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樹辯證法底基本特征
作者:虞愚
一 導言
龍樹Nāgārjuna一名龍猛,是第二世紀、第叁世紀間人,生于南印度憍薩羅國SouthKaala,即古代維達婆Vidarbha(現代比哈爾Berar)的一個省區。他在九十天內學完全部叁藏,仍然未感到滿足,又從喜馬拉雅山的一位善知識學習大乘經典,著書提倡大乘,得到南印憍薩羅王(引正王)的支持。那時印度社會已轉入封建製度,社會的等級製度有了顯著的變化,原屬吠舍種姓的大多數自由的公社社員,由于自由的公社社員變成了處于封建隸屬關系中的農民,開始被看成是戍陀羅,而戍陀羅種姓則成爲處于隸屬關系中的農民等級了[附注1]。加上部派佛教、尤其是說一切有部的阿毗達磨(對法)研究,保守色彩極爲濃厚,使理論日趨于瑣碎僵化而和群衆關系逐漸疏遠。在這種情況下,佛教不能靈活運用,以相適應,于是引起一部分佛教徒、特別是在家佛教徒的不滿,于是出現了般若、法華、維摩诘等大乘經典,它著重闡明佛說的“法無自性”(也可說法無定相)企圖把佛法和世間法得到統一,並且把成佛這件事提出來,作爲一般佛教徒實踐的目標。龍樹的主張很快地就傳播到各處,是有它的時代要求和部派佛教發展的必然性。玄奘所說的“照耀世界的四個太陽”,龍樹就是其中的一位,其他叁人就是馬鳴Avaghosa,鸠摩羅多Kumāralabdha和迦耶提婆Aryadeva。龍樹作爲一個哲學思想家,在印度哲學史上實在是一個偉大的人物。蘇聯斯徹爾巴次基Th.Stcherbatsky就認爲:“龍樹應列入人類偉大哲學家之一,這與其說是印度學家的工作,還不如說是一般哲學史家的工作。”又說:“龍樹的奇異文章風格,總是令人感到有趣味、大膽,使人無法回答,有時也仿佛驕傲。”[附注2]他著作很多,當時稱爲“千部論主”。重要的有“中覌論”和“十二門論”。他結合緣起和性空(無自性)來說中道,于是“中覌學派Mādhyamnika”亦名“空宗Sūnyavada”(舜若者),成了當時大乘佛學的標幟。此外還著有“大智度論”,是解釋“大品般若”,“十住毗婆沙論”是解釋“十地經”的。都是汪洋廣博,妙義重重的偉大作品。
二 龍樹辯證法底基本特征
恩格斯在辯證邏輯和認識論關于“認識的界限”曾經這樣說:
辯證的思維——正因爲它是以槪念本性的研究爲前提——只對于人才是可能的,並且只對于較高發展階段上的人(佛教徒和希臘人)才是可能的,而其完滿的發展則更晚得多,在近代哲學中才達到;雖然如此,可是早在希臘人中間就有了預示著後來研究工作的巨大成集。”
恩格斯說人類理性發展到較高的階段,才能有辯證的思維,並指出佛教徒和希臘人一樣,已有自發的辯證思維,他看到的佛家那一種論典而作出這樣斷語,我們還不清楚,但佛家的思想方法一開始就帶有辯證思維的色彩,並且後來還逐漸發展,這是事實。印度現代學者巴羅拉曼摩爾蒂Y.Balaramnamoorty在佛家哲學Buddhist Philosophy文中一開頭就這樣說:
“佛陀是一個公認的社會改革家,愛和非暴力的預言者,因而得到所有人的崇敬。沒有疑問,他的崇高絕不止此。他是把辯證法,即不斷變化的規律,作爲哲學的中心內核的第一個思想家。”[附注3]
到了龍樹時代,把佛陀的辯證法邁進了一大步。我們知道,第二世紀起,印度因明學說逐漸開展,構成尼耶也學派Nyāya school。這個學派的“體系中十六範疇”所說的知識工具Pramnana、推論式部分avayava、間接論證tarka、無理由爭辯jalpa、錯誤理由hetvabhasa等,已含有許多因明學說。那時候佛家方面大乘的思想雖然也很廣泛地流行,但對這個學派卻取著反對的態度,在龍樹的五部主要著作裏,有兩部著作——回诤論、廣破論——就是專破尼耶也學派的。這好象很奇怪,難道龍樹的思想不要遵循因明的途徑嗎
當然不是。[附注4]其實是龍樹在思想方法上的發展,已經超過因明的階段(也可以說是形式邏輯的階段),發展了佛陀的辯證法。巴羅拉曼摩爾蒂說:“龍樹在六百年以後作了一次勇敢的努力來恢複佛陀的辯證法,並且非常巧妙地提出了他的辯證法。”[附注5]這是很正確的說明,但什麼是龍樹的辯證法
巴羅拉曼摩爾蒂在“佛家哲學”的“龍樹的空論”Nagarjuna”s Sunyata一段中還沒有具體提出。我這篇文章只粗略地來討論龍樹辯證法底基本特征,從整個龍樹學說看來,也不過象法海中的一滴水而已。
一、依待說。反對孤立的看法而和現象的互相依待增上相應。龍樹認爲宇宙萬有都是在相依相待的條件下而存在,相依相待的存在和生起,就稱爲“緣起”。但龍樹談緣起,其內容不盡與早期佛教相同。早期佛教談緣起,只說明宇宙萬有互相依緣而有而不去窮源究委。龍樹相依相待緣起的辯證法是對已有的數論、勝論、尼犍子、順世派進行意識形態鬥爭過程産生的,闡明宇宙萬有都是待各因衆緣會聚而存在。它指出沒有某些東西是由同一原料産生的象數論學派Sānkhyas所想的那樣(自生);也沒有東西是由其他東西産生的象勝論學派Vaisesikas所主張的那樣(他生);也沒有命與非命爲基礎以判決一切象尼犍子所想的那樣(共生);也沒有宇宙事物均自然而生、自然而滅象順世派所想的那樣(無因生)。所以“中覌論覌因緣品”第一說:
諸法不自生,亦不從他生,
不共不無因,是故知無生。
對數論、勝論、尼犍子、順世派他認爲都有錯誤,所以說:“是故知無生”。無生,就是反對自性生而主張緣生。
龍樹旣主張緣生,到底緣可分爲幾種呢
“中覌論覌因緣品”第一說:
因緣、次第緣、緣緣、增上緣。
四緣生諸法,更無第五緣。
龍樹談因緣,不立種子義,他和小乘沒有甚麼不同。他所謂因緣,只因爲凡法的生起,(一)定有主要的條件(如木器以木料爲主要),所以說有因緣。(二)凡法前滅後生,所以不斷絕,就是因爲前法才起就有一種勢力,導引後法令它續生,所以說有次第緣。(叁)凡法若是能緣的(緣是思慮義。能緣指心而言),必須仗托外境方起(外境,指所緣外物而言),所以說有所緣緣。心是能緣,外境是心的所緣。由有所緣,才引起能緣,所以結合外境和內心來說,就名爲所緣緣。(四)無論那一法能爲另一法作順益或違害者,都叫做增上緣。譬如肥料、日光、空氣、雨水、農具、人工等,對于小麥早稻,都是增上緣。總之,宇宙萬有生起,不出這四種緣,更沒有其他的緣可以生法的,所以說“四緣生諸法,更無第五緣”。“大智度論”論到四緣也說:“般若波羅蜜中,但除邪見,不破四緣。”由此可見龍樹的緣起義,實以萬有皆由四緣交會而生,換句話說,就是一切法皆相依相待而起,沒有從單獨自體而産生出來的東西。“中覌論覌四谛品”第二十四說:
衆因緣生法,我說即是空。
“衆因緣”,是各因衆緣的省略。因是指主要條件,緣是指次要條件。“所生法”指宇宙萬有。宇宙萬有都是由各因衆緣交會生起,所以說“衆因緣生法”,正確的說應如吉藏疏說的“因緣所生法”,宇宙萬有旣然是待各因衆緣會聚所生,所以斷言“我說即是空”。“空”不是作空無解釋,而是作“無自性”解釋。正如“十二門論”說的:
因緣所生法,是即無自性。
要明白“無自性”,必須先明確“自性”這個槪念的含義。關于自性的含義,龍樹在“中覌論覌有無品”講的最透辟:
衆緣中有性,是事則不然。
性從衆緣出,即名爲作法。
性若是作者,雲何有此義
性名爲無作,不待異法成。
這個頌明顯地指出“自性”的定義,是自有的(不從緣生)、獨立的、永恒的。無自性用現代漢語譯之,就是沒有不從緣生獨立永恒的實體。可見龍樹是主張宇宙萬有都在相依相待的條件下而存在,“自性”與“緣起”是不容並存的槪念。借邏輯術語來說:是“反對關系”,即有自性…就不是緣起的,緣起的就不容許有自性,二者是絕對相反的。所以,凡是緣起的即是無自性的,無自性的即名之爲“空”。宇宙萬有是相依相待,不是孤立,不是永恒,是龍樹辯證法最基本最首要的特征之一。
二、中道說。反對偏執一邊的看法而和現象的相對性相應。依龍樹的看法,執諸法“實有”又是一邊,執“空無”又是一邊。破有就是不偏向有的一邊,又說空是假名,就是不偏向無的一邊,遠離有空二邊,所以說中道。中道的“中”,含有“如實”、“正確”的意義;所以僧睿釋“中論”義是:
以“中”爲名者,照其實也;以“論”爲稱者,盡其言也[附注6]。
僧肇稱“中覌論”爲“正覌論”。中覌論所舉的“八不”——不生、不滅、不常、不斷、不一、不異、不來、不出,也都是依于緣起而顯示不落二邊的中道。青目注釋中覌論所引用的一段、“無畏論”文,是引用世間經驗的事實來說明“八不”,它是否符合龍樹的原意,還值得商榷、但所舉的例子是極易了解:
複次,萬物“無生”。何以故
世間現見故。世間眼見初谷不生。何以故
離劫初谷今谷不可得。若離劫初谷有今谷者,則應有生,而實不爾,是故無生。
問曰:若不生則應滅
答曰:“不滅”。何以故
世間現見故。世間眼見劫初谷不滅。若滅,今不應有谷,而實有谷,是故不滅。
問曰:若不滅則應常
答曰:“不常”。何以故
世間現見故。世間眼見萬物不常。如谷芽時,種則變壞,是故不常。
問曰:若不常則應斷
答曰:“不斷”。何以故
世間現見故。世間眼見萬物不斷。如從谷有芽,是故不斷。若斷,不應相續。
問曰:若爾者萬物是一
答曰“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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