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轉有。這一句“非如瓶等,因成猶豫,與彼展轉,無中有故”就是說,相違因不同于不定因,以“聲是瓶等”爲宗,其因支“所作性”就是猶豫因,因爲這個因可以在異品中展轉出現。
“以所作性現見離瓶于衣等有,非離無常于無我等,此因有故。”這是把不定因和前邊兒旁成“無我”的宗做了一下區別,因爲有人會誤認爲“聲是無常,所作性故,如瓶”這個式子中的因支既可以證成無常,也可以證成無我,也是猶豫因,陳那論師說這不是猶豫因,“此因非是轉彼瓶等無常處,別于余無我上此因亦轉。”就是說瓶等只要無常,必然無我。“無有離無常外別有無我有“所作性”因”,所以,“所作性”因若證無常就同時證明了無我,這因是決定的。這一句通起來就是說,“所作性”因于同品瓶外的異品衣上有,不同于“無常”宗之外的“無我”等,因爲此因于無我等上有。
這個懂不懂,不懂,那就這麼說吧,在“聲無常,所作性故,如瓶”這個式子中,“無我”不是異品,它和“無常”是同一關系的概念,“無常”和“無我”在外延上包含了因法“所作性”,所以,凡是所作者皆無常、無我,“所作性”因是決定無疑的。然而剛才說的瓶和衣,瓶和衣的關系卻不是這樣,二者在外延上不相容,是反對關系,而且均被因支“所作性”相包含,所以衣與宗法瓶的外延相斥而成爲宗之異品,卻包含于因法“所作性”中而不能成爲因異品,所以,陳那論師說,“非離無常于無我等,此因有故”,就是說,“不象與無常的外延不相排斥的無我上有所作性因那樣”。這一句話與上一句“非如瓶等,因成猶豫”是相呼應的。因法所作性的外延大于宗法瓶,可以將宗異品衣等容納在因的外延內,而無常、無我的外延是同一的,並且無常、無我的外延大于因法所作性,所以,無常、無我共有所作性因而不相互排斥。
這幾句話咱們也再通通,就是說,假如因法能夠成立與所立法相違的法,此因就是相違因之過,就是似因。比如因法能夠成立立論者要成立的宗,同時這因也能夠成立與立論者所要成立的宗相違的宗。相違宗的法沒有時,其因也一定沒有。此相違因與不定因不一樣,以“聲是瓶等”爲宗,“所作性”因就是猶豫因,因爲此因在異品中展轉出現,用來成立“聲是瓶”的“所作性”不定因在與同品“瓶”相離的異品“衣”上有,不同于“無常”宗外的“無我”法--無我不是異品--因爲此“所作性”于“無我”法上有。
雲何別法于別處轉?由彼相似,不說異名,言即是此,故無有失。若不說異,雲何此因說名宗法。此中但說定是宗法,不欲說言唯是宗法。若爾,同品應亦名宗。不然,別處說所成故。因必無異,方成比量,故不相似。
這一段是陳那論師與外人的問答。
“雲何別法于別處轉?”這是外人的一個質疑。這個“別法”是指因法,這只是這兒一時的用法,在其他地方沒有這樣的用法,外人說,“所作性”因是宗上有法“聲”的法--屬性--它與瓶、衣等同品上的所作性不同,所以,就用“別法”這麼一個詞來稱呼它。“別處”是指同品,說同品衣、瓶等與宗法處有異,就是不完全一致,所以稱爲別處。“轉”是有。這一個質疑用白話說就是,外人問道,爲什麼宗上的因法所作性與同品瓶、衣等有區別又在同品上有呢?就是說,在“聲無常,所作性故,如瓶”這個式子中,爲什麼聲的所作性與瓶、衣的所作性不同卻又在瓶、衣上又也有所作性呢?再明白點兒說就是說,聲的所作性與瓶的所作性是不一樣的,可是你陳那卻不加區別地都用“所作性”這是不是不大合適?陳那論師回答說,“由彼相似,不說異名,言即是此,故無有失。”“由”是因爲,“彼”是指聲上的所作性和瓶上的所作性,“相似”,聲上的所作性和瓶上的所作性極爲相似,差不多。“不說異名”,不用另取新名字,沒有另外再取名字。“即是”在神泰法師的《述記》中說,“瓶上所作性即是體聲上所作性,極相似故,故言“即是””。就是說,瓶上的所作性和聲上的所作性,極其相似,就說瓶上的所作性就是聲上的所作性,這其實就是咱們常說的忽略了它們的不同,因爲它們的不同之處太不明顯,就把它們的不同之處忽略不計了。也就是說,盡管仔細地分析起來,瓶的所作性和聲的所作性是有區別,但區別是次要的,它們之間共通性占主要地位,所以我們就其共性而言,都稱其爲所作性,而沒有另外給取名字。“故無有失”,所以說沒有毛病。神泰法師還有例子說明,“猶縷貫兩華,其縷一頭貫此華,一頭貫彼華。此亦如是。總一所化(作)性,一頭世(是)聲上,一頭世(是)瓶上,故無有別法于別處轉失,以如其一故。”神泰法師的這個“以如其一故”的“一”是共性、整體,“以如其一故”就是說以共性來看,就其共性而言。下邊兒神泰法師還說,“若子(仔)細分折,其聲及瓶上所作性各別也,但可總說一所作性,名爲宗法也。”分折應該是分析,這是大正藏中印的錯別字。
下邊兒外人又問了,說,“若不說異,雲何此因說名宗法?”什麼意思呢,就是說,你陳那只說聲的所作性與瓶的所作性的共通處而不說差異處,可爲什麼要把“所作性”作爲宗法?瓶是什麼?瓶可不是宗有法,那麼瓶的所作性就不應該是宗法,既然一個是宗法,一個不是宗法,看起來你陳那不說聲的所作性和瓶的所作性的差異處怕不行。陳那論師回答說,“此中但說定是宗法,不欲說言唯是宗法。”啥意思?咱們知道,按照因明規則,因法在外延上必須包含住有法才行,只有這樣才能在宗法外找到同品,假如說有法與因法在外延上是一模一樣的,就沒有同品了。陳那論師這句話就是說,我這裏只說因法一定應該是宗上有法之法,而沒有說因法僅僅是宗上法之法,如果我說“唯是宗法”了,因法與有法的外延就一模一樣,就沒有同品了,沒有同品就有過失,但我沒有說呀~~
外人又問道,“若爾,同品應亦名宗”。意思就是說,你陳那說所作性因通于瓶但仍然可以叫因,那麼宗上的無常也是通于瓶的,是不是可以把瓶的無常也叫宗法?或者說把“瓶無常”叫宗。陳那論師說,“不然,別處說所成故,因必無異,方成比量,故不相似。”“不然”就是說不是這樣的,這是陳那論師的話,他一上來先對外人的話來個否定。“別處”指宗有法,本來的論式是“聲無常”,在“聲無常”這個宗中,瓶是同品,現在外人說把“瓶無常”也可以作宗,所以,聲就成了瓶之外的別處。或者說,宗有法聲相對于同品瓶來說,是瓶的別處。“別處說所成”就是,以“聲無常”爲宗,這個“聲無常”宗立論者許而論對者不許,符合違他順自的原則,外人說把“瓶無常”也叫宗,但這個“瓶無常”是立論者和論對者雙方共許的,就有過失,具體來說,是宗九過中的相符極成過。“別處說所成”就是說此因法在此有法聲上成立無常法,“所成”就是所成立,就是宗上的法。下一句是“因必無異”,就是說,要成立“聲無常”,因法“所作性”必須是雙方共許,雙方共許就是雙方沒有異議,這就是“因必無異”,這樣的式子才是正確的論式,“方成比量”,才是正確的論式。“故不相似”,外人以“瓶無常”爲宗,但瓶無常是雙方共許的,根本不需要來成立,所以無“所成”可言,而“聲無常”呢,就不一樣了,“聲無常”是立論者許而論對者不許的,其因支“所作性”又是雙方共許的,所以“聲無常”和“瓶無常”這兩個宗是有根本區別的。
又此一一各有叁種,謂于一切同品有中,“于其異品或有、非有、及有非有”。于其同品非有及俱,各有如是叁種差別。
這是九句因。在前邊兒頌文說了宗法(因)與同品有叁種關系,與異品也有叁種關系,緊接著從總體上解釋了宗法,現在來具體解釋九句因。
“又此一一各有叁種”,因與同品有叁種關系,同品有、同品非有、同品有非有,因與異品也有叁種關系,異品有、異品非有、異品有非有,這樣兩兩結合,共有九種情況,即九句因。
“謂于一切同品有中,于其異品或有、非有、及有非有。”當同品有時,因與異品有叁種情況:同品有異品有,同品有異品非有,同品有異品有非有。
“于其同品非有及俱”,這是當同品非有時,因與異品的叁種關系以及當同品有非有時,因與異品的叁種關系。當同品非有時,因與異品的叁種關系是:同品非有異品有;同品非有異品非有;同品非有異品有非有。當同品有非有時,因與異品的叁種關系是:同品有非有異品有;同品有非有異品非有;同品有非有異品有非有。
“各有如是叁種差別”。同品的每一句各有這樣的叁種情況。
若無常宗全無異品,對不立有虛空等論,雲何得說彼處此無?若彼無有,于彼不轉,全無有疑,故無此過。
“若無常宗全無異品,對不立有虛空等論,雲何得說彼處此無?”這是外人的一個問難,“無常宗”就是指論式“聲無常,所作性故”的宗“聲無常”,“不立有虛空等論”者就是小乘經量部等不承認虛空的學派。外人說,比如說經量部人家根本就不承認虛空,你立的論式“聲無常,所作性故,如瓶”,這個論式中異品是虛空,經量部根本不承認虛空,怎麼能說虛空沒有所作性呢?《因明正理門論》原文中的這個“全無異品”就是經量部根本不承認你的異品虛空,“雲何得說彼處此無”的“彼處”是指虛空,“此”指“所作性”因。呂澄先生的《理門論證文》中說,“勘《集量》寶本,此處文倒,應雲:“若無常宗對不立虛空等論,全無異品也”。”這樣把文字一顛倒,確實更易懂了。陳那論師是怎麼回答外人的這個問難呢?“若彼無有,于彼不轉,全無有疑,故無此過。”就是說,論對者不承認虛空也沒有關系,因爲論對者根本不承認虛空,當然也就不承認虛空是有所作性的。論對者不承認虛空,這就滿足了因叁相的第叁相異品遍無性了,假如說論對者承認了虛空的話,我還得費口舌說虛空不具所作性因,現在論對者根本不承認虛空,我更省事兒了。“若彼無有”的“彼”就是虛空,“無有”,沒有、不承認有,“于彼不轉”,在所作性因上也就沒有,“轉”就是“有”。“全無有疑”,一點兒也不用懷疑、猶豫,“故無此過”,所以根本就沒有你說的那個過失,或者說,你外人的懷疑、猶豫是多余的。
《《因明正理門論》講記之七》全文閱讀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