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木剛博因明比較研究
作者:孫中原
一、形式邏輯
1.東方思想以對實踐的興趣爲中心,與西方“爲知識而知識”的唯理論,有根本不同。印度思想,以宗教實踐爲重點,試圖以知識論把握宗教實踐,有合理一面。其合理性的最初成果,是初期佛教。它以宗教解脫爲目的,思維方法同西方近代康德的批判哲學近似。不過,康德哲學以近代科學基礎爲著眼點,兩千多年前的初期佛教,以解脫爲目的,有根本興趣的不同。而排除獨斷的形而上學,注目于對現實的批判態度相同。由于印度思想的合理批判態度,不久誕生獨特的邏輯。
2.印度邏輯隨宗教思索而發達,作爲解脫手段,是駁斥、說服論敵的論證方術。它以佛教爲中心,在佛教外也得到發展,其內容是形式邏輯,其發達頂點,達到跟亞氏邏輯大致同等的高度。亞氏邏輯詳細論述邏輯的所有部門,印度邏輯常以推理論爲中心,以解脫爲宗旨。印度邏輯的特征,是始終把解脫視爲目的。亞氏開創的邏輯,是科學的工具,印度邏輯是解脫的工具。印度邏輯發達的源泉,在于印度思想中的理性因素。印度思想有唯理論的傾向,論爭又成爲邏輯産生的導引。以印度正統思想彌曼磋派和跟它對抗的勝論派宗教理論的論爭爲契機,興起對邏輯的反省,産生印度邏輯。
現存最早的古因明文獻,是《遮羅迦本集》。這部內科醫書中有一部分是邏輯研究。公元l世紀前後,佛教著作有《方便心論》,非佛教著作有《正理經》。到公元3至4世紀,佛教內部不斷進行邏輯研究,産生許多論著。不過其大部分梵文原典,已經遺失。在漢譯《大藏經》中,保留主要論著有《瑜伽師地論》第15卷,《阿毗達磨雜集論》第16卷,《顯揚聖教論》和《如實論》等。通過這些論著,可以概觀古因明的本質和意義。
印度邏輯著作,重視認識或認識源泉(量)的研究。通過何種認識能力,得到解脫的問題,一直是印度思想的根本問題。而認識源泉究竟是什麼
各宗派或學派的答案是不同的。對認識源泉的考察,表現了唯理論觀點和批判的態度。印度思想有豐富的合理精神。
在印度邏輯著作敘述的幾種認識源泉(量)中,有純邏輯意義的是比量(推理)。印度邏輯的中心在于比量,是以推理論爲主的形式邏輯。在印度邏輯著作中,沒有獨立討論概念論和命題論,只不過是作爲比量(推理)的要素,而在比量論中附帶論述。
印度邏輯中的概念問題,被視爲推理中的概念包含關系。這個包含關系叫做“遍通”或“遍充”。它分爲兩種。第一種,是概念B爲另一概念A所包含,成爲A的部分,即B包含于A。第二種。是B和A有相同範圍,即B等于A。所謂遍充,即B包含于A,或B等于A。這相當于西方邏輯所謂的周延。就上述兩種情況而言,就是B對于A周延。
在遍充關系中,被包含者B叫做“被遍充者”或“所遍”,包含者A叫做“遍充者”或“能遍”。用亞氏概念論的話說,能遍是屬概念,所遍是種概念。遍充相當于屬種關系。在印度邏輯中,這只是在作爲推理條件的範圍內來考察的。就推理的大前提主項M爲謂項P所遍充的場合而言,即M包含于P,或M等于P。爲了證明“S是P”,首先S爲M所包含(小前提)是必要的,其次M爲P所包含(大前提)是必要的。這第二個條件就是遍充。用亞氏推理論的語言說,這就是“中概念M應該周延”的條件。所謂遍充,就是概念外延的包含關系,這正是推理的本質。推理是爲概念外延包含關系所決定的思維方法。根據遍充說,可以闡明推理(比量)的本質。
從推理形式上說,《遮羅迦本集》的五支作法,是由假言叁段論法構成的類比推理。《正理經》的五支作法,在某種程度上以不明顯的形式,包含亞氏的直言叁段論法,並具有類比推理的意義,它是兼有類比推理和直言叁段論兩種性質的不完整形態的過渡性形式。
古因明諸文獻,有相當于謬誤論的篇幅。現存《如實論》,由始到終是關于謬誤的研究。其他文獻,也對謬誤給予異常的關注。印度邏輯在諸學派論爭中,需要敏感捕捉論敵的謬誤,清楚顯示印度思想的合理性。
印度邏輯的頂點,是陳那完成的新因明。與古因明不同,作爲新因明的陳那邏輯有叁個特征。第一是因叁相說。第一相“遍是宗法性”,是因(小前提)的條件,相當于“所有S是M”,或“S包含于M”。第二相“同品定有性”,是喻(大前提)的條件,相當于“M包含于P”,或“M等于P”。第叁相“異品遍無性”,是第二相的對偶(完全換質位),是第二相的否定形式的表達。
陳那邏輯的第二特征,是獨創九句因新說,完全枚舉推理大前提(喻)的所有場合,應用因叁相,特別是第二相和第叁相,提供區別有效式和無效式的標准。
陳那邏輯的第叁特征,是叁支作法推理。陳那完成作爲演繹推理的叁支作法,由喻體(全稱判斷,大前提)和因(小前提)到宗(結論),相當于直言叁段論第一格第一式。在邏輯領域,印度合理思想,盡管遲誤數世紀,但終于完全靠自己的力量,與希臘合理思想一起,攀登到相同的頂點。
3.因明在中國和日本:無著(310-390)論述因明的著作《順中論》梵文原本散失,今存漢譯。本書初次出現“因叁相”的概念,不過無著自己沒有利用這個原理,構成新因明。在佛教邏輯中,實際應用這個原理的,是無著之弟世親(330-400時期)。世親因明著作幾乎全部散失,僅存漢譯片段。陳那梵文著作原典大部分已遺失,現存漢、藏譯本。主要著作《集量論》殘存藏譯。概述其學說的《因明正理門論》僅存漢譯。陳那弟子商羯羅主(天主)《因明正理門論》的入門書《因明入正理論》,現梵文原本和漢譯本均存。法稱的因明體系,在西藏極其興旺,關于法稱著作的注釋書規模龐大。中國對陳那和天主的著作,有大規模研究。但大部分限于字句注釋。在衆多注釋書中,規模最大的是法相宗慈恩大師窺基(632-682)的《因明入正理論疏》(《因明大疏》)。在中國,因明研究隨法相宗的衰亡而衰落。日本用給慈恩大師的《大疏》以再注的形式,繼續因明研究,傳至現代,迄今未絕。
4.對印度形式邏輯的基本估計。印度的形式邏輯(因明),以推理論爲中心,展開自身的體系,經曆由古因明到新因明的發展過程。曆史上因明學的許多著作,被翻譯成漢、藏語言。在印度邏輯著作的梵文原本業已喪失的情況下,多有漢、藏譯本存世。因明學始終沒有在中國社會廣泛流傳,僅在少數學者的書齋或寺院的經堂上被誦讀鑽研。一種不能在社會上廣泛流傳和應用的學說,自然缺乏生命力。這其中必有值得總結的文化學教訓:第一,因明學采用宗教經典中的術語與誦經式的語言,沒有使用大衆化、通俗化的語言。第二,因明論著中譯本,沒有跟中國土生土長的邏輯術語挂鈎,不便爲中國世俗知識分子接受。第叁,缺乏比較研究和說明,沒有跟世人更易接受的西方邏輯融會貫通。
5.末木剛博成果的突破:把艱澀難懂的印度邏輯整套特殊語言,翻譯爲現代大衆化的語言,使用符號邏輯方法解釋、說明和發揮,更容易爲一般人接受,也更可看出印度邏輯的性質和特點,便于傳播和應用。末木剛博的研究成果和方法,對我國研究者應能有所啓示。
末木剛博以符號邏輯工具,分析論證《遮羅迦本集》的五支論式,是由假言叁段論法構成的類比推理,《正經理》的五支論式,是兼有類比推理和直言叁段論兩種性質的過渡性形式。到陳那的新因明,形成作爲完整演繹推理形式的叁支論式。如:
所有話語都是有暫時性的(宗,結論)
因爲所有話語都是人爲的(因,小前提)
而所有人爲的都是有暫時性的(同喻體,大前提)
如瓶子(同喻體,跟結論主項“話語”同類的例子)
並且所有非暫時性的都是非人爲的(異喻體,大前提的對偶,即完全換質位命題)
如虛空(異喻依,跟結論主項“話語”異類的例子)
其中由同喻體、因和宗所構成的推理,相當于叁段論第一格第一式。保證叁支論式有效的因明基本原理“因叁相”,被給出與亞氏叁段論規則對應的解釋。
第一,第一相“遍是宗法性”,相當于亞氏叁段論規則“小前提應該是肯定的”。
第二,第二相“同品定有性”,相當于亞氏叁段論規則“大前提必須全稱”和“中項必須周延—次”。
第叁,第叁相“異品遍無性”,是跟第二相等值的另一種說法。陳那獨創的“九句因”,是完全列舉大前提(同喻體)的所有可能性,而以第二、叁相爲標誰,加以鑒別,以提供保證推論有效性的正確大前提。
6.特點。東方思想的特點,是以對實踐的興趣爲中心,跟西方“爲知識而知識”的唯理論傾向不同。印度思想的特色,是以宗教實踐爲重點。其合理一面,是知識性、批判性,排除獨斷,在思維方法上與西方近代康德哲學或分析哲學近似。不同的是,康德哲學或分析哲學,是以近代科學爲基礎,印度宗教思想以解脫爲目的。印度邏輯的發達,導源于印度思想中的理性因素,學、教派的論爭,成爲邏輯誕生的導引。印度邏輯在佛教內外發展。其發達頂點,如陳那和法稱新因明,達到跟亞氏邏輯大致同等的高度。不過亞氏把邏輯作爲科學的工具,探討邏輯的所有部門,印度邏輯作爲解脫的工具,以推理論爲中心,概念論、判斷論不發達。就概念的定義理論而言,比中國邏輯(如荀子“正名”)稍遜一籌。借助命題(判斷)的認識,則被叫做“惡分別”(妄分別),加以排斥,這就産生輕命題,重推理的特殊邏輯。印度邏輯輕命題,盡管在推理論、謬誤論中發現“相違”(矛盾)的謬誤,但不能把矛盾律(以命題形式表達)作爲規律抽象出來,這是印度邏輯的不足。
二、辯證邏輯
1.印度邏輯有把合理思考和非合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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