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八课
下面我们学习《量理宝藏论》。现在讲共称相违当中的说明阿阇黎法称论师的密意和意趣。
关于他的意趣,昨天我们也讲了,比如说月亮在各种论典中有不同的名称表示,而且月亮这种名称对不同的事物也可以运用。本来具凉光是月亮的一种异名——不同的名称。以理由为主的话,具凉光应该只能用在月亮上,而不能用在太阳上。但是以欲说为主也就是凭我们的想像力来称呼的话,那么具凉光不仅在月轮上可以用,在太阳上也可以用。为什么呢?因为,如果你在月轮上可用具凉光的理由是名称在事物的自相上存在,那具凉光只能用在月亮上不能用于其他上面,就像一个柱子本身拥有的无常只能在它的本体上存在一样;而月轮的这种名称(具凉光),实际上不管有理由也好没有理由也好,从想像力或者欲说为主的角度来安立的话,那对任何一个事物都可以应用。我们对人或动物等取名称的时候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有理由而取,比如雪山,有雪的山就叫做雪山;另一种没有任何理由而取名称,就像瓶子、柱子等。不管是这两种情况中的哪一种,如果在欲说为主的情况下,那名称对任何事物都可以运用。对瓶子可以叫雪山,雪山也可以叫瓶子,这是没有任何违害的。
下面的颂词继续说明这样的道理。
诸所用名乃共同,若于一成于众成,
此者乃为事势理,若破共称亦坏汝。
这里讲不管有理由也好没有理由也好,凡是涉及到想说意乐的所有名称都是一切法的共同之用。意思就是说只要以欲说而取名——凭自己的想像力来称呼的话,从可称的角度来讲它可成为一切事物的共同名称,如果在一个法上能够成立这种名称,那么在其他任何法上都可以成立。比如我们用月亮来称呼怀兔者,月亮的名称在怀兔者上如果真的成立的话,那么以正理来观察、分析,实际上月亮这个名称不仅在怀兔者上可以成立,而且在牦牛和大象等所有事物上也一定会成立。
这是什么原因呢?这就是事物的事势理。事势理就是真正以理来推测的时候根本没有任何违害、可以成立,这种正理就叫做事势理。月亮之名可用于任何事物上是以什么理来成立呢?以事势理成立。如果这一点不能成立——月亮只能用来称呼怀兔者而不能用在柱子或者高压锅等上,而我们却这样称呼(把柱子等称为月亮),那这是不合理的,当然这是从已共称的角度来讲不合理。而我们在这里并不是从已共称而是从可共称的角度安立的。
而且,如果你们这样承许,其实也毁坏了你们自己的观点。如果一个名称只能应用在一个事物上面而不能应用在其他事物上面的话,你必须要给我举出一个确凿可靠的理由来成立这一点,但是对方根本举不出任何理由。对于月亮只能用在怀兔者上而不能用在瓶子上这一点,对方要举出理由的话,根本举不出来。最多只不过说这句话:人们的传统习惯是月亮只能用在怀兔者上。虽然这一点我们也承认——以前只用在怀兔者上,但是将来命名者把月亮的名称用在瓶子、柱子上有什么不可以呢?对方想要给我们举出一个特别可靠的反驳的依据的话,是举不出的。所以对方不能遮破我们的观点,如果遮破这个观点就毁坏了自己的观点——月亮的名称用于怀兔者上的观点也会被遮破的,这样一来就逐渐毁坏了所有的世间名言。这样承认的话,那你就是毁坏世间名言者。如果毁坏了所有的世间名言,那我们在这个世间就只有装聋作哑,除此之外没有办法了。
为什么整个世间中大慈大悲的佛陀在有关经典里面对事物开许称呼名称呢?因为,如果形形色色的事物没有名称,整个世间就混为一体了,最后会导致人们不知取舍的后果。这一点我们肯定不敢承认。
所有事物的名称是凭我们的想像力安立的。《现观庄严论》等很多相关论典讲到,一切事物以假有的分别和实有的分别而安立。其实很多名称是以假有分别安立的,并没有实在的体性,只不过人们将其耽著为实有而已。如果我们懂了这一点,对我们逐渐认识空性、认识一切法是如幻如梦的道理有很大的帮助。
我们学习因明表面上好像只是探索一种名称、分析一种法相,有这种感觉,但是如果深入细致去分析或者理解,会知道其中有很多深奥的意义。佛教的任何一部论典不像世间法,对世间法你通过分别念来学习或者研究,得出来的结论仍然是分别念,而佛教的殊胜论典能逐渐让我们趋入无相的境界,在这方面有直接或者间接引导的意义。所以大家在闻思因明的过程中不能认为:这只是一种法相上、名相上的研究,对我的修行有何帮助……。不能这样想。一些有缘分、有信心的人即使学习因明和佛教的世间格言对通达心的本性也是有所帮助的;如果没有信心,即使你整天都听大圆满等无上密法和显宗甚深中观,也不一定能开悟。因此我们要将信心和智慧结合起来分析释迦牟尼佛和所有高僧大德的殊胜教言。
是故随欲所命名,显然普及一切法,
予以遮破世间害,故违共称即意趣。
这一颂说“随欲所命名显然普及一切法”——根据我们的想像力命名的所有名称很显然、很明显涉及一切法。意思就是说我们命名的月亮或者黄牛等这些名称很明显可以用在任何一个法上面。原来以项峰垂胡为理由对这个动物命名为黄牛,现在从可以称呼的角度显然这个名称可以用在大象或者骏马等其他法上,这没有任何违害。如果有些人对此予以遮破说,月亮只能用在怀兔者上,黄牛的名称只能用在具有项峰垂胡的动物上,对方以除此之外不能使用的论调遮破我宗的话,那肯定有世间共称的违害。为什么呢?因为以理观察后没有任何理由说黄牛之名在别的法上不能用。从将来可共称的角度来讲不能用的理由是举不出来的。为什么呢?因为命名是凭我们的分别念假立的,而我们的分别念可以将任何一个事物作为对境。这一点以我们自证可以成立,以比量也可以成立。如果你说这一点不能成立的话,那有世间的违害,这是所谓的共称相违。
这样的解释方法就是理自在、世间当中的明目——陈那论师和法称论师的究竟意趣。他们的究竟意趣是名称不仅对人们已经称呼的法可以运用,而且这种名称在还没有称呼的任何一个法上也可以运用。如果不能运用的话,那就有世间共称违害。
所以我们对金刚道友的名称也可以这样——称呼道友的时候什么名字都可以用。比如说这个人本来叫做吉祥如意,我们对他称呼不吉祥。如果这个道友有点不高兴:你为什么叫我不吉祥呢?我本来叫吉祥啊!我们就可以对他辩论:如果你不能叫不吉祥,那有世间共称的违害。因为吉祥、不吉祥和你的关系,并不像外道所说名称和事物有直接、自相的关系那样。如果有这样的关系,你叫吉祥的话,那你的名字是吉祥的,意义也是吉祥的。除了这个名字以外不能改名。而我们的传统观点并不是这样的,不仅仅是一个传统,以理观察的时候的确是这样成立的。
法称论师在分析任何一个法的时候,他的智慧都是很尖锐的,任何人也没有办法推翻。这一点每一位学习因明的道友在分析的过程中都会有一种不同的感受吧,我想你们自己也会明白的。
卯三(分析彼等之意趣)分二:一、破他宗之观点;二、说自宗之观点。
辰一、破他宗之观点:
有者将此分二种,术语名言之共称。
因明前派的章那巴等论师将世间共称分为两种:术语共称和名言共称。什么叫做术语共称呢?就是仅仅以事物的名称可耽著。是对名称的耽著不是对名相的耽著。仅以名称可耽著的术语叫做术语共称,比如瓶子、柱子、月亮等,是这样的名称方面的可耽著。仅仅耽著这样的名称,这叫做术语共称。什么叫做名言共称呢?所谓名言共称是对决定意义的义反体通过名相、心识可以耽著。一个仅仅耽著名词(名称),也就是名字上的耽著,这种耽著叫术语共称;另一个是对意义相关的名称(名相)进行耽著,这种耽著称之为名言共称,分了这两种。但实际上,这是不合理的。
若尔名言非此义,法相如是前已遮。
你们因明前派这种说法不合理,也就是说,如果名言是以名相可耽著,那就不合理。为什么呢?因为名相用的是固定的词。也就是说从名相的角度讲不合理。名相、法相、事相中的名相,实际上是事物的专用词,比如说黄牛的名相,它只能代表具有项峰垂胡的众生。而我们所讲的名言(共称)不仅仅限于黄牛,从可共称的层面来理解它对任何法都可以适用。因此,你们这样的名言在此处并没有真实意义,也就是说不符合此中所说的意义。因为此中所说的名称实际上对任何一个法都适用,而你们所承认的这种名相只能适用在固定的具有法相的事物的种类上,除此之外不能用。因此这种名言在此处不符合实意。
“法相如是前已遮”,如果你们认为这样的名相是法相上的名称的话,那也不合理。怎么不合理呢?因为第八品观法相专门讲名相的理由的时候也讲了:如果法相和名相是一体,那就…
《第七十八课》全文未完,请进入下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