苦!知者见者为尽有漏者。诸比丘!此为

  104 苦之因,知者见者为尽有漏者。诸比丘!此为苦之灭尽,知者见者为尽有漏者。诸

   比丘!此为到苦灭尽之道,知者见者为尽有漏者。实诸比丘!如是知者见者有有漏

   之尽。」

   「勤学有学者 能行直道者

   灭尽〔烦恼〕上 知根第一智

   更知解脱者 胜有解脱智

   尽世离轮回 生智于漏尽

   放任懈怠者 无智为愚者

   一切绊离脱 不能到涅槃」

   一○三(四、四)

  105 「诸比丘!任何之沙门或婆罗门若『此是苦』 不如实知,『此是苦因』不如实知,

   『此是苦之灭尽』不如实知,『此是到苦灭尽之道』,亦不如实知。诸比丘!我不以

   彼等为沙门或婆罗门,于诸沙门中不思为沙门,于诸婆罗门中不思为婆罗门,且命

   终之时,于现法彼等不能以自通知沙门之义、婆罗门之义2,未到达实证。是故,

   实诸比丘!如何之沙门婆罗门若如实知此是苦,如实知此是苦之因,如实知苦之灭

   尽,如实知苦灭尽之道,诸比丘!以彼等为沙门或婆罗门,且于诸沙门中思为沙门,

   于诸婆罗门中思为婆罗门,且命终之时,于现法彼等以自通知沙门之义、婆罗门之

   义,住于到达实证。」

  106 「不知苦与苦之因 何处皆苦无不现

   又复不知苦灭道 心慧解脱遗失者

   不得根绝生老到 虽然知苦与苦因

   何处皆苦无遗者 又知苦灭之行道

   能持心慧解脱者 不到生老得根绝」

   一○四(四、五)

  107 「诸比丘!具足戒,具足定,具足慧,具足解脱,具足解脱智见之比丘为说谕者、

   教授者、说示者、训诫者、使感动者、使满足者、正法完全说明者。是故,诸比丘!

   我告如是比丘众所闻之事甚为有益,又诸比丘!我告近如是比丘众甚为有益,诸比

   丘!我告侍斯比丘众甚为有益,又诸比丘!我告随念斯比丘众甚为有益,又诸比丘!

   我告模仿斯比丘众甚为有益。所以者何?诸比丘!对斯比丘众奉仕尊敬扈从者,若

   戒蕴虽未圆成,则修习至圆成;若定蕴虽未圆成,则修习至圆成;若慧蕴虽未圆成,

   则修习至圆成;若解脱蕴虽未圆成,则修习至圆成;若解脱智见蕴虽未圆成,则修

  108 习至圆成。如是,诸比丘!彼等言为教师,言为商主,言为离过患,言为灭暗者,

   言为与明者,言为荣光辉耀者,言为放光彩者,言为揭炬火者,言为与光者,言为

   圣者,言为具眼者。」

   「心镇气高正生者 知因而知悦之生

   照辉正法放光辉 与光与明贤伶俐

   为具眼者离过者 持有正智实闻法

  109 贤者深知生之灭 不往后有离生死」

   一○五(四、六)

   「诸比丘!比丘生起渴爱3处,此等为四爱生起之因。四之为何?诸比丘!比丘

   因衣服生起渴爱处。或诸比丘!比丘因团饭生起渴爱处。或诸比丘!比丘因坐卧处

   生起渴爱处。或诸比丘!因此处之有,彼处之有,比丘生起渴爱处。」

   「4爱为第二者 长时有流转

   此处彼处有 不超轮回有

   于爱生之时 能知此过患

   无爱心不执 比丘将游行」

   一○六5 (四、七)

   「诸比丘!于家父母,被子等尊敬,彼等之家同于梵天之家。诸比丘!于家父母

  110 被子等尊敬,彼等之家同于古天人之家。诸比丘!于家父母被子等尊敬,彼等之家

   同于先师之家。诸比丘!于家父母被子等尊敬,彼等之家同于应受崇拜者之家。诸

   比丘!所谓梵天者,此乃父母之谓。诸比丘!所谓古天人者,此乃父母之谓。诸比

   丘!所谓先师者,此乃父母之谓。诸比丘!所谓应受崇拜者,此乃父母之谓。所以

   者何?诸比丘!父母是子等大照顾者、保护者、养育者、引导此世者。」

   「梵天与先师 家庭之父母

   子等应供养 爱愍子孙者

   如此实智者 饮食与衣床

  111 涂身与沐浴 以之清洗足

   归命于父母 应与施恭敬

   智者为如此 以之事父母

   为世所称赞 逝将乐天上」

   一○七 (四、八)

   「诸比丘!婆罗门及居士为卿等之大援助者,彼向卿等供养衣服、团饭、坐卧处、

   疾病之药品道具等,诸比丘!虽然卿等亦为婆罗门及居士之大援助者。不论如何?

   初善、中善、终善指示彼等之法,具义、具文使知无比类圆满清净之梵行。如是,

   诸比丘!相互支持和合,将横断瀑流,为正灭苦而住梵行。」

   「有家与无家 互相合支持

   无此之安逸 为悟正法者

  112 住家衣资具 由有家者济

   危害之避难 由无家者受

   有家在家者 善逝为凭借

   信阿罗汉者 圣慧入三昧

   于是应修法 往至善趣道

   乐往天界者 怀望自成悦」

   一○八 (四、九)

   「诸比丘!若比丘众欺瞒、任性、多言、虚伪、不为专心处者,诸比丘!此非我

  113 比丘。诸比丘!彼比丘由此离法、律,又诸比丘!彼比丘于此之法、律不增长、发

   达、开发。然,实诸比丘!不欺瞒、不多言、贤慧、不任性,为专心处之比丘,诸

   比丘!彼等实是我比丘僧。诸比丘!彼比丘僧不离此法、律,诸比丘!彼比丘僧于

   法、律达增长、发达、开展。」

   「诈顽喧虚伪 高傲不专心

   正自觉者示 于法不进步

   不诈无骚贤 不顽为专心

   正自觉者示 于法为进步」

   一○九 (四、一○)

  114 「诸比丘!犹如人于河流乐气嬉气前行时,岸边站立之具眼者曰:「君!君何故

   从河流乐气嬉气前行耶?此河之下有波、有涡、鳄鱼栖、夜叉栖、河下有湖水,君!

   君至其处,死或可受死等之苦。」彼时,诸比丘!彼人闻彼之声,以手足横断水流〔而

   出〕。实诸比丘!我说此譬喻欲为教之义。此为如斯之义:诸比丘!所谓河流,即此

   爱之谓。诸比丘!所谓乐气嬉气,即此六内处之谓。诸比丘!所谓河下之湖水,即

   此五下分结之谓。诸比丘!所谓有波,即此忿与绝望之谓。诸比丘!所谓有涡,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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