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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乘起信論講記▪P8

  ..續本文上一頁即與虛妄分別心、妄念,同是一樣的意義。虛妄分別心生起時,就有心境的對立相現前,有心就必有境:心是能知能取;所知所取的一切法,即境界相。唯識者說:心生時,自然而然的有相見二分。虛妄分別心生即有能緣的見分;而所緣的境相,即依妄念的似現而立。若離了妄念的分別心,一切境界也就都無了。如人在夢中,有種種境相現前。這夢中的種種境相,是依夢心而有的;等到一覺醒來,夢心不起,一切夢境即都失所在了。衆生的依妄念而起妄境,也是這樣。所以世間種種差別的一切法相,不外是依我們的妄念而有;如證悟諸法真性時,無分別智現前,一切境界相都不生起了。這可以證明,一切境相都是依妄念而有的。如有它的真實自體,那就隨便什麼方法,也不能使它消滅的。一切法既依妄念而現有,也依妄念的不起而滅無。所以一切法雖有無量無邊差別的生起或消滅,而一切法的本性,實是不生不滅的。如我們在夢中所見的境相,一覺醒來,什麼都沒有了一樣。要知道,不但醒來夢中的境相是沒有的;就是在夢中,這些境相又何曾有真實性?因此,本論接著說:“故一切法從本已來”,就是離一切相的:“離言說相”,是無有能說所說相。“離名字相”,是不能用名句文身來表诠,即沒有能诠所诠相。“離心緣相”,是不能以心心所法所能緣慮到的、即沒有能知所知相。這不但證悟時體驗得如此,一切法從本已來,就是這樣離相的。心緣,即認識作用。言說與名字相,古代經論常是合說的。因爲佛法的文字──名句文身,本是依言說安立的。所以如中論說:“語言盡竟,心行亦滅,不生不滅,法如涅槃”。語言即攝得名句文身了。楞伽經等也如此說。由于後代的文字離語言而別立,一般不知佛法的本義,或隨順當時的俗義,于是乎除了離言說相,又加一離名字相。一切法的究竟處,都是平等無差別性的,所以說:“畢竟平等,無有變異”。一切法若有差別變化,即不平等;有彼此、有增減、有同異、有起滅、有染淨,那就可以有言說、文字、心緣等相了。今既無差別,超越了彼此、增減、一異等相,即不是言說、文字、心緣的境界。言說、心緣等,是離不了差別、變異相的。如好多沒有貼標記的罐頭,一模一樣毫無差別。如要人將我要的那個罐頭拿來,那是決定無法辨別的。因爲我既沒法指定那一罐;而罐上也沒有貼著標記,一切是一樣的,竟不知拿那一罐是好!一切法從來就離卻言說、文字、心緣相,所以平等而沒有變異。“不可破壞”,即是真實的;真實的不可破壞,虛假的東西,才是可破壞的。大智度論說:叁悉檀法可破可壞;第一義悉檀,不可破不可壞。第一義悉檀,即是真實性。這樣,一切法都依妄念而有,若離卻妄念,則一切法也就無所有了,那就唯是平等無差別的一法界心。所以說:“唯是一心,故名真如”。一心,即一衆生心,是從妄念而深入到內在的本淨心,即大乘法體。真如,即衆生心所有的含義。因爲衆生心是畢竟平等而沒有變異的,所以名爲如。衆生心是不可破壞的,所以名爲真。于衆生心中,指出那離念本淨的、平等真實的一心;有平等義,真實義,所以這一心名爲真如。心真如門,即依此一心而安立。在本論的體系中,是不可將真如與心,作爲性與相而差別說明的。阿含經中,真、實、谛、如,本來都是形容詞;凡是合于真如定義的,即可名真如。真如,何曾如唯識家所想像的,局限于(與事相對立的)理性!如實相,法華經中,不就指性相因果而說嗎?凡成爲學派大宗的,每自成家法,每易爲名辭所封蔽。在論究自他宗義時,是不能忽略這些的。

  二 約法體離言釋

  以一切言說,假名無實,但隨妄念,不可得故;言真如者,亦無有相。謂言說之極,因言遣言,此真如體無有可遣,以一切法悉皆真故。亦無可立,以一切法皆同如故。當知一切法不可說不可念故,名爲真如。

  上說真如是心體離相,現在說真如是法體離言,也即是解說上文的“離言說相,離名字相”。要說明離言說相,先得說明語言是什麼。世間的“一切言說”文字,都是“假名”施設而“無”有真“實”體性的。這在攝大乘論,有極明白的說明。能诠的語文和所诠的義,據實說來,都是沒有決定性的。比如一件物事,可以用不同的名字去代表它;而同一的語言文字,也是各式各樣的可表示不同的內容。例如民主、自由等名詞,大家都是你說你的,我說我的。由此可見世間的名字言說,是無實在性的,僅是由于人類使用的習慣而定。一切言說既是假名無實的,所以不能聽說什麼,就以爲有什麼實在的內容。言說,“但隨妄念”而有,表義的確定性,是“不可得”的。名字言說,既是依虛妄分別的心念而安立的,那麼離了虛妄的心念,即沒有名字言說可得。名字言說與虛妄分別心,有著密切關系的。一般的說,我們的認識作用,不過是我們概念上的抽象的影像而已,並非有真實的東西,可以爲我們所認識的。言說名字也是這樣,都由人的心想差別而安立的,那裏有什麼實性可得!一切法離言說相而不可得的,即是真如。但既是離言的,爲什麼又名之爲真如呢?要知道:稱之爲“真如”,也還是假名說的,“無有”實在的真如“相”可得。一般人,說到真如,總覺得有什麼真實存在的東西似的。其實,說色、聲等名字,還有個虛假的對象爲所指的;說真如,連這個所指的假象(影像相)都沒有。真如是無相可說的,那裏還容我們想像真如是如何如何的呢?那爲什麼還要說真如呢?這因爲,“言說之極,因言遣言”。在說到文字語言的究竟,知道離名字而不可言說的時候,不能不假立一個名字來,以表示這不可說的離名字的境界。所以說真如的名字,不是爲了依名字而認識真如,是爲了因(真如的)名言,來遣除一切虛妄分別的言說的。因言,即是依假名無實的言說;遣言,即由這真如的假名,來遣除可說的虛妄分別相。這有如禅堂裏的首座說:“不要響”!大家就默然不再作聲一樣。真如的名字也如此,爲了令人了解那離言說相、離名字相不可說的一心,所以假名爲真如。若究其實,“此真如體”,是“無有可遣”的;“以一切法”都是“真”實的。法法都是真的,即用不著遣除什麼,也遣除不了什麼。說因言遣言,是就衆生的在迷妄染說。據實,一切法當體都是真的,真的有什麼可遣除呢。說真如無可遣,同時也是“無可立”的,因爲“一切法皆同”于真“如”;說真如也不是要立個什麼。如人依繩索而起了錯覺,以爲見到了蛇,因之而有恐怖。倘有人警覺他說:那裏有蛇?那不過是你的錯覺。此人即因此而不恐怖,這並非破除了蛇,蛇是本來沒有的,不過使他了解蛇的沒有,名爲破除而已。除遣虛妄也如此,不是有什麼可除的。同時,一切法本來是平等無差別的,沒有差別的實在,所以也無可建立。修學佛法,要破除虛妄,體證真實,這都是就衆生的顛倒位說,爲初學者作差別說。據實,法法皆真,法法皆如,無可破,也無可立。中觀宗所說的破自性義,也是不承認有實在的東西可破;說無自性等,是約衆生的執著自性說。本論說一心名爲真如,依本論的思想說,一心真如,即是一切法的不可言說的本體。所以說:“當知一切法不可說不可念故,名爲真如”。不可說,即是離言說相及離名字相;不可念,即是離心緣相。維摩诘經裏,叁十二菩薩論究不二法門時,前叁十一位菩薩,都把自己入不二門的法門說完了;文殊菩薩,說無言無說是入不二門,即同本論此處所說的──一切法不可說不可念故名爲真如義。佛法要宣化于世間,流布于世間即不能不用語言文字去說明。所以佛法雖可如維摩诘長者那樣默然無言來表示不二法門;而佛法的一般方法,到底是要在不可言說中去強立言說。

  第叁目 釋疑

  問曰:若如是義者,諸衆生等,雲何隨順,而能得入?答曰:若知一切法雖說無有能說可說,雖念亦無能念可念,是名隨順。若離于念,名爲得入。

  有人難:若“如”上面所說的“義”理──離名絕相,“衆生”如“何”能夠“隨順”修學,如何“能得”證“入”呢?衆生鎮日在言說思念當中,要他不言說,或者還辦得到;要他不思念,那就不可能。若要他在不言說不思念中有所悟入,那就更難了。隨順,是不相違義。如要進到房裏去,必須向著房門走,這就叫隨順;進了門,走到房子裏去,即名得入。衆生的雜染心行,與真如,是相反的──一是離念的,一是妄念的。那麼,用什麼方法,才能使衆生能夠隨順真如而不相違,和進一步的使衆生能契入于真如呢?論主“答”覆說:真如確是不可說不可念的,若有所說有所念,即與真如義相反。然而,“若”能了“知一切法”,“雖”有言“說”,而“能說”的名言,與“可說”的義理,都是“無有”實在性的;心“念”也是如此,了知“能念”的心和“可念”的境,都是虛妄“無”實的。若了知能說所說、能念所念都不過是相待假立,無實體性,那麼雖說雖念,即順于不可說不可念;順于不可說不可念,即隨順真如了。佛法的修行開悟,是要在言說思念中,去觀察那無言說所說、無能念所念的實性的;從這說無實性,念無實性的正觀中,去修隨順勝義的正觀。如閉口不說,抑心無念,那不能稱爲隨順。真正的隨順,是要在言說思念中,去正確了解那言說思念的虛妄不實。“若”再進一步的,以般若慧通達一切法的離言說相、離名字相、離心緣相,體悟“離于(妄)念,即是得入”。若知一切法的知字,即了解,即聞思修慧。可念可說,即是所念所說的意思。衆生如要隨順真如,得入真如,是有隨順得入的方法的。本論所示的方法:教人從言說思念,去了解無能說所說、無能念所念中著力,與一般經論所說的相同。無說無念,決非如後代的禅者,直從不念不說下手。

  第四目 辨相

  一 立二義

  複次,此真如者,依言說分別,有二種義。雲何爲二?一者如實空,以能究竟顯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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