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楞嚴經七處破妄十番顯見▪P5

  ..續本文上一頁就是我的真性?故佛再借所見外境遠近諸物,以顯見性非物。外界諸物千差萬別,能見諸物的見性,原無差別,即此無差別的見性,就是汝阿難的真心。汝阿難若是固執見性是物,則汝阿難亦應該可以看見我佛的見性。如果說:汝我同見日月宮時,就是看見我的見性了,那麼,當我不見外物之時,汝爲甚麼又不能看見我的見性呢?既不能看見我不見物時的見性,可知見性非物,即此非物而又周遍的見性,就是汝阿難的真心。還有,若果見性是物,物亦當是見,則汝阿難見物之時,物亦當見汝,然則無情之物,與有情的見性,混雜不分,果然如此,物我混亂,則有情世間,與器世間,又如何安立?但事實上,當汝阿難看見外物之時,此見性既非是物,亦不是我佛的見性,不就是汝的真心嗎?爲甚麼自己懷疑自己的真心,反而執取我的言教,以求真實,豈非顛倒?

  阿難不知,見大見小,皆因所見的前塵而殊,並非見性的本身有大小差別。遂又計執,見閻浮提時,見性周遍,退歸精舍,唯見一室,究竟是見性縮大爲小?抑或是被牆宇夾令斷絕?佛告阿難:世間事物,雖有大小內外種種差別,但皆屬所見的前塵,並非見性本身有大小差別。等如虛空本無方圓,若然在空間,放一圓形的東西,則此東西之中間,就有圓形的空間出現,如果再放一個方形的盒子,則此方形盒子的中間,就有方形的空間出現,所以方圓之相在于器,非在于空;若想取消圓空,或方空,但除其器,不應該說,更要除去虛空的相。見性亦然,本無內外大小差異,見大見小,是在于境非在于見。因見性不變而隨緣,故能見大見小;雖隨緣而不變,故見性本身非有大有小。衆生不知,不變隨緣,隨緣不變之理,內執身心爲實有,外執諸物爲我所有,故于外界事物之中,見內見外,觀大觀小,分別取舍,爲物所轉;若能覺悟諸法唯心所現,如空中花,水中月,幻妄不真,無所取舍,內不爲自我身心所束縛,外不爲前塵物象所轉,便能轉物,同于如來,身心圓明,而能一多無礙,大小相容,廣狹自在。

  以上一至六番辨見,總顯依他起性的能見分——見性,不動不遷,常住周遍,不因境有,離塵有體;不同于遍計執性的妄想識心,是帶妄顯真;以下四番辨見,顯見性就是純真無妄,絕對待,離能所的真心,是即妄即真。

  7.約無是非是顯見性唯真

  阿難聞佛多番開示,見性不動,見性不遷,見性無還,見性周遍,就是真心;于是幻想有一屬于真心的見性,現在眼前,與自己現前的身心分隔爲二。于是又分別,此見性既然就是我的真心,我今對佛問答的身心,又是甚麼?事實上,我對佛問答的身心,卻有實際分別的作用,而此現在我前的見性,卻沒有分別的功能。既不可能分別我的身心,又怎能分別外界的事物?還有,若此見性,實在是我的真心,則我現前能分別的身心,應該被真心之所見,何以現在見性不能見我的身心,而我的身心反而能見此真心的見性呢?

  此正是迷物爲己,將己作物,認爲四大緣影的身心是能見,自己本有的真心不能見,殊不知現前身心之所以能見萬物,全是見性的功能。阿難竟然執迷不悟,而對佛言:“見性實我,而身非我。”意思是說:如果見性實在是我的真心,則我現前能分別的身心,應該非屬于我,而變成身外之物了!而今見性不能見我的身心,我的身心反能看見真心的見性,何異如來先所責言:“物能見我”?此中道理,實在難明,請佛慈悲,再開導我等未開悟的人。

  因此,佛告阿難:如果真的如你所說:見性是在你的眼前,你真的能夠看見的話,見性便同于外界的物質,是存放在一個固定的地方;那麼,你應該在外界所有的事物中,可以指示出來,此是見性,此非見性。現在我與你阿難,同坐在只陀林中,遍觀近處的樹林殿堂,高至日月宮殿,遠至精舍對面的恒河,你阿難試于我的獅子座前,舉手指示,陰者是樹林,明亮的是日光,阻塞的是石壁,通達的是虛空,如是乃至,一切草木,凡有形相的,都可以指出示人;如果汝身心之前,確實有一見性被你身心所見,你就應該指出那一種是你的見性。假如說:虛空是你的見性,則虛空已經變成見性了,甚麼是虛空呢?若果物是你的見性,物已經變成見性了,將何以爲物呢?你今既然于萬象之中,不能指出何者是你的見性,可知你說:見性是在你身心之前,只是你的妄想情執而已,事實不然。

  佛又恐阿難轉計說,見性確實是在眼前,不過是藏于萬象之中,不容易發覺而已。所以命阿難可于萬物中,微細分析、解剖現象,看看是否可以找出見性來,猶如指示其他事物一樣清楚分明,無有疑惑!結果,阿難言:“舉手所指,縰目所觀,指皆是物,無是見者。”佛即印證:“如是!如是!”之後,再命阿難,于諸物象中,指出何種不是見性。結果阿難于萬象中,又“微細發明,無非見者。”佛又印證:“如是!如是!”因爲見性隨緣不變,故指不出何者是見;見性不變隨緣,故指不出何者非見,可知見性無是無非,正是絕對待的真心。

  可是法會大衆,未證無學聖位的人,不知無是無非,正是清淨實相。即使阿難自己雖然說:找不出無是見者,亦找不出無非見者,不過是爲情勢所逼,不得不這樣說而已,並非悟得或親證此理。是以:“茫然不知,是義始終,一時惶悚,失其所守。”佛見其骜怖至此,實可憐憫!所以安慰阿難與諸大衆言:“無上法王,是真實語,如所如說,不诳不妄,”不同于外道矯亂的論說,汝等應當谛實思維,自然可以悟明因心,圓證佛果;不要辜負自己一再請求佛開示,以及仰慕于佛的情懷。

  當時,文殊師利菩薩,即起座禮佛,說明法會大衆,是因爲不知見性與色空之間,無是見與無非見的道理,所以驚怖不安,並不是因爲善根淺薄,不信佛語,而懷疑佛所說:同于外道矯論。希望如來大慈大悲,再詳細說明,外界的萬物,與內在的見精,二者之間,無“是見”與無“非見”的道理。

  因文殊菩薩,代表大衆啓請,故佛對文殊菩薩說:“十方如來及大菩薩,于其自住叁摩地中,見與見緣,並所想相,本無所有。”“見”是指叁細中的能見相,“見緣”是指叁細中的境界相;“想”指衆生的六種識心,“相”指衆生的六根身相。見與見緣,是依他起性;想相是遍計執性。因爲諸佛圓證,諸大菩薩分證首楞嚴王大定,了達遍計本空,依他幻有,猶如空中的花朵,水中的月影,本無實體,徒有假相而已。所以在諸佛與大菩薩的眼中看來,衆生的見相二分,以及所執著的身心世界,本無實體,其體即是諸佛所證的菩提妙淨明體,離言絕相,怎會于其中間,有是或非是呢?

  佛又引文殊菩薩爲例,文殊菩薩唯一無二,故無是、無非是;以例諸佛所證的菩提妙淨明體,唯是一心,更無二法,故亦無是、無非是。佛問文殊菩薩:如汝文殊,除真文殊外,是否另外更有一個文殊,名爲是文殊?然則便成爲兩個文殊,不然便是唯一無二,更不應該說:全無文殊。文殊菩薩體會佛的意思,答言:如是世尊,我真是文殊,真文殊外,更無另外一個文殊,名是文殊。爲甚麼呢?若真文殊外,更有一個是文殊者,便成爲兩個文殊了,但我今日並非全無文殊,不過于真文殊的實體中,不說是文殊,及非文殊而已。文殊喻妙淨明體;唯一文殊,更無文殊,喻唯一真心,更無別法。然我今日,非無文殊,喻妙淨明體,雖然無是無非,但能隨緣不變,不變隨緣,其用不可思議,不是斷滅。

  佛就此比例,說明見性與諸物象,亦是一樣,唯是一心,同是諸佛所證的無上菩提淨圓真心,不過衆生迷此真心,轉妙明爲無明,轉真覺爲不覺,遂妄現色空的相分,及能見的見分;正當妄現見相二分之時,此妙淨明體,實無見相二分可得。猶如人發夢,被大水所溺,或爲大火所燒,不待醒後,不見水火,就是正在夢中,被溺或被燒時,雖然恐怖萬分,其實何曾真有水火出現?又如人用麻造繩,麻雖然變成一條條的繩子,但繩子的本身,原本就是麻。若執著繩子的形象,而忘記麻的本質,已經是迷了,若更執著繩的影子以爲是蛇,豈非迷上加迷?麻喻妙淨明體,繩喻見相二分,不知見相二分,是依妙淨明體而幻有,已經是迷真起妄了;若再執著因見相二分而起的分別妄想識心爲真心,豈不是認妄作真,迷上加迷?

  佛再舉天上的明月爲喻,天上唯有一個月亮,但有人用手捏自己的眼睛,因此在真月的旁邊,見有第二個月;此第二個月,只是真月的影子而已,天上根本就沒有出現第二個月,怎可以說:這個是真月,那個是假月?同樣道理,見相二分只是真心的影子而已,若能明白,即妄即真,真妄唯是一心,就不應該說:真心之外另有見相二分。

  前言:“妄爲色空”,是說從真起妄;今言:“但一月真”,是顯妄本屬真。阿難與諸衆生,由無始時來,皆因不知依他幻有,種種發明,執我執法,分別人我是非,就是妄想,就不能超越是非圈套,墮落生死漩渦中,長期作業流轉,致使真心不失而成失。但事實上,見與見緣,並所想相,元本就是妙覺明性,是以阿難于萬象中,指不出那一種是見性,那一種不是見性,若能因此覺悟,妄想就是真心,則真心非得而成得。

  8.約外道世谛對簡顯見性非因緣非自然

  甚麼是因緣?甚麼是自然?因緣,是世間諸法生起的主要原因,自從佛覺悟宇宙人生的原理後,就告訴我們,世間所有一切事物的真相,無不是從因緣生,所謂:“諸法從緣生,諸法從緣滅,我佛大沙門,常作如是說。”用以破除外道所執,神我的自然。因爲外道修習非想非非想定,限于智力,未能突破煩惱,進入滅受想定,引發無漏智慧,遂執此境界,立爲神我,認爲此神我是自然的,而且廣大周遍,不生不滅,是宇宙萬物的生因。

  阿難始終用扳緣心聽佛說法,因聞佛前面多番開示,見性不動,見性周遍,見性常住,性非生滅,遂疑佛所說的見性,同于外道所執神我的自然。同時想起佛昔日曾在楞伽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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