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的真義
法增比丘(Bhikkhu Dhammavaro)
敬法偈 Dhamma Vandana
(PALI 原文)
Svākkhāto Bhagavatā Dhammo Sanditthiko Akāliko Ehi-passiko Opanāyiko Paccattam veditabbo viññuhi ti.
([大典尊經],六)譯文
「彼世尊所善說之法,是現見、即時、來見、誘導,有智者應自知。」
[雜阿含931經]:
佛對釋子摩诃男言:「複次。聖弟子念于法事,世尊法、律,現法能離生死熾然,不待時節,通達現法,緣自覺知。聖弟子如是念法者,不起貪欲、瞋恚、愚癡、乃至念法所熏,升進涅槃。」這是指隨法行能得涅槃。
(崇聖寺[佛教朝暮課誦]法增法師譯)
「世尊所善妙及詳盡解說之法,須經學習和奉行(現見),親自體會和自見(即時),是可奉行,可得成果(來見),超越時間與空間,請來親自查看(誘導), 向內返照, 智者皆能各自證知(有智者應自知)。」
([隨念法經]法尊法師譯)
「正法者,謂:善說梵行。初善、中善、後善。義妙、文巧。純一、圓滿、清淨、鮮白。佛、薄伽梵,善說法律。正得,無病,時無間斷。極善安立,見者不空,智者各別內證。法律善顯,決定出離,趣大菩提。無有違逆,成就和順;具足依止,斷流轉道。」
([相應部 Samyutta Nikaya],預流相應十八經。)
「深信法寶,如是念法住;此法爲佛善解,自覺,實時效應,可尋思,導引涅槃,智者自明。」
[清淨道論]:
「希望修習法隨念的人,亦宜獨居靜處禅思:法是世尊(一)善說,(二)自見,(叁)無時的,(四)來見的,(五)引導的,(六)智者各自證知的」,這樣的教法或九種出世間法的功德應當隨念。」
法的六個特征
1.Svākkhāto Bhagavatā Dhammo 世尊所善妙及詳盡解說之法(善說,佛善解)
2.Sanditthiko 須經學習和奉行(現見,自見,自覺)
3.Akāliko 親自體會和自見(即時,無時的,不待時節,實時效應,時無間斷)
4.Ehipassiko是可奉行,可得成果(來見,可尋思,極善安立)
5.Opanāyiko 超越時間與空間,請來親自查看(誘導)(引導的,導引涅槃,見者不空)
6.Paccattam veditabbo viññuhi ti 向內返照, 智者皆能各自證知(智者各自證知的,智者自明)
解釋:
一、善說(svakkhato),佛陀說的法,初善、中善、後善,善美的、不顛倒的、趣入解脫的。世尊所善妙及詳盡解說之法(Svākkhāto Bhagavatā Dhammo善說),這是指佛陀把他所覺悟的道理用各種善巧方便法門,詳盡的解說給不同根器的人聽。「詞義具足,教示梵行,清淨高尚,了解經義,配合修行,以證完善與圓滿的行爲。世尊之法,有如一盞光芒明亮的燈,如此的分爲道及果,超越世間,指導走向解脫聖道之正確方向。如來現于此世,遠離塵垢,自悟圓滿正覺,開示出離叁界的正道。是熄滅煩惱,趨向究竟涅槃的工具,善逝如此的宣說圓滿的教理。」([佛教朝暮課誦])
在([增一阿含經] (卷11) 叁寶品第二十一,一)裏佛說:「有叁自歸之德,雲何爲叁?所謂歸佛第一之德。歸法第二之德。歸僧第叁之德 。.....
雲何名爲自歸法者
所謂諸法,有漏,無漏,有爲,無爲,無欲,無染,滅盡,涅槃。然涅槃法於諸法中,最尊,最上,無能及者。由牛得乳,由乳得酪,由酪得酥,由酥得醍醐。然複醍醐於中,最尊,最上,無能及者,此亦如是。
所謂諸法,有漏,無漏,有爲,無爲,無欲,無染,滅盡,涅槃。然涅槃法,於諸法中,最尊,最上,無能及者,諸有衆生承事法者,是謂承事第一之德,以獲第一之德,便受天上,人中之福,此名第一之德。」佛陀把他所覺悟之法,一切與修道有關的都無保留的說出,讓所有有善根的有緣者,各各隨聽得解。這法是世上最上的,無能及者。
二、自見(sanditthiko親見、現見),因爲證得這出世間法,所以信者可親自見證,證得之後,以省察智自己親見到,故爲“自見”。(SA. 1.20;I,43.)佛陀不打妄語,這法是現見或自見,佛是經過自覺之後才說的,但我們須經過學習和奉行(Sanditthiko)它才會親見。爲什麼呢?首先要有信心,信能超越疑惑,相信說法者所說的道理,並能信受皈依,嚴守戒條,降伏我慢,增長功德,成就菩提,這是極其重要的。因爲苦與樂我們都能現見或自見,爲求斷除苦,我們才有必要奉行佛法以求滅苦。
這法我們必須理解,從法師所說或深入經文求解。比如在[增一阿含經](卷第叁十叁,等法品,1)所指出:「雲何比丘知法?於是,比丘知法,所謂契經,只夜,偈,因緣,比喻,本末,廣演,方等,未曾有,廣普,授決,生經。若有比丘不知法者,不知十二部經,此非比丘也。以其比丘能解了法故,名爲知法。如是,比丘解了於法。
雲何比丘解了於義?於是,比丘知如來機趣,解了深義,無所疑難。若有比丘不解了義者,此非比丘也。以其比丘能知深義故,名爲解義也。如是,比丘能分別義。」
經文所載的佛法分爲十二種:契經(修多羅,長行Sutta),只夜(重誦Geyya),偈(伽陀,孤起Gātha),因緣(尼陀那Nidāna),比喻(阿婆陀那Avadāna),本末(伊帝曰多伽,本事Itivuttaka),廣演(優波提舍,論義Upadesa),方等(毗富羅,方廣Vaipulya),未曾有(阿浮達磨,稀法Abbhūtadhamma),廣普(優陀那,自說Udāna),授決(和伽羅那,受記Veyyā-karana),本生經(闍多伽Jātaka)等。
「我們已聆聽了此法,故知生是苦,衰老是苦,死是苦,憂、悲、苦惱與失望是苦,怨憎相會是苦,愛別離是苦,求不得是苦;簡言之:五執取蘊是苦。」([佛教朝暮課誦])這些我們必須理解。「爲使追隨者肯定通曉這五蘊,世尊住世時,常如是教誨追隨者,于追隨者間,世尊常對他們如是教誨,提醒與強調:色是無常,受是無常,想是無常,行是無常,識是無常,色是無我,受是無我,想是無我,行是無我,識是無我,一切因緣法無常,一切法無我。我們全體,爲生老病死、憂悲苦惱失望之所支配困擾著,爲苦所困,爲苦所障,怎麼做才能知悉此苦聚之完全止息
」([佛教朝暮課誦])這些我們必須理解。
叁、無時(akaliko),關于自己的給予“果”是沒有時間(的間隔),亦即是立刻,實時效應,就這樣無時間(的間隔),所以叫做“無時”)。(SA. 1.20;I,43.)而法又是不待時節的,無時的,要靠親自體會到法的意義和自己親見(Akāliko),不能靠別人,爲什麼呢?因爲苦在我們這邊,不在別人那邊。
「若人以佛法僧爲皈依,由于正確的智慧,得見于四聖谛。那即是見到苦,苦生起的原因,苦的熄滅及導致苦熄滅的八支聖道。這才是最安穩的皈依處,這才是無上的皈依處,像這樣皈依的人,能解脫一切苦。生命不是永恒的,死亡才是永恒的。我們將會死,那是肯定的,生命的結局即是死亡。我們的生命是無常的,不能保持不變的,我們的死亡才是不變的。實在的啊 ! 這個身體,不能長久維持下去的,一旦沒有了識,即被抛棄了,將埋在泥堆下,就像朽木一般,沒有任何的用處了。一切因緣和合法無常,生起了必將滅去,有了也會消失的。當一切的“行”完全止息,寂滅才是最快樂的。」([佛教朝暮課誦])
四、來見(ehipassiko),證道是存在的,不是空虛的,值得邀請人一起來見證。然後佛陀對我們肯定的說:這是可奉行,可得成果的(Ehipassiko),可尋思的,爲什麼呢?因爲他自己本身已經實踐過,他已經走過這條路,所以他是過來人,是覺者。我們試試一下,走向前來,看看一下,就能知道,所以是來見。你若不試,就不能見到。
五、返照(opanayiko;opaneyyiko),這無常之火已燒到自己的衣、頭啦,怎可置之不理,觀照一下就可以知道它的嚴重性。(Vism.217;Nd2A.CS:pg.84;cf. SA.1.20/I,43)然後佛陀鼓勵我們說:請來親自查看(Opanāyiko),導引涅槃,見者不空的。查什麼?查我們的眼耳鼻舌身意門,善惡的業都給它查清楚。一切的過去、現在、或未來的,內、外、粗、細、美(高貴)、醜(低下)、遠、近的,也都給它查清楚。諸法是有漏或無漏,是有爲或無爲,查清楚以後,我們才會向內返照。
六、智者可各自證知(paccattam veditabbo vibbuhi),行者修道、得果、證滅皆是自知自證。反複觀照的結果,智者就能各自證果(Paccattam veditabbo viññuhi ti),從凡夫到聖人,從入流到須陀洹,從向二果到斯陀含,從向叁果到阿那含,從向四果到阿羅漢,智者自明。爲什麼能證果呢?因爲他能看到有漏有爲的過患,無常行法的過患,並知道法是不虛的,法是救護,法是寶。因而依信,依持戒,依守護六根,依修習定力,依觀照,依圓滿修習四念處,修習厭離、離欲、與滅盡,趨向無漏,無欲,無染,無爲,滅盡,直證涅槃。
如在[雜阿含28經]中佛說:「于色生厭,離欲,滅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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