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因果報應是必然的嗎
凡因皆有果,凡果必有因。
欲求善果,須種善因;欲免惡果,須除惡因。
既種善因,自有善果;既種惡因,必遭惡果。
第一章所談“空有觀”,主要是就宇宙萬物的自身構成而言;本章所談“因果觀”,則是就萬事萬物的相互關系而言。
說到事物間的因果關系,幾乎沒有一個人不承認——如果不承認因果關系,數學、物理、化學、醫學、邏輯、哲學乃至一切科學都無法建立了;然而,一提到佛法的“因果報應”,則往往有許多人搖頭。爲什麼呢?就因爲人們只容易接受那些比較簡單、比較直接、比較明顯的因果關系,而難于接受那些比較複雜、比較久遠、比較隱蔽的因果關系。至于那些特別複雜、特別久遠、特別隱蔽而且難以實證的因果關系,人們往往就全然不信了。這就是不少人將佛法的因果報應斥爲“唯心主義謬論”的原因。
其實,宇宙間的事物紛纭複雜,事物間的關系更是錯綜多變,哪能都象巴掌一拍就響、電燈一開就亮那麼簡單呢?例如,海水的潮汐現象發生在地球上,原因卻在于數十萬公裏之外的月球引力。又例如,有些疾病的病因,要追溯到幾年前、十幾年前,甚至追溯到祖先的遺傳。難道就不可能有比這些例子更複雜、更久遠、更隱蔽的因果聯系了嗎?
被稱爲“幾何力學之父”的威勒博士說:“宇宙的一切事態,都是循著因果關系而發生的。”他又說:“倘使沒有因果律,宇宙就只有混亂,完全不是我們所知的物理現實了。”
因果關系之所以複雜隱蔽,在很大程度上是因爲“緣”。如果說“因”是主因、內因,那麼“緣”就是輔因、外因;也可以說“因”是因子,“緣”是條件。以種瓜爲例,種子是“因”,土壤、水分、陽光、肥料、空氣、耕作等等,便是“緣”。很明顯,要想得瓜,離了種子這個“因”是絕對不行的,但離了土壤、水分等各種“緣”也是不行的。而且,種子不同,結的瓜固然不同;就是種子相同,由于各種條件不同,所結的瓜在甜度、大小、多少、早遲等方面的差異也是很大的。倘若條件過分惡劣,還有可能無瓜可結。
有報道稱,從千年古墓中取出的種子如今發出芽來了。這其實正是“緣”(陽光與水分等)將“因”(種子)與“果”(芽)之間的聯系阻隔了上千年的一些實例。
從這裏可以看出“緣”在因果之間的重要作用。以上只是自然界某種植物的因果關系,就有這麼複雜。那麼社會中各種事物的因果關系,當然就更加複雜、隱蔽而多變了。
盡管實際情況千差萬別,甚至撲朔迷離,但“種瓜得瓜”這個普遍真理畢竟是無可否定的。因此應當說,事物間的因果關系無論多麼複雜多麼久遠多麼隱蔽,總是存在的——絕對沒有無因之果,也不會有無果之因。佛法所謂“因赅果海,果徹因源”,正是這個意思。
明確了“因果報應”的必然性,人們對自己的思想言行就應當慎重了。須知,要求善果,須種善因;要免惡果,須除惡因;既有善因,自有善果;既有惡因,難逃惡果。所以,佛法教導人們“諸惡莫作,衆善奉行”。就是說,好事要盡量去做,壞事則一樣都不要做。
有些時候,有人做了好事卻未得善報;有人做了壞事也未受惡報。這又是什麼原因呢?這裏面還有個“機緣成熟”的問題。還是以種瓜爲例,盡管你種子選得好,土壤、水分、陽光等條件也不缺,肥料也施得足,耕作也很勤勉,但瓜的成熟期還沒有到,不是依然無瓜可摘嗎?這就是機緣成熟與否的問題。有的人幹了許多壞事,終于受到法律的製裁。對此,人們往往稱之爲“惡貫滿盈,終受惡報”。這個所謂“滿盈”,正是“機緣成熟”之意。壞事須“滿盈”才受惡報,好事同樣須“滿盈”才得善報。這正如陳毅元帥引用俗話所說:“善有善報,惡有惡報。不是不報,時候不到,時候一到,必然要報。”
現實中,有的人做了好事而未得好報,感到惋惜;有的人做了壞事而未遭惡報,感到僥幸。這都是迷而未覺的“凡夫”心理,因爲他們只見表面而不知究裏,只見眼前而不知日後。對此,《菜根譚》上有兩句話比喻得非常貼切:“爲善不見其益,如草裏冬瓜,自應暗長;爲惡不見其損,如庭前春雪,當必潛消。”說得直白一點,便是:善惡之報應是等在那裏的,只不過有待時日而已。
關于機緣成熟的問題,還可以作個比喻。善惡之報應,猶如一個人在銀行所開設的兩套“零存整取”帳戶。善業一套帳,惡業一套帳,彼此獨立,互不沖抵,哪一套帳先“足額”就兌現哪一套帳款,另一套帳依然存在那裏,何時“足額”何時兌現。一般情況下,“善帳”與“惡帳”是交替兌現的。但是,如果某個人在兌現“善帳”之後又加緊行善而不作惡,那他很可能沒等兌現其“惡帳”就又一次兌現其“善帳”了;反之,如果某個人在兌現其“惡帳”之後繼續作惡而不努力行善,那他很可能沒等兌現其“善帳”就又一次兌現其“惡帳”了。佛法上自然不會有這種“銀行帳戶”之說,但其“業債”的提法是與此相通的。
還有個別人,一輩子都在做好事,最終也沒落個善報;另有個別人,一輩子都在幹壞事,最終也沒遭到惡報。這又是爲什麼呢?
這就必須涉及佛法的“叁世因果”了。佛法講因果報應,既承認“現世報”也承認“隔世報”,是就“叁世”而言的。
所謂“叁世”,就是往世、現世和來世。大致說來,往世所種的“因”,結出現世的“果”;現世所種的“因”,注定來世的“果”。但這不是刻板的,而是定中有變的,關鍵在于現世的所作所爲。比如說,某個人由于往世的惡因該受現世的惡報,但由于他積極行善,而且行的是大善,就可能轉現世的惡報爲善報;反之,也可能轉現世的善報爲惡報。
這裏最大的困難,就是一般人只承認一世而不承認叁世,即只承認現世而不承認往世和來世。那麼,究竟是有叁世還是只有一世呢?
這“叁世”之說,聽來似乎很玄。這裏不妨用一個例子來作比喻。我們的生物學家是怎樣育種的?事先要有一個“種”,這個“種”是以往長期形成的,不正是往世的“因”所結出的“果”嗎?現在培育這個“種”,就是通過各種措施對其施加影響,使其發生變異,最終成爲一種新的品種,這不正是在往世之“果”的基礎上注入現世的“困”,以決定其來世之“果”嗎?我們在這個“種”上所培育的基因,不正是爲其所造的“因”嗎?只不過,育種植物所接受的“業”,是生物學家外加的“業”;而人和動物等有情衆生的所作所爲,則是自身所造的“業”而已。
這就是說,作爲具體的那個種子,只有一世,因爲它在發芽、生根、長成植株之後,便不複存在了;但作爲抽象的那個“種”,則有叁世,因爲它是延續不斷的。
作爲人,現實的血肉之軀既有生,必有滅,當然不可能有叁世。那麼,在叁世之中連綿流轉的又是什麼呢?是他(她)的“第八識”,即佛法所謂“阿賴耶識”。
佛法所謂“八識”,即色、聲、香、味、觸這五識,加上意識、末那識、阿賴耶識。
前五識,就是我們的眼所見(色)、耳所聞(聲)、鼻所嗅(香)、舌所嘗(味)、身所觸(觸)。第六識(意識),就是我們常說的思想意識。第七識(末那識),相當于我們所說的“潛意識”。第八識(阿賴耶識),又稱“藏識”、“種子識”,這就是佛法獨有的概念了。
現代心理學告訴我們,一個人的言語和行動是受其意識支配的。換成佛教的說法,便是意識(第六識)支配前五識。現代心理學認爲,支配意識的,是潛意識。由于這種支配是在不知不覺中進行的,是暗中的,是潛在的,所以稱爲潛意識。按照佛法,便是“末那識”(第七識)支配意識;或者說,是“末那識”通過意識去支配前五識。其實,我們說某人本質好、某人本質不好,所指的正是這個“末那識”。
潛意識(末那識)是一種本能的沖動。作爲人,都有本能沖動,至于是什麼樣的本能沖動,則因人而異,善惡不同。
“末那識”(第七識)支配前六識去造“業”(即各種有意識的活動),所造的“業”都儲藏在“阿賴耶識”(第八識),因而“阿賴耶識”被稱爲“藏識”。如果說“末那識”相當于“基因”,那麼“阿賴耶識”便相當于“基因庫”。
正是這個“阿賴耶識”,攜帶著人們所造的各種“業”,在過去、現實與未來的叁世之中流轉,形同植物的種子,故又被稱爲“種子識”。佛法所說“六道輪回”,指的就是“阿賴耶識”在“六道”之中流轉輪回。
所謂“六道”,是指天(各種神仙)、人、阿修羅(各種精怪)、畜牲、餓鬼、地獄這六種存在境遇。其中,前叁道以善爲主,故稱“善道”,又稱“上叁道”;後叁道以惡爲主,故稱“惡道”,又稱“下叁道”。至于衆生(包括人在內的一切生靈)究竟如何輪回,就由各自所造的“業因”而決定其“業報”了。
“造業”是指各種有意識的活動。“業”有善、惡之分,善者爲善業,惡者爲惡業。由于一切活動都具有能量,因而一切“業”皆有“業力”。現代科學認爲,能量是不滅的,只能由一種形態轉換爲另一種形態。同理,“業力”也是不滅的,必然要導致各種相應的“業報”。這就是“阿賴耶識”因各自“業力”之感應而得到各種“業報”的道理。佛法有言:“萬般將不去,唯有業隨身。”其中的“將”字,是“攜帶”的意思。這句話是說:一切富貴榮華,連同自己的軀體,都是注定消亡而無可攜帶的;唯有自己所造的“業”緊緊跟隨自己的“阿賴耶識”而招致相應的“業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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