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人類不能再以新作的善業,改善自己了!如世間犯罪的人,他犯了罪,受國家的法律製裁。除了死刑,在刑罰期滿後,他可以回複自由,可以向善。因他的善行,或者又可以得國家的獎拔,社會的贊美、擁戴。假定說製裁了以後還應該製裁,他的罪惡永遠存在,這豈非絕大的錯誤嗎?飲光部見到了這點,所以他主張業力沒有受報是存在的,受了報就不存在的了。
壬二 業因不實破 若諸世間業 從于煩惱出 是煩惱非實 業當何有實 諸煩惱及業 是說身因緣 煩惱諸業空 何況于諸身
業從煩惱的發動而作,所以進一步的從煩惱不實中說明業性本空。一切「世間」的善不善「業」,都是「從于煩惱」而造「出」的。有煩惱,才有世間的諸業;有世間的諸業,才招感世間的諸果。有漏業的動因,主要的是愛,愛自我的生命,愛世間的一切,由內心愛取的沖動,通過了身口,就造 [P307] 成業。這貪愛的煩惱,是爲因;諸世間業,是所引發的果;因果有著不相離的關系。假使能生的因是實在的,所生的果或者可以說他是實有。但「煩惱」因也是「非實」在的,從不實在的因中所産生的果「業」,那裏還可說他「有實」在性呢?同樣的理由,這「煩惱及業」,又「是」苦痛的果報「身」的「因緣」;身因緣的「煩惱、諸業」,既已知他是「空」無自性的,「何況」是果報的「諸身」呢?不消說,當然也是空的。這是以業性非實而推論到業因(煩惱)業果(身)的非實了。
庚四 破有我論者的作者說
辛一 立 無明之所蔽 愛結之所縛 而于本作者 不異亦不一
在生死中流轉,是具有兩條件的:一無明,二愛。無明是不正確的認識,不是無所知識,是不正確的認識,蒙蔽了真知灼見,永遠見不到真理,永遠的亂碰亂撞在危險中。如以布蒙蔽了我們的眼睛,我們不辨方向的走,時 [P308] 時有跌倒的危險。「無明」「所蔽」的當中,主要的是在緣起幻相的妄現自性相中,直覺的見有自性。外執事事物物的實在,內執五陰中自我的實在。以自我妄見去認識世間的一切,自我與世間構成我我所的關系,就有貪愛的生起。這「愛結」,猶如一條繩索;因愛力,使我們在所有的認識經驗中,牢牢的被他「所」系「縛」,而不能獲得自由的解脫。以自我爲中心去看外界,衡量世間,批評世間,一切都以自己作主宰;又以自我去追求新的未來,他又戀戀不舍于過去,所以就被時空的環境緊緊的縛在世間。外在的環境發生變化,內在的心識也隨著變化,而産生無限的苦痛。如盆中開著一枝美麗的花朵,內心上起愛著,假使忽然被人折去了,或花謝了,內心上立刻就生起懊惱、痛惜。人類所以多痛苦,就在于環境的一切,以貪著而與自我結合密切的聯系。非如此不得自由,也就因此而不得不苦痛。未來是沒有著落的,未來還有未來;從現在的不安定,到了未來快樂安定的環境,不久他又感到那環境不安定,不滿足,希望未來更美滿的環境了。如渴飲鹽汁,終久 [P309] 是渴愛失望的。所以有自我愛的存在,要想沒有痛苦,這絕對是不可能的。以無明的暗蔽,愛的貪著,爲煩惱根本;由煩惱就造作種種的業,這業不論是善的、惡的,都不離于無明愛的力量所支配。像這些,本是阿含經中所常說的,也是性空者所同意的。但現在,有我論者要以此經文成立他的作者受者,以建立業果,這就不同了。他們以爲:無明與愛的暗蔽束縛,所以作者(我)作業,所以受者受果。受果者與那「本作者」,「不異亦不一」的。如果說作者與受者異,那就前後脫節,不能成立前造業後感果的理論。如說是一的,不能說有作與受的差別;作者在人間,也不能受天上的果。作者我與受者我,是不一不異的。前一能作者,與後一所受者,彼此間有密切的聯絡,所以非異。如小孩時做的事情,老時說是我從前做的;前生作的,到後生受,也說自作自受。這是把前後生命當作統一性看的。雖說是不異的,但前後的果報又有不同,所以又是非一的。此佛教內有我論者,以作者我及受者我的不一不異,建立作業受果的聯系。既有作者與受者,怎麼能說業無自 [P310] 性呢?
辛二 破 業不從緣生 不從非緣生 是故則無有 能起于業者 無業無作者 何有業生果 若其無有果 何有受果者
外人以我成立業,論主就以業不可得去破他的作者、受者我。業的生起,不出緣生、非緣生。非緣生就是無因自然生,緣生不出自、他、共的叁生。像這樣的緣生,在性空者看來是不可能的,所以說「業不從緣生」。自性法從自性緣生不可能,而如幻法從如幻緣生,不是也不可以;所以說業也「不從」無因而自然的「非緣生」。這兩門觀察,如第一品中說。緣生、非緣生都不可,就知業的自性是沒有的。從否定自性業的真實生起,歸結到「無有」「能起」這「業」的作「者」。沒有所作的「業」,能「作者」的人,那裏還可說「有業生果」呢?業所生的「果」報不可得,又怎麼可以說「有受」這「果」報的人呢?所以業、起業者,果、受果者,這一切的一切,都 [P311] 是不可得的。
己二 顯正義 如世尊神通 所作變化人 如是變化人 複變作化人 如初變化人 是名爲作者 變化人所作 是則名爲業 諸煩惱及業 作者及果報 皆如幻如夢 如焰亦如響
作者,作業,受者,果報,這都是世俗谛中現有的。論主已一一破斥有自性見的作者、作業、受者、受果,而正見的業果,需要成立。既可以答複外人,也可以免他人落于斷見,所以結顯正義。先說明緣起業的真相,後結歸到業力等是如幻如化。神通,不唯佛有,佛弟子中的羅漢聖者也有的,不過從化起化,是聲聞弟子所不能作到的。經中說有六種神通,這裏說的「世尊神通」,指神境通而說。由世尊神境通的力量,「作」出種種的「變化人」;由這所「變化」的「人」,「複」又「變作」各式各樣的變「化人」。此從化起化的比喻,即說明作者、作業的都如幻化。「如」最「初」以世尊 [P312] 爲根本所「變化」出來的「人」,是變化的,還能起化,所以譬喻本「作者」。那又由「變化人所」幻「作」出來的種種化人化事,是從幻起幻,如以無明愛而起作的「業」。此中有一問題,如幻如化,經中所常說的。但執有自性的學者,以爲所幻化的,可以是假,但幻化到底要有能幻化者才能成立;此能幻化者,不能說是假有的。所以他們歸結到實有、自相有。這不但聲聞學者,即以大乘學者自居的唯識家,也還是如此。這本來自性見未盡,難以使他悟解一切皆空皆假名的。所以論主特出方便,以從化起化的事象,譬喻作者作業的一切空而一切假。讀者應了解論主深意,勿執著世尊是實有,否則如狗逐塊,終無了期!這「煩惱及業,作者及果報」,沒有一法是有實自性的,一切都是「如幻、如夢、如焰、如響」的。幻是魔術所幻現的牛馬等相;夢是夢境;焰是陽焰,就是日光照到潮濕的地方,蒸發熱氣上升時,現出一種水波的假相;響是谷響,是人在深山中發聲,這邊高聲大叫,那邊就有同樣的回響,並沒有真的人在那裏發聲。這些,都是不實在的,都是可 [P313] 聞可見而現有的。這比喻無自性空,但空不是完全沒有,而是有種種假相的;假使什麼都沒有,也就不會舉這些做比喻,而應該以石女兒等來做喻了。所以,如幻等喻,譬喻自性空,又譬喻假名有。也就因此,一切法即有即空的無礙,開示佛陀的中道。這叁頌,不特是總結本中;世間集的十二品,也都以此作總結。 [P314]
《中觀論頌講記 正釋 觀業品 第十七》全文閱讀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