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瑜伽菩薩戒要義 二、四十叁輕 28、寶玩異論戒

  28、寶玩異論戒

  若諸菩薩安住菩薩淨戒律儀。越菩薩法。于異道論及諸外論研求善巧。深心寶玩愛樂味著。非如辛藥而習近之。是名有犯有所違越。是染違犯。

  作爲菩薩,如果對異道論和世間文化“研求善巧,深心寶玩,愛樂味著”,也是屬于有染違犯。這樣情況還是比較普遍,比如有些搞藝術的,覺得出家的生活更適合自己,可出家後卻不修學佛法,繼續沈溺于藝術創作之中,將之看得比學佛更重要,無疑是本末倒置。

  對世間的文化應采取什麼樣的態度呢?應“非如辛藥而習近之”,就是說,世間文化只能作爲方便而暫時使用,目的是爲了更好地學佛或弘法。弘一大師就是最好的例子,大師出家前,文學、繪畫、音樂無所不精,出家後卻將此通通放棄,唯以書法來與衆生結緣並弘揚佛法。

  在生活中,幾乎每個人都有自己的長處,出家後應將以往所學運用在弘法事業中,這才是佛子的本份,否則,還是以藝術創作爲樂,挾一技之長而自以爲是,結果使煩惱習氣得到延續,將在家的生活狀態帶到寺院中來。所以戒律規定:在家做什麼,出家後不應繼續從事。如在家爲人理發,出家後就不可再爲人理發;在家搞電腦,出家後就不可再搞電腦。這主要是從解脫道的修行來說,因爲從事自己熟悉的事情,會習慣性地貪著,一旦迷失在自己的長處裏,就很難再有正念,也很難再有平常心。而從修行的角度來看,貪著世間文化,也會影響到般若智慧的開發。當然,從弘法事業的發展來說,我們又要發揮各自的長處,前提是避免對長處的貪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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