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義書》中以從這間屋子走向那間屋子比喻輪回完全相同。再加上中土的“神”、“魂”本來就有住在身體中的獨立精神實體的意味,導致中土佛教界內外人士普遍將生死輪回理解爲人死神不滅,魂神入天鬼地獄等道,脫離了印度佛學輪回觀的基本思路。
中土最早的佛學論著——傳爲漢末牟子所撰的《理惑論》,便利用中土人死爲鬼神的傳統觀念,論證“人死當複更生”。謂人臨死,其家人要上房呼其魂魄歸于肉體,若呼喚不回,才確認爲死。這種習俗說明人死“魂神固不滅矣,但身自朽爛耳。身譬如五谷之根葉,魂神如五谷之種實;根葉生必當死,種實豈有終亡?”又說:“有道雖死,神歸福堂;爲惡既死,神當其殃。”並引證儒家《孝經》“爲之宗廟,以鬼享之,春秋祭祀,以時思之”,“生事愛敬,死事哀戚”等言,證明人死神不滅,亦東土聖人之教。這種順應、利用中土本有觀念來宣揚生死輪回、善惡報應的說法,固然有其有利于佛教在中土傳揚的作用,但也給中土佛教的輪回報應說造成理論漏洞,使佛家原有的緣起中道的生死觀,難于被中土人士全面、正確地把握。
後來東晉人羅含著《更生論》,則用當時流行的玄學崇有思想,論證人死更生,謂“有不可滅而爲無,彼不得化而爲我。聚散隱顯,環轉于無窮之途,賢愚壽夭,還複其物,自然貫次,毫分不差。”他以神、形質爲對偶關系,對偶分離,身死神在。而散必有聚,到頭來形神還會再結合,形成新的生命。新的生命其實便是舊的生命,“凡今生之生,爲即昔生”,“今談者徒知向我非今,而不知今我故昔我耳”,抹煞了前世今生的區別。這種崇有論的神不滅論,離佛家輪回說的本意更遠。羅含同時代人孫盛,即就《更生論》提出相反意見:“吾謂形既粉碎,知亦如之,紛錯混淆,化爲異物。他物各失其舊,非複昔日。”(《弘明集》卷五)從“萬物一理”的一元論角度,論證形體既死,知覺也會跟著化爲異物,不能回複舊觀。
佛教界較深入地論證人死神不滅的代表人物,是東晉江南佛教領袖廬山慧遠法師(334—416),他在(沙門不敬王者論)中,從反擊當時社會上反佛思潮的論戰角度,專論“形盡神不滅”。慧遠論證形盡神不滅,主要依兩大論據。首先,他強調神非形體,具神妙之特性,說神這個東西,是“精妙而爲靈者”,作用神妙,體質幽微,超越陰陽,非卦象所能圖,即使上智,也不能定其體狀,窮其幽致。
“神也者,圓應無生,妙盡無名。感物而動,假數而行。感物而非物,故物化而不滅;假數而非數,故數盡而不窮。”
神(精神)本來與無生(空)的理性相應,超出了語言所能诠表的範圍,是無形無名而有神妙作用約形而上的東西,雖然能感物而起心動念,但它並不就是物,所以物(包括形體)盡管變化而神卻不會變化;雖然借助于數(時間的流逝)而發起活動,但它並不是數,所以時數(壽命)即使終盡,神並不會終盡。在《明報應論》中,慧遠從神的有知有情,說明神與四大等物質截然不同:“神既有知,宅又受痛癢以接物,固不得同天地間水火風明矣。”以形體爲宅,有痛癢等知覺作用的神,與無知覺的水火風等有質的不同,不能將高級的、形而上的精神混同、降低爲低級的、形而下的物質。慧遠還引證中土古聖先賢的有關言論,如文子稱黃帝之言曰:“形而靡而神不化,以不化乘化,其變無窮”等,以證明神因精妙不變故,不會隨形體之死亡而斷滅。
慧遠強調神的形而上,具“妙物之靈”的特性,以論證人死神不滅,雖然不是一般印度佛典中常用以論證人死非斷滅的方法,但因抓住了形神關系中被神滅論者所忽視的重要方面,因而具有一定說服力。把具創造性、自主性、發達理性、頑強意志、豐富情感,能掌握客觀規律而超越自然的精神或人心,等同于低層次的物質和生物性的肉體,論證它與肉體同滅,顯然是有問題的。只要略作內心反省,便不難發現精神的神妙特性和形而上的性質。後來,唐代譯出的《楞嚴經》,記述佛爲波斯匿王破析人死非斷滅的方法,就與慧遠強調神之精妙以論證人死神不滅的思路,有所相近。經言:佛令波斯匿王自省其身,無常變壞,“念念遷謝,新新不住,如火成灰,漸漸銷殒”,必滅無疑;然肉身雖無常變滅.身中還是有不變滅者,那就是心性、精神之本體,就其能見能知的角度,名曰“見精”(能見之性)。如波斯匿王叁歲時曾見過恒河水,今已衰老,發白面皺,身非往昔,而能見恒河水的見性,並未嘗改變。佛言:“大王,汝面雖皺,而此見精,性未曾皺,皺者爲變。不皺非變。受者受滅,彼不變者,元無生滅,雲何于中受汝生死!”既然見精本不變滅,則當然不會隨肉體變滅而永滅。不過,這裏所說不變滅的,並非一般的心理、精神活動,而是能出生心理、精神活動的心性,經中稱爲“菩提妙淨明心”、“妙明真相妙心”者,是從體用論、真心一元論角度所建立的一種絕對心,較慧遠以籠統的“神”的神妙特性論證死後神不滅,在理論上要深刻、嚴密得多。
慧遠論證人死神不滅第二個論據,是薪火之喻。這一譬喻爲神滅論和神不滅論者所共同使用,而結論卻完全異轍。慧遠的論證是:
“火之傳于薪,猶神之傳于形;火之傳異薪,猶神之傳異形。前薪非後薪,則知指窮之術妙;前形非後形,則悟情數之感深。”
以火喻神,以薪喻形。薪*火種點燃,火*柴薪延續,就像形體從神而有生命,神依形體而發生作用。柴薪雖會燃盡,可火會從此薪傳向彼薪,展轉相燃無盡;形體雖有死亡,可神會從此形生起彼形,生生無有窮盡。前薪非後薪,而彼此相燃無盡;今生的形體非前世的形體,卻以維系前世形體生命的神爲其本原和主宰。若無前世之神爲因,則生命源出何處?若說受之于形,形能生神,那麼一切萬物都應化而爲神;若說受之于神,“以神傳神”,神有遺傳性,那麼丹朱應與他的父親帝堯齊聖,大舜應與他的父親瞽叟同愚了,而實際情況卻非如此。“固知冥緣之構,著于在者,明暗之分,定于形初。”由此可知,人們生命之因,在于前世,愚智之別,在受形之初便已由宿世的業所決定,既非決于形體,亦非其父母精神之遺傳。
魏晉以來,印度佛典被紛紛傳譯,中土人士研習佛典漸成風氣,與當時玄學思潮相通的佛教般若學,尤盛行于兩晉間。由于佛典迻譯未齊,華人研究未深,尚未能脫離佛教入華之初盡量順應、依附中土傳統思想的路子,對佛學義理的把握,往往從本土思想的視角著眼。當時般若學的六家七宗,多依玄學本體論的框架解釋佛家般若空義,未能准確理解緣起性空的原義,神不滅論更是如此。
印度佛典中論述生死輪回的基本主導思想,是緣起法則,依緣起法則觀察,生命現象是五蘊合集、生滅相續的無窮進程,既非死後斷滅,亦非實常不變之神、靈魂、自我出入生死,斷、常兩極,皆屬違背真實的偏見。從印度佛學中道的輪回觀來看,說人死神滅,固屬斷見,而說形盡神不滅,亦有常見之嫌,兩者都未能依緣起法則正觀生死。中土佛教界以神不滅論反駁神滅論,未准確把握印度佛學緣起中道的輪回觀,與系統、准確地論述中道的輪回觀之印度佛典譯出較晚有關。系統論述輪回、破斥斷見的《長阿含·弊宿經》、《大智度論》等,東晉時始由鸠摩羅什、佛陀耶舍等人在後秦譯出,尚未廣爲流傳。慧遠雖撰有《大智度論鈔序》,但他在撰《形盡神不滅論》時,還未研讀過《大智度論》,後來也未能吃透該論中的緣起性空思想,其佛學思想體系尚帶有濃厚的玄學本體論色彩。
神不滅論本是中土的出産,其出發點是中土自古相傳的人死爲鬼神、靈魂不死的觀念。形、神爲二,形盡神不滅,在哲學觀上根本屬二元論。《淮南子》、羅含《更生論》、慧遠《形盡神不滅》分別從道家萬物本原論、玄學崇有論、玄學本體論的角度深化了中土的神不滅論。中土形神關系及神滅神不滅論中的“神”,字義本爲“伸”(引出萬物等),引伸爲無形而有神妙作用的東西,所謂“陰陽不測之謂神”,實際主要指人的精神,有佛學所說心識(五蘊中的識蘊)和婆羅門教所說“神”(神我)即靈魂的雙重含義,本來是一含義寬泛、渾淪不清的概念,神滅論、神不滅論諸家對它的理解也不無差別。按佛家中道的輪回觀,只能說五蘊相續不斷,不能單獨說識蘊(神)不滅。當時中土佛教界的神不滅論者,基本上都未以佛家的中道爲原則,依緣起法則論證輪回。其中影響最大的慧遠,也主要從玄學本體論出發,以神爲超越萬物、本不生滅、“精極而爲靈”的“本根”,有似于玄學所說的萬物本根、本體——“本無”。這種意義上的神,具有深厚玄學氣息,接近了後來在佛學中才明朗化的本不生滅之心性,而且慧遠還將“情”(人心之煩惱貪愛等)與“神”分開,說“情爲化之母,神爲情之根”,以神爲人心理活動、精神活動的根本,與心性的含義相近,但論述畢竟不太明晰,太多玄學氣味。慧遠強調神的超物質性、神妙性,以火傳異薪喻神傳異形,對佛教輪回說不無深化發展,但他論證形盡神不滅的思路基本上仍是中國式、玄學化的,與印度佛教緣起的、中道的輪回觀基本思路不同。這種中國式的神不滅論,難免忽視精神對形體依賴關系的理論漏洞,既墮于不滅之一端,自難免神滅論者從另一極端發起攻讦。
與慧遠同時代的佛教徒,處士戴逵,便對輪回報應之說深懷疑惑。他在《流火賦》中寫道:“火憑薪以傳焰,人資氣以享年;茍薪氣之有歇,何年焰之恒延?”通過薪火之喻,認爲人死如薪盡火滅,懷疑精神能在死後永恒存續。戴逵從自己一生饬身正行而“荼毒備經”的遭遇,懷疑因果報應之說,向慧遠致書請教,認爲“積善積惡之談,蓋是勸教之言耳”,並著《釋疑論》陳述其疑惑。慧遠命周續之撰《難釋疑論》答複戴逵,戴…
《生與死-佛教輪回說 第八章 中土人士的生死觀》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