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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剛般若波羅密經講義▪P7

  ..續本文上一頁悟入,當知此二句,真金剛全經之心印也。

  學者受持是經,于此二句,切須著力體會,果能明此無住生心之理,則觀照般若現前,塵塵是寶,法法皆真,何處不是本地風光,何物不彰實相妙體,是以空生,于如來乞食之時,向去來動靜,穿衣吃飯處,觸著些子,故歎爲希有世尊;曹溪得法,亦不外會此無住真理而已。(B)正明無住竟。

  (C)喻明無住

  “須菩提!譬如有人,身如須彌山王,于意雲何?是身爲大不?”須菩提言:“甚大,世尊!何以故?佛說非身,是名大身。”

  此斷第七種,受得報身有取疑。上雲聖人之法,無爲無取,而所得報身,豈非有取耶?恐有此疑,故巧設一問,以喻顯法,借事明理,令人易知易解也。先就喻論事,問雲:譬如有人,正報身量,如須彌山王,是身爲大不?尊者亦就事直答曰:甚大,世尊!

  須彌,梵語具雲須彌盧,此雲妙高,四寶所成:曰妙,獨出群峰,曰高,居大海之中,下踞金剛際,上齊忉利天,入水八萬四千由旬,出水亦然。縱使海浪千尋,此山巍然不動,統六萬諸山,而爲眷屬,故稱爲山王。

  “何以故”下釋成。佛說此身雖大,以非絕待無爲之身,但屬對待有爲之身,是名大身。無爲之身者,法身也,包太虛以無外,含萬象而有余,非色法之所收,豈形相之可取,彌滿清淨,中不容他;楞嚴所謂,清淨本然,周遍法界是也。有爲大身,乃是對小言大之大,若大外有小可對,則非真大,但不過名之爲大而已。

  若欲合法顯理,須彌合報身;四寶所成,合常樂我淨四德;獨出群峰,合超越九界以獨尊;在大海中,合在生死海而成道;入水出水,各八萬四千由旬,合由八萬四千煩惱海,顯示八萬四千妙法門;波浪不能動,合境風識浪,俱不爲礙;統諸山爲眷屬,合統禦菩薩聖衆,以爲法眷。報身雖然尊特殊勝,仍說非身者,即報化非真佛也。又山王雖大,而不取我是山王,以無分別無住著故;佛身如之,亦不取著我是法王。(C)喻明無住竟。

  (D)較量顯示勝,分二

  a、較量 b、顯勝

  a、較量

  “須菩提!如恒河中所有沙數,如是沙等恒河,于意雲何?是諸恒河沙甯爲多不?”須菩提言:“甚多,世尊!但諸恒河尚多無數,何況其沙!”

  上來疊彰無住之理,故複舉喻較量,以顯持說之功,恒河即殑伽河。譯爲天堂來河,以其出處之高故。南瞻部洲,向北有九黑山,次有大雪山,更有香醉山;香醉山南,雪頂之北,有池名阿耨達,此譯無熱惱,系龍王名,龍住此池,故以名焉。橫直五十由旬,八功德水,充滿其中。池有四口,流出四河,各一由旬。東、銀牛口,流出殑伽河,銀沙爲底;南、金象口,流出信度河,金沙爲底;西、琉璃馬口,流出縛刍河,琉璃沙爲底;北、玻璃師子口,流出徙多河,玻璃沙爲底。四河各繞池一匝,四色寶水,不相雜亂。東牛口,流入東南海;南象口,流入西南海;西馬口,流入西北海;北師子口,流入東北海。

  如來說法之處,與恒河相近。其河沙細如面,故論數量,每舉爲喻,以況其多。如一恒河中,沙數已多無量,如是沙數之恒河沙,豈算數之所能及耶,故問甯爲多不?空生以一恒河沙數之恒河,尚多無數,何況沙數之衆恒河沙耶!故答言甚多。

  “須菩提!我今實言告汝:若有善男子、善女人,以七寶滿爾所恒河沙數叁千大千世界,以用布施,得福多不?”須菩提言:“甚多,世尊!”

  實言者,佛以較量功德,迥超凡情,故先告以實言,自可谛信。“爾所”二字,即如許,設有人以七實,滿如許大千世界,以用布施,得福多不?空生亦就事直答:甚多。此先爲較量審定,下再顯勝。a較量竟。

  b、顯勝,分二

  (a)略持人處勝 (b)廣持人處勝

  (a)略持人處勝

  佛告須菩提:“若善男子、善女人,于此經中,乃至受持四句偈等,爲他人說,而此福德勝前福德。

  刊定記雲:前已說寶施之喻,今複說者,豈不重耶?蓋前設一叁千界寶施,此說無量叁千界寶施,雖則同是較量顯勝,後乃勝中之勝,故重說也。彌勒偈雲:“說多義差別,亦成勝較量,後福過于前,故重說勝喻。”斯則言重,而意不重也。

  此之勝喻,先前不舉,至此方舉者,以前未說四果無心,受記無得,國土不嚴而嚴,佛身無證而證,今既廣說,令明斯義,能生信解,故方舉勝喻。

  前說寶施,屬有爲;此說法施,是無漏。受者,信受此經之理;持者,修持此經之行。四句,即經中文字般若,能诠實相般若妙理,觀照般若妙行。受持四句,是自利;爲他人說,是利他。文句雖少,福德超勝,以至理一言,可以超凡成聖故。所謂還丹一粒,壓倒萬品醫方;摩尼一珠,勝似千般海寶。略持此經,心明無住,其人超勝,自此見性成佛有分,故雲而此福德,勝前福德。

  “複次,須菩提!隨說是經,乃至四句偈等,當知此處,一切世間、天、人、阿修羅,皆應供養,如佛塔廟,

  說經之處,即是道場。隨說者,人不揀聖凡,義不論前後,文不定多寡,處不拘靜鬧,既說是經,其處超勝,一切世間,所應供養。叁界六道,獨舉叁善道者,因地獄惡業拘囚,昏迷莫曉;餓鬼夙業爲障,饑渴逼迫;畜生愚癡成性,無所覺知,惟叁善道,乃能重法求福,廣修供養。

  塔,具足應雲塔婆,或名窣堵婆,譯爲方墳,亦名圓冢,又名高顯處。梵語支提,此譯靈廟,廟者貌也,供佛形貌之處。佛塔略說有四,一生處塔,二成道塔,叁轉*輪塔,四般涅槃塔,今說經之處,即是轉*輪處,固應供養。供養如六塵妙供等。

  宗通雲:昔隋時,蜀民荀氏,嘗于空地,遙望虛空,手寫金剛般若經,遂感諸天覆護,遇雨此地不濕,牧童皆避于此。至唐武德間,有僧語村人曰:此地向來有人書經,諸天設寶蓋于上覆護,不可令人作踐。後設欄圍繞,供養佛像,常聞天樂之聲,即此可以證知,皆應供養。(a)略持人處勝竟。

  (b)廣持人處勝

  “何況有人盡能受持讀誦。須菩提!當知是人成就最上第一希有之法,若是經典所在之處,則爲有佛,若尊重弟子。”

  上五句廣持人勝,下叁句廣持法勝。“何況”二字,反顯之詞。上隨說四句,尚爾當供,何況盡能受持讀誦全文。對卷曰讀,離卷曰誦。此中文雖未言解說。義應有之,此經爲大乘者說,大乘則必自他兼利,佛告以當知者,因是人既能持說全經,自必叁身圓具。

  嘉祥疏雲:此經爲諸佛之母,能生諸佛。是持說之人,故能成就法身最上之法,清淨圓滿,無漏無爲,更無一法可越其上;成就報身第一之法,萬德莊嚴殊特無比,更無一法可與相並;成就應身,希有之法,隨類現身,普度群品,是爲世間希奇少有。此叁身圓具,人勝可知。

  “若是經典”下,叁寶全彰,經典所在,乃法寶;即爲有佛,是佛寶;尊重弟子,爲僧寶。大品雲:般若所在處,十方諸佛,常在其中,故即爲有佛;此處乃有文殊普賢等,非止舍利弗,目犍連等諸大弟子也。佛弟子道尊德重,能爲天王大人之所敬奉。如陳如爲梵王所師,迦葉爲帝釋所師,故稱尊重弟子。此叁寶全彰,處勝可知。至此上文明降住其心,一大科(1、明降住其心)已竟。

  2、彰般若妙用,分二

  (1)請名教持 (2)即事顯用

  (1)請名教持

  爾時,須菩提白佛言:“世尊!當何名此經?我等雲何奉持?”

  空生因聞持說此經,叁身圓具;經在之處,叁寶全彰。未知何名,以及奉持之法,是以請問,冀佛垂示,利益今後也。

  佛告須菩提:“是經名爲《金剛般若波羅蜜》,以是名字,汝當奉持。

  空生問名,佛即答名。既有其名,必有其義,名義相隨,不相舍離。今以般若取喻金剛,令易知故。般若之義能明,彼岸自然可到。以是名字,故當敬奉修持,而不可或忽也。

  破空論雲:金剛般若,破惑,惑無不盡;照理,理無不顯。體即非破非顯,以般若離一切相,即一切法,非別有法名般若故,一切諸法皆般若故。

  金剛具有堅利明叁義,以堅利故,則能破諸惑,觸我則我喪,觸法則法亡,觸空則空滅,所謂二執全消,纖塵不立,離一切相也。以光明故,則能洞照一理;照有則有妙,照空則空真,照中道則中道圓融,所謂頭頭皆是,法法全彰,即一切法也,故名金剛般若。

  所謂奉持者,亦別無有法,但因名會義了達金剛般若,即吾人本有離相無住真心是也。衆生未明般若,處處著相,恒住生死此岸,不到涅槃彼岸。如來教人用此金剛般若,于割不斷處,一切割斷;放不下處,全身放下,即是奉持。故曰以是名字,汝當奉持。

  “所以者何?須菩提!佛說般若波羅蜜,則非般若波羅蜜,是名般若波羅蜜。

  此征釋命名所以,佛以六度乃般若爲先導。若未明般若,縱修諸度,亦屬有爲事相,終滯權乘。若執著般若,非真離相,不契無住真心,依然法執。故並般若亦遣之,乃曰即非般若波羅密。果到遣無可遣,立無可立,是名般若波羅密。

  心印疏雲:佛因吾人迷本淨心,晦爲業識,轉將智慧,翻作愚癡,背涅槃城,趣生死路,是以貪嗔境上,枉受飄零,解脫法中,自取流轉。茲者欲轉妄識,須示真心,爲破愚癡,特明般若;教離這裏,始說那邊,正是將我甜瓜,換他苦李,故言佛說般若波羅密也。設或吾人二六時中,念茲在茲,觸著磕著,識取本有真心,會得自家般若,若然,則敲空系木,尚滯筌罰;瞬目揚眉,皆成漏逗,故言即非般若波羅密也。到得這裏,既明法本無說,心豈有名,雖然如是,不妨向無說中而立說,于無名觸而安名,故曰名般若波羅密也。然此叁句,乃本經之綱領,亦大藏之精要,凡欲研究般若者,當知般若談空,乃是真空;不特不可著有,而仍不可滯空。

  佛說下叁句,乃實相般若之義,實相無相,實相無不相,實相無相無不相,佛說般若波羅密,即不壞般若之相,屬無不相之實相,乃俗谛也;即非般若波羅密,並般若之相亦遣,屬無相之實相,乃真谛也;是名般若波羅密,非有非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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