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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課▪P3

  ..續本文上一頁慧,那個時候,你原來我執的習氣本體就全部間斷,從此以後,你相續中有了無我的智慧,再不可能産生我執,這就是意識上的不並存相違。比如說我們一個人證得了一地,也就是說加行道最後,世間殊勝法的末位,在那個末位的時候,一刹那中,你的心已經頓悟了,認識到了一切諸法的本性。從那個時候開始,在你的相續中,不可能有原來我們凡夫那樣的“我”的執著,這種執著從此以後就完全抛開了。這個內容在其他的道理中也會講的,應該是在相續上安立的。比如說我的相續中,什麼時候産生了無我的智慧,從此以後,“我”的增益的耽著不會産生,這應該是在一個人同類的相續上安立的。而事物上的相違,是從不同類的兩個物體,互相排斥、互相矛盾的過程來安立的。以上講的是意識的相違。

  當然有些論師認爲,意識的相違也可以用一些刹那來衡量,但這個內容不好理解,就暫時不提。以後如果有機會,到了第二次講因明,那個時候再詳細地講。第二次講《量理寶藏論》的時候,你們提醒我,我再稍微詳細分析。剛才講什麼時候滅違品,這個很關鍵,自宗的觀點已經講完了。

  子叁(除诤論)分二:一、遣于外境相違之诤;二、遣于心識相違之诤。

  醜一(遣于外境相違之诤)分二:一、遣觀察有分無分則非理之诤;二、遣觀察無礙功能則非理之诤。

  寅一、遣觀察有分無分則非理之诤:

  

謂一刹那若無分,則粗相續皆成無,

  

如若有分成無盡,故叁刹那難消失。

  你們剛才說,叁刹那以後違品的有實法會消失,但是現在通過我們的觀察,好像你們一刹那、二刹那,叁刹那的時候,所謂的消失可能不成立,對方是這樣說的。爲什麼不成立呢?如果你們說叁刹那,那這叁刹那中的第一刹有沒有分?如果第一刹那沒有分,那麼就像我們前面所講的那樣,二刹那、叁刹那以及粗大的這些法沒有辦法組成和建立。第一刹那如果沒有分,它是一種常有不可分割的東西,那麼叁刹那、四刹那以及最後相續的概念,也無法成立;如果你說第一刹那可以分,那麼第一刹那也分成叁份,其中的第一份又可以分成叁份,這樣一來就變成無窮無盡了,因此你們說的所害微塵在第叁個刹那滅掉,根本不能成立。爲什麼叁刹那不成立呢?首先第一刹那不成立,第一刹那怎麼不成立?有分也不成立,無分也不成立。對方給我們提出了這樣一個問題。

  下面薩迦班智達回答說:你不要著急,不會有這個過失。如果有過失,我不會建立這樣的宗派。你好好地,情緒要穩定,不要特別著急,有話慢慢說,不要生氣,尤其是你出家人更不能生氣啊,你們不是穿著紅色的袈裟嗎?穿著紅色袈裟的人,都不能生嗔恨心啊,佛陀告訴我們……(衆笑)

  

刹那原本無部分,相續亦唯刹那生,

  

微塵刹那不同故,于叁刹那滅違品。

  叁刹那以後滅違品的說法應該是成立的。爲什麼成立呢?因爲,刹那實際上是觀待時間的。按照我們名言來講,時間應該有一個最小的單位,最小的一個單位必須要在名言中安立。如果這個沒有安立,那我們世間中所有的概念,全部會錯亂,全部無法安立。

  爲什麼這麼講呢?比如說,我們現在1年有360天,360天中,1天有多少個小時?這樣一來,所謂的一天,也應該依靠最小的一個時間單位來安立。從物質的單位來講也是如此:比如說我們現在的人民幣,如果最細微的那一分錢沒有,那麼所謂的一元、十元也無法安立。同樣,我們現在時間中,所謂的一年,也是有多少個小時,小時也有多少分鍾,分鍾也是由多少秒組成的。如果最細微的秒沒有,那麼我們整個時間的概念都無法推算。所以那天我講前兩品的時候,在所謂現在刹那存不存在的問題上,也分析過。當然依靠勝義谛的觀察方法,像金剛屑因和有無生因等,依靠中觀的這些道理來進行推理,不要說現在的一刹那,任何事物也是不存在的。這一點,凡是我們佛教徒沒有一個不承認的。但是你不用勝義谛來進行甚深觀察,僅從世間名言的角度來觀察的時候,應該說最小的一個時間單位如果沒有,是不合理的。因此,這裏以最小的時間單位來安立的時候,火和水第一刹那接觸,第二刹那無力,第叁刹那滅違品,應該這樣來安立。

  當然我是這樣認爲的:從我們眼識和心識來看,不一定看得出來,真正相違的事物,所害滅除時,只是大的一些事物我們能見。比如說由無數個微塵組成的一碗水,這碗水放在鋼爐旁邊,或者說特別大的火旁邊放一滴水,那個時候,在短暫的時間中會滅的。但這完全是我們粗大的分別念來安立的,這個時候,肯定不是微塵和時間的無分刹那。

  這裏說,最細微的刹那是不可分割的,相續也是依靠刹那而産生的。如果第一個刹那,再分再分再分……最後變成無窮,那麼相續由多少個刹那組成,根本沒辦法計算,如此,一分鍾或者一秒鍾的時間就無法認定了。應該說,從時間自己的本體來講,最短的一個刹那應該是存在的,這個是它的一個形成過程,這個最短的刹那就叫做最細微的時間。

  昨前天有些道友在回答問題的時候,我們當時說,柱子到底是産生還是毀滅?他說是産生。我說産生的柱子是滅還是不滅?當時那位道友沒有回答,現在好像是笑嘻嘻的。意思就是說,我們這個柱子,現在正在産生的時候應該說也正在毀滅。正在毀滅的話,生和毀滅是不是同時呢?是同時。可能你們也記得,前年我們學習世親論師《俱舍論》的時候,在《自釋》當中也有這個道理。以前沒有的現在存在,叫做生;現在存在的以後沒有,叫做滅;所謂生住滅中的住,也不是未來的滅,也並不是過去的不存在,就是現在的這一刹那。那這樣,一個刹那中即是生、即是住、即是滅,可以這樣。爲什麼?因爲它是有爲法,所以生住滅的法相在有爲法上面應該是存在的。如果只有生沒有滅也不行,只有滅沒有生也不行。因此,我們有些事物的本體,以因明的名言量來很詳細觀察的時候,實際上它有它的特點。當然我們世間人所謂的生,比如說苗芽從種子中出來叫做生,它整個成長的過程,叫做住,最後它摧毀完了以後,叫做滅,這是非常粗大的一種概念。在因明當中,這種老百姓的智慧,肯定是用不上的,因爲這是非常粗大的一種概念。我們誰都知道,小孩子已經生了,現在他沒有死,住在人間,最後變成老人已經死了,這樣的生老死是非常粗大的一種概念。在一個柱子上面,所謂的生住滅,應該可以這樣來安立。如果我們說,這個柱子現在正在産生,但是沒有滅的話,那麼就是沒有滅和住的一種生。但是這樣的法相,在有爲法中能不能安立?誰也沒辦法安立的。

  這樣一來,我們就可以知道,應該承許名言中的最細微的時間概念。因爲我們前面也講了:“叁時頓時不生故,現在刹那乃無分。”因爲未來過去現在的時間,不可能同時産生,因此現在的時間,現在的這個刹那,應該說是無分的。現在這個刹那,再沒有辦法分的這樣一個時間,應該是有的。所以,相違的事物依靠這叁個刹那來計算,就沒有任何相違。當然前面也講了,相違不是安立在刹那上,應該安立在相續上。爲什麼呢?因爲在相續上,它最後不能再繼續並存下去,是從這個角度來安立。如果比較嚴格一點,或者比較細微一點,其實刹那也有産生相違的,但是這個問題,我想我們在這裏也沒有必要分析。他這裏意思是說,刹那沒有辦法分,相續依靠刹那而産生。

  時間的刹那跟微塵是不相同的:比如說微塵,叁個微塵現在也可以同時存在的,沒有依靠細微微塵,實際上粗大的微塵不能産生;而時間與之完全不相同,現在的時間是無分的,是在這樣的不可分割、最細微的叁個時間當中不斷産生的。跟微塵不一樣,非要依靠同時存在的微塵集聚,不需要這樣,時間是連續性的東西。

  因此,你們所說的過失,我們是沒有的。所以,第叁個刹那的時候,所謂的違品一定會滅的,一定會不複存在的,它的所斷違品再也不會産生,這樣的道理是合理的。

  好,講到這裏!

  回向偈:

  所南德義檀嘉熱巴涅此福已得一切智

  托內尼波劄南潘協將摧伏一切過患敵

  傑嘎納齊瓦隆徹巴耶生老病死猶波濤

  哲波措利卓瓦卓瓦效願度有海諸有情

  

《第四十課》全文閱讀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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