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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八課

  

第七十八課

  

下面我們學習《量理寶藏論》。現在講共稱相違當中的說明阿阇黎法稱論師的密意和意趣。

  

關于他的意趣,昨天我們也講了,比如說月亮在各種論典中有不同的名稱表示,而且月亮這種名稱對不同的事物也可以運用。本來具涼光是月亮的一種異名——不同的名稱。以理由爲主的話,具涼光應該只能用在月亮上,而不能用在太陽上。但是以欲說爲主也就是憑我們的想像力來稱呼的話,那麼具涼光不僅在月輪上可以用,在太陽上也可以用。爲什麼呢?因爲,如果你在月輪上可用具涼光的理由是名稱在事物的自相上存在,那具涼光只能用在月亮上不能用于其他上面,就像一個柱子本身擁有的無常只能在它的本體上存在一樣;而月輪的這種名稱(具涼光),實際上不管有理由也好沒有理由也好,從想像力或者欲說爲主的角度來安立的話,那對任何一個事物都可以應用。我們對人或動物等取名稱的時候有兩種情況:一種是有理由而取,比如雪山,有雪的山就叫做雪山;另一種沒有任何理由而取名稱,就像瓶子、柱子等。不管是這兩種情況中的哪一種,如果在欲說爲主的情況下,那名稱對任何事物都可以運用。對瓶子可以叫雪山,雪山也可以叫瓶子,這是沒有任何違害的。

  

下面的頌詞繼續說明這樣的道理。

  

諸所用名乃共同,若于一成于衆成,

  

此者乃爲事勢理,若破共稱亦壞汝。

  

這裏講不管有理由也好沒有理由也好,凡是涉及到想說意樂的所有名稱都是一切法的共同之用。意思就是說只要以欲說而取名——憑自己的想像力來稱呼的話,從可稱的角度來講它可成爲一切事物的共同名稱,如果在一個法上能夠成立這種名稱,那麼在其他任何法上都可以成立。比如我們用月亮來稱呼懷兔者,月亮的名稱在懷兔者上如果真的成立的話,那麼以正理來觀察、分析,實際上月亮這個名稱不僅在懷兔者上可以成立,而且在牦牛和大象等所有事物上也一定會成立。

  

這是什麼原因呢?這就是事物的事勢理。事勢理就是真正以理來推測的時候根本沒有任何違害、可以成立,這種正理就叫做事勢理。月亮之名可用于任何事物上是以什麼理來成立呢?以事勢理成立。如果這一點不能成立——月亮只能用來稱呼懷兔者而不能用在柱子或者高壓鍋等上,而我們卻這樣稱呼(把柱子等稱爲月亮),那這是不合理的,當然這是從已共稱的角度來講不合理。而我們在這裏並不是從已共稱而是從可共稱的角度安立的。

  

而且,如果你們這樣承許,其實也毀壞了你們自己的觀點。如果一個名稱只能應用在一個事物上面而不能應用在其他事物上面的話,你必須要給我舉出一個確鑿可靠的理由來成立這一點,但是對方根本舉不出任何理由。對于月亮只能用在懷兔者上而不能用在瓶子上這一點,對方要舉出理由的話,根本舉不出來。最多只不過說這句話:人們的傳統習慣是月亮只能用在懷兔者上。雖然這一點我們也承認——以前只用在懷兔者上,但是將來命名者把月亮的名稱用在瓶子、柱子上有什麼不可以呢?對方想要給我們舉出一個特別可靠的反駁的依據的話,是舉不出的。所以對方不能遮破我們的觀點,如果遮破這個觀點就毀壞了自己的觀點——月亮的名稱用于懷兔者上的觀點也會被遮破的,這樣一來就逐漸毀壞了所有的世間名言。這樣承認的話,那你就是毀壞世間名言者。如果毀壞了所有的世間名言,那我們在這個世間就只有裝聾作啞,除此之外沒有辦法了。

  

爲什麼整個世間中大慈大悲的佛陀在有關經典裏面對事物開許稱呼名稱呢?因爲,如果形形色色的事物沒有名稱,整個世間就混爲一體了,最後會導致人們不知取舍的後果。這一點我們肯定不敢承認。

  

所有事物的名稱是憑我們的想像力安立的。《現觀莊嚴論》等很多相關論典講到,一切事物以假有的分別和實有的分別而安立。其實很多名稱是以假有分別安立的,並沒有實在的體性,只不過人們將其耽著爲實有而已。如果我們懂了這一點,對我們逐漸認識空性、認識一切法是如幻如夢的道理有很大的幫助。

  

我們學習因明表面上好像只是探索一種名稱、分析一種法相,有這種感覺,但是如果深入細致去分析或者理解,會知道其中有很多深奧的意義。佛教的任何一部論典不像世間法,對世間法你通過分別念來學習或者研究,得出來的結論仍然是分別念,而佛教的殊勝論典能逐漸讓我們趨入無相的境界,在這方面有直接或者間接引導的意義。所以大家在聞思因明的過程中不能認爲:這只是一種法相上、名相上的研究,對我的修行有何幫助……。不能這樣想。一些有緣分、有信心的人即使學習因明和佛教的世間格言對通達心的本性也是有所幫助的;如果沒有信心,即使你整天都聽大圓滿等無上密法和顯宗甚深中觀,也不一定能開悟。因此我們要將信心和智慧結合起來分析釋迦牟尼佛和所有高僧大德的殊勝教言。

  

是故隨欲所命名,顯然普及一切法,

  

予以遮破世間害,故違共稱即意趣。

  

這一頌說“隨欲所命名顯然普及一切法”——根據我們的想像力命名的所有名稱很顯然、很明顯涉及一切法。意思就是說我們命名的月亮或者黃牛等這些名稱很明顯可以用在任何一個法上面。原來以項峰垂胡爲理由對這個動物命名爲黃牛,現在從可以稱呼的角度顯然這個名稱可以用在大象或者駿馬等其他法上,這沒有任何違害。如果有些人對此予以遮破說,月亮只能用在懷兔者上,黃牛的名稱只能用在具有項峰垂胡的動物上,對方以除此之外不能使用的論調遮破我宗的話,那肯定有世間共稱的違害。爲什麼呢?因爲以理觀察後沒有任何理由說黃牛之名在別的法上不能用。從將來可共稱的角度來講不能用的理由是舉不出來的。爲什麼呢?因爲命名是憑我們的分別念假立的,而我們的分別念可以將任何一個事物作爲對境。這一點以我們自證可以成立,以比量也可以成立。如果你說這一點不能成立的話,那有世間的違害,這是所謂的共稱相違。

  

這樣的解釋方法就是理自在、世間當中的明目——陳那論師和法稱論師的究竟意趣。他們的究竟意趣是名稱不僅對人們已經稱呼的法可以運用,而且這種名稱在還沒有稱呼的任何一個法上也可以運用。如果不能運用的話,那就有世間共稱違害。

  

所以我們對金剛道友的名稱也可以這樣——稱呼道友的時候什麼名字都可以用。比如說這個人本來叫做吉祥如意,我們對他稱呼不吉祥。如果這個道友有點不高興:你爲什麼叫我不吉祥呢?我本來叫吉祥啊!我們就可以對他辯論:如果你不能叫不吉祥,那有世間共稱的違害。因爲吉祥、不吉祥和你的關系,並不像外道所說名稱和事物有直接、自相的關系那樣。如果有這樣的關系,你叫吉祥的話,那你的名字是吉祥的,意義也是吉祥的。除了這個名字以外不能改名。而我們的傳統觀點並不是這樣的,不僅僅是一個傳統,以理觀察的時候的確是這樣成立的。

  

法稱論師在分析任何一個法的時候,他的智慧都是很尖銳的,任何人也沒有辦法推翻。這一點每一位學習因明的道友在分析的過程中都會有一種不同的感受吧,我想你們自己也會明白的。

  

卯叁(分析彼等之意趣)分二:一、破他宗之觀點;二、說自宗之觀點。

  

辰一、破他宗之觀點:

  

有者將此分二種,術語名言之共稱。

  

因明前派的章那巴等論師將世間共稱分爲兩種:術語共稱和名言共稱。什麼叫做術語共稱呢?就是僅僅以事物的名稱可耽著。是對名稱的耽著不是對名相的耽著。僅以名稱可耽著的術語叫做術語共稱,比如瓶子、柱子、月亮等,是這樣的名稱方面的可耽著。僅僅耽著這樣的名稱,這叫做術語共稱。什麼叫做名言共稱呢?所謂名言共稱是對決定意義的義反體通過名相、心識可以耽著。一個僅僅耽著名詞(名稱),也就是名字上的耽著,這種耽著叫術語共稱;另一個是對意義相關的名稱(名相)進行耽著,這種耽著稱之爲名言共稱,分了這兩種。但實際上,這是不合理的。

  

若爾名言非此義,法相如是前已遮。

  

你們因明前派這種說法不合理,也就是說,如果名言是以名相可耽著,那就不合理。爲什麼呢?因爲名相用的是固定的詞。也就是說從名相的角度講不合理。名相、法相、事相中的名相,實際上是事物的專用詞,比如說黃牛的名相,它只能代表具有項峰垂胡的衆生。而我們所講的名言(共稱)不僅僅限于黃牛,從可共稱的層面來理解它對任何法都可以適用。因此,你們這樣的名言在此處並沒有真實意義,也就是說不符合此中所說的意義。因爲此中所說的名稱實際上對任何一個法都適用,而你們所承認的這種名相只能適用在固定的具有法相的事物的種類上,除此之外不能用。因此這種名言在此處不符合實意。

  

“法相如是前已遮”,如果你們認爲這樣的名相是法相上的名稱的話,那也不合理。怎麼不合理呢?因爲第八品觀法相專門講名相的理由的時候也講了:如果法相和名相是一體,那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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