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開我的閱讀記錄 ▼

叁集 第二品

  叁集 第二品

   六○ 1 (叁、二、一)

   我聞應供已說,世尊說此:「諸比丘!2此等爲叁福業。叁之爲何?爲布施福

   業,戒福業,修習福業。諸比丘!此等實爲叁福業。」世尊說此義,此處如是說:

   52 「未來樂根將學福 又施與靜修慈心

   叁之樂因修斯法 無瞋樂世智者生」

   我聞世尊說此義。

   六一(叁、二、二)

   我聞應供已說,世尊說此:「諸比丘!此等爲叁眼。叁之爲何?爲肉眼、天眼、

   慧眼。諸比丘!此等實爲叁眼。」世尊說此義,此處如是說:

   「肉眼天眼與慧眼 此等叁眼爲佛說

   肉眼之生天眼道 無上慧眼以智生

   得此慧眼比丘衆 此世將脫一切苦」

   我聞世尊說此義。

   53 六二3 (叁、二、叁)

   我聞應供已說,世尊說此:「諸比丘!此等爲叁根。叁之爲何?爲未知根、已知

   根、具知根。諸比丘!此等實爲叁根。」世尊說此義,此處如是說:

   「勤學有學者 彼行直道者

   滅盡煩惱智 由彼有知〔根〕

   斯知解脫者 有世之滅盡

   解脫成不動 我有無上智

   賢者具此根 喜靜道〔涅槃〕

   服魔與其象 成得最後身」

   我聞世尊說此義。

   六叁(叁、二、四)

   我聞應供已說,世尊說此:「諸比丘!此等爲叁時。叁之爲何?爲過去時、未來

   時、現在時。諸比丘!此等實爲叁時。」世尊說此義,此處如是說:

   54 「想名4之衆生 而立名之上

   不識聖名者 爲死所絆纏

   是故識名者 不思爲說者

   識者心解脫 觸無上靜道

   賢者實畏名 悅靜道〔涅槃〕

   住法慎從戒 識者5不入數」

   我聞世尊說此義。

   六四6 (叁、二、五)

   我聞應供已說,世尊說此:「諸比丘!此等爲叁惡行。叁之爲何?爲身惡行、語

   惡行、意惡行。諸比丘!此等實爲叁惡行。」世尊說此義,此處如是說:

   「身爲惡行或語惡 爲意惡行言他惡

   55 不爲善業多不善 愚者身壞生奈落」

   我聞世尊說此義。

   六五7 (叁、二、六)

   我聞應供已說,世尊說此:「諸比丘!此等爲叁妙行。叁之爲何?爲身妙行、語

   妙行、意妙行。諸比丘!此等實爲叁妙行。」世尊說此義,此處如是說:

   「舍身惡行語惡行 舍意惡舍語他惡

   不爲不善多爲善 賢者身壞生天界」

   我聞世尊說此義。

   六六(叁、二、七)

   我聞應供已說,世尊說此:「諸比丘!此等爲叁清靜。叁之爲何?爲身清靜、語

   清靜、意清靜。諸比丘!此等實爲叁清淨。」世尊說此義,此處如是說:

   56 「身語意淨叁無漏 離一切者持白淨」

   我聞世尊說此義。

   六七(叁、二、八)

   我聞應供已說,世尊說此:「諸比丘!8此等爲叁寂默。叁之爲何?爲身寂默、

   語寂默、意寂默。諸比丘衆!此等實爲叁寂默。」世尊說此義,此處如是說:

   「身語意靜叁無漏 謂無罪者持寂默」

   我聞世尊說此義。

   六八(叁、二、九)

   我聞應供已說,世尊說此:「諸比丘!不斷貪欲,不斷瞋恚,不斷愚癡者,諸比

   丘!此爲魔所縛,〔陷于〕不解脫之魔網者,雲爲惡之傀儡。諸比丘!斷貪欲,斷瞋

   恚,斷愚癡者,諸比丘!此不爲魔所縛,不〔陷于〕魔網之解脫者,謂非惡之傀儡。」

   世尊說此義,此處如是說:

   57 「貪瞋無明之已去 修爲如來梵天者

   斷一切者超怒怖 不陷魔網爲所縛」

   我聞世尊說此義。

   六九(叁、二、一○)

   我聞應供已說,世尊說此:「諸比丘!不斷貪欲,不斷瞋恚,不斷愚癡之比丘、

   比丘尼,諸比丘!此有波浪,有渦卷9,有種種之羅剎,言非渡海者。諸比丘!斷

   貪欲、斷瞋恚、斷愚癡之比丘、比丘尼,諸比丘!此無波浪,無渦卷,無種種羅剎

   而渡海,渡于彼岸,立于陸地,言爲婆羅門。」世尊說此義,此處如是說:

   「貪瞋無明已離者 種種羅剎有怖浪

   58 今已渡過難渡海 脫世斷死止煩惱

   已離苦者無後有 彼已逝者不還生

   在世清靜修行者 我雲死亡增困惑」

   我聞世尊說此義。

   第二品

   偈頌曰:

   福(六○)眼(六一)及根(六二)時(六叁),行二(六四、六五)爲清淨(六

   六),寂默(六七)貪欲二(六八、六九)最上第二品。

   注 1 本事經一叁四(大正藏、一七卷六九六頁)參照。

   2 有關叁福業事詳細于增一阿含卷第十二、叁寶品(同二卷六○二頁)。

   3 本事經一叁○(同六九五頁)參照。

   4 S.N.vol,I,P11(漢譯南傳藏、一叁卷一五頁),雜阿含卷第叁八(大正藏、二卷二八二頁)

   參照。

   「想『名』」(akkheyyasannino)能告,能語,慧之動爲「名」(已被宣之事)言于論事。

   作爲「義」則爲色等之五蘊……于五取蘊則爲想衆生、人等者之義(注釋二七六頁)。見

   Kathavatthu vol.I.P.140-1;S.N.vol.III,P.71。

   5 識者(vedagu) 應能了解四谛之行于彼岸故爲 vedagu(注釋二七八頁)。

   6 本事經六九(大正藏、一七卷六七四頁)參照。本事經六九、七○相當于巴利文六四、六

   五兩經之合揉者,增一阿含卷第一二、叁寶品八(同二卷六○四頁)兩經成爲一經。A.N.

   vol.I,P.49(漢譯南傳藏、一九卷六四~六五頁)參照。

   7 本事經七○(同上)A.N.vol.I,P.49(同上)參照。

   8 A.N.vol.I,P.273(南傳藏、一七卷四五○頁)參照。

   9 波浪、煩惱、渦卷爲五欲樂,海意味輪回海(注釋二八叁頁)。

  

✿ 继续阅读 ▪ 叁集 第叁品

菩提下 - 非贏利性佛教文化公益網站

Copyright © 2020 PuTiXia.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