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導和正述
正編上卷 死位中有與法性中有
皈敬偈
法身阿彌多婆無量光
報身蓮華寂靜忿怒尊
化身蓮華生師衆生怙
叁身上師尊前我敬禮
諸中根瑜伽士,中有解脫方便,即此“聽聞解脫密法”。凡義有叁:即前導、正述、結歸叁分。
【初】 前導
此中敷陳“中有教授聽聞解脫密法”,在密乘中,修法行者,分爲上、中、下叁根,諸上根人,依“引導次第”(引導次第者,謂行者初由顯教入手,俟有相當修持,通達空性以後,次入密教壇城灌頂,授以大法,由“生起”“圓滿”二次第循序進修,迨命終時,即仗引導次第而得解脫)。最初入手修持,即仗“引導”,定得解脫,若或未能解脫,則于“死位中有”(命盡時謂之死位中有)時,不必修頗哇法(遷識往生法名頗哇法),迳修成佛。諸中根瑜伽士,臨命終時,由此密法,決定解脫,又若未能解脫,則于法性中有(命盡後,經過叁日半或四日期間,即爲法性中有。)起現時解脫,故此聽聞解脫密法,必須殷重修持爲要。
一、頗哇法
初、瑜伽人、于諸死相(凡人在未死以前,先現死相。請參“卷頭語”——“度亡時期注意事項之(四)”)。當依觀察死相自解脫法,善爲觀察。迨死相特征全現時,當施頗哇法,如教回憶,自行解脫。若已證遷轉(即神識已經因修頗哇遷往淨土),則不需修此聽聞解脫密法。若或未證,則當于亡者屍旁高聲朗誦此法。若無屍在(詳附注一),則坐于亡者床榻或其住處而行此法。
【附注一:亡者如在遠方,亦可函索其生前相片或其貼身衣服一角,或取亡者生前用物,並列于前,呼亡者名,則亡者亦可應呼而至。】
二、誦法須知
此時行法者,先念下文“谛實力偈”叁或七遍,鈎召亡魂,來前聽法。
谛實力偈(此偈應于每一次行法之前,必須念誦。)
以我意樂力 如來加持力
及法界力等 凡所思維境
皆隨其所應 無礙速現前
上偈誦已,即已鈎召亡魂,當即觀想其來住面前聽法,開始朗誦經文。斯時亡者親屬及恩愛夫妻等,不得哭泣,以礙行法。行法時,若有屍在,則于亡者外氣將斷時,由剌嘛或大德尊者、或亡者生前信崇之友、或同學侶伴等,引唇附耳(但不可近觸其耳),而爲誦此聽聞解脫密法。
【次】 正述
叁、誦法實施
茲說解脫聽聞密法者,初,供養叁寶。若富饒者,有力設供,當廣爲陳獻;若力不充裕,可以一心思維,觀爲意所變現無量上妙供物,遍滿虛空(謂非實有供物、而由心意中觀想所成、變現上妙供品、爲數無量、遍滿虛空中)。次舉誦下列各種念誦:
(一)啓請諸佛菩薩加被偈
(二)救脫中有怖畏險峽偈
(叁)中有六綱
(四)中有救怖願
以上四種偈文(均見下卷末附編中)。各念叁至七遍,當視時間之長短而定。
第一章 命終時變化狀態
第一節 死位中有指授
甲、初期中有第一明光指授
初、于“死位中有”(明光者、即法性中人人具足之本光,此時起現。詳附注五),如經指示尚難娴習純熟者,或諸凡夫已受引導次第者,爲行此法,令其認識本體光明,于無實義空性中,透澈本源,扶搖直上,立證無生法身。作法如下。
四、行法須知
若逢亡者、曾請傳承密法灌頂上師來前,最爲殊勝,次則當求一同受叁昧耶戒之同學法侶,或同一法統之真善知識。如皆難遇,次則當求一智慧之人,于此文字句義,了解明白、口齒伶俐聲音清朗者,依照經本,如法讀誦多次。彼垂死之人,一聞此法,定能憶念上師所指授意義,當下無間,即可認取本體光明而得解脫,決無疑義。
行法之時,要在外氣所已斷,風智之光,融入“中脈都帝”[風智之光,即張趙兩居士據英文本所譯之“靈熱”。梵文都帝,又稱阿哇都帝,在人身之中脈管內,吾人之命根,即藏于此,外來之風,亦聚于此,而被持命根之風氣所卷裹(即風智之光),永遠不動,一動即病,一開即死矣。],神識更現爲離戲光明(謂離戲之本體光明)。次則氣息逆轉,由中脈逸入左右兩脈,斯時“中有”境相,豁然起現,行法之時,必當左右二脈氣息尚未消失之間,方適爲之。所需之時,爲內息尚存,約爲一餐飯頃(大約二叁十分鍾)。
行法之人,于亡者氣息將斷未絕時,先修遷識往生之頗哇法,令證遷轉。若未證者,當呼亡者之名,念誦下文而告之曰:
(1)指示明光尋求大道文(此文在外氣將斷未絕前念誦之)
嗟!善男子(如爲女性,則改稱:善女人。以後均同此例)某某。汝今尋求真實大道之時期已至,今汝氣息,斷而未絕,汝于“中有”,所謂最初明光,先當憶念上師所指授義。今後氣息斷絕,于一切法,湛然空寂,無遺馀中,起現明空,無中無邊,通體透明,赤裸無垢。爾時,汝自內證智(此智乃吾人從本以來靈明之智,自內證悟之相。即自心智慧明體。詳見般若華嚴等經)。忽然起現,當知即汝本來面目。我亦同時,佐汝指示。
如上囑告,于外氣將斷未絕之前(即最後一次出息未終之先。),附亡者耳,反複叮咛,不計遍數,深刻印入亡者之心。次于外氣未斷以前,即宜預移其體,當令右側而臥,如獅子臥式(向右側而臥,屈其左腿,而以左手掌覆在左腿膝蓋上,以右手上托右腮,而以其小指塞閉右鼻孔,只留左鼻一孔出氣,即密法中吉祥臥式。),遂數其脈搏。設若亡者如入沈睡狀,中間脈搏停止,亟強壓之,止令勿眠。爾時風智之光,得留“中脈都帝”,不複逆轉,其神識定由頂上梵穴(詳附注二)一道而出。
【附注二】
按:人之全身,共有九孔道。即兩眼孔、兩鼻孔、兩耳孔、一口、一尿道、一谷道。九孔道之外,頂上正中處,尚有一孔,名爲梵穴。修頗哇法者,所謂開頂插草者,即此孔穴也。凡人在垂死時,其神識從此穴出體,方爲往生之正道。若從其他處孔道出體者,即落在輪回道中。如經中說:“頂聖眼生天,人胸餓鬼腹,傍生膝蓋離,地獄腳板出。”此謂人當死亡時,外氣已斷,若從上而下,冷至腳心,撫之猶有暖相者,即爲生地獄道之相。因其惡業深重,其神識即從谷道卑下處而離體,故知墮落地獄。若從眼孔中出,則生天道。其中因果輪回上下升沈之理,固如是也。
先雖指示,屆時仍當行法,其時所謂最初中有法性明光,亦即法身心印,不複返回。一切衆生,輪回相續,同一根源,于中起現。
又外氣已斷、內息未絕之際,即風(此風即指風智之光言)融入阿哇都帝之時,此即常人所謂“悶絕位”也(泛稱昏厥,或稱悶絕。西醫認爲假死。斯時神識尚未完全出竅。)其停留時間,久暫無定,視身勝劣,及脈風之次第。大抵修持有素、寂定堅固、脈道較勝之人,則停住時間較久。當趁此重要關頭,以此教授指示,不計遍數,殷勤囑告,令其發心,須在諸根孔竅黃液未出之間(凡人在外氣已斷之後,必有一竅流出黃色液質。其在生前,多行惡行,色力定功劣弱者,此液流出特速,最快者,氣斷後即流出,稍緩者,能經食頃之久。但以遲緩爲佳。)反覆施行。亦有罪大惡極及脈道劣弱等人,出液特速,彈指之間亦不住者。亦有能住一飯之頃者。依經教中說:“常人悶絕爲叁日半”(其他經中亦有傳述四日爲期者,若有定力者,可延長至一七。),以故常人可住叁日半始證明光。于此指示,亟當殷重爲之。
行者在垂死時,若有力能自修,自即投合,證入明光,無須他人佐助。若自無力者,則擇一心慧相合之法侶(意謂行者之心,與亡者之心合爲一者),留在身旁,爲四大(詳附注叁)融入指示,再呼亡者之名,念誦下文而告之曰:
(2)四大融入指示文(此文在外氣未斷以前合前(1)文同時念誦)
今者即爲“地大”融入“水大”之微相起現矣!(按:此處尚有“水大”融入“火大”、火大融入“風大”兩句,凡爲修法喇嘛,俱能自行加入念誦,原經略而未載,但行法者必須次第誦之)。
【附注叁】
人身爲四大和合所成。四大者,謂地、水、火、風。人到死時,四大解體,有一定先後次第。最初地融爲水,此時感覺如山壓之痛苦。次則水融爲火,感覺寒濕如浸水中。次則寒濕消失,變成潮熱,如在湯中。次則火融爲風,感覺體被風吹,化爲微塵。四大解體之時,猶如生龜剝殼,最難忍受。惟平時有修持之人,預知時至,諸佛授手來迎,威力加持,可以減免。
亡者之死相,一一呈現時,行法之人,務必軟語低聲,叮咛呼告,附其耳曰:
善自作意!善自作意!請發勝心,謗聽勿亂。
如亡者爲師長前輩,則但加囑曰:
師尊(或尊長)!請善自專意作念!
爲同門金剛弟兄或平常人,當呼其名念誦以下發心證認死位明光(詳附注四)文而告之曰:
(3)發心證認死位明光文(此文在外氣將斷時,連同前(2)後(4)兩文念誦之)
嗟!善男子(某某),所言死者,今臨汝矣!汝當作意思維,發起如是勝心,而自念言:嗚呼!我今死時已至,於茲死緣,惟當猛發慈悲菩提之心。爲利樂盡虛空界一切有情,願證圓滿佛位。更當從今爲始,爲利一切有情,願證死位明光法身,即于其中、證得大手印最勝悉地(大手印爲西藏大成就法之一。悉地者成就義。),證已,當利一切有情。此縱未證,當于“中有”位中認證,而證“中有雙運大手印身”,隨緣應化,利樂等空一切有情,專意作念,發心投合,堅持勿舍。汝先前所修上師所傳教授,及平時自修常課,亦當憶持勿失。
【附注四】
初死時四大融入次第,已見前“附注叁”中。當風大消融後,次則融入“空大”。在最後之一呼吸終了時,身中之血,皆收攝于中脈都帝。斯時有血叁滴,依次悸動,向外呼出長息叁次。第一次呼出距離一肘遠,第二次距離二肘遠,第叁次距離四肘遠,而外氣始斷盡。乃從頂上有入胎時父所賦予之白分明點,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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