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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 第十卷▪P4

  ..續本文上一頁煩惱苦因,當然不受生死苦果,佛爲說此是集,汝當斷。

  滅谛:是出世間涅槃譯不生不滅樂果,即二乘所證,方便有余土,偏真涅槃,揀異究竟無余涅槃。以可證爲性,若能修道、斷集,自可滅盡諸苦,滅非真谛,因滅會真,故稱滅谛,佛言此是滅,汝當證。 道谛:是出世間道品樂因,共有叁十七品,四念處、四正勤、四如意足、五根、五力即五根增長成力、七覺支、八正道,以可修爲性。四谛中,此谛最關緊要,若能修道,自然斷煩惱苦因,滅生、死苦果,證涅槃樂果。如大乘四弘誓願,第叁法門無量誓願學,學成則前後叁願,皆得圓滿,佛雲:此是道,汝當修。諸弟子聞佛四谛法聲,修道證果,故稱聲聞。 非智非得者:此文接于四谛之下,不必別作他說。依孤山作小乘所證智理,謂非有我空之智,與非得我空之理,當屬聲聞乘,此亦隨淨緣所成。本來心中,不但有爲法當非,即無爲法亦非,以藏心不屬有爲無爲故;據此則如來藏,非聲聞法矣。

  非檀那,非屍羅,非毗梨耶、非羼提、非禅那、非般刺若、非波羅密多。

  此非菩薩法。他經所說檀波羅密等,乃理行因果並舉,此文稍異。依孤山曰:“非檀那等,先非能趨行;非波羅多者,總非所趨理也。”此文全用梵語,前六即六度,後一即到彼岸。檀那此雲布施,布施有叁:一曰資生施,即以財物布施,資養生命;二曰法施,即以佛法布施,令續慧命;叁曰無畏施,即以無畏力,布施于衆生,令離怖畏。屍羅此雲持戒,持戒亦叁:一曰攝律儀戒,無惡不斷也;二曰攝善法戒,無善不修也。叁曰饒益有情戒,無衆生不度也。此大乘戒,不獨製身口,而能攝心也。毗梨耶此雲精進,精勤不懈曰精,進趨不退曰進。乃普對諸度萬行,悉皆勇往直前也。

  羼提此雲忍辱。辱者侮辱,或罵詈,或排斥,或毆打,或殘害。一切逆境,皆謂之辱;忍者忍受,能含忍順受。忍之一事,頗不容易,略說其相有六:一曰力忍,凡辱境之來,忍而不較。退一步,讓叁分,由他、任他;二曰反忍,凡遇人加辱,不責人而反責己,總由過去辱他,故今辱我,作還報想,並不尤人;叁曰忘忍,雅量寬洪,雖然受辱,毫不介意,處辱如無,此叁尚未得理,謂之事忍。理忍亦叁:一曰觀忍,凡辱境當前,以智觀察,我身本不有,人相複何存,人我雙亡,辱境安在;二曰喜忍,逢人加辱,心生歡喜,以其能成就我之忍力,如力士逢人試力而喜也;叁曰慈忍,對于加辱之人,憐彼愚癡,無有智慧,不知禮義,不明因果,竟起慈心,發願度脫也。如釋迦本師,爲歌利王,割截身體,不生嗔恨,發願成佛先度是也。

  禅那此雲靜慮,此慮非思慮,即正思惟。初修靜即是止,慮即是觀;修成靜即是定,慮即是慧。或稱禅定,有世間禅,出世間禅,出世上上禅。世間禅:凡夫四禅四空定,外道無心定;出世間禅:小乘禅,大乘禅;出世上上禅:即十方諸佛,得成菩提之定,名大佛頂首楞嚴王是也。 般刺若此雲智慧,有文字般若,即一切經典,能诠義理,可以開人智慧,而世間文字,不足稱焉;有觀照般若,即起智觀照,叁空妙理;有實相般若,即本經,十番所顯之妙淨明心,四科七大所會之如來藏性,平等一如,真實之相。菩薩觀照功深,所得契合真理之智,是爲般若妙智。上六是趣果之行,屬因。

  波羅密多此雲到彼岸,是所趣之理屬果。此岸是生死,彼岸是涅槃。涅槃,即佛所證不生滅之果,實教菩薩,得以分證,若權教菩薩,所修諸行,但稱六度,不稱六波羅密,以所修不能離相,未得叁輪體空,不到涅槃彼岸。此六波羅密,以般若爲先導,必由般若,方能離相,方到彼岸也。此亦屬淨緣起,而本來心,不假修證,故皆非之。據此,如來藏非菩薩法矣。

  如是乃至,非怛闼阿竭,非阿羅诃,非叁耶叁菩,非大涅槃,非常、非樂、非我、非淨。

  此非如來法。如是指上所修,六波羅密行,乃能從因至果。非有超略,顯前菩薩法,即如來之因也。非怛闼阿竭叁句,非能證佛也;非大涅槃叁句,非所證法也。怛闼阿竭:此雲如來,有法、報、應叁身,解見在前。阿羅诃:此雲應供,能應九法界衆生之供。叁耶叁菩:此雲正遍知,正知,知心包萬法,遍知,知萬法唯心;又正知是實智照理,遍知是權智照事。此叁即諸佛十號前叁號。大涅槃:即佛所證大寂滅海,此雲不生滅,二死永亡故;又雲圓寂,真無不圓,妄無不寂也。此爲佛果之總,下二句,即涅槃所具四德爲別。

  《正脈》雲:常者,非惟二死永亡,無諸生滅,亦且世相常住,究竟堅固也;樂者,非惟遠離諸生死苦,亦且得不思議解脫,受用無量法樂也;我者,非惟證真法身,猶若虛空,亦且山河大地,全露遮那也;淨者,非惟妙淨理體,無諸染著,亦且清淨遍周,無染非淨也。此文似但非涅槃斷果,實亦非菩提智果,正遍知,即叁菩提,權、實二智也。 佛,爲極果聖人,菩提涅槃是究竟果法,何亦俱非耶?《金剛經》所雲:“言佛法者,即非佛法。”又《圓覺經》雲:“妙圓覺心,本無菩提,及與涅槃,亦無成佛,及不成佛。”此本來心,與妙圓覺心,無二無別,故佛法亦俱非也。據此則如來藏,又非佛法矣。 統上則十界俱非,非六凡法界者,以明空如來藏,非染法之所能染;又非四聖法界者,以明空如來藏,亦非淨法之所能淨;是謂彌滿清淨,中不容他,如實空義也。初圓彰空藏一切皆非竟。

  巳二 彰不空藏一切皆即

  以是俱非,世出世故,即如來藏,元明心妙。

  上二句承上起下。世即六凡,出世即四聖。俱非者:以空如來藏,湛寂之體,清淨本然,不立一法,方能成不空如來藏;俱即一切法之用,如摩尼珠,體非青、黃、赤、白,故能隨緣現色,此蹑空藏,爲不空藏之由。 即如來藏,元明心妙:此舉藏心,正由本妙寂體,遍非諸法,故能起元明照用,普即諸法也。元明:即本明照用,如摩尼珠,光涵照用。而曰心妙者:正顯用乃體含,仍非滯有之用,是即妙之明,即寂之照也。

  即心、即空、即地、即水、即風、即火,即眼、即耳、鼻、舌、身、意,即色、即聲、香、味、觸、法,即眼識界,如是乃至,即意識界。

  此下即十界。非但即于四聖,而且即于六凡;染淨俱該,聖凡平等,七大十八界,皆即藏心;故二十五聖依之而修,各各皆證圓通,即證入如來藏心也。一切法相,皆同空藏,惟改非爲即而已,此即世間法矣。

  即明、無明,明、無明盡;如是乃至,即老、即死,即老死盡。

  此即緣覺法。

  即苦、即集、即滅、即道、即智、即得,

  此即聲聞法。

  即檀那、即屍羅、即毗梨耶、即羼提、即禅那、即般剌若、即波羅密多。

  此即菩薩法。

  如是乃至,即怛闼阿竭、即阿羅诃、叁耶叁菩、即大涅槃、即常、即樂、即我、即淨。

  此即如來法。以上十法界,不出一真法界,十界諸法,惟依藏心之體爲體。離此心,而無片事可得,是謂塵塵混入,法法圓通,一真不動,應用無限,如摩尼珠,普現一切色,如實不空義也。二彰不空藏一切皆即竟。

  巳叁 彰空不空即非圓融

  以是俱即,世出世故,即如來藏,妙明心元。

  上二句承上起下。以因也,是指不空如來藏,圓照之用,隨緣普現,不舍一法,俱即世出世間,聖凡十界故;並蹑上科,空如來藏,爲空不空藏之由。即如來藏,妙明心元,此舉藏心,妙明心元,乃蹑前二藏。空藏曰本妙,重一妙字;不空藏曰元明,重一明字;此合之而爲本妙本明,以此明妙,乃自心本具,故曰心元。元即本也,體用雙彰,寂照不二,正顯圓融中道,雙遮雙照。如摩尼珠,若言其有,一道清淨,忏塵不立;若言其空,衆相分明,遇緣普現。正所謂,真空不礙妙有,妙有不礙真空,即妙而明,即明而妙,是爲本來心也。

  離即、離非,是即、非即

  此即中道,第一義谛,勝義中真勝義性,亦即一乘寂滅場地。上句離不空藏,即一切法,是離有;離空藏,非一切法,是離空;乃雙遮空有二

  邊,以顯一心之體,不滯于空有也。下句是即非即,是字,雙貫即與非即解,其義自明。是即十界,照不空藏,是照有;是非即十界,照空藏,是照空;乃雙照空有二邊,以顯一心之用,互融于空有也。此經從阿難舍妄求真,求佛發妙明心,即顯發此叁藏一心也。佛始從眼根指出,十番極顯其真,二見略剖其妄,複自根中,推而廣之,普會四科,遍融七大。阿難大衆,各各自知,心遍十方,常住不滅;此悟次第空藏,已成頓意,而圓意猶未彰也。 複由滿慈,問叁種生續之因,如來與答,性覺必明,以爲其咎,以致世界、衆生、業果,生續不斷,顯次第不空藏;斯則體用已備,圓意已露,猶未具彰也。 複答滿慈,五大圓融之難,以示性相二無礙理,且釋有礙之疑,至于則性之相,無量不思議妙用,即相之性,混融不思議妙體,尚未極顯也。 迨依迷悟心,對辨二種緣起,依本來心,圓彰叁種藏性,顯理顯到此處,可謂徹法流之底,窮性海之源,顯之極矣。

  然此一心叁藏,即首楞嚴定,人人本具,迷不自覺,當起奢摩他,微密觀照,方能圓悟。前叁卷,佛爲阿難大衆,微妙開示,各各自知,此心遍滿十方,常住不滅,得微密觀照之功。此四卷,因滿慈啓問,佛爲說叁種生續之因,五大圓融之故,會歸叁藏,極于一心,即微密觀照之功,照徹心源,一切事究竟堅固,方信首楞嚴,爲自性天然本定,不假修成,但是了因之所了,而非生因之所生矣。初極顯圓融竟。

  卯二 普責思議

  如何世間,叁有衆生,及出世間,聲聞、緣覺,以所知心,測度音铎如來,無上菩提。用世語言,入佛知見。

  如何怪責之詞。世間叁有衆生:叁有欲有、色有、無色有,則叁界也。依因感果,因果不亡,謂之曰有。世間二字,指叁有之有情世間;並及超出叁界,正覺世間,聲聞、緣覺,即出世二乘,已覺悟我空之理者,合之爲凡夫、小乘。 以所知心,測度如來,無上菩提者:以用也,用所有能知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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