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般若心經講義▪P4

  ..續本文上一頁者:空能證之智;無得者:空所得之理。下句解釋無得之義:以字因也,何故無得?因無所得故。聲聞所證涅槃,即自心本具真谛無生之理。昔日迷之,本來無失;今日悟之,亦複無得。如人家藏寶物,昔日遺忘,似失非失,忽然記憶,無得爲得;乃是自家寶藏,本無所得故。叁明離相竟。

  丁四 辨所得

  戊一 菩薩得涅槃斷果

  菩提薩埵,依般若波羅密多故,心無挂礙。

  此菩薩法界。初句解見在前。二句依智慧到彼岸之大定故,所以心得無礙。凡夫之人,無真智,不了世間諸法本空,依情想分別,則心境纏縛,不能解脫;處處著有,心被有礙。二乘之人,無俗智,不達涅槃如幻,沈滯化城,則身智灰滅,不得自在;時時著空,心爲空礙。而菩薩雙照真俗,不著空有二邊,全歸圓融中道,故無挂礙。又惑不礙心,境不礙智,般若之行得成。

  無挂礙故,無有恐怖。

  上句牒上。恐怖:是指生死輪回,頭出頭沒,無由解脫,最可驚恐,實足怖畏。承上心既無礙,我執法執,二者皆空,自可超出生死苦輪,故無恐怖。

  遠離顛倒夢想,究竟涅槃。

  首二字皆去聲。顛者頭也,倒即倒置,凡夫迷真起妄,認妄爲真,即是顛倒。夢想者:指生住異滅四種夢心,衆生輪回生死,皆由四種夢生之惑,造作種種之業,而受無量生死,不得涅槃。此四種夢心,生時乃從生相先起,由細至粗。滅時當從滅相先除,由粗至細。如著衣者,則自內而外,脫衣者,當自外而內矣。遠離之功,由依般若,心得無礙無怖,故能離妄證真,究竟涅槃;即是成佛。五住煩惱究竟盡,二種生死究竟離,登涅槃山頂,成無上佛道,不生不滅,具足常樂我淨四德。此明菩薩得涅槃斷果竟。

  戊二 諸佛得菩提智果

  叁世諸佛,依般若波羅密多故,得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

  此佛法界。叁世:指過去現在未來,各有無量諸佛,究其成佛之因,若非般若妙智大定,亦不能離生死此岸,而到涅槃彼岸。當知此般若,爲十方諸佛共由之路,無有何佛,不依此而成道,故曰依。阿耨多羅:此雲無上,因佛所證之果,爲究竟極果,超九界以獨尊,故雲無上。又指諸佛所證之理爲最上一乘;實相之理,無有何法,可以更加其上,故稱無上。叁藐:此雲正等,指諸佛之心,真正平等,不擇冤親,普欲度脫。又指佛所證之理,乃中道平等一相之理,故雲正等。一相者,一乘實相。世間諸法,種種差別,自有大小、貴賤、精粗之分,不能一相。若悟理體,畢竟無二,如世間金器之類,瓶杯钗镯,若取其相,則諸相差別,不能平等;若取其性,則一一全體是金,自然一相。正覺者:指佛真正覺悟,四相夢破,離和合識,滅相續心;轉八識(眼耳鼻舌身意六識、第七末那識、第八阿賴耶識)成四智;轉前五識,成成所作智;轉第六識,成妙觀察智;轉第七識,成平等性智;轉第八識,成大圓鏡智;故稱正覺。又指佛所證之理,乃中道妙覺之理,正即中道,不偏二邊;佛依本覺體,起始覺智,中中流入,複本心源,始本合一,名爲妙覺。此約人約法二種解釋。又正等雲正遍,正覺雲正知,即佛正遍知。何爲正知?了知心生萬法,何爲遍知?了知萬法不外一心。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即佛道之名;既已翻譯,仍留梵語者,此乃遵古不翻之例,實超九界之名。六凡衆生不覺,外道邪覺,不能稱正覺。二乘之人,悟明真谛之理,雖稱正覺,未悟平等理性,不能稱正等正覺。菩薩破無明,見法身,雖正智現前,了知心佛衆生,叁無差別,平等之理,可稱正等正覺;然無明未盡,縱到等覺地位,尚且去佛一等,只稱有上士,不能稱無上正等正覺。足當此稱者,惟佛一人。此明諸佛得菩提智果竟。並上四辨所得竟。

  丁五 歎勝益

  戊一 別歎

  故知般若波羅密多,是大神咒,

  故知者,牒前起後也。以般若妙智,照空六凡二乘,又爲諸佛菩薩依之而得菩提涅槃,故知此般若波羅密多,即是大神咒。神者:神妙不可測度;咒者:秘密不可思議,功能殊勝。此經亦然,能驅生死煩惱之魔,故稱大神咒。

  是大明咒,

  般若智光,橫豎該徹,輝天鑒地,耀古騰今,能破生死長夜癡暗,故稱大明咒。

  是無上咒,

  般若如大火聚,四邊不可觸,觸之即燒。世出世間,無有何法,超過般若,故稱無上咒。

  是無等等咒,

  般若稱爲佛母,出生一切諸佛。諸佛依此,而得究竟極果,故稱無等等咒。無有何等之法,可與齊等。此中所言咒者,即此般若便是。既然是般若,而又稱咒者,極言神效之速也。一別歎竟。

  戊二 總歎

  能除一切苦,真實不虛。

  能即功能力用,以此般若智照功能,照見人法俱空,俱空亦空,緣觀並冥,境智雙泯。覓能受之身,與所受之苦,皆不可得;自能滅除界內界外,一切煩惱生死大苦厄矣。即觀自在菩薩,行深般若,照見五蘊皆空,度一切苦厄之類。

  真實不虛者:真實,即真空實相之理體。果依此體,而起般若照用,照見諸法本空,自然能得脫苦之大自在用。此中道理,全不虛謬。

  又真實不虛,寓勸信意。以如來是真語者,實話者,決不虛妄哄騙于人。以上說經,經是顯文,令人得顯益。以後說咒,咒是密語,令人得密益。經咒並說,顯密相資,自可隨機得益矣。一顯了般若竟。

  乙二 秘密章句

  故說般若波羅密多咒。即說咒曰:揭谛揭谛,波羅揭谛,波羅僧揭谛,菩提薩婆诃。

  此秘密章句,即秘密般若。故說者:因在會之機,有應以顯文得益者,有應以密語得益者,以是之故,所以說顯之後再說密,冀得普益。密咒,即五不翻中,秘密不翻。又但翻字,不翻音,字是華文,音仍梵語。以音既未翻,所以莫領其義,不能解說。

  又咒是諸聖密語,既稱密語,即印度亦不能解釋。持咒之法,但令信心具足,谛信不疑,專切持之,自得其益。據愚見:持咒即是修行之法,當持咒時:此身端坐,或是經行,自然身不行惡行。口持咒語,無有間斷,自然口不道惡言。心憶咒語,無有雜亂,自然意不起惡念。叁業清淨,豈不是修行耶。

  又咒多是鬼神王名號,持之則鬼神敬主,密得其益;亦如軍中密號,呼其口號,可避危險。不必強求解說,但專心持之,密得其益。今試舉一段因緣證之:

  昔有一人,家貧浪蕩,遊于他國,冒充太子。人相尚覺端正,被招驸馬,因貴生驕,對于飲食等事,稍不如意,即起嗔怒。外國公主,有欲善承其意,因不知其性情,特訪其國一商人問之。彼商人實知此人出身履曆,系貧寒浪子,今既招爲驸馬,未便出他之醜。商人多智,乃授公主一偈,令其讀熟,但教其音,不解其義。語雲:“驸馬若再嗔怒,可將此偈誦之,其嗔自息。”其偈曰:“無親往他國,欺诳一切人,粗食是常食,何勞複作嗔?”公主記憶不忘,一日驸馬食時,又發嗔怒。公主將商人所授之偈,持誦一遍,驸馬聞之,心生畏懼,何以我之醜曆史,被其得知?此後不可發嗔,若更嗔怒,自必被擯,從此驸馬安分矣。公主喜甚,但得其益,不知其義。咒之功能,亦複如是。心經講解已竟,惟望在座諸君,既已聞經,當因聞起信,因信生解,因解發行,因行得證。果能依此般若心經信解修行,現前可爲完全道德之人,將來必得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之果證矣。

  憨山大師雲:此咒爲密說般若,不容意解,但直默誦,其收功之速,正在忘情絕解,不思議之力耳。然此般若,所以收功之速者,乃人人本有之心光,諸佛證之,以爲神通妙用。衆生迷之,以作妄想塵勞,所以日用而不自知,自昧本真,任受諸苦,可不哀哉!苟能頓悟本有,當下回光返照,一念熏修,則生死情關,忽然隳裂;正如千年暗室,一燈能破,更不別求方便耳。吾人有志出生死者,舍此決無舟筏矣!所謂滔滔苦海內,般若爲舟航,冥冥長夜中,般若爲燈燭。圓瑛望在會諸位,各各燃般若燈,疾出生死昏衢,駕般若舟,直達涅槃彼岸矣!

  

  

《般若心經講義》全文閱讀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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