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相約,若往生,當來相報。未見,阙公則死。有同社人至洛陽白馬寺,夜中爲阙公則修忌祭,忽然見林木殿宇,皆作金色,空中有聲曰:“我是阙公則,祈生極樂國,今已得生矣。”言訖,一無所見。
筆記中所載,如《子不語》卷一《大樂上人》條言:洛陽水陸庵僧,人稱大樂上人者,多財好施,鄰人周某借其錢積至七兩銀,大樂知他無力償還,不索。周某感恩,誓曰:“死後當作驢馬以相報。”不久,大樂聞叩門聲甚急,問爲誰,答言:“周某,來報恩。”開門則寂無所見,而所畜驢適産一駒,奮首翹足若相識者。訪之,周某果然已死。後有一山西客人借此驢去不還,置錢于案上,視之,恰爲七兩銀子。
史冊還載有許多人死後現形的事件。如《左傳·僖公十年》載:晉國太子申生,受骊姬之谮,自缢。後其禦臣狐突過下國,退申生于途,載于車上,告曰:上帝將令以晉國與秦。並約定十天後在新城西偏將巫者處相見。狐突至期而往,果見申生,告以上帝已命罰晉,令敗于韓地。後來晉惠公果然被秦兵俘獲于韓國之地。《史記·晉世家》亦載此事。
《左傳》所載這類事還有;趙簡公枉殺其臣莊子義,後來簡公將入桓門,見莊子義起于道左,執彤杖而捶簡公,斃于車下。驷帶率國人殺鄭伯有,其後九年,鄭人相驚曰:“伯有至矣!”皆走。有夢伯有告言:“壬子,我將殺驷帶;壬寅,將殺公孫段。”至期,驷帶、公孫段果死。鄭子産爲伯有立後而撫之,乃止。魏武子有一嬖妾,無子,武子病,囑其子魏顆:“我死後將此妾嫁人。”後來病危,又說:“以此妾殉葬。”魏武子死後,魏顆依其前囑,嫁父嬖妾。後來他與秦將杜回戰于輔次,見有一老人結草絆倒杜回坐騎,因而生擒杜回。當天夜裏,夢見那個老人來說:“我是你父嬖妾的亡父,特來報您不以我女兒殉葬之恩。”
《國語》、《史記·周本紀》載:周宣王聽信讒言,枉殺忠臣杜伯,後叁年,宣王出城田獵,行至城南門外,見杜伯乘赤馬,鬼兵侍從,手執弓箭,當路向宣王射之,百官悉見,百姓驚走。王心中箭,即覺心痛,還宮不叁日而死。
《後漢書·王忳傳》:王忳被命爲郿縣令,上任,至漦亭,亭長禀告:“此亭有鬼,已殺死過好幾位投宿的客人了,不可住。”王忳曰:“仁勝凶邪,德除不祥,何鬼之避!”即入亭宿。夜半,聞有女子鳴冤之聲,忳曰:“有何冤枉,可申訴!”女子答:“無衣,不敢進來。”王忳擲衣與之,見一婦人進門申訴說:“本爲涪縣令某人之妻,隨夫上任,宿于此亭,一家十余口被亭長所殺,埋在樓下,錢財悉數被劫去。”問凶手姓名,答言:“即今門下遊徼者。”王忳答應爲其審理,婦人“解衣于地,忽然不見”。次日,王忳召遊徼審訊,召供,並其同謀十余人,悉誅之,遣吏送婦人全家屍骨歸葬于其故裏,漦亭從此清安無事。
《叁國志·吳志》:孫策殺道士于吉後,“每獨坐,仿佛見吉在左右,甚惡之。”未幾,治瘡方愈,引鏡自照,見于吉在鏡中,“顧而弗見,如是再叁。因撲鏡大叫,瘡皆崩裂,須臾而死。”
《晉書·會稽王世子道生傳》:司馬道生被廢世子位而卒,無後。孝武帝即位後,白晝見道生與臨川獻王司馬郁,郁曰:“大郎(司馬道生)饑乏辛苦。”言畢不見。孝武帝感傷,爲之立後。
《南史·袁粲傳》:蕭道成欲代宋,尚書令袁粲不從,舉兵反抗,被誅。有幼兒方數歲,乳母攜之投袁粲門生狄靈慶家避難,狄報之于官,兒遂被殺。後狄靈慶常見此兒騎一大狗嬉戲,如平時。經年余,忽有狗入其舍,齧死靈慶及其妻子,視之,即袁氏小兒生時常騎之狗。
《南史·衡陽公谌傳》:齊宗室蕭季敞,粗猛無德,被蕭谌提拔,累爲郡守,在政貪穢,谌辄掩之。及蕭谌被誅,季敞拘系谌弟蕭晝(言+來),深加摧辱致死。後敗,季敞任廣州刺史,白日見蕭(言+來)帶兵來捕捉他。不幾日,受周世雄襲擊,後敗,奔山中,爲蛭所齧,慘楚備至,肉多盡而死,頭被山民所砍。
《魏書·夏侯道遷傳》:夏侯夬亡後叁日,其親朋相率至靈堂祭奠,時日晚天陰,衆人皆見夏侯夬坐靈堂上,“衣服形容,不異平昔,但無語耳。”其堂兄夏侯欣宗,忽作夏侯夬語,揭發家人陰私竊盜,頗有頭緒。
《唐書·高宗廢後王氏傳》:唐高宗時,伍昭儀(武則天)爭寵,害死王皇後、蕭良娣,此後武氏頻見王、蕭二人披發瀝血討命,召巫祝解謝。遷居蓬萊官,又看見王、蕭二人。故多時往東都洛陽。
《唐書·李景略傳》:李景略,任職于朔方節度使李懷光幕府。有偏將張光殺妻,多以財貨賄賂,前後不得劾斷,李景略爲審理之。張光伏法之日,人見有女鬼披發血身,膝行,向李景略致謝而去。左右有識張光妻者曰:“光之妻也。”李景略因此得授官大理司直。
《唐書·郭霸傳》:禦史郭霸,谄上虐下,害死芳州刺史李思徴。後郭屢見李思徴,一日退朝,命家人速延僧轉經設齋,須矣,見李思徴率數十騎入庭,郭霸駭懼,以刀自剖其腹而死。這一天,鄰裏也有人見數十騎入郭霸府,少頃不見。
《五代史·蘇逢吉傳》:蘇逢吉誣殺晉宰相李崧族人五十名後,一日夜宿金祥殿東閣,告人言:“昨夕未瞑,已見李崧在側。”自以爲不吉,不久果然被殺。
《宋史·雷德骧傳》:雷有鄰,彈劾友人劉偉,致死,因而升官,自此屢上書告人陰事。不久患病,白晝見劉偉入室,以杖笞其背,號呼聲聞于外。數日而死。
《宋史·蕭雷龍傳》:蕭雷龍權知臨安府,元兵至,不降,奔入閩,被劉聖仲殺害。後來劉聖仲去小孤山,見有巨船沖前,大旗書“蕭知府兵”,見蕭雷龍坐在船上。劉聖仲大呼,有頃不見,劉受驚而死。
《宋史·文同傳》;崔公度與著名畫家文同爲舊友,見文同于京南,語崔:“吾聞人不妄語者,舌可過鼻。”即吐其舌,叁疊之,如卷餅狀,引之至眉間,公度大驚。及到京,才聽說文同已死于陳州宛丘驿舍,方悟所見非活文同。
此類故事,載于史冊者,還可舉出多例,尤以臥病、臨終時見到被自己所害死的人爲最多。至于野史筆記,述亡故者“形見”之事更是多不勝舉,甚至還有許多記與已死者鬼魂戀愛、交合,乃至屍體複活、生兒育女的傳奇故事,文繁不錄。
另外,還有以方術令人與已死之人相見的記載。如《史記·封禅書》載:漢武帝所寵愛的李夫人死後,帝思念不已。方士李少翁,自稱能致其魂。乃夜施帷帳,燃燈燭,令武帝居別帳遙視之,見美女如李夫人之狀,居帳中,然不得就視。又《後漢書·方術列傳》述:穎州人劉根,于漢成帝時入嵩山學道,遇異人授以秘訣,成仙,能召鬼。太守史祈以爲妖,遣人召來,告曰:“你使我見見鬼,要不然,便殺你。”劉根曰:“甚易,借筆硯書符。”須臾,忽見五六鬼,縛二囚于前,史祈熟視之,乃其亡故父母,向劉根叩頭:“小兒無狀,分當萬死。”叱史祈:“得罪神仙,累親至此!”史祈驚哀悲泣,叩首請罪。劉根默然忽去,不知所之。
《搜神記》卷二、《列異傳》述:漢北海營陵有道士,能令人與已死人相見。有一同郡人求見其亡妻,道士曰:“可往見之,若聞鼓聲,須急出勿留!”乃告以相見之術,得見其妻,與之言語,悲喜如生。良久,聞鼓聲陣陣,不得再停留,出門時,衣裾被閉于門內,掣斷而出。一年余後,此人身亡,家人與其妻合葬,開妻冢,見其妻棺蓋下有掣斷之衣裾。
第八節 附體傳語
這類事件的外在表現,是有人忽然人格轉變,作已死的某人之語,說已死者的事,往往有證據可驗:當事者或與死者無關甚至不相識,而能說出死者家人等的陰私事,往往以已死者的聲音說話;說完後,往往暈而複蘇,不記其所說。古人認爲是死者的靈魂附于活人之身而傳語,稱“附體”、“附語”。還有巫視以附體的方式傳達神鬼旨意的。這種情況在古代頗爲多見,《左傳·昭公七年》記鄭子産論附體之言曰;“匹夫匹婦強死,其魂魄猶能憑依人,以爲淫厲”,認爲強死(暴卒、少壯而死)的人之魂魄能憑附于活人之身。蘇栻《東坡志林》論附體傳語說:“世有附語者,多婢妾*人,否則衰病,不久當死者也。其聲音舉止,皆類死者,又能知人密事,然皆非也。意有奇鬼能爲是邪?”懷疑未必是死者魂靈附語,而是另外的奇鬼所憑附。
史籍中所載這類事不少。如前所引《魏書·夏侯夬傳》夏侯欣宗作夏侯夬語發家人陰私事。又如《元史·張積傳》說,高郵千戶狗兒妻崔氏,被小婦所谮,虐待而死,其鬼魂憑七歲女兒,詣縣訴冤,備言死狀,言其屍埋于舍後。官卒吏卒至其所,掘之見屍,遂拘狗兒及小婦,皆伏罪而誅之。同書《張義婦傳》:張義婦,夫戍福甯死,張至夫死地,求其葬處,榛莽四塞,不可識,哀恸欲絕。“夫忽降于童,言動無異其生時,告張死時事甚悲,且指示骨所在處。如其言,果得之。”
《明史·劉球傳》載:翰林侍讀劉球,因谏王振,被王彈劾下獄,命指揮馬順暗殺之,埋屍獄戶下。馬順有子病久,忽然揪其父頭發,拳擊腳踢,罵道:“老賊:令爾他日禍逾于我,我劉球也!”俄而馬順子死。與馬順同殺劉球的小校,馬順、王振及谮害劉球的彭德清,皆被誅殺。同書《毛吉傳》所載附語事,則傳貞廉之語:廣東佥事毛吉戰死,方出軍時,帶有犒軍費銀千兩,交驿遠余文司出納,已用十分之叁。毛吉死後,余文憐其家貧,以所余銀授毛吉仆人,以爲毛吉治喪。這夜,仆人之婦忽坐中堂,作毛吉語,命請夏憲長(按察使夏壎)來,請至,仆婦揖拜曰:“吉受國恩,不幸死于賊,今余文以所余官銀付吉家,吉負垢地下矣,願亟還官,毋累我!”仆婦言畢倒地,過了一會才蘇醒,不知其所言。又《明史·劉烈女傳》:劉烈女,遭鄰居富家子張阿官誣告,自缢死。張阿官廷訟師丁二辯解,女附魂于丁二曰:“汝以…
《生與死-佛教輪回說 第九章 史料中的輪回事件》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