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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 第十一卷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 第十一卷

  圓瑛大師著

  大佛頂如來密因修證了義諸菩薩萬行首楞嚴經講義

  福州鼓山湧泉禅寺圓瑛弘悟述 受法弟子明旸日新敬校

  癸二 兼示阿難 分二 子初 阿難蹑佛語而執因緣 二 如來拂深情而責執吝

  即時阿難,在大衆中,頂禮佛足,起立白佛:世尊,現說殺、盜、淫業,叁緣斷故,叁因不生,心中達多,狂性自歇,歇即菩提,不從人得。

  前四句經家敘儀。世尊下,阿難略牒佛語。現說殺、盜、淫業,此牒業果相續之文。以叁貪爲本,生死不了,則攝世界、衆生在內。究叁種生續之因,因于無明,滿慈求索妄因,意擬修斷,佛示無因,何勞肯綮?即教以圓頓下手工夫,但不隨妄心分別,世間、業果、衆生,叁種能緣之心不起,即是叁緣頓斷,遍計執性既空,依他起性,亦不可得,現行不熏,種子不發,故叁因亦複不生。 心中達多,狂性自歇者:由因緣俱斷之故,而心中無明狂性,自然歇息。前從真起妄,則無明忽生,生本不曾生,今返妄歸真,無明頓歇,歇亦無所歇,以無明本空故。又無明實性即佛性,故曰歇即菩提。妄空真露,乃現出本有家珍,不從人得也。

  斯則因緣,皎然明白,雲何如來,頓棄因緣?

  上二句,因聞佛對阿難,累排因緣,對滿慈常說因緣,前雲以是因緣,世界相續;以是因緣,衆生相續;以是因緣,業果相續。今又言叁緣斷故,叁因不生,阿難重執因緣。故曰:“斯此也則因緣,皎然即明白也明白。”下二句疑佛自語相違。上言識迷無因,妄無所依;又言歇即菩提,何勞修證;雲何如來,既說因緣,又頓棄因緣耶?此阿難第叁次疑因緣也。第一于顯見超情科中,疑見性不由因緣;第二于圓彰七大科前,疑萬法不由因緣;今第叁疑證果成道,有果必定有因,何以亦不屬因緣?佛既久排因緣,而語中又帶因緣,此是致疑之端也。

  我從因緣,心得開悟。世尊!此義何獨我等年少,有學聲聞;今此會中,大目犍連,及舍利弗,須菩提等,後老梵志,聞佛因緣,發心開悟,得成無漏。

  此敘昔教因緣之益。我阿難實從因緣之法,心得開悟,而入見道位,得成初果。世尊!此因緣之義,乃屬正理,能令衆生,返邪歸正,何獨我等年少,有學之人,聞佛因緣聲教而得益?今此會中上首,大采菽氏,及鹙子、空生等,諸長老皆從因緣,而得道果。從老梵志:別約舍利、目連,先事沙然梵志學道,爲上首弟子。沙然殁世之後,由聞因緣之教,發明心地,反邪歸正,從佛出家,開悟四谛法門,依之斷見思惑,得成無漏道,即阿羅漢所證之道。無欲漏、有漏、無明漏,叁漏俱盡,得出叁界,得證無生,則因緣之教,能令返邪歸正,了生脫死,超凡入聖,豈不大有益乎?

  今說菩提,不從因緣。則王舍城,拘舍梨等,所說自然,成第一義。唯垂大悲,開發迷悶。

  此敘今教頓棄因緣,不唯有背自宗,兼恐反濫邪教。今說,即指現今所說,無明無因,其體本空,狂心若歇,歇即菩提,何藉劬勞修證,皆頓棄因緣也。若是則王舍城,拘舍梨外道等,所說八萬劫後,自然成道,猶如縷丸,極處停止,不假修證者,翻成爲第一義谛矣!即使如來今教,不落因緣一邊,亦墮自然一邊,如何得成中道了義無戲論法?心實迷悶,惟願大悲,開示發明,掃蕩我迷雲悶霧,令得朗耀性天也。初阿難蹑佛語而執因緣竟。

  子二 如來拂深情而責執吝 分六 醜初 就喻拂情伸意 二 疊拂諸情令盡 叁 直斥耽著戲論 四 現證戲論無功 五 正勸勤修無漏 六 更舉劣機激責

  佛告阿難:即如城中,演若達多,狂性因緣,若得除滅,則不狂性,自然而出,因緣、自然,理窮如是。

  即如,乃即就前喻,以推阿難所執,因緣、自然之情。達多狂性,喻無明,以爲能障菩提之因緣;若得除滅,合狂心若歇。不狂性,喻菩提,以狂性若得除滅,則不狂性,自然而出,合歇即菩提。在汝所謂因緣、自然之理,研窮起來,必定如是。汝實未知,我說叁緣斷故,叁因不生,狂性因緣,若得除滅,此本非因緣。又說狂心若歇,歇即菩提,此亦非自然。以下約頭狂雙拂,因緣、自然二計皆非。

  阿難!演若達多,頭本自然,本自其然,無然非自,何因緣故,怖頭狂走?

  此約頭拂自然。頭喻菩提之真,前二句標定,頭爲自然。謂演若達多之頭,若本來是自然。叁、四二句,本自其然,無然非自者:即是既本來自然,牒上句意,即應常時自然,無時而不自然也。末二句反難,以何因緣之故,忽怖無頭,而狂走覓頭耶?既然狂怖妄出,則頭不得謂爲自然矣! 法合,謂衆生真性,若本來自然,無有那一時,不是自然,何因緣故,複起無明,迷真逐妄,今欲返妄歸真耶?既有無明妄動,則真性不得謂之自然矣!此中破自然,只破自然,不是以因緣,對破自然。若對破則成矯亂,何因緣故句,則何故也。

  若自然頭,因緣故狂;何不自然,因緣故失?

  此約頭拂因緣。文中雖有自然,及狂字,但惟帶言而已。恐聞前喻,自然被破,轉計因緣,故獨約頭辨,以明非因緣也。若自然本有之頭,由照鏡因緣之故,狂怖無頭;下二句反難,何不以自然之頭,由照鏡因緣之故,遂真失耶? 法合:謂本來真性,由必欲加明因緣,故起無明,何不以本來真性,由無明因緣故,而遂真失耶?

  本頭不失,狂怖妄出,曾無變易,何藉因緣?

  此結明非因緣,申其正義。以本有之頭,雖由照鏡因緣狂走,其頭依然不失。設有人,見達多之狂走,問雲:“何爲狂走?”答曰:“我要覓頭。”彼人以手摩其頭曰:“這是甚麼?”達多始覺,頭還不失,狂怖無端妄出,既狂之時,頭原無失,歇狂之後,頭亦無得。而狂起狂歇,不關本頭之事,其頭非但無失,曾無絲毫變易,則何所藉因緣耶? 法合:真性常住不失,無明忽然妄起,無明雖起,真性不變,妄起之時,雖迷不失;妄滅之後,雖證無得。妄起妄滅,與真性本不相幹,則真性亦不屬因緣矣!

  本狂自然,本有狂怖;未狂之際,狂何所潛?

  此約狂拂自然。狂喻無明之妄,若謂本來狂是自然,即應本來常有狂怖。下二句難雲:既是常有,而未發狂之際時也,其狂潛藏何處?難道身心之中,有潛狂所在耶?既無潛狂之所,則狂非自然矣!首句作狂本自然亦可。 法合:無明若是自然,則本有無明,當一念未動之時,清淨本然心中,無明何所潛藏?以真元無妄故,何得謂無明爲自然?

  不狂自然,頭本無妄,何爲狂走?

  此約狂拂因緣。首句反言,不是狂出于自然,即是翻成因緣。頭本無妄者:謂狂怖之時,頭本不失,即當常無狂怖,有何因緣,而狂走耶?頭本無妄,則狂非因緣矣!首句作狂不自然亦可。 法合:謂無明不是自然,是因緣者,畢竟以何爲因?然真性宛在,不曾遺失,爲何因緣,而背覺合塵耶?若真性有失,可說因緣,真性不失,則非因緣矣!以上喻明真性與無明,俱不屬因緣、自然矣。阿難一向溺于權宗,不知衣裏神珠宛在,輾轉他方求食,因緣之見,固不能忘也。

  若悟本頭,識知狂走,因緣、自然,俱爲戲論。是故我言:叁緣斷故,即菩提心。

  滿慈執無明有因,阿難疑真性同自,皆由不悟本頭不失,狂走無端,所以墮入因緣、自然之二計。若悟本頭,雖狂不失,則頭非自然;依然宛在,則頭非因緣;若知狂走,未狂元無,則狂非自然;頭本無妄,則狂非因緣。首二句約頭約狂,皆雙拂二計,上句知真本有,下句達妄本空。若明斯義,則因緣、自然,俱爲戲論,全無實義。此正銷阿難之現疑,兼防滿慈之又執。 是故我言,叁緣斷故,即菩提心:是因緣、自然,俱屬戲論之故,我先言叁緣斷故,即菩提心;叁種分別之緣斷故,則菩提非自然;妄離真顯,當下即是,則菩提非因緣矣!此佛重伸自己所說,歇即菩提之意。

  醜二 疊拂諸情令盡

  菩提心生,生滅心滅,此但生滅。

  承上叁緣斷故,即菩提心,不可作菩提心生想。以菩提真心,元是本有,但由了因之所了,不是生因之所生。向被狂性所覆,狂性若歇,歇即菩提,故我前雲叁緣斷故,即菩提心。上句叁緣斷故,亦不可作生滅心滅想,以無明狂性,乃屬本空,叁種能緣分別之心,是枝末無明,雖言斷故,實無所滅。若說有菩提心生,有生滅心滅,此但是凡情生滅之見,非真菩提之心。

  滅生俱盡,無功用道。若有自然,如是則明自然心生,生滅心滅,此亦生滅。

  首句滅字,則生滅心滅;生字,即菩提心生,此但生滅;亦複俱滅,盡即滅也。而至無功用道,亦不可作自然想,若有自然,亦成對待。如是指上句,若如是有自然,則分明自然心生,對彼生滅心滅,即此自然,亦是生滅之心,非真無功用道。何以故?非絕待故。此中道理,更覺難明,故下以喻顯之。

  無生滅者:名爲自然;猶如世間,諸相雜和,成一體者,名和合性;非和合者,稱本然性。

  此喻顯自然,亦是生滅之理。首二句牒上。無生滅者:即牒滅生俱盡。名爲自然者:即牒無功用道。下喻自然亦非真,猶此世間,諸相雜和,藥丸藥餅之類。成一體者,名和合性:喻生滅因緣法。對此和合,遂將非和合者,稱即名也本然性,喻不生滅之真,此真乃對妄所立之真,非真菩提心。如下文偈雲:“言妄顯諸真,妄真同二妄。”是知無真可立,將欲立真,已非真真如性耳。

  本然非然,和合非合,合然俱離,離合俱非,此句方名,無戲論法。

  此極拂妄情。妄盡真顯。本然即自然,和合即因緣。首二句單遣,非即遣也。以非本然,遣本然;以非和合,遣和合。第叁句,合然俱離,是雙遣,離亦遣也。合字,兼和合與不和合,俱遣乃遣第二句。然字,兼本然非本然,俱遣乃遣第一句。俱離,與下俱非皆當雙用。第四句離合俱非,離乃俱離之離,合非和合之合,乃是即字之義,即是不離也。離和合非和合,本然非本然,此雙遮也;合即也和合非和合,本然非本然,此雙照也。俱非,即遮照同時義,即遮而照,即照而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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