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本文上一页功,令人行为清净,如《华严经》言:「菩萨护持净戒,于色声香味触,心无染着,亦为众生,如是宣说,不染六尘,不起杂念」。所以持戒即是「修行梵行」。戒有在家五戒,八戒,十戒;有出家沙弥,沙弥尼戒,比丘,比丘尼戒;有《华严经》所说的菩萨十戒:「一不舍菩提心戒,二远离二乘地戒,三观察利益一切众生之戒,四使一切众生住于佛法之戒,五修一切菩萨所学之戒,六于一切法无所得之戒,七以一切善根回向菩提之戒,八不着于一切如来身之戒,九离思惟取着一切法之戒,十诸根律仪之戒」。还有《梵网经》所说的菩萨十重四十八轻戒。于所受戒,能严持不犯,名「得不缺戒」。
「具三聚戒」,三聚戒又名三聚净戒。一摄律仪戒:是受持佛所制的一切在家、出家、大乘、小乘之戒;律己修心,严持不犯,即是诸恶莫作,是断德因,可修成法身果。二摄善法戒:是修持一切善法,例如修学六度、四摄、四无量心等大乘法门,亦即是众善奉行,是智德因,可修成报身果。三摄众生戒,又名饶益有情戒;大乘佛教的精神,在于慈悲济世,利乐有情;所以大乘菩萨,应该以弘法利生为出发,以普令众生离苦得乐为目的,是恩德因,可修成应身果。律仪戒是止持作犯;后二戒是止犯作持。「毁犯」是因,「堕恶趣」是果。
药师佛因中发愿成佛时,若有「无量无边有情,于我(药师佛)法中,修行梵行」,必蒙我药师如来佛光加被,「一切皆令得不缺戒」,何止圆满具足比丘,比丘尼戒,同时还可以「具」足菩萨的「三聚戒」。假设有人,被恶业所牵,为境所转,「毁犯」禁戒,若然有机会听「闻我」药师如来「名已」,能一心称名,恭敬受持,誓不再犯,即可恢复戒体,「还得清净」如故,「不」致因毁犯禁戒之罪,而「堕恶趣」中。此即依道谛中的戒无漏学所发的大愿。
(六)令诸残疾六根具足愿
第六大愿:愿我来世得菩提时,若诸有情,其身下劣,诸根不具,丑陋顽愚,盲聋喑哑,挛躄背偻,白癞颠狂,种种病苦;闻我名已,一切皆得端正黠慧,诸根完具,无诸疾苦。
此是药师佛因中行苦萨道时,缘苦谛境而发的别愿。「若诸有情」,也许是特别指娑婆世界的众生,因为得生东方净琉璃世界的有情,皆相好如佛,绝不会「诸根不具……种种病苦」。
「诸根」,指人身体中的眼、耳、鼻、舌、身、意等六根。人的体态怪异谓之「丑陋」,是身根有缺憾;心性鲁钝,专横固执是「顽愚」,指意根有缺憾;目不能视之疾是「盲」,指眼根不具足;耳不能听之疾是「聋」,指耳根不具足;发音不亮是「喑」,指鼻根不具足;不能言语是「哑」,指舌根不具足;手足弯曲不能伸缩之疾是「挛」,两足俱废是「躄」,背向前弯不能直伸是「背偻」,恶疮难愈,犹如疯是「白癞」,神经反常,心智不清是「颠狂」;此皆是令人苦恼,引以为憾的疾病,都属于个人别业所招的恶报。
药师佛为救拔此等众生残疾之苦,行菩萨道时,就发愿将来成佛,残疾的人,闻其名号,若能一心受持,恭敬供养,即可取消一切丑陋残障的缺憾,「皆得端正黠慧,诸根完具,无诸病苦」。黠是灵巧,慧是聪明,」端正黠慧」,则不丑陋顽愚,眼根具足则不盲,耳根具足则不聋,鼻根具足则不,舌根具足则不哑,身根具足则无挛、躄、背偻、白癞等病,意根无缺,便不会颠狂,或愚鲁专横。眼等五根完具,是身不残缺;意根完具,是心不残缺。由于药师佛本愿功德神力加持,凡闻佛名,而能称念佛号的人,不仅身体的残疾,获得痊愈,而心理残障的人,亦可得救,回复正常;所以佛号药师,能为人世间的无上大医王。
(七)除病苦得身心安乐愿
第七大愿:愿我来世得菩提时,若诸有情,众病逼切,无救无归,无医无药,无亲无家,贫穷多苦;我之名号,一经其耳,众病悉除;身心安乐,家属资具,悉皆丰足,乃至证得无上菩提。
人的病苦不止于残障,即使是六根完具健康的人,随时随地都可能发生疾病。即使现代医学倡明,但很多疾病仍然令群医束手无策,何况贫病交逼?
当一个人身患疾病,既缺乏医药救治,又无亲人照顾,兼且无家可归,求救无门,加以贫穷困苦,唯有坐待其毙,实在不幸,可怜得很!药师如来愿意照顾,此类贫困苦的有情,发愿将来成佛,凭其原本愿力功德,能令此等贫病交逼,众多苦恼的众生,一闻其(药师佛)名,即得「众病悉除,身心安乐」。此处所言:「众病」,是包括人生理上、与心理上的疾病。
人生理上的病,或可求助于世间医药,但心理上的病,就非乞灵于佛法不可。药师佛不但能医治人盲聋哑,四肢残缺,六根不具,白癞颠狂,智商低能,种种生理上的奇难杂症,又可以治疗人心理上,因贪欲炽盛,所引发的斗争病,金钱病,占有病;或因恨心重,所导致的报复病,残杀病,或因愚痴、我慢所引起的社会病,政治病,罪恶病。令人消除有形或无形的病苦,转身心重病,成为「身心安乐」。
由于众病悉除,恢复身心健康,就可以从事正常操作,发展事业,重建家园,不但眷属美满,资生之物丰足富裕;且因闻名称念药师佛的功德,善根增长,自然消除三不善根的恶疾。除贪不善根的病,则知布施修福,乐意帮助一切人;除不善根的病,就会发慈悲心,怜悯同情一切人;除痴不善根的病,即可增长智慧,自利兼他;直至二利究竟,终证菩提。
(八)女转男身得满菩提愿
第八大愿:愿我来世得菩提时,若有女人,为女百恶之所逼恼,极生厌离,愿舍女身;闻我名已,一切皆得转女成男,具丈夫相,乃至证得无上菩提。
「若有女人」,亦是指净琉璃世界以外的众生,因为净琉璃世界的有情,纯属大丈夫相,无需转女成男。本来佛性平等,无有高下,所谓男女,只是五浊恶世中,欲界众生的差别现象而已;色界与无色界的有情,已无男女相,所以男女性别,原无胜劣之分,更无所谓高等或低级的悬殊。即使凡夫境界,烦恼的厚薄,业障的轻重,智慧的浅深,福报的胜劣,皆基于个人宿世业力因缘使然,非关男女性的区别。
虽然《法华经.提婆达多品》中言:「女身犹有五障:一者不得作梵王,(因为清净与垢染不同);二者帝释,(因为少欲多欲差别);三者魔王,(因刚强懦弱相异);四转轮王,(因仁慈嫉妒各异);五者佛身。(因万德烦恼有别)」学佛之人志在出尘,梵王、帝王、帝释、魔王、转轮王,固非所求,不作也罢,至于佛身,谨限于不可即女身作佛而已,并非女人,不可以修行,断烦恼,成佛道。至于修因证果,觉悟成佛的迟速,全视乎个人修行之精勤与懈怠而定,与男女性别无关。可是古今中外,皆以男性为社会中心,所谓;」男主外,女主内」。
男性既掌握经济大权,便可为所欲有,有人意图欺侮女性,压迫女性,奴役女性,甚至抵毁女性,使女性在不平等的制度下,受尽委屈与折磨。时至今日,随着时代巨轮的推进,女人,已非弱者,但由于社会重男轻女的恶习,根深蒂固,虽然同工同酬,但女性在家庭中,仍被视为男性的附属品,两性相处,吃亏的往往是女性;何况女性,毕竟要接受生儿育女的痛苦,是以在现实生活中,的确有不少女性,厌恶女身欲求出离。
药师如来,为欲令此类女性,所求如意,所以因中行菩提道时,发愿当来成佛,若有愿意舍弃女身的人,得「闻我」药师佛的「名」号,专心称念,礼拜供养,「一切皆得转女成男」,而且具足大丈夫相;若能进修佛法,精勤不懈,终必「证得无上菩提」!
(九)化导魔外摄入正见愿
第九大愿,愿我来世得菩提时,令诸有情,出魔罥网,解脱一切外道缠缚,若堕种种恶见稠林,皆当引摄置于正见,渐令修习诸菩萨行,速证无上正等菩提。
梵语「魔罗」,译杀者,或扰害;凡是障碍善法,破坏功德,杀人慧命,扰乱人身心的人和事,都属于魔。可分为烦恼魔,五阴魔,生死魔,天魔等四种。
烦恼魔,五阴魔,生死魔,固然令人困扰重重,心烦意乱,不能专心办道;而天魔更有魔王,魔兵,魔将,魔子,魔孙,及魔眷属,都会运用种种魔术手段,网罗众生,使人迷失本性,陷入魔网,求出无由,谓之「魔罥罗」。
「外道」,指佛法以外的一般宗教,不明万法唯心的道理,于心外求道,谓之外道。《大智度论》说,佛在世时,印度竟然有九十六种外道之多。于心外求道的人,不明真理,不识佛性,不信因果,邪见炽盛,往往修学种种无益苦行,如蚕作茧,自缠自缚,犹如误入荆棘丛林,入易出难,故言:「堕恶见稠林」。
魔与外道、恶见,皆属于惑,是生死根本。众生因烦恼惑而作业而受苦,如是惑业苦三,循环不已,被困苦恼深渊,无法自救。药师如来为彻底消除众生心中的迷惑,令断除苦因,苦因既灭,则苦果不生。是以在因中行菩萨道时,即依集谛发愿,愿当来成佛,能「令诸有情,出魔罥网,解脱一切外道缠缚」,若有「堕」在」种种恶见稠林」中的众生,悉「皆当引摄置于正见」。
凡世间一切善法,合乎人伦道德,合乎法律秩序,合乎逻辑理论,合乎因果法则的见解,都是正见;凡能知一切众生,皆有佛性,皆当作佛,而学习大乘佛法,广修六度四摄等法门,利益众生,趣向佛道的人,就是正知正见。
现在药师佛乘本愿力功德,将被魔所困,被外道所缠的众生,「引」出魔网,导出恶见稠林,安置于正知正见的大乘佛法中,「渐令修习诸菩萨行」,当然可以圆满具足菩萨道,终于「速证无上正等菩提」。
可惜现代思想自由,人皆各持已见,自以为是;至于另有目的之人,故意标奇立异,邪说横行,令一般无知市民,或急功好利的人,误入歧途,自投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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