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開我的閱讀記錄 ▼

第七十八課▪P2

  ..續本文上一頁有那些方面的過失,可見這在第八品中已經遮破完了。因爲因明前派的一些論師認爲名相和法相一體,但這種說法前面已經破完了,所以說你們因明前派這樣的承認方式不合理。

  

下面繼續對因明前派章那巴等論師的觀點進行分析:

  

謂直耽著之可說,術語共稱亦有二。

  

剛才一個是術語共稱、一個是名言共稱,但他們又把術語共稱分爲兩類:直接可說的意義叫做總相,從這個角度分是第一種分類;耽著可說的有實法叫做自相,從這個角度分是第二種分類。從自相的角度來分,比如說月亮是真正具有法相的懷兔者,它是自相,從這個角度分就是耽著可說。我們頭腦裏面可以出現月亮的總相,從這個角度分就是直接可說。(我們前面講能诠所诠時有四種:真實的能诠所诠和耽著的能诠所诠。)其實,對方認爲的術語共稱分耽著可說和直接可說兩種的說法不合理。

  

講時雖有此二種,而應用時無差別。

  

你們這種說法不合理,爲什麼呢?因爲,盡管講的時候可以分開,可以分爲耽著可說和直接可說,可是這裏是運用的時候,那就不能有如是的差別。前面第五品也說過:“講時分析而精通,入時誤爲一體得。”所以講的時候分開自相和總相完全可以,但運用的時候並不能分開,它們是誤爲一體而運用。這個道理前面已經講過,所以說這裏不能如是使用。

  

是故二種之說法,講成直說耽著誤。

  

關于《集量論》的二種說法,因爲他們把講的時候和運用的時候沒有分清楚,所以就講成:後者是直接可說、前者是耽著可說,但這完全是錯誤的;就算反過來講也完全一模一樣。因爲,這裏是以因證成所立的時候,也就是說是運用的場合並不是講說的場合。如果是講說的場合,你們將耽著可說和直接可說完全分開也可以,可是我們這裏是通過推理來進行論證的時候,也就是說是運用的時候,所以自相和共相應該混爲一體。

  

平時我們對懷兔者取上月亮的名稱,其實也是將自相和共相耽著爲一體而說的,並沒有把它們完全分開。如果完全分開,那除了指示、表示的作用以外,在真正運用的時候這種名詞就沒辦法用。但實際上並不是這樣的,這種名詞一定要運用,而且運用的時候其方式通過推理論證完全是正確的。這樣一來,因明前派所安立的觀點就完全不符合真正的邏輯推理。

  

辰二、說自宗之觀點:

  

前者名已成共稱,無比量故不可破,

  

抑或彼無對立方,由此決定故能害。

  

通過以上分析之後應該成立自宗的觀點了。前面也講過《集量論》中有這麼一句話:“不共之故無有比量,與名稱已成之共稱相違,是故彼相違也非宗法。”這句話的前一種說法:“不共之故無有比量”的意思是:“名已成共稱”,我們自宗認爲它是名言已成共稱,也就是說它有不共同的原因,名稱已經形成了。“無比量故”,沒有其它的比量來進行違害的緣故,所以“不可破”。意思就是說,我們對任何法以自己的想像力爲主來取名稱的時候,有沒有一個更高的比量或者更具有理由的比量來進行遮破呢?沒有這種情況。

  

或者說這種共稱無有其它的對立法,也就是說在這個世界上沒有其它的現量或者比量來進行妨害,因爲這是已經決定了的。在世間要判斷任何一個事物的時候,都可以以自己的想像力用這種名稱加以說明,因爲這是已經決定了的合理現象。這種合理現象在世間根本沒有其它違害,其它的世間名言也好,或者說其它的名稱,都不會對它有違害。當然,以勝義谛來觀察的時候這種世間共稱並不成立。不成立也不要緊,因爲名言中它是具有理由的,並且是一種具有力量性的能害。“能害”的意思是說,如果你說不可這樣稱呼,那就有正量的違害;如果你這樣稱呼,也就是說對任何一個法用月亮來稱呼,那就有理有據。

  

法稱論師在《釋量論》最後一品對前面陳那論師的觀點也有解釋。法尊法師翻譯的《釋量論釋》應該是第七卷,這裏面也有說明,方便的時候你們看一下。表面上看來這個道理並不是很難,但實際上它還是牽涉很多甚深的密意,因此法稱論師在《釋量論》中作了解釋。

  

後者說明此共稱,比量對境之差別。

  

後者就是後面一段話。它說明什麼呢?意思是說,這裏所講到的世間共稱的比量的對境有差別。也就是說共稱比量的對境不固定,它在任何法上都可以建立;而真實比量的對境有點不相同,比如說用煙來推知火,或者用所作來推知無常,它們的對境已經固定了,不能改變。不能用所作來推知火,這是不合理的。而我們這裏,任何法都可以共稱,月亮的名稱可以加在懷兔者上的緣故,它可以加在人上,也可以加在黃牛上,什麼樣的有情法和無情法都可以運用,這一點是對境上面的差別。應該說世間共稱的比量的對境不固定,它的範圍極其廣大,而真實比量的對境是固定的。

  

若知此理則成立,共稱相違智密意。

  

通過遣余的方式我們可以了知:世間上的所有名稱都是衆生的分別念安立的,這完全成立。這一點成立的緣故,世間共稱的比量成立。任何一個人知道這個道理的時候,他對宣說共稱相違的智者——法稱論師和陳那論師的究竟密意就完全通達了。

  

通達法稱論師和陳那論師的究竟密意,需要兩種因緣:對因明邏輯要有很大的信心,並經常去閱讀、聞思,這是一種因緣;還有一種因緣,對自己的傳承上師和因明祖師要有很大的信心。否則,像現在有些人那樣,完全憑自己的想像力或者以自己的分別念去分析,甚至以審視的目光去研究,那不一定能透徹了解因明的究竟甚深意義。要通達因明的究竟要義,遣余品一定要精通,懂得這個道理之後,還應該不斷祈禱、聞思,最後應該會懂得因明的很多秘訣。

  

麥彭仁波切對世間共稱從建立和遮破兩個角度來進行分析。從建立的角度來講,像對懷兔者用月亮來稱呼那樣,世間一切萬法都可以運用這種名稱。遮破的角度來講,如果對懷兔者不能用月亮的名稱,那就有世間共稱的相違,世間對你會有稱呼方面的違害。同樣的,如果月亮的名稱在其它法上不能運用,那也有世間共稱的違害。總之,從建立的角度來講,可以稱呼一切法;從遮破的角度來講,不可以的話就有世間共稱的違害。我們在分析的過程中也應該這樣去了解。

  

《量理寶藏論》第十品觀自利比量已圓滿結束!

  

《第七十八課》全文閱讀結束。

菩提下 - 非贏利性佛教文化公益網站

Copyright © 2020 PuTiXia.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