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之十一處,十八界五根、六塵,而受想行識四陰,六入根性,十二處之意根,十八界中意根、六識,及色陰之空,皆不能攝。故加空、見、識叁大,則收盡有爲諸法,此佛廣談七大之意也。意謂汝阿難,不達諸大之性,非和合非不和合,故教觀地大。 汝且觀察,此地大之性,有粗有細,粗者爲大地,細者爲微塵,至鄰虛塵,以微塵分析作七分,名極微塵;極微塵再分析作七分,名鄰虛塵,故用一至字。
鄰虛塵是析彼極微塵,七分所成。一極微塵,分作七個鄰虛塵、此塵是色邊際相。文中色邊際相四字,當在七分所成之下,諒系抄寫之誤。若連上者,以極微塵,非是色邊際相,因尚有鄰虛塵故,自當易之。 應作如是解:析彼極微塵七分所成之鄰虛塵,即是色邊際相;與虛空爲鄰,故名鄰虛塵。不能更析,若更析鄰虛,即歸于空,實是空性,而非色性矣。
巳二 就析詳辨
阿難,若此鄰虛,析成虛空,當知虛空,出生色相。
此就析色歸空,而定合空成色。謂若此鄰虛塵,既可析成虛空,自當以此例知,虛空定能出生色相,空生色相,本無是理。佛故意爲難,以破和合之計,並破此方儒宗所執,虛以生氣,氣以成形,而世間萬物,皆從陰陽之氣,所成等僞。
汝今問言:由和合故,出生世間,諸變化相。
此牒定和合因緣之執。
汝且觀此:一鄰虛塵,用幾虛空,和合而有?不應平聲鄰虛,合成鄰虛。
此要阿難自己審觀,謂汝言世間諸法,和合發明;而鄰虛塵,即色法之一,亦應由和合而有。汝且觀此一鄰虛塵,用幾多虛空和合,而有此鄰虛塵也。色、空相異,色是有相,空是無相,佛明知空無數量,本不可合,故意舉此,以破和合之計。而鄰虛塵,色法之最小者,此塵之外,更無色法可和合,除非合空而成,故問用幾虛空,和合而有。設若汝說和合,乃是合色成色,非言合空成色者,豈是鄰虛,合成鄰虛耶? 倘說鄰虛合成鄰虛,則當有叁過:一者合自成自過。蓋唯有合他成自,未有合自成自者;二者合一成一過,蓋唯有合多成一,未有合一成一者;叁者合細成細過,蓋唯有合細成粗,未有合細成細者。如是鄰虛,既非合色所成,當是合空而有,故問其用幾虛空,和合而有?
又鄰虛塵,析入空者,用幾色相,合成虛空?
此如來以析入,而難合成。良以析色歸空,是小乘之自教,諸法和合,是阿難之自語,今則順彼自教,難以自語,故又曰:鄰虛塵既可析入虛空者,當知色相出生虛空,究竟用幾多色相即鄰虛塵合成虛空?佛明知色非合空所成,空非析色而有,故作斯難。阿難不能施辯何也?以順析入,則非和合,與自語諸法和合相違;以依和合,則非析入,與自宗析色歸空相背,兩處負墮,故默無辯。
若色合時,合色非空;若空合時,合空非色;色猶可析,空雲何合?
此結申正義。若色法和合之時,合色祗能成色,決非可以成空,而空無形相,本不可合。縱許虛空和合之時,合空亦祗是成空,決非可以成色,此爲一定之理。由是而觀,色空俱非和合而有也,明矣。 色猶可析,空雲何合者:然又當知,色法猶可分析,觀猶可二字,析色但自析色,實非析色可以成空,空終無和合之義,何以故?無形段故,無數量故,雲何可說和合耶? 佛意以空不可合,則鄰虛非和合而有,鄰虛既非和合而有,則世間種種諸法,執爲因緣和合者,豈實義耶?此中但以空不可合,則諸法和合而有之執,破盡無余矣。
巳叁 結顯體用
汝元不知:如來藏中,性色真空,性空真色,清淨本然,周遍法界。
此明全體圓融。地大之色,體即法界,色空圓融無礙,本非和合。汝阿難固執因緣和合者,因無始覺妙智,元不知如來藏,本覺妙理之中,無法不具,無法不融者也。 如來藏即真心之別名,乃依理立名。如來二字,即真心不變隨緣,隨緣不變之理,圓融無礙,含藏一切諸法,無一法不在裏許,故曰如來藏中。 性色真空,性空真色者:乃指如來藏中,性真色空,互相融即,此七大,科科皆曰如來藏中,是屬理具之七大,當約藏中未發現者說,不同前四科,是屬事造之七大,乃爲藏中已發現者說也。
問:“四科之法,何以亦目爲七大?”答:“陰、入、處、界,與七大無別,但橫、豎、開、合之不同耳。約豎論,則開色陰爲前六大,合受、想、行、識四陰爲識大;約橫論,則合六塵爲五大,合六根爲見大,合六識爲識大。何嘗離七大而別有哉?” 而如來先會四科即藏性,是將已發現七大,一一會歸藏性,以明即事則理,故曰本如來藏。此科是說未發現七大,一一含具藏中,以明全性全相,故曰如來藏中;觀中字即理具事造所由分也。 問:“本科原屬地大,不言地大,而易以色字,其故何也?”答:“地大爲色法所攝,易以色字,舉其總也。”色而稱曰性色真色者,非指世間已發現之色,乃指藏中性具之色,真體之色,與空相融相即色空,本屬對待,融之則性具之色,即是真體之空,豈同析色以歸空也。性具之空,即是真體之色,豈待合空以成色也。性則言其非相,亦即理而非事也;真則言其非俗,亦即體而非用也。有以理事體用合釋者,非也。 性真二字,即是理體,爲色空之本。字別義同,今影互用之,若不影互應有四句,當曰性色真空,真空性色;性空真色,真色性空。總成色空融即,其義方足。
又性色真色,非但揀異于已發現,世間粗細之色,並不同乎般若觀照,即空之色也。又性空真空,非但揀異于凡夫外道,頑斷之空,並不同乎般若觀照,即色之空也。此之色空,俱屬全體,隨心應量下,方顯大用。清淨本然者:指如來藏,自性清淨,不假功用,並非澄之使清,滌之使淨,乃本來清淨,無有濁垢,藏中色空,唯性唯真,即同體清淨也。
周遍法界者:上句約藏性,本具不變之體,此句約藏性,本具隨緣之用。未經起用,但周遍于理法界,若從體起用,自可周遍于事法界矣。起用在下一段。
隨衆生心,應所知量。
此明大用無限。用從體起,事造不離理具也。仍本如來藏,不變之體,現起隨緣之用,隨九法界衆生之緣,此衆生,即九界衆生;心以根性言,九界衆生根性,有勝劣之不同;量以知識言,九界衆生知量,有大小之不等,此皆從平等性中,已起差別之相。 若衆生,但以劣心小量致之,則所以應之以粗少之色者,固無不副其心,而無不滿其量也;若衆生,能以勝心大量致之,則所以應之以廣妙之色者,亦無不副其心,而不滿其量也。交師此解極好,並下段乃爲千古獨唱,無人能出其右者。
巳四 雙拂二計
循業發現。世間無知,惑爲因緣,及自然性。皆是識心,分別計度,但有言說,都無實義。
此循業發現句,不連接隨心應量下,而列入此科者,因按照以下諸大之文,分屬之本意也。又此句正是致下二惑之由,應入此科。蓋業有染淨之分,九界衆生,依、正二報之色,皆循隨也業所感,而發現也。業爲能發現,色爲所發現,如谷應聲,如影隨形,豈唯迷位,必循染業,而後能發,即是悟人,亦須循淨業,而後能現。 交師雲:此四字,雙具兩種不自在意:一者世出世間,一切淨妙之色,若不循彼種種淨業,雖欲發現,不可得也;二者叁塗四惡,一切苦穢之色,若不戒彼種種染業,雖欲不發現,不可得也。蓋不戒即是循也。故此四字,非但只表不循業,則不得發現,兼表循業,則不得不發現,而二俱無自由分矣。
世間無知:指有情世間,無有正智之衆生,不了藏性,不變、隨緣二義,因循業發現,遂起因緣、自然二惑。交師謂:良以業之起也,似有由藉,故世間淺智衆生,執此生起之近由,而遂惑爲因緣性;曾不達圓融不變之體,周遍法界,何所藉于因緣。業之成也,似難改移,故世間無智衆生,執此難改之現量,而遂惑爲自然性;曾不達無礙隨緣之用,隨心應量,何得泥于自然,是皆爲一循業之所惑耳。
皆是識心,分別計度者:以因緣、自然二惑,皆由第六意識妄心,妄生分別,周遍計度,即遍計執性,遍計本空,故曰:但有虛妄言說,都無真實義理。言說指因緣、自然,二種戲論。和合與因緣相關,不和合與自然相關,攝在二惑中,故不別列。初地大竟。
辰二 火大 分四 巳初 標性約求 二 就求詳辨 叁 結顯體用 四 雙拂二計 今初
阿難,火性無我,寄于諸緣。汝觀:城中未食之家,欲炊爨時,手執陽燧,日前求火。
火大之性,無有自體;我即自體。寄托于鑽木、執鏡、擊石等諸緣,而得顯現。又日、艾、鏡叁者,爲諸緣。溫陵戒環法師所謂:“火無體,寓物成形者”是也。汝觀下,要阿難就事以驗。汝觀看室羅筏城之中,未食之家,要炊爨時,手執陽燧,在于日前求火,以爲炊爨熟食之用。陽燧是取火之鏡,以此試驗,火大是否和合而有。
陽燧,崔豹古今注雲:“以銅爲之,如鏡之狀,照人則影倒,向日則火生。”淮南子曰:“陽燧、火方諸也。”王充論雲:“五月丙午日午時,燒煉五方石,圓如鏡,中央窪,天晴向日,其光影注處即燒。”引此一事,以爲下文,破和合立難之本。
巳二 就求詳辨
阿難,名和合者,如我與汝,一千二百五十比丘今爲一衆;衆雖爲一,诘其根本,各各有身,皆有所生,氏族名字。如舍利弗,婆羅門種;優樓頻螺,迦葉波種;乃至阿難,瞿昙種姓。
此舉和合之例反例火大,不同如是。凡言和合者,必先分而後合,如我與汝,一千二百五十比丘,今爲一衆,是爲和合;衆雖爲一,若诘其和合之根本,各人有各人之身,皆有各人所生之姓氏、種族、名字不同,後合爲一衆。火大若是和合者,火大是一,若诘其根本,亦應各有體質、種類、名字不同,如可指出日來之火,艾生之火,鏡出之火,今合爲一,可說和合,若不爾者,和合之義,自不能成。
如舍利弗,婆羅門種,此雲淨裔,謂是梵淨也天苗裔;又雲淨志,志生淨天,印度智識階級。優樓頻螺此雲木瓜林,依此林修道故,依之立名。迦…
《大佛頂首楞嚴經講義 第八卷》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