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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明學研究的現代意義探析

  因明學研究的現代意義探析

  顔華東 闫曉勇

  (甘肅省委黨校 甘肅 蘭州 730070)

  因明是古印度的佛家邏輯,它是古代世界叁大邏輯傳統之一。早在1500多年前,因明就隨著佛教傳入了我國。我國的佛教分爲漢傳佛教和藏傳佛教兩支,它們都對因明的研究、傳播和發展作出了舉世公認的貢獻。中國是因明名副其實的第二故鄉,因明成爲中國邏輯思想發展史中不可缺少的組成部分,它在中華沃土中深深地紮下了根,雖經曆史的滄桑而永葆青春,特別是近代以來至今,又有不少學人潛心研究,成果斐然,爲世界所注目。本文僅將因明研究的現代意義略作一些分析,以就教于大家。

  首先,因明的研究對于拓寬和深化現代邏輯研究和發展的道路,促進我國邏輯學研究的現代化,豐富和充實現行邏輯的教學以及普及邏輯知識,有效地提高和訓練人們的思維能力,都是很有幫助的。

  人類的思維就其本質而言是同一的,因此研究推理及其規律的邏輯學是適用于全人類的。古希臘亞裏土多德邏輯、古印度因明學和中國的名辯學是世界邏輯史長河的叁大源頭,雖然它們都是獨立地用不同的語言在不同的社會曆史條件下産生的,但在本質上它們是根本一致的。同時,畢竟由于它們各自産生的文化曆史背景不同,而具有相當明顯的民族傳統的色彩,可以說它們又是各有所長,有很大的互補性。西方的邏輯學源遠流長,所取得的成就最大,是目前世界各國所通用的教學體系。與之相比,因明仍有不少獨到之處,是值得進一步挖掘研究和借鑒的。

  一是因明熔演繹、歸納、類比于一爐,自然、確切、完整、立體式地反映了邏輯思維活動的全過程和不同的側面、層次。從這個方面講,它是更加接近人們思維的自然過程的反映,有其不可否認的長處。

  主觀邏輯(即邏輯學)是客觀邏輯(人類思維之實際邏輯)的反映。主觀對于客觀的反映,

  是一個日趨接近但永遠不會相交或重合的無限過程。在西方邏輯史上,邏輯學似乎曾經幾百年出現了停滯不前的局面,就此康德在他的《純粹理性批判》中曾說過一句著名的話:從亞裏土多德以來,邏輯“沒有能前進一步,因此看起來,邏輯似乎是完成並且結束了”。康德忽視了邏輯學在中世紀所取得的重大成就,他也沒有預見到其後邏輯學突飛猛進的發展。整個一部邏輯發展史都表明,邏輯學的發展是永無止境的,目前正處在方興未艾的全面發展階段。演繹、歸納、類比是傳統邏輯研究推理形式的基本範疇,是主觀邏輯關于抽象思維的認識紐結。而在人類思維的自然進程中,並沒有這樣截然的非此即彼的劃分,而是亦此亦彼地相互交織、滲透的。正如恩格斯在《自然辯證法》中所說的那樣:“歸納和演繹,正如分析和綜合一樣,是必然相互聯系著的”,他強調應當“注意它們的相互聯系,它們的相互補充”。

  古因明的五支作法有人認爲尚處在類比推理的階段,新因明的叁支作法不是對古因明的否定,而是在吸取其合理因素基礎上的改造與提高。它克服了五支作法的缺陷,對于推理過程的描述更加深入、細密和確切了。在新因明的叁支作法中,類比、歸納、演繹十分和諧、自然地結合爲一體。叁支作法,即論式分爲宗、因、喻叁部分.喻又分爲喻體和喻依。例如:

  (宗)聲是無常,

  (因)所作性故,

  喻{

  (同喻)若是所作,見彼無常,猶如瓶等;

  (異喻)若是其常,見非所作,猶如虛空。

  同喻中的“若是所作,見彼無常”是喻體,“猶如瓶等”是喻依,異喻也是如此。新因明對古因明的改造,從形式上看,除了去掉了合與結外,主要體現在喻上,增添了喻體,而仍存喻依。前人曾指出過,叁支作法中的喻,大體相當于叁段論的大前提,一般是表達推論中的普遍性原理。但與叁段論又有區別,它對喻有真假的要求。它從正(同喻)、反(異喻)兩方面審察普遍原則的真實性,以保證推論的可靠性。通過喻依概括出喻體,明顯是從個別到一般的歸納過程。應當看到,新因明的改造,使宗、因、喻之間具有了演繹關系,因而叁支作法與叁段論或假言推理在本質上就具有了相同的性質。不難看出,喻依的存在,仍表明它與“有法”(宗的主詞)暗含著類比的關系,它們都依然是具有某一共同屬性的個體,不過它們的關系,由于喻體的出現顯得不那麼直接罷了。新因明的叁支作法將歸納與演繹合于一體,又融類比于其中,是符合人類思維的客觀實際的。在人們的日常思維過程中,演繹、歸納、類比交織成思維之網,並無先後、優劣之分,它們之間的區分具有相對性,無法將其分割清楚。從這個意義上說,因明對人類思維過程的反映是重在綜合的,而西方邏輯更重在分析,二者可以互相發明、補充。在西方邏輯史上,曾有過演繹歸納孰優孰劣之爭,雙方各執一詞,互相攻讦,都有其片面性。由此可見,因明則要高出一籌,直到今天仍有其重要的參考價值。不同類型的推理形式是互相補充、相輔相成的,不能厚此薄彼,就是類比,仍是人們最爲常用的邏輯方法之一,尤其在創造性思維中更是功不可沒,不應貶低它的作用。

  其實,因明的這個長處,在其他問題上也表現得很明顯。例如論式的次序,因明的叁支作法,以宗、因、喻爲序,換言之,它是先示論題後出論據的。開宗明義,宗應居首位,而後因、喻依次列出,推出論題。這是因爲因明是重在辯論的,必須先提出自己的論點,然後加以論證。應當說,這是符合人們思維過程的自然過程的。它的形成,也如同叁段論一樣是人類億萬次實踐中實現,才以這樣的形式固定了下來。短短的一個叁支作法,就是一個證明的濃縮,其抽象能力與表現手法的確是十分高超的。因明的叁支作法是合論證與推理爲一體的,其間也無泾渭分明的界限,這是由其內部結構的特點決定的。它由前提和結論組成,從已知推未知,顯然屬推理;但就其宗、因、喻的次序而言,且又含多種推理形式于一身,包含了不同推理的層次,又具有論證的性質。由此可見,推理與論證的區分也是相對的。但目前在不少邏輯教科書中,這個問題並未說透徹,只是硬性地做了並不明確的劃分,例如在某些重要考試的命題中就有所表現。而在實踐中,這個問題並沒有太多的現實意義,我們應當從因明論式中得到啓示。

  二是因明全面、深入地研究了邏輯謬誤的問題,這是爲其他邏輯傳統所遠不及的,當前仍具有重要的理論和現實意義。

  邏輯是求真的學問。既然意在求真,則必能辯僞。漢代因明的集大成者玄奘就稱因明是“考定正邪,研核真僞”的學問。他翻譯的《因明入正理論》開門見山就道:“能立與能破,及似唯悟他;現量與比量,及似唯自悟。如是總攝諸論要義。”“似”即似是而非的意思,由此可見,因明研究的基本內容就是“立”與“破”。他的高足窺基在其所著《因明入正理論疏》(即“大疏”)中也說:“求因明者,爲破邪論,安立正道。”重申和發揮了玄奘的思想。所以說,因明的一個重要特點就是

  “破”

  與“立”並重,“正”與“邪”分明。因明的“因”,本來就是原因、理由的意思,可以說因明就是講道理的學問,是講如何以理服人的,是爲辯論確定規則的。因此,因明對于論辯過程中所産生的種種過失的研究是非常重視的,這是它的一大特點和長處。新因明的創建者陳那和他的弟子商羯羅主都以立破爲綱領,在繼承前人的基礎上,一共總結了33種過失,其中宗9過、因14過、喻10過。論“過”的學說基本上就是關于研究邏輯謬誤的理論,因明對諸種過失都進行了詳盡的分析,確有其獨到之處,這是中國與西方邏輯傳統所不及的。因明把推理或論式,從各個前提和結論的角度,即分別從宗、因、喻研究它們各自産生謬誤的原因及形式。分析之細密,給人以深刻的印象,即它不僅是重綜合的,又是重分析的,這個優點是突出的。

  因明對“過”的研究,又是在本質上與其他邏輯傳統相通,是以邏輯基本規律爲核心進行剖析的。例如在“宗9過”中“自語相違”、

  “自教相違”等都是違反矛盾律的表現。又如“相符相成”的過失,就是明確規定辯論雙方對宗依都必須“共許極成”,而立宗又必須“違他順自”,否則就叫犯了“相符相成”的過失。對于這種過失的分析,首先涉及了同一律的要求,又反映了同一律與矛盾律的統一。這些內容都是很深刻的,有著重要的理論探討的意義。這種邏輯上的錯誤,至今在一些論辯性的文章中經常可以看到。有些表面上觀點對立的文章,由于所使用的概念不是共許極成的,各有各的理解,沒有按照同一律的要求進行辯論。例如上世紀70年代末我國哲學界開展的關于真理有無階級性的論辯中,由于雙方對真理、階級性等概念的內涵不明確,結果雙方混戰一場,仍是“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沒有取得應有的積極成果。還有一些貌似對立的觀點,實質上是相同的或近似的,卻爭執不休,犯了因明中所說的“相符相成”的過失。空費口舌,言之無味,純粹成了繁瑣的經院哲學的翻版。目前,在我國邏輯教科書及教學中,有關邏輯謬誤的內容還很欠缺,我們可以從因明關于“過”的學說中,吸取許多有用的東西。

  現代邏輯是現代社會和現代科學文化的産物,同時也是以往邏輯思想、學說、理論發展的結果。現代邏輯的一些新進展、新成果、新分支的建立,都多多少少得益于古代邏輯文獻的啓迪,例如多值邏輯的創立就是一個明證。因明學是一個邏輯寶庫,我們研究它的的目的就是“古爲今用”,其中有許多頗有價值的精粹思想有待發掘。研究因明有助于我國邏輯研究的現代化,一定會對促進邏輯學的發展發揮積極的作用。

  其次,因明的研究在我國源遠流長,其理論與方法都爲中國學者發揚廣大,已經成爲中國古代文化的一個組成部分,理所應當地在中國邏輯史上占有重要的地位。

  先秦的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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