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圓教初住,分修分證。位位有果有因,有因有果;前位修因,此位證果;此位複修因,後位複證果。至此無功用道,中中流入,妙覺果海,爲滿修滿證。《正脈》科爲正答因果諸位。此雲因果,有縱有奪,若縱之,則前前皆爲後後之因,後後俱爲前前之果;若奪之,則惟佛爲果,而等覺以前皆因也。故知舊注于此判證,而不言修,非爲確論矣! 于是本因者:指最初一念妄動,爲本來諸妄之因,如前文喻捏。元所亂想者:于本來所起之顛倒亂想,種現互具,如前亂華發生,空元無華,因捏妄現,所現非實。而顛倒妄想所起之處,究竟不離真常之心,故于此建立叁種漸次,方得妄想銷除,顛倒殒滅,翻染成淨,則諸聖位,亦從此成立。不是說叁漸次位,盡能除滅,必叁漸次後,曆位修斷,方得種習俱盡耳。
如淨器中,除去毒蜜,以諸湯水,並雜灰香,洗滌其器,後貯甘露。
淨器者:本元淨之器,喻根中所具,不生不滅,如來藏性,清淨本然,全體大用也。除去毒蜜者:喻除助因、刳正性、違現業也。湯水,喻圓通中定。灰香,喻圓通中慧。洗滌其器者:喻毒蜜雖除,氣息尚在,必以定慧洗滌,種習俱盡,然後方可貯甘露也。淨器雖盛毒蜜,其體本來不變,故除毒洗滌,堪貯甘露;喻佛果清淨心中,堪承最上法味也。二立位翻染竟。
子叁 示所立位 分二 醜初 征起列名 二 別釋其相 今初
雲何名爲叁種漸次:一者修習,除其助因;二者真修,刳其正性;叁者增進,違其現業。
前二句征起,後乃列名。此總標叁種漸次者,正明修叁摩地,入道之先鋒也。列名中六句,皆上修下斷意。謂第一欲修習耳根圓通,必要先除助因。助因者:五辛乃助惡之因。第二欲決定真修者:必要先刳正性。正性者:淫、殺、盜、妄,正是性業之罪,當要刳而空之。第叁欲增進聖位者:必要先違現業,現業者,以根奔塵,爲現在惑業,又感將來生死苦報,當要違而離之。然此叁者,前二惟戒,均屬助行,後一定慧,乃爲正修。所以從凡至聖,從因至果,莫不皆依正助熏修。則知叁漸次,爲能增進,五十五位,爲所增進。故後結雲:如是則以叁增進故,善能成就五十五位真菩提路者是也。初征起列名竟。
醜二 別釋其相 分叁 卯初 征名依食斷辛 二 深明貪辛過患 叁 結名第一增進 今初
雲何助因?阿難!如是世界,十二類生,不能自全,依四食住。所謂:段食、觸食、思食、識食。是故佛說:一切衆生,皆依食住。
初句征起,下明類生,依食而住。求叁摩提者,當斷五辛,此別詳助因,爲助成惡業之因,下教依食而住。阿難如是世界,十二類衆生,不能自全形命,要依四食,方得住持,非同法性身人,則不須食也。是食爲界內衆生,身命與慧命,安危所系,而修習者,應知檢擇也。 四食者:欲界人天、修羅及畜生段食,所餐飲食,必有形段故。 鬼神觸食,凡遇飲食,但觸其氣也。色界禅天思食,禅天無飲食,但以禅思爲食,非思飲食。無色界,以識爲食,既無形色,惟以識定續命,義言以識爲食也。此約勝者言。劣如地獄餓鬼,曆劫但以業識,不能斷命,是亦識食類。他如望梅止渴,懸沙止饑,亦是思食類。是故佛說,一切衆生,皆依食住。《灌頂》雲:佛成道後,爲除外道自餓苦行,說諸衆生,皆依食住,此爲正覺正說,余不能知。外道嗤曰:愚者亦知,何言正覺正說。佛返問曰:食有幾種?外道不能對,因說此四食住。
阿難!一切衆生,食甘故生,食毒故死。是諸衆生,求叁摩地,當斷世間,五種辛菜。
世間食物,凡有益于身心者,皆名爲甘,非局于甜味也;凡有害于身心者,總名爲毒。食甘故生,食毒故死:正明飲食,不可不慎也。是諸衆生,求叁摩地:指修習耳根圓通者。當斷世間,五種辛菜:辛菜雖非有毒,實有于毒也。以其正危害慧命之大毒,故應斷絕。 五辛,《楞伽經》雲:蔥、蒜、韭、薤、興渠,應雲興宜,出烏荼婆他那國。慈愍叁藏法師雲:根如蘿蔔,出土辛臭。冬到彼國,不見其苗,此方所無,故不翻也。初征名依食斷辛竟。
卯二 深明食辛過患
是五種辛,熟食發淫,生啖增恚。
五辛過患不一,若熟食,則壯相火,發淫念;若生啖,則動肝氣,增嗔恚。佛智所鑒,不爽毫厘,物性必然,宜敬信而戒之。
如是世界,食辛之人,縱能宣說,十二部經。十方天仙,嫌其臭穢,鹹皆遠離;諸餓鬼等,因彼食次,舐其唇吻,常與鬼住。福德日消,長無利益。
此天遠鬼近過。如是世界,食辛之人,縱然善能宣說十二部經,十方天仙,雖樂聞法,因嫌其臭穢,不肯親近,鹹皆遠離;諸餓鬼等,因彼食辛之次,冥中舐其唇吻,常與鬼同住。因天仙遠故,福德日見消除,餓鬼近故,長無利益之事。
是食辛人,修叁摩地,菩薩、天仙,十方善神,不來守護。大力魔王,得其方便,現作佛身,來爲說法,非毀禁戒,贊淫、怒、癡。
此無護遭魔過。是食五辛之人,發心修叁摩地,指耳根圓通。既要習定,不能斷辛,菩薩、天仙、十方善神,不來守護。上招餓鬼,此引魔王,其過轉深。大力魔王:指第六天魔王。得其方便:知修叁摩,有志求佛故;現作佛身,來爲說法:乃謗持戒,爲小乘道,非誹也毀犯也禁戒。贊歎叁毒無礙爲大道,大雅不拘于小節,大象不行于兔徑,說淫、怒、癡,即戒、定、慧。信是魔說,無惡不作。
命終自爲魔王眷屬,受魔福盡,墮無間獄。
此成魔墮獄過。上皆現在惡因,依因定必感果,命終之後,自爲魔眷。中品魔民,下品魔女。所修叁摩,鹹資有漏,享受魔福,福盡禍生,直墮無間地獄。二深明食辛過患竟。
卯叁 結名第一增進
阿難!修菩提者,永斷五辛,是則名爲,第一增進,修行漸次。
修習圓通,而求菩提道者,永斷五辛;果能永遠斷除,是則名爲從凡夫地,第一增進,初學修行漸次。問:五辛何以名爲,第一增進,修行漸次?答:五辛爲助惡之因,助淫、殺、盜、妄,四重律儀之因:熟食發淫,爲淫欲助因;生啖增恚,爲殺生助因;縱能宣說十二部經,無非貪求,名聞利養,妄談般若,又爲盜妄助因。是雖辛菜,能斷不食,即除助惡之因宜矣!初除其助因竟。
寅二 刳其正性 分叁 卯初 征名先斷淫殺 二 示以進修余戒 叁 詳明利益結名 今初
雲何正性?阿難!如是衆生,入叁摩地,要先嚴持清淨戒律。
初句征正性。謂淫、殺、盜、妄等,上之五辛,但爲助發之因,今此正是彼惡之業性;乃生死相續,正業之性也。阿難!如是衆生,欲入叁摩地,真修之位,須要將此正性,刳而空之。刳空之法,先要精嚴受持清淨戒律,而後工夫,方能入手,得叁摩地,所謂因戒生定也。
永斷淫心,不餐酒肉,以火淨食,無啖生氣。阿難!是修行人,若不斷淫,及與殺生,出叁界者,無有是處。
然戒法雖多,淫殺爲最,必須永斷。不惟執身不行,要且執心不起,方爲真斷。此中特指淫心者,以一切衆生,皆以淫欲,爲正性命,又爲修叁摩地,之大障礙故。永斷者:種現俱盡,如枯木不萌,寒灰不焰也。 不餐酒肉者:以酒能亂性,恐成助淫之階,而肉必傷生,實爲殺害之本。即雖素食,但遇生氣之物,火淨方食。不經火觸,則爲不淨,不得便食。無啖生氣,何況殺生?阿難下,顯示應斷。是修行人,原爲超出叁界,不斷淫欲,及與殺生,而能超出叁界者。斷無是理也。初征名先斷淫殺竟。
卯二 示以進修余戒
當觀淫欲,猶如毒蛇,如見怨賊,先持聲聞,四棄八棄,執身不動,後行菩薩清淨律儀,執心不起。
如來常以淫欲過患示喻者,以淫欲之害大矣!故又囑當觀淫欲,猶如毒蛇,如見怨賊。毒蛇踐之,則必遭其毒,乃至喪身失命;賊而曰怨,遇之則必報其仇,甚至劫財奪命;然其爲害雖酷,但一身一死而已,而淫欲之害,則法身慧命,永劫沈淪無間。一日之中,而受萬生萬死之報,而修行之人,豈可忽哉! 先持聲聞四棄,殺、盜、淫、妄,四波羅夷罪。此雲棄,犯之永不共住,永棄佛法海外。比丘尼四棄之外,再加四棄,觸、八、覆、隨,謂之八棄,以妨淫習也。執身不動者:身口七支,皆不許犯,非不執心,因力未充耳。譬如行遠自迩,登高自卑。小既能持,更進于大。故雲:後行菩薩,清淨律儀。菩薩大乘人,力量大,清淨律儀,乃大乘戒。從心止絕,一念不生,故曰執心不起。
卯叁 詳明利益結名
禁戒成就,則于世間,永無相生相殺之業;偷劫不行,無相負累,亦于世間,不還宿債。
禁戒成就,則于世間,永遠無有相生相殺之業。淫心斷則不相生,殺心斷則不相殺。偷謂竊取,劫謂強取,偷劫既已不行,而于世間,無有負債之業累。偷劫亦兼妄語,如矯現威儀,希求利養,妄言證聖,求彼禮忏,貪其供養,同于偷劫。還債因負累,既無負累,故不還債矣!
是清淨人,修叁摩地,父母肉身,不須天眼,自然觀見,十方世界,睹佛聞法,親奉聖旨,得大神通,遊十方界,宿命清淨,得無艱險。
首句蹑前持戒,是清淨人。次句表彰大定,修叁摩地。定是正行,戒爲助行,以顯因戒生定意耳。此科,文是圓教相似,又因定發通,是人修定,便能發相似五通。父母所生之身,即以肉眼,相似天眼通。不須天眼,不假作意,自然觀見十方,周遍無遺,親睹于佛。即以肉耳,相似天耳通,聞佛說法,而親奉聖旨者:親奉如來旨意也,相似他心通;得大神通,遊十方界;相似神足;宿命清淨,相似宿命通。卻能叁世無礙,故曰清淨,因得宿命,永不墮叁途,艱難險阻之處。《正脈》雲:肉眼觀見十方,即色陰盡相;後文雲:十方洞開,無複幽暗是也。按位當在初信。齊小初果,舊判觀行,于後違經,至陰魔中詳辨。今並別判,勿泥舊聞。次四句受陰盡相。後文雲:去住自由,無複留礙。又雲:得意生身,隨往勿礙。今言睹佛聞法,又言親奉,則須親到,非遙見聞,而下得通遊界,則愈與後文合也。…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 第十九卷》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