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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量觀的變遷(剛曉)▪P3

  ..續本文上一頁別,你如果對于境界進行了分別,包括種類的分別、名言的分別、諸門的分別,以及假立(即安立)、無異(從共相上來說,即爲無異)等等,這就不是現量(頌子中的“余所說因生”是解釋比量的,這裏不討論)。接著,陳那論師說現量有四種:

  由不共緣,現現別轉,故名現量。故說頌言:

  有法非一相 根非一切行

  唯內證離言 是色根境界[30]

  “由不共緣,現現別轉”是五根現量的一個特點――眼對色、耳對聲、鼻對香、舌對味、身對觸,這是絕對不會混淆的,而且也沒有相互幫助之可能。說:一個事物可以有多種屬性,但感官只能感知自相而不能感知共相,能知之心親得所緣境界,能所不分(這裏叫內證),這種內證是遠離名言概念的,色根只對這種內證而遠離名言的自相起作用。

  意地亦有離諸分別,唯證行轉。

  意識的認識,有是現量的,也有不是現量的,是現量的這些呢,它也是離諸分別的。“唯證行轉”的“證”是證受,就是得知,“行”是行相,行相就是顯現于心內的影像。這是說當五識識體見分在緣認識對象相分時,第六意識與五識一同起來活動,在活動的當下,也是離分別的,是只在得知對象自相上的影像上所産生的,這是意識現量。“唯證行轉”的“唯”,就強調意識現量只是意識證知心內影像(“轉”是生起的意思)。前五識要起現行,必須同時有意識作助緣,意識現量就是指與前五識同時的意識的認識,這叫五俱意現量。到法稱論師的時候這個發生了變化,他讓前五識作後念意識的等無間緣,這實際上是徹底改變了心識的認識機製。

  又于貪等諸自證分。

  還有自證現量,陳那論師這兒舉“貪等”,就是強調即使見分對相分的認識出現了錯誤,也不影響自證分對見分的認識是現量。關于這一個問題,還引起了外人的疑問:“若于貪等諸自證分亦是現量,何故此中除分別智?”就是說,如果在認識一個對象的時候已經陷入叁毒之中,還不耽誤是現量的話,那麼你陳那給現量的定義是“除分別”又有什麼意思呢?這個問題其實是指,既然陷入了叁毒之中,那麼肯定是分別,這就與“現量除分別”矛盾了呀~~陳那論師說,沒事兒,“不遮此中自證現量,無分別故”,就是說,陷入叁毒的只是見分認識相分,自證分對見分的認識還照樣是無分別的,所以自證現量的成立是沒有問題的。

  諸修定者離教分別

  最後是定心現量。修習禅定者,在沒有得禅定時,是靠聞慧、思慧來分別教義的異同,這時所緣慮的是共相,得定之後,是靠修慧來緣慮自相,離開了聞慧、思慧對教義的分別,所以是現量。“教分別”就是對教義進行分別,就是按自己的理解把教法進行判斷,說這是了義教、那是不了義,這是方便教,那是究竟教。沒有這些分別,才是現量。

  如果我們對自相境不能如實認識,就可能出現似現量,《正理門論》中列出的似現量有憶念、比度、悕求、疑智、惑亂智等。憶念就是以散亂心緣過去,比度是獨頭意識緣現在,悕求是散亂心緣未來,疑智是過去、現在、未來都不能決定,惑亂智是神經錯亂時的認識。還有一種似現量,是“一切世俗有中,瓶等、數等、舉等、有性、瓶性等智,皆似現量。”陳那論師這兒舉出“瓶等、數等、舉等、有性、瓶性”之類,實際上是拿勝論派的教義來說的,說勝論派的實、德、業、同、異之類都是世俗有,都不是現量,因爲世俗有都是拿名詞概念來作實體的。也就是說,在世俗中都是一見瓶子、衣服等東西,心識立時就現起種種差別相,概括爲瓶類、衣類,並以瓶、衣這樣的名言概念來表達。這就出現了似現量。

  陳那論師的《因明正理門論》比較難讀,其弟子商羯羅主就給編寫了一個縮寫本――《因明入正理論》,裏邊兒是這樣論述現量的:

  現量,謂無分別。若有正智,于色等義,離名種等所有分別,現現別轉,故名現量[31]。

  這與陳那論師是一模一樣的。“色等義”就是指色、聲、香、味、觸等等境界。“離名種等所有分別”的“名”就是名言,也就是名稱,“種”是種類。

  陳那論師、商羯羅主菩薩他們在定義“無分別”之後都跟著列舉名言的分別、種類的分別等等,這是表示:現量的定義“無分別”並不違背“萬法唯識”。在佛教中,心識最基本的含義就是了別,而了別的通俗說法就是分別。心識的分別有叁種:隨念分別、計度分別、自性分別,現量定義中的“無分別”,指的是無隨念分別、計度分別,而不是自性分別,要是沒有自性分別的話,心識也就不成爲心識了,所以,陳那論師、商羯羅主菩薩要在定義“無分別”之後列出是無名言分別、種類分別之類。

  商羯羅主對似現量的說法是,“有分別智,于義異轉,名似現量,謂諸有智,了瓶衣等分別而生,由彼于義不以自相爲境界,故名似現量。”“于義異轉”的“異”是指生起的認識與“義(境界)”不一致。商羯羅主的《入論》因爲是《門論》的縮寫本,所以,把陳那論師對現量的分類等內容都給省略了。

  到了中國的因明家這兒,比如其代表人物文軌法師,對于現量的定義,明確地說,“無分別者,無余分別,不遮自性分別也[32]。”窺基法師的《因明大疏》中對于現量的分類,名字就叫五識身、五俱意、自證、修定者。窺基法師的《大乘法苑義林章補阙》卷七是《二量章》,對于現量的解釋,在“釋名”部分說:

  言現量者,先離後合。離者:現謂明顯,若境若心,俱悉明顯。明離分別思構錯亂,顯離映障。量謂量度,能緣之心及所度境,俱名爲量。此離釋已。合釋者:若境名現、心名爲量,即現之量名爲現量。依主釋也。

  陳那論師到了晚年,把自己一生對于因明的著述給進行了集中整理,編出了一部《集量論》,在這部論中,對現量的論述是這樣的:

  現量離分別 名種等合者(頁3)

  這與《門論》中的定義是一致的,“若識離諸分別,是爲現量”。雖然說現量一定是離分別的,但反過來說,符合離分別這個要件的,並不都是現量。比如說,一個人的眼睛有毛病,他在認識的時候可以沒有分別,但仍然不是現量認識。現量有四種:

  是不共因故 彼名由根說 由多義生故 自義總行境 多性之有法 非根所了解

  自了非名顯 自體乃根境(頁3)

  這是說的根現量。根現量是五根對五境時的直覺,既然得根、境同時具備,爲什麼我們叫它根現量而不叫境現量呢?陳那論師說,“是不共因故”,根是不共因,爲什麼呢?根只能對自己的境,眼根只能對應于色境,耳根只能對應于聲境……但對于色來說呢,它不是單一所對,色就既可以對應于眼,又可以對應于意;聲境也是,既可以對應于耳,也可以對應于意……也就是說,境是共因,所以不能叫境現量,而要叫根現量。每一法的生起,都是“多義(諸緣)”和合的結果,而生起來之後,並不是只一根來與之發生關系,比如說一個蘋果,眼看見它的色、鼻聞見它的香等。“自義總行境”就是這個意思。事物有很多種,這許多的事物不是五根能夠都領納的,五根各有各的領納範籌,眼只能領納色,耳只能領納聲……而且眼只能領納色的自相、耳只能領納聲的自相。

  《集量論》中對意現量的說法太簡單了:

  意亦義(頁4)

  長行解釋說,“謂第六意識,亦緣色等義境,以領受行相而轉,亦唯無分別,故是現量”,就是說,第六意識也緣取色等境。意識在緣取境界的時候,有時是現量,有時不是現量,這兒說的是現量的情況。

  貪等 自證無分別(頁4)

  這是說自證現量的。這自證現量就是心法、心所法對自身的了知。

  瑜伽師所教 無雜見唯義(頁4)

  這是說的瑜伽現量,這其實是個實踐問題。長行中有解釋,“謂諸修瑜伽者,不雜師長言教分別,見唯義理,亦是現量”,就是說,聖者在禅定中的認識,不把以前所學的東西攙雜進去,憑直覺認識到了事實的真相,這也是現量。從瑜伽現量的提出,以及它的定義,我們可以知道,“陳那在論述現量時,將佛教以止觀雙運叁摩地所得無我正見的佛學觀點納入因明,從而使因明這一探究推理形式與規則的邏輯學說染上佛教色彩,因而被後人稱爲“佛教邏輯[33]”。”有人對陳那論師的說法提出了一個問難:

  分別亦自證 非于義別轉(頁4)

  陳那論師說“貪等心之自證分是現量”,既然是“貪等心”,這就肯定是分別了,可是現量的定義是“無分別”呀?難道有分別也能是現量?陳那論師回答說:我沒有說見分緣相分是現量,見分緣相分時出現貪等,這不影響自證分緣見分是現量,同時,自證分緣見分的現量,也不影響見分對相分的認識不是現量。

  陳那論師對似現量的開列,是列出來了七種:

  迷亂世俗智 比與比所生 憶念及悕求 似現有瞙翳

  這七種似現量,前六種是因爲有分別,這就違背現量定義中的“無分別”,第七種“有瞙翳”雖然是無分別的,但它根有毛病而使得認識出現了錯誤。“量”都是正確的,不正確的只能是“似量”。

  陳那論師號稱新因明之祖,他對現量的論述是典範性的,後來者的論述,都是站在他的肩膀上的,比如法稱論師的《正理滴點論》,裏邊兒說:

  此中現量者:謂遠離分別、及不錯亂[34]。

  這個定義比陳那論師多出了一個“不錯亂”,有人把這個評價很高[35],劇宗林先生卻說,這“在陳那那裏是暗含著的,法稱明說出來,有強調意味”而已(見《藏傳佛教因明史略》頁92)。法稱論師說,什麼叫分別呢?“適與言說相雜顯現”,就是說,能诠的(表義)名言與所诠的事物渾然結合,甚至只是有能力結合,這都叫分別。法稱論師的這個說法比陳那論師更強調“現量不可說”。對于錯亂,法稱論師舉出了“眩、迅速旋轉、乘船、患病等”。“眩”就是眼有毛病,比如害眼,這會使得看見空中開花,看見月亮邊兒上一圈毛,看見天上有兩個月亮等,這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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