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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師如來十二大願講解▪P3

  ..續本文上一頁功,令人行爲清淨,如《華嚴經》言:「菩薩護持淨戒,于色聲香味觸,心無染著,亦爲衆生,如是宣說,不染六塵,不起雜念」。所以持戒即是「修行梵行」。戒有在家五戒,八戒,十戒;有出家沙彌,沙彌尼戒,比丘,比丘尼戒;有《華嚴經》所說的菩薩十戒:「一不舍菩提心戒,二遠離二乘地戒,叁觀察利益一切衆生之戒,四使一切衆生住于佛法之戒,五修一切菩薩所學之戒,六于一切法無所得之戒,七以一切善根回向菩提之戒,八不著于一切如來身之戒,九離思惟取著一切法之戒,十諸根律儀之戒」。還有《梵網經》所說的菩薩十重四十八輕戒。于所受戒,能嚴持不犯,名「得不缺戒」。

  

  「具叁聚戒」,叁聚戒又名叁聚淨戒。一攝律儀戒:是受持佛所製的一切在家、出家、大乘、小乘之戒;律己修心,嚴持不犯,即是諸惡莫作,是斷德因,可修成法身果。二攝善法戒:是修持一切善法,例如修學六度、四攝、四無量心等大乘法門,亦即是衆善奉行,是智德因,可修成報身果。叁攝衆生戒,又名饒益有情戒;大乘佛教的精神,在于慈悲濟世,利樂有情;所以大乘菩薩,應該以弘法利生爲出發,以普令衆生離苦得樂爲目的,是恩德因,可修成應身果。律儀戒是止持作犯;後二戒是止犯作持。「毀犯」是因,「墮惡趣」是果。

  

  藥師佛因中發願成佛時,若有「無量無邊有情,于我(藥師佛)法中,修行梵行」,必蒙我藥師如來佛光加被,「一切皆令得不缺戒」,何止圓滿具足比丘,比丘尼戒,同時還可以「具」足菩薩的「叁聚戒」。假設有人,被惡業所牽,爲境所轉,「毀犯」禁戒,若然有機會聽「聞我」藥師如來「名已」,能一心稱名,恭敬受持,誓不再犯,即可恢複戒體,「還得清淨」如故,「不」致因毀犯禁戒之罪,而「墮惡趣」中。此即依道谛中的戒無漏學所發的大願。

  

  (六)令諸殘疾六根具足願

  

  第六大願:願我來世得菩提時,若諸有情,其身下劣,諸根不具,醜陋頑愚,盲聾喑啞,攣躄背偻,白癞顛狂,種種病苦;聞我名已,一切皆得端正黠慧,諸根完具,無諸疾苦。

  

  此是藥師佛因中行苦薩道時,緣苦谛境而發的別願。「若諸有情」,也許是特別指娑婆世界的衆生,因爲得生東方淨琉璃世界的有情,皆相好如佛,絕不會「諸根不具……種種病苦」。

  

  「諸根」,指人身體中的眼、耳、鼻、舌、身、意等六根。人的體態怪異謂之「醜陋」,是身根有缺憾;心性魯鈍,專橫固執是「頑愚」,指意根有缺憾;目不能視之疾是「盲」,指眼根不具足;耳不能聽之疾是「聾」,指耳根不具足;發音不亮是「喑」,指鼻根不具足;不能言語是「啞」,指舌根不具足;手足彎曲不能伸縮之疾是「攣」,兩足俱廢是「躄」,背向前彎不能直伸是「背偻」,惡瘡難愈,猶如瘋是「白癞」,神經反常,心智不清是「顛狂」;此皆是令人苦惱,引以爲憾的疾病,都屬于個人別業所招的惡報。

  

  藥師佛爲救拔此等衆生殘疾之苦,行菩薩道時,就發願將來成佛,殘疾的人,聞其名號,若能一心受持,恭敬供養,即可取消一切醜陋殘障的缺憾,「皆得端正黠慧,諸根完具,無諸病苦」。黠是靈巧,慧是聰明,」端正黠慧」,則不醜陋頑愚,眼根具足則不盲,耳根具足則不聾,鼻根具足則不,舌根具足則不啞,身根具足則無攣、躄、背偻、白癞等病,意根無缺,便不會顛狂,或愚魯專橫。眼等五根完具,是身不殘缺;意根完具,是心不殘缺。由于藥師佛本願功德神力加持,凡聞佛名,而能稱念佛號的人,不僅身體的殘疾,獲得痊愈,而心理殘障的人,亦可得救,回複正常;所以佛號藥師,能爲人世間的無上大醫王。

  

  (七)除病苦得身心安樂願

  

  第七大願:願我來世得菩提時,若諸有情,衆病逼切,無救無歸,無醫無藥,無親無家,貧窮多苦;我之名號,一經其耳,衆病悉除;身心安樂,家屬資具,悉皆豐足,乃至證得無上菩提。

  

  人的病苦不止于殘障,即使是六根完具健康的人,隨時隨地都可能發生疾病。即使現代醫學倡明,但很多疾病仍然令群醫束手無策,何況貧病交逼?

  

  當一個人身患疾病,既缺乏醫藥救治,又無親人照顧,兼且無家可歸,求救無門,加以貧窮困苦,唯有坐待其斃,實在不幸,可憐得很!藥師如來願意照顧,此類貧困苦的有情,發願將來成佛,憑其原本願力功德,能令此等貧病交逼,衆多苦惱的衆生,一聞其(藥師佛)名,即得「衆病悉除,身心安樂」。此處所言:「衆病」,是包括人生理上、與心理上的疾病。

  

  人生理上的病,或可求助于世間醫藥,但心理上的病,就非乞靈于佛法不可。藥師佛不但能醫治人盲聾啞,四肢殘缺,六根不具,白癞顛狂,智商低能,種種生理上的奇難雜症,又可以治療人心理上,因貪欲熾盛,所引發的鬥爭病,金錢病,占有病;或因恨心重,所導致的報複病,殘殺病,或因愚癡、我慢所引起的社會病,政治病,罪惡病。令人消除有形或無形的病苦,轉身心重病,成爲「身心安樂」。

  

  由于衆病悉除,恢複身心健康,就可以從事正常操作,發展事業,重建家園,不但眷屬美滿,資生之物豐足富裕;且因聞名稱念藥師佛的功德,善根增長,自然消除叁不善根的惡疾。除貪不善根的病,則知布施修福,樂意幫助一切人;除不善根的病,就會發慈悲心,憐憫同情一切人;除癡不善根的病,即可增長智慧,自利兼他;直至二利究竟,終證菩提。

  

  (八)女轉男身得滿菩提願

  

  第八大願:願我來世得菩提時,若有女人,爲女百惡之所逼惱,極生厭離,願舍女身;聞我名已,一切皆得轉女成男,具丈夫相,乃至證得無上菩提。

  

  「若有女人」,亦是指淨琉璃世界以外的衆生,因爲淨琉璃世界的有情,純屬大丈夫相,無需轉女成男。本來佛性平等,無有高下,所謂男女,只是五濁惡世中,欲界衆生的差別現象而已;色界與無色界的有情,已無男女相,所以男女性別,原無勝劣之分,更無所謂高等或低級的懸殊。即使凡夫境界,煩惱的厚薄,業障的輕重,智慧的淺深,福報的勝劣,皆基于個人宿世業力因緣使然,非關男女性的區別。

  

  雖然《法華經.提婆達多品》中言:「女身猶有五障:一者不得作梵王,(因爲清淨與垢染不同);二者帝釋,(因爲少欲多欲差別);叁者魔王,(因剛強懦弱相異);四轉輪王,(因仁慈嫉妒各異);五者佛身。(因萬德煩惱有別)」學佛之人志在出塵,梵王、帝王、帝釋、魔王、轉輪王,固非所求,不作也罷,至于佛身,謹限于不可即女身作佛而已,並非女人,不可以修行,斷煩惱,成佛道。至于修因證果,覺悟成佛的遲速,全視乎個人修行之精勤與懈怠而定,與男女性別無關。可是古今中外,皆以男性爲社會中心,所謂;」男主外,女主內」。

  

  男性既掌握經濟大權,便可爲所欲有,有人意圖欺侮女性,壓迫女性,奴役女性,甚至抵毀女性,使女性在不平等的製度下,受盡委屈與折磨。時至今日,隨著時代巨輪的推進,女人,已非弱者,但由于社會重男輕女的惡習,根深蒂固,雖然同工同酬,但女性在家庭中,仍被視爲男性的附屬品,兩性相處,吃虧的往往是女性;何況女性,畢竟要接受生兒育女的痛苦,是以在現實生活中,的確有不少女性,厭惡女身欲求出離。

  

  藥師如來,爲欲令此類女性,所求如意,所以因中行菩提道時,發願當來成佛,若有願意舍棄女身的人,得「聞我」藥師佛的「名」號,專心稱念,禮拜供養,「一切皆得轉女成男」,而且具足大丈夫相;若能進修佛法,精勤不懈,終必「證得無上菩提」!

  

  (九)化導魔外攝入正見願

  

  第九大願,願我來世得菩提時,令諸有情,出魔罥網,解脫一切外道纏縛,若墮種種惡見稠林,皆當引攝置于正見,漸令修習諸菩薩行,速證無上正等菩提。

  

  梵語「魔羅」,譯殺者,或擾害;凡是障礙善法,破壞功德,殺人慧命,擾亂人身心的人和事,都屬于魔。可分爲煩惱魔,五陰魔,生死魔,天魔等四種。

  

  煩惱魔,五陰魔,生死魔,固然令人困擾重重,心煩意亂,不能專心辦道;而天魔更有魔王,魔兵,魔將,魔子,魔孫,及魔眷屬,都會運用種種魔術手段,網羅衆生,使人迷失本性,陷入魔網,求出無由,謂之「魔罥羅」。

  

  「外道」,指佛法以外的一般宗教,不明萬法唯心的道理,于心外求道,謂之外道。《大智度論》說,佛在世時,印度竟然有九十六種外道之多。于心外求道的人,不明真理,不識佛性,不信因果,邪見熾盛,往往修學種種無益苦行,如蠶作繭,自纏自縛,猶如誤入荊棘叢林,入易出難,故言:「墮惡見稠林」。

  

  魔與外道、惡見,皆屬于惑,是生死根本。衆生因煩惱惑而作業而受苦,如是惑業苦叁,循環不已,被困苦惱深淵,無法自救。藥師如來爲徹底消除衆生心中的迷惑,令斷除苦因,苦因既滅,則苦果不生。是以在因中行菩薩道時,即依集谛發願,願當來成佛,能「令諸有情,出魔罥網,解脫一切外道纏縛」,若有「墮」在」種種惡見稠林」中的衆生,悉「皆當引攝置于正見」。

  

  凡世間一切善法,合乎人倫道德,合乎法律秩序,合乎邏輯理論,合乎因果法則的見解,都是正見;凡能知一切衆生,皆有佛性,皆當作佛,而學習大乘佛法,廣修六度四攝等法門,利益衆生,趣向佛道的人,就是正知正見。

  

  現在藥師佛乘本願力功德,將被魔所困,被外道所纏的衆生,「引」出魔網,導出惡見稠林,安置于正知正見的大乘佛法中,「漸令修習諸菩薩行」,當然可以圓滿具足菩薩道,終于「速證無上正等菩提」。

  

  可惜現代思想自由,人皆各持已見,自以爲是;至于另有目的之人,故意標奇立異,邪說橫行,令一般無知市民,或急功好利的人,誤入歧途,自投羅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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