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通前,是唯佛與佛乃能究盡,通後,是標佛權實二智。
“所謂諸法如是相”以下,是用十如是解釋。
“諸法”是指宇宙間可以接觸,可以想像的一切事物,是佛權智所照之境;實相,是宇宙原理,諸法的本體,亦即是衆生的佛性,是佛實智所證之理。宇宙一切事物雖多,不外是十法界四聖六凡依正因果等法。在佛的智慧觀察,十法界衆生,無論是內在的身心,或是賴以生存的外在世界,不管是有情或無情,無不各自具足如是相,性,體,力,作,因,緣,果,報本末等事相,以及如是究竟平等的理性。決定如是,絕對不可以改變的。
如是相:是指世間事物的外貌形相各別而言,例如:人的形相,不同物的形相;植物的形相,又不同動物的形相;物相有長短方圓,大小不一,人相有高矮肥瘦,美醜不同。叁善道衆生的長相,美麗端莊;叁惡道衆生的長相,醜陋怪異;二乘聖人的形相,清淨無染;佛菩薩的形相,莊嚴無比。十法界聖凡以及諸法的相貌,一定彼此各異,不可混亂,謂之如是相。
如是性:是指人與物內在的特性,人性不同物性,物性有寒冷溫和燥熱不等,人性有善惡無記各別。例如:水以濕爲性,火以暖爲性,地以堅爲性,風以動爲性,六道衆生以善惡無記爲性,二乘聖人以解脫爲性,佛菩薩以智慧慈悲爲性,十法界聖凡中,情與無情,皆各有其不同的個性。
如是體:是指人與物的體質。人的體質,不同物的體質,植物的體質,又不同礦物、動物的體質。六道衆生由善惡業力招致色心組合的五蘊體質,不同于聖人由道力熏修而成五分法身的體質,更不同于諸佛菩薩福慧莊嚴,十力具足的體質。當然佛所證的法身,也不同于應身的體質;而且是永遠如是,不可以改變的。
如是力:力是力量,功力。物有物的功力,人有人的力量。例如:水可以解渴,也可以載舟覆舟;火可以照明,也可以燎原;地可以生長萬物,風可以移動一切,房屋可以禦寒避暑,五谷可以止饑療餓,這些都是物的功力。至于六道衆生,則以能承受苦樂爲力,二乘聖人以斷惑離縛爲力,菩薩以菩提心、四攝法爲力,佛以智慧、慈悲、弘願爲力。力雖有大小強弱不等,但諸法無不各具其力,人力不同物力,聖人之力不同凡夫之力,永遠如此,是無法更改的,謂之如是力。
如是作:作是造作。力是潛在的功能,作是表現的動作。日夜轉移,四季更改,春花秋月,夏雨冬雪,皆是物的造作;善惡好醜,是六道衆生的造作;戒定慧是二乘聖人的造作;六度萬行,悲智雙運,是菩薩的造作;隨機垂應,八相成道,說法利生,是諸佛的造作。情與無情,若凡若聖,無不各有其一定的造作。
如是因:因是主因,原因。衆生的一切造作,都可以形成一種慣性,作爲引生未來生命或苦或樂的主因。如:大地種子,是生長萬物因;人造作善或惡業,是輪回六道生死因;二乘聖人造作無漏善業,是出世涅槃因;菩薩發菩提心,廣修六度萬行,是成就佛果菩提因。所以世出世間一切的一切,無不各有前因。
如是緣:緣是助緣。事必由因之外,還需要有助緣,然後有結果。例如:物以種子爲因,以水、土、陽光、人工等爲助緣,始可以萌芽、開花、結果。人則以善惡業爲因,以父母爲助緣,有因無緣,絕對不可能創造新的生命。六道衆生,以善惡業爲因,以扳緣于色聲等六塵境界爲緣,所以輪回六道,生死不已。二乘聖人作無漏因,加以出世善法爲助緣,所以能解脫生死,超出輪回。菩薩以般若爲因,以善知識及布施持戒等爲助緣,所以能覺悟成佛。諸佛以慈悲願力爲因,衆生機感爲緣,所以來應生人間,成佛道、度衆生。由于衆生所作之因不同,助緣亦異,結果十法界聖凡苦樂不一。
如是果:果是結果。作如是因,必感如是果,凡夫作有漏因,招致生死果;二乘作無漏因,得涅槃果;菩薩作成佛因,得菩提果;因果不昧,因果相類,謂之如是果。
如是報:報是受報,果與報不同。例如:五谷的種子是因,水土陽光是緣,五谷豐收是果,食用五谷時才是報。又如人立志創業是因,學問知識與親朋的協助是緣,事業成功是果,享受應得的利潤財富才是報。
六道衆生作善惡業是因,取舍六塵境界是緣,輪回生死是果,受苦或受樂是報。二乘作無漏業因,修出世善法是緣,證阿羅漢是果,享受涅槃是報。菩薩廣學般若,上求下化是因,修行布施、持戒、忍辱、精進、禅定等是緣,證無上菩提是果,得大涅槃,享受常、樂、我、淨是報。
因緣果報,是世間事物演變的層次,亦是衆生六道升沈的原則;若是有因無緣,是不可能感果受報。十法界有情、無情諸法,雖然各各具足如是相,性,體,力,作,因,緣,果、報等事相差別,彼此互異,但究其根源,不出實相平等之理,所謂:“事有千差,理無二致。”故言:“如是本末究竟等。”
天臺宗依據此十如是,說法有百界千如。法華玄義言:“此一法界具十如是,十法界具百如是。又一法界具十法界,則有百法界,千如是。”再依據衆生,世界,業界叁種相續言,則成叁千,故有“叁千性相”之說。又叁千之法,唯是一心,故言:“一念叁千”。
天臺宗又用空假中叁觀,解釋十如是。若言諸法皆具足如是性相等十如是,有無量差別相不同,是俗谛理,屬于假觀;若言諸法如是性相等十如是,是一味平等,沒有差別,是顯真谛理,是名空觀;若言諸法性如是,相比是,乃至本末究竟皆如是,非空非有,是顯中道理,名爲中觀。以此一心叁觀,觀于一境叁谛,即俗即真,即事即理,事理圓融,真俗無礙,就是佛的知見。
智者大師,又約十法界,約佛法,約離合,約位等四番解釋十如是。而法華授手卷一之四言:“直指雲:理應取十法界俗谛理曰相,十界真谛理曰性,十界本具曰體,十界業用曰力,十界功能曰作,十界作成曰因,十界助發曰緣,十界循業發現曰果,十界酬賞不差曰報,森森之法,起于一心,萬境如是,終歸于實際曰末,從因至果,了然不昧,叁際平等,十方坐斷曰究竟,以根本智當陽一照,十界全空曰如,以差別智,行布無礙,十界不壞曰是,全俗即真,是事無礙,真俗互融,是理事無礙,真俗雙超,是事事無礙。…”讀者欲想深入研究,可參閱文句、授手等古人的注解。
由于諸法差別之相,不離實相平等之理,即事即理,即真即俗,故真俗互融,事理無礙,唯佛權實二智,能知能解,一切凡聖,皆不可能理解佛的智慧。今日釋尊,欲開權顯實,又恐衆生不能信受,反而謗法,罪招墮落,所以欲言又止。
(四)頌寄言贊佛二智
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世雄不可量,諸天及世人,一切衆生類,無能知佛者。
佛力無所畏,解脫諸叁昧,及佛諸余法,無能測量者。
佛說法,往往爲後來者,或爲未了解領會的人,再用偈頌方式,將剛剛所說之理,重複再說一次。以下是重頌前文寄言贊歎佛的權實二智。“世雄”是指十方叁世一切佛,諸佛的智慧,甚深微妙不可測量,故言:“世雄不可量”,是重頌前文“諸佛智慧,甚深無量”,亦即是頌佛實智。
“諸天及世人”等叁句,是重頌長文:“其智慧門,難解難入”,因諸佛“隨宜說法,意趣難解”,故“一切衆生類,無能知佛者。”是重頌諸佛的權智。
“佛力無所畏”等四句,是重頌釋尊的權實二智。佛字是長文中“吾從成佛以來”,是顯佛實智;“力無所畏,解脫諸叁昧,”是頌佛權智。“及佛諸余法”,是頌長文“成就一切未曾有法,以佛實智甚深,故不可測,佛權智無量無邊故不可量。“無能測量者”,即是頌佛權實二智。
本從無數佛,具足行諸道,甚深微妙法,難見難可了。
于無量億劫,行此諸道已,道場得成果,我已悉知見。
此重頌長文中雙釋雙結之意。初二句重頌長文“曾親近百千萬億諸佛,盡行諸佛無量道法。”次二句是頌長文“成就甚深未曾有法,隨宜所說,意趣難解。”“于無量億劫,行此諸道已”,是頌長文“知見波羅蜜,皆己具足。”最後二句是頌長文“如是知見,廣大深遠。”
道場,有事道場、與理道場。事道場,是佛于菩提樹下,得道之處;理道場,是佛以如如智,契證如如理,理智不二之寂滅埸地。佛于“道場得成果”,理智究竟,權實具足,能究盡諸法實相。故言:“我已悉知見”。
(五)頌絕言贊佛二智
如是大果報,種種性相義,我及十方佛,乃能知是事。
是法不可示,言辭相寂滅,諸余衆生類,無有能得解。
除諸菩薩衆,信力堅固者。
初偈是重頌長文十如是。初句頌如是果,如是報;次句頌如是相,如是性;“種種”,是頌如是力,如是作,如是因,如是緣等;“義”指實相理,是頌如是本末究竟等。
“是法不可示”以下,是頌“止!不須複說”之意。是法指諸佛二智所究盡百界千如等法,此等諸法,即相即性,即事即理,微妙難思,故言:“言辭相寂滅。”
“諸余衆生類”,是指人乘、天乘、聲聞乘、緣覺乘、藏教菩薩,開通教菩薩,別教菩薩等七人,是佛權智所化之機,無法理解佛實智,故言:“無有能得解”。最後二句指圓教十信位菩薩。佛的意思是,此諸實難信解之法,不可說示,雖然佛能權巧方便宣說,一般衆生,甚至七方便的學人,亦不能信解,除非是圓教十信位菩薩,得信不退,信力堅固,始可信受無疑。故言:“除諸菩薩衆,信力堅固者。”
諸佛弟子衆,曾供養諸佛;一切漏已盡,住是最後身,
如是諸人等,其力所不堪。
初句指二乘聖人,亦曾經親近供養諸佛,故今生得見佛、聞法、修行、證果,已經斷盡見思煩惱,盡此一報身,即得超越叁界,遠離生死的人,其信解智力,亦不堪承受此一乘妙法。此揀二乘人不能知佛智。
假使滿世間,皆如舍利弗,盡思共度量,不能測佛智。
正使滿十方,皆如舍利弗,及余諸弟子,亦滿十方刹。
盡思共度量,亦複不能知。
初偈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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