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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八課

  

第二十八課

  

頂禮本師釋迦牟尼佛!

  

頂禮文殊智慧勇士!

  

頂禮傳承大恩上師!

  

無上甚深微妙法,百千萬劫難遭遇,

  

我今見聞得受持,願解如來真實義。

  

爲度化一切衆生,請大家發無上殊勝的菩提心!

  關于能诠所诠的分類,前一堂課當中,也給大家作了簡單介紹,今天有必要再重複一下。因爲這個能诠所诠,要從本質上了解,還是有一定的困難;但是,如果不了解它們的含義,這個問題就始終搞不明白。

  這個所謂的能诠所诠,從它們的定義當中應該可以了知。依靠名言或者名稱所了知的內容,叫做所诠;所了知的內容依靠名稱來了知,能了知的這個法,叫做能诠。所诠和能诠這兩個,一個是所了知的內容,一個是能了知的手段或者名稱,也就是“所了知”和“能了知”。從它們的定義上,應該這樣來理解。

  從表面或者詞句上看,好像能诠所诠兩者,都與語言有關系;但實際上,也不一定都與語言有關系。比如說我通過手勢指一件東西,那麼我的手勢就叫能诠,以手勢所了知的東西叫所诠。現在,有些啞巴也打各種手勢,依此也能了知很多事情,這也有能诠所诠的關系。或者我們通過文字來了知,這個文字叫做能诠,依靠文字而了知的內容叫做所诠。或者密法中的有些上師,他們通過指示虛空等表示法讓弟子開悟,指示虛空等手段叫做能诠,所了知的,像虛空那樣的法界境界叫做所诠。密法當中的灌頂,也全部具有能诠所诠,如以水晶球灌頂,水晶玻璃是能诠,依靠水晶玻璃所認識的自己心的本來面目,這是所诠。或者通過人的身體動作來表示,比如別人問我:“你現在身體好不好?”我對他點點頭,這說明我身體還可以;如果我對他搖搖頭,這說明我的身體不太好。實際上,我身體的動作也成爲一種能诠,這個能诠所表示的內容就是所诠。

  從這一品的內容來看,能诠所诠與語言有一定關系,但實際上,能诠所诠的範圍比較廣,大家應該清楚。所謂的能诠所诠,就是能表示的手段和所表示的內容。這個“诠”字,按照藏文的直接意義來講,也有表示的意思。能表示不一定是語言,通過其他方式也可以表示。所表示,也不一定用語言來表達,用其他方式也可以表達你所指點的內容。能诠所诠的大概含義,應該這樣來了解。

  前面講,所诠分真實的所诠和耽著的所诠。這個問題,你們剛才已經知道了。所知道的內容叫做所诠。所知道的內容有兩種:一個是真實了知的內容,一個是耽著了知的內容。真實所诠和耽著所诠的意思,就是這樣。

  那麼什麼叫做真實所了知的內容呢?或者,真實所诠的意思是什麼呢?或者,你所知道的內容到底是什麼呢?比如從所知的角度來講,我心裏面想給別人介紹一個海螺,那麼首先,在我心裏就會浮現出海螺的總體行相——一個白色圓圓的東西,這個時候,我還沒有表達出來,它只是我這個介紹者心裏的一個義總相。然後,我想給別人說出這個海螺,經過我的這個思維,由我口裏說出“海螺”這兩個字的名稱,從能诠的角度講,這叫做名言共相。名言共相已經說出來了。當我說出這個語言的時候,旁邊聽者的耳根就聽到一個“海螺”的聲音,不是吹海螺的“嗚嗚”聲,是我說海螺名稱的聲音。對方聽到“海螺”的自相聲音以後,在他的腦海當中,海螺的名稱顯現出來,這個名稱叫做名言總相。聽者的腦海當中就會想:哦!他說了海螺。那麼這種海螺的文字或者名稱的概念,在聽者的腦海當中就會首先顯現出來,這叫做名言總相。依靠這個名稱,第二刹那的時候,在他的心當中馬上就會顯現海螺白色圓圓的行相:哦!他所謂的海螺就是指的這個。此時不僅是概念,它的整體行相已經顯現出來了,這叫做義總相,或者義共相。所以,剛才真正的所诠是什麼呢?就是這個義共相。

  剛才說者,他心目當中的義共相,心中的影像,就是他所說的內容。作爲聽者,他所聽到的這個聲音或者說語言,在中間起了一個連接的作用,就像將另一個水井裏面的水引到這一個水井當中一樣,也像將山上的泉水引到我們的浴室中一樣。說者心裏面的總相影像,通過他說出的語言,經過聽者的耳根,在聽者的心目當中,出現了海螺的行相。從聽者來講,也是一個義共相;從說者來講,也是一個義共相。這就是真正的所诠。真正所說的內容,就是這個影像,就是這個總相,這叫做真實所诠。

  然後,什麼叫做耽著所诠呢?剛才我說海螺的時候,當時我自己耽著的,就是外面供桌上放著的海螺。因爲習氣的緣故,總相跟自相聯在一起,這樣,說者說海螺的時候,就認爲自己把自相已經說好了,這是說者的耽著所诠。然後是聽者,說者一說海螺的時候,他認爲:哦!他說的就是白色自相的海螺。這是聽者的耽著所诠。實際上,自相海螺說者也沒有說過,聽者也沒有聽過。如果說者也說過,聽者也聽過,那麼說火的時候,因爲火的自性是燃燒,說者口裏面就應該冒火,聽者的耳根或者心裏面,也會燃起火來,那這是非常可怕的。但這僅僅是耽著而已,並不是真正說出自相。真正說的就是它的總相,聽者聽的也是總相。所以,真實所诠是義總相,耽著所诠是義自相。義自相指的是外境真正海螺的自相。說者也認爲,真正的海螺他已經說出來了。聽者也認爲:哦!今天這位道友給我說“海螺拿過來”,他說的就是這個海螺。其實,這只是耽著而已,並不是真正的所诠,所以這叫做耽著所诠。從所诠的角度,這樣來安立。

  從能诠的角度來安立,也分爲真實能诠和耽著能诠兩種。真實能诠是名言總相,不是名言自相,如果是名言自相就不合理。那麼這個意思是什麼呢?所謂的名言總相,剛才也講了,一說海螺的時候,就說出了它的名稱,其實這只是執著海螺的名稱總相而已,並不是真正的海螺。如果是真正的海螺,那一說海螺,人人都會知道。關于名言總相和義總相的差別,全知麥彭仁波切在《釋量論大疏》當中,也是這樣講的:名稱在我們的分別念當中顯現,這叫做名言總相;它的外境、意義,在我們的分別念當中現前,這叫做義總相。所以,真實的能诠就是名或說名言總相。實際上,我說海螺的時候,說出來的是海螺的名言總相,並不是名言自相。因此,我說者說的是海螺的名稱,海螺的名言總相就是說出來的,這個是真實的能诠。剛才聽者,他聽出來的,也實際上是名言總相,並不是名言自相。

  耽著能诠是名言自相。剛才說者,他認爲已經說了真正的海螺,其實這只是耽著而已。聽者也認爲:噢!他說了真正的海螺。所以,耽著能诠是名言自相。

  聽者和說者的“海螺”並不是真正的自相,如果是自相,那有很大的過失。比如我說“海螺”兩個字,如果“海螺”完全是海螺的自相,那凡是聽到海螺名稱的人,都要了知海螺了。對漢族人來講,以前看過海螺的,或者了知海螺名稱的,他們會懂得的。但是,從來沒有看過的,或者說藏族人、英國人,不懂漢語的這些人來講,你在他的耳邊說一百遍“海螺”,他根本不知道,這個是什麼東西。所以,我們說的名稱,並不是自相的名稱,應該是耽著的名稱,自相的名稱誰也說不出來。我們前面也講了,在事物的自相上面,沒辦法加名稱,所謂的名稱全部是分別念的影像。

  在能诠所诠上面,我非常希望我們的道友,還是要有一番研究。第一次沒有看懂、沒有聽懂,那你就反反複複想一想,到一定時候:哦!我們說話過程當中,真正說的內容,就是義總相;能說的手段就是名言總相。實際上,我們真正的溝通,所了知的也是一個假的內容,能了知的手段也是一個假的東西;真正的東西,從來都沒有感受過。時間到了,一定會通達這個道理。如果你通達這個道理,在名言當中,對很多分別念和很多執著的法,會逐漸逐漸了知是沒有意義的。

  昨天,能诠所诠,從說者和聽者的角度分了八種。但是今天,能诠分真實和耽著兩種,所诠也分真實和耽著兩種,從這個角度來講的。頌詞裏面,是從說者或用者的角度分了四種。

  在分析能诠所诠的時候,可以分成四種。而在世間當中平時運用的時候,就不用分這麼多了。凡是說者一說海螺,因爲習氣的串連,他自己認爲,已經說自相了;聽者也不用分那麼多,他也認爲說的是自相。但實際上,自相誰都沒有說過,誰都沒有聽過,只不過兩者都憑迷亂的習氣溝通。所以我想,我們人與人之間的對話,牦牛與牦牛之間的對話,可能沒有什麼差別。如果真的要分析,全部是錯亂的。但在生活中運用的時候,只要通過一種手段,人們認爲已經知道了,就可以了。所謂的名言,安立在這樣一個層面上,就已經完成了。

  昨天前面的有些道理,今天也複習一下。原來我讀中學的時候,有一位易老師,他特別喜歡將前一天中比較難懂的內容,第二天再好好講一遍,所以我們心裏就非常感謝他;還有一位老師,他的名字我不敢說,凡是難懂的地方,就一帶而過,第二天問他的時候,他就不太高興,每一次遇到疑團,就一直沒辦法解開。所以,我要學好的老師。

  下面,我們講第二個問題。前面已經講了,建立名言時,真實當中沒有所诠。所诠沒有是從兩個方面講的:外境和心識的自相,因爲是自相法的緣故,不應該成爲所诠;二種共相:義總相和名言總相,實際上是無實法,也不應該成爲所诠。這樣的話,真實的勝義當中,所诠是不存在的。講完這個問題,下面接著講,錯亂的所诠是存在的,錯亂的立名也是可以的。

  庚二:無事而錯亂命名之理:

  

分別本性即錯亂,浮現名言義共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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