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放進一個盛有維持腦存活的營養液的大缽中,而腦的神經末梢被連接在一臺超級計算機上,這臺超級計算機使得所有缽中之腦經曆著有如日常人的經驗,但這些缽中之腦所經驗到的“整個世界”,其實是這臺超級計算機製造出來的集體幻覺。
在這個思想實驗裏,我們在所謂實在世界裏的生活,都可以轉化到這個虛擬世界來。甚至,在虛擬世界裏,我們也可以有這樣的信念:我們是生活在某個實在世界裏。在這個虛擬世界裏,當我們目光轉向時,程序判斷到這個位置設定有一朵紅花,就把一朵紅花的視覺信息傳入我們的神經末梢,在每次的重複刺激下,我們開始相信這個位置有一朵花。其他主體也是類似,所以我們與其他主體還可以相互印證。
那麼,當虛擬世界也擁有我們對實在世界的所有知覺經驗,在這樣的情況下,我們如何來區分虛擬世界與實在世界呢?事實上,這是不可能之任務,因爲我們對該虛擬世界與對所謂實在世界擁有的認識完全一樣。也就是說,我們無法確認自己到底是生活在虛擬世界,還是生活于實在世界。正如上面所說,獨立于我們內心之外的實在世界,無非是推論出來的,是一種未經批判的信念。獨立的實在世界無非是一種假設,用于解釋我們的生活。那麼,同樣地,虛擬世界,也可以成爲解釋我們生活的假設。我們可以假設我們生活于某個獨立的實在世界之上,我們也同樣可以假設我們生活于某個虛擬世界之上,甚至我們也可以假設我們生活于某個虛擬世界裏設計的虛擬世界裏。這樣的假設是無窮多的,獨立的實在世界只是這無窮多假設裏的一個。根據上面的分析,盡管我們還習慣性地想縮在常識安全的懷抱裏,我們也只能承認,常識並不一定可靠,實在世界並不實在。
我們常識認爲的實在世界,其實我們找不到任何辦法來證明它的實在性。對于實在世界的執著,正是佛教唯識學批評的“遍計所執性”。
那麼,離開了獨立的實在世界,我們是不是一無所有呢,我們還可以確認什麼嗎?事實上,不管是在虛擬世界,還是在實在世界裏,我們都可以確認的是我們的精神活動。當我們看到一朵花,我們不能確定這朵花是獨立于我們精神之外的實在,但我們可以確定我們內心裏感覺到的紅花的樣子。同時,我們與他人還可以互相印證地看到山河大地,聽到鳥語聞到花香,並且這個過程具有時間上的持續性。值得注意的是,這時候的山河大地,並不是指稱實在的有一個山河大地,而是指稱我們內心裏對所謂山河大地的經驗流。這樣的一個內心化的生活世界,是我們可以確認的。
這樣的一個內心化的生活世界,近于佛教唯識的共業結構。據陳義孝《佛學常見辭彙》:“共業是招感共同果報的業因;不共業是招感各別不同果報的業因。”舉例來說,山河大地,便是共業,各人的身體不同苦樂不同等,便是不共業。因爲不共業,每個人有自己的色受想行識,因爲共業,我們共同生存于某個生活世界。
9、知識的定義、Gettier問題和知識集的非單調性
西方哲學鼻祖柏拉圖在《美諾篇》中,以“知識”與“意見”的區別入手,探討了知識的定義。在《泰阿泰德》中,柏拉圖提出了知識的一種定義:知識是一種有根據的真實的信念(Justified
True
Beliefs)。首先,知識是信念之一種。一般來說,信念也即具有真假值的命題。其次,知識應該是真的,應該在世界中得到認證。最後,知識的來源應該是有根據的,不是臆想的。
一個信念(或命題)可能爲真也可能爲假,甚至可能真假值還未知。當我們相信一個真的命題時,我們有一個真實的信念。當我們相信一個假的命題時,我們有一個假的信念。當我們相信一個未知的命題時,我們有一個未知的信念。然而,真實的信念並不就是知識。羅素舉過這樣一個例子。一個人的手表不知不覺停了一天,第二天,當他渾然不知地想知道時間時,他剛好得到一個正確的時間。雖然他有一個真實的信念,但該信念的來源是缺少合理性的,所以大多數人不認爲他真正知道正確的時間。因此,知識的定義還要在“真實的信念”之上再加上“有根據的”。
然而,事情遠未結束。1963年,葛梯爾(Edmund Gettier)提出了葛梯爾問題(The Gettier
Problem)。對于知識的柏拉圖定義,提出了針對該定義的反例。在該例中,主體有一個有根據的真實的信念,然而該信念卻不是知識。該例子有點繁瑣:在你的辦公室裏,你有這樣一個信念:“張叁是佛教徒”(信念A)。因此,你可以得出這樣的結論:“辦公室裏有人是佛教徒”(信念B)。事實上,張叁並不是佛教徒,所以信念A是錯誤的。然而辦公室裏,李四倒真的是佛教徒,所以你的信念B是正確的。這樣來看,你得出的信念B是有根據的(由信念A推出),同時信念B又是真實的,因此信念B符合柏拉圖的知識定義。然而,在一般人看來,你是瞎貓碰著死老鼠,純粹是蒙中的,所以一般不認爲這是你的知識。這樣,柏拉圖定義就犯了定義過寬的毛病。所以,很多人認爲,知識的定義,還應該在柏拉圖定義之上,再增加一些條件,把知識定義得更狹窄一點。或者,也可以對有根據的(Justified)這個詞進一步地限定。這也正是當代知識論的一個關注點。
直觀地來看葛梯爾問題,問題出在:我們由錯誤的信念A推導出正確的信念B。因爲信念B並不一定要由信念A得出,它可由另外一個命題C的推出。由信念A可以得出信念B,由命題C也可以得出信念B。這裏面的推導是沒有問題的,問題出在構成推導基礎的信念,如這裏的信念A。我們當初相信信念A是正確的,然而它其實是錯誤的。由錯誤的前提,經過正確的推導,我們不只可以得到錯誤的結論,我們同樣可能得到正確的結論。一個最簡單的例子是,在數理邏輯中,由A與-A,我們可以得出所有命題成立,這裏面自然可能包含有真命題。
那麼,當我們發現信念A其實爲假時,我們怎麼辦呢?我想,我們應該清除信念A及由其推導出的結論(如信念B)。然後再加進正確的信念C,當然,由此我們可能推導出與原先一樣的信念,如信念B。那麼,原先成立的信念B與後來再加入的信念B有何區別呢?如果把知識當作一個集合,或許前後沒有區別。但如果我們把支持集理論考慮進去時,原先的信念B依賴于信念A,而後面的信念B依賴于信念B。呵呵,知識集裏的命題沒有變化,然而命題間的依賴關系已經發生了變化。因爲信念A被清除出知識集,所以信念B也被刪除出去。因爲信念C加入知識集,所以信念B又可以加入知識集。當未來信念C不成立時,信念B還可能再次被剔除出去。Alvin
Goldman的《認知的因果論》(《A causal Theory of
Knowing》)闡述了類似的觀點,近于佛家的知識論觀點。
就葛梯爾問題來看,問題是出在對于個體知識的辯護是錯誤的。辯護的錯誤可能來自于前提的錯誤或者推理的錯誤,這裏是因爲前提是錯誤的。更一般地來看,這個問題,是知識集的非單調增長問題,目前在人工智能界已經有比較深入的思考。這裏的非單調性,來自于知識的可錯性。這裏知識的可錯性來自于錯誤的前提。除此之外,如果在推導中,在演繹推理之外,我們還使用了歸納推理,那麼推理出來的知識也是可能錯誤的。綜上兩種可能,知識的可錯性來源于錯誤的前提或者歸納推理過程。當知識被發現爲錯時,我們要把該知識及該知識推導出的知識排除出知識集。
那麼,在量論裏面,是否也存在知識集的非單調性?
在量論裏,知識主要有兩個來源:現量和比量。
量,梵語叫“巴日瑪那”,就是用尺“量”(發音爲二聲)長短的量的意思。“瑪那”是“量”,“巴日”是首先,重新,更新的意思,量,必須是新的認識,不是已知的認識恢複記憶,是從新認識的,量到的,知道的。量,分兩種,現量和比量。現量就是無分別的新生的正確認識。比量則指按照因明論式進行推理得到的認識。
值得注意的是,現量是離概念的。按照西方知識論,現量還不是知識。當現量由感知過渡到概念的時候,我們才稱之爲知識。舉例來說,當我們現量感知到面前的牆壁是白色的時候,這時候我們還沒有生成概念,所以還不是西方知識論意義上的知識。但當我們指著牆壁說:“這是白色的”的時候,我們已經由感知走到了概念,我們可以說我們有了知識。這是由現量得來的知識。一般來說,由現量得來的知識並不會出錯。
那麼,由比量得來的知識可能出錯嗎?我認爲是可能的。比如設立如下宗:
宗:大雁能飛
因:鳥故
同喻:有鳥是能飛的,如鴿子。
異喻:不能飛的都不是鳥。
假設在當前經驗下,我們支持異喻。但後來,我們發現一種澳洲鳥,它是不能飛的。這個時候,原先成立的異喻變成不成立了。因此,我們原先的推理已經不成立了,由推理得出的結論自然也可能是錯誤的。
綜上,在量論中,現量得出的知識是不會出錯的,但是比量得出的知識卻是可能出錯的。爲什麼比量得出的知識會出錯,原因在于我們會有越來越多的知識,這些知識可能會使原來推理中的異喻不成立,如此導致原先成立的因明論式不成立。那麼比量在何時不會得出可錯的知識?如果假設知識集是不增長的,那麼比量得出的知識就不會出錯。
10、用因明論來解釋綠藍悖論(Grue Paradox)
綠藍悖論,又稱“新歸納之謎”,是哲學學者古德曼先生(Nelson
Goodman)提出的歸納悖論。這個悖論是這樣陳述的。讓t表示未來的某個時刻(如公元3000年),Grue是相對于時刻t定義的謂詞:對于個體x
,Grue(x)成立當且僅當,(x在t時刻前被觀察並且Green(x)成立)或者(x
在t時刻後被觀察並且Blue(x)成立)。這樣定義後,因爲我們至今爲止觀察到的翡翠都是綠的,因此“所有的翡翠都是Green的”(1)和“所有的翡翠都是Grue的”(2)這兩個假設命題都是被當前經驗事實所支持的。也就是說,由當前的經驗事實出發,我們可以同樣地歸納得到這兩個假設,並且可以根據這兩個假設去預測下一個翡翠的顔色。那麼,悖論就出來了。我們在t時刻前觀察到的綠色翡翠個體,都是支持命題(1)的,卻也都是支持命題(2)的。而命題(2)意味著,“所有在t時刻前沒有被觀察到的翡翠都是藍色的”。這顯然是反直覺的。
那麼,如何來解釋或者解決這個悖論呢?我們不妨使用因明論來嘗試解決這個悖論。假設現在我們新發現一塊翡翠a,我們要預測它們的顔色,我們可以建立兩個因明論式。第一個是一般的論式。
宗:a是綠色的。
因:a是翡翠。
同喻:翡翠b是綠色的。
異喻:所有不是綠色的個體,都不是翡翠。
這個論式是沒有問題的。第二個論式就涉及到Grue謂詞。
宗:a是Grue的。
因:a是翡翠。
同喻:以前有觀察到翡翠b是Grue的。
異喻:所有不是Grue的個體,都不是翡翠。
這個論式卻有問題,問題出在該論式不滿足“異品遍無性”的要求。根據“異品遍無性”,在當前這個例子裏,我們應該檢查所有不是Grue的個體,都不能是翡翠。根據謂詞Grue的定義,所有個體可以根據它們被檢查的時間分成叁個時間段:以前,現在到t時刻,t時刻以後。(1)對于以前的個體,我們可以對它們進行檢查,也就是檢查“不是綠色的個體,都不是翡翠”,這沒有問題。(2)對于現在到t時刻中間被檢查到的個體,也要檢查“不是綠色的個體,都不是翡翠”,然而這項檢查是做不到的,因爲未來還沒有來到。(3)對于t時刻後被檢查到的個體,要檢查“不是藍色的個體,都不是翡翠”,這項檢查也是做不到,也因爲未來還沒有來到。因此,這個論式不滿足“異品遍無性”,也因此這個論式是不成立的。
因此,在因明論式中,我們只能根據命題(1)進行預測,不能根據命題(2)進行預測。這樣,在因明論框架中並不存在綠藍悖論。在因明論的框架中,已經預先排除了此類悖論的幹擾。因明論對于綠藍悖論的解釋或者解決,或者可以對西方知識論學者提供一種新的視角。
注意到謂詞Grue是一個相關于時間的謂詞。考慮歸納規則,就是從已知的事實,來預測未知的命題。所以,歸納規則預設了已知事實的“當前可檢驗性”,然而在綠藍悖論裏,卻引入一個不可檢驗的謂詞Grue,這樣就與預設的“當前可檢驗性”形成矛盾,這正是綠藍悖論産生的根本原因。
(謝謝蘇珊哈克教授在給我論文的回複意見裏,提醒我綠藍悖論在西方知識論中的重要性)
(參考文獻甚多,未及一一校准,暫時略去)
2006年10月18日
《西方知識論與佛教知識論的若幹比較(莊朝晖)》全文閱讀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