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圓覺經略釋▪P13

  ..續本文上一頁悶。

  此正答因何使諸衆生迷悶不入之言。由于妄見流轉或妄見涅槃,故不能入清淨覺。然而不入之故,既因執著我相等使然,可見非因覺性違拒,使能入者不入,故雲非覺違拒諸能入者。以答問中“使諸衆生”之意。下更推論:謂不但不入者非覺使不入,即能入者亦非覺使之入。譬如菩薩隨順覺性,修諸觀行而證入者,是彼修德契合覺性耳。故雲;有諸能入,非覺入故。是人與不入,無責于覺。大疏雲:“如夢身未忘,必不能合于本身,非本身違拒”,喻至明也。妄想未除,用心皆非, 不但凡夫之起惑造業,所謂動念歸于迷悶;即二乘之沈空滯寂,所謂息念,亦皆歸于迷悶。故雲:是故動念及與息念,皆歸迷悶,以答問中因何迷悶之意。

  “何以故?由有無始本起無明,爲己主宰,一切衆生生無慧目,身心等性皆是無明。譬如有人不自斷命。是故當知:有我愛者,我與隨順;非隨順者,便生憎怨。爲憎愛心養無明故,相續求道,皆不成就。

  何以故?征起下文。意即動念歸于迷悶,義猶易知,息念亦歸迷悶,其義難知。以下解釋皆歸迷悶之義,首先斷定乃由無始本起無明,爲己主宰,即爲根本原因。本起無明,指生相無明,以不可知其起時及其起相,故稱無始本起。從本以來皆是無明用事,使一切衆生不知不覺妄認爲我,故雲爲己主宰。衆生因無慧目,不能照見身心乃是無明幻化,猶如瓦器皆以土成,故雲身心等性皆是無明。一向既以無明爲己主宰,即無斷除無明之可能,無明用事不能自斷無明,亦如人不自斷其命。是故當知下,結明能爲修道之障。謂衆生以無明用事而妄起我執,如是有順乎我而可愛者,我即與之隨順,隨順、如雲融洽。非隨順之境,即生憎怨之心。憎與愛既從無明而生,轉而滋養無明更不易除,如波從水生,還助水勢。以此之故,不但動念、息念皆歸迷悶,若使憎愛與無明互相熏習,互相長養,相續不斷,縱令勤苦修道,以不離于四相故,終不成就。

  壬二 詳明四相

  “善男子!雲何我相?謂諸衆生心所證者。善男子!譬如有人,百骸調適,忽忘我身,四肢弦緩,攝養乖方;微加針艾,即知有我,是故證取方現我體。善男子!其心乃至證于如來,畢竟了知清淨涅槃,皆是我相。

  此下別明四相,乃求道者智境之迷,即內心境上之事,極其隱微,不同上述迷識四相,所以爲修行上之病患也。首句,征釋。次句、謂此我相既深且細,一向隱伏不自覺知,必于自心有所取證,其相方顯,故雲謂諸衆生心所證者。大疏解曰:“心、謂第七識,所證者、即第八識見分。一切衆生任運執爲內我,故此相難可自見”。

  譬如下,設事明之。如人無病時,則百骸調適不知有身;或因攝養未善,以致四肢弦緩,亦忘有身。弦緩、軟弱麻木之類。針刺艾灸,皆醫術。在此忽忘我身之狀態中,若微加針刺或艾灸,則爲痛癢所激而知有我,以況行者知我執之妄而應斷。于禅定之中,暫得忘情,不執幻化身心諸粗我相;若遇激刺,即不覺而有感知應付之心,是即深細隱伏未能斷除之我相必待覺證者,故雲是故證取,方現我體。西哲柏格森亦有內心經驗之言,謂有真我存焉,即斯類也。善男子下,極言我相深細難明,而爲求道之障。謂不但尋常可知可見之事,理上有所證取名爲我相,即使求道者其心證至諸佛境界,了知清淨涅槃,此所證取,皆是我相。證知如來涅槃,即是覺體清淨之相,非別有可證。若認涅槃爲可證取之法,必執別有能證之心,能所未忘,故即我相。此如印度數論、尼幹子之教,謂最後解脫,名得究竟涅槃,即爲獨存實體之我,即我相未除也。

  “善男子!雲何人相?謂衆生心悟證者。善男子!悟有我者,不複認我,所悟非我,悟亦如是。悟已超過一切證者,悉爲人相。善男子!其心乃至圓悟涅槃俱是我者,心存少悟,備殚證理,皆名人相。

  前雲心所證者是我相,今則心悟此理,即悟此所證取者爲我相所在矣。但此心悟,複成人相,故雲謂諸衆生心悟證者。悟有我者,不複認我,意即悟所證取者有我相存在,心知其非,即不複認之爲我。不複認我,亦即悟知所證取者非我。有我與非我,均同此心悟,故雲所悟非我,悟亦如是。一切能證之智,皆是我相,今已心悟不複執著,故雲悟已超過一切證者。然此能悟之心不忘,即又成爲變相之我,恍如別有他人之相。此種相、即對我相名爲人相,亦即此超過一切證者之“悟”,悉爲人相。悟者、推論比量之義,由我而推及于人,故名人相。如悟證者非我而不複認我,此非我及不複認我之義相,即含是他人之義相,故以心悟名爲人相。如近世唯心論者,以所執惟有自我之義,不能成立;複推論余人亦各有我,立宇宙唯心論,謂各人皆有自我,皆由我而推論及人,其所執亦如人相之類。要之、人相即從我相轉計而生之執耳。其心乃至下,更推論之:不但悟知尋常一切證者是我之虛妄,此悟名爲人相,縱使其心悟至涅槃是我而不執著,若尚存有些微能悟之心,而殚盡其修行過程中所證之理,皆名人相。

  “善男子!雲何衆生相?謂諸衆生心自證悟所不及者。善男子!譬如有人,作如是言:我是衆生,則知彼人說衆生者,非我非彼。雲何非我?我是衆生,則非是我。雲何非彼?我是衆生,非彼我故。善男子!但諸衆生了證了悟,皆爲我、人,而我、人相所不及者?存有所了,名衆生相。

  所證名我相,所悟名人相。了此二相皆非,即已離自證自悟境界而爲證悟所不到,故雲謂諸衆生心自證悟所不及者。但此證悟不及之相,仍爲隱微之我相存在,此相名爲衆生相。大疏雲:“衆生者,不定執一之謂也”。

  善男子下,設喻明之。假設有人說我是衆生一語,此人所說之衆生,既不是指自己,亦不是指他人,故雲非我非彼。若問何以見得不是指自己?因爲所說我是衆生,既是衆生,即非自己之我。若問何以見得不是指他人?因爲只說我是衆生,只說我是,不說他是,即非他人之我;非彼我故,如雲非他人之我故。以顯離開我相、人相,而有隱微之心迹,則爲衆生相。但諸下,結成衆生相之名。但諸衆生,指諸求道之人,了知所證皆爲我相,了知所悟皆爲人相,故雲了證了悟皆爲我人。了證則不執我相,了悟則不執人相,故此了證了悟之心迹,複超于證悟而爲我相、人相之所不及。但此心迹未忘,即有隱微之相存在。此相即如上說我是衆生一語之中,所謂衆生之相,故即以存有所了,名爲衆生相。存有所了者,證與悟爲所了,皆不存在,但存能了之智也。

  “善男子!雲何壽命相?謂講衆生心照清淨覺所了者。一切業智所不自見,猶如命根。

  壽命相亦以比喻得名,謂極隱微之我相潛續存在,爲求道者所不自覺。猶如命根潛續存在,爲人所不自見,故名之爲壽命相。心照清淨者,指此諸衆生自心體上之智照已得清淨也。大疏雲:“即心之照,故雲清淨”。又、證悟等盡,徹于真源,更無別能,故直言心照。所了者,指上段了證了悟之心迹,此衆生既已心照清淨,故能覺知存有所了之非,以存有所了仍是有相,有相則有對待有限量,故雲覺所了者。一切業智,指心體上一切能有作用之智,亦即覺心。此覺所了者之覺,乃一切業智之最深者,能將所證、所悟、所了一一覺破,只是不能自覺本身,故雲一切業智所不自見。此不能自見之相,即如人之命根,潛續人之壽命,雖有存在而人不能自見自覺。故此覺相,即爲極隱微之我根,既不能自見,即不能自除,如命根之潛續,故即名之爲壽命相。

  “善男子!若心照見一切覺者,皆爲塵垢。覺所覺者,不離塵故。如湯銷冰,無別有冰知冰銷者;存我、覺我,亦複如是。

  此段詳明有相總屬妄境。一切覺者,指前叁相層層之覺。心照見,即指後一相能覺前叁相之覺。謂此覺之所以能覺前此一一諸覺者,乃是以心智照見,仍是塵垢。因爲心未能忘,能所相在,所覺之法固不離塵,能覺之心亦不離塵也。故雲:覺所覺者,不離塵故。言塵垢者,心未能淨也。下以喻明前義:如以沸湯銷冰,冰若已銷,應是淨水,不應存有些微之冰,以知余冰之銷。以例種種我相若已銷除,應是淨心,不應尚有照見之心以照見一切覺者。如果存有些微我相以覺知其余我相之斷除,即非淨心矣。亦如尚存微冰,即非淨水,故雲存我覺我,亦複如是。

  辛二 結示四相爲修行之病患

  “善男子!末世衆生不了四相,雖經多劫勤苦修道,但名有爲,終不能成一切聖果,是故名爲正法末世。

  結示四相爲修行之病患。修道而不了四相,雖時經多劫,行又勤苦,只屬世間生滅之因;譬如蛇食百物,無非長養蛇體,所謂銷歸自己也,故雲但名有爲。有爲者,有所造作也。既屬世間之因,即不能成出世間之聖果。言一切聖果者,總赅菩薩、二乘而言。若不了迷智四相,則不能成地上等大乘聖果;若不了迷識四相,則雖小乘聖果亦不能成。正法末世者,謂不了四相而修道,雖在正法之時,亦同末世耳。下更展轉征釋。

  “何以故?認一切我爲涅槃故;有證有悟名成就故。譬如有人,認賊爲子,其家財寶,終不成就。

  何以故者,先征不了四相不成聖果之故。一切我者,四相皆名爲我。先一句概釋,謂其所以不成聖果者,即以其妄認一切我相以爲涅槃。次句更詳釋妄認之相,謂妄認我相爲涅槃者,以自己有證名爲成就;妄認人相爲涅槃者,以自己有悟名爲成就;認衆生相者,以有了名成就;認壽命相者,以有覺名成就亦然。經略不言,可以例知,故雲有證、有悟名成就故。下設喻明之:賊在家中,不能辨識,反認之爲子,則財寶被其損敗。以況藏識虛妄,而七識妄執爲我,不能辨明,反認之以爲涅槃;是以所修功德不能成就。此爲妄認我相,則我不解脫,故多劫不成聖果。

  “何以故?有我愛者,亦愛涅槃,伏我愛根爲涅槃相。有憎我者,亦憎生死,不知愛者真生死故,別憎生死名不解脫。

  何以故者,再征認我何以妨道之故。下釋雲:妄認我者,必有愛憎之心,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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