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這位太太忽然說她聽到了某種熟悉的歌聲。但當時並沒有人在唱歌,而當電棒移開時,歌聲亦即終止;電棒再觸此點時,同樣的歌聲卻又重來,她這個有歌聲的感覺,顯而易見,是只用了腦子,並未用到耳朵;我們叫這種作用爲“聞”。正如夢中聽人說話,也沒有用耳朵,所以也只是“聞”,而不是“聽”。
現在我們對這四個名詞:應該已有比較清楚的概念了。讓我再來總結一下:“聞性”是人一直有的聽的本能;它無來去,也沒有生滅。聞性由腦子及耳而起的聞的作用稱爲“聽”;其單由腦子而起聞的作用稱爲“聞”。“聲音”則是聽或聞的對象,它是有來去,有生滅的。事實上,每一個單獨的聲音,都是刹那生滅的。對此四個名詞有了認識之後,我們就比較容易了解觀世音所講的修行過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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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世音說:
“初于聞中,入流亡所”(注二)。
“初于聞中”,是說:“我在修行的初期,運用聽覺。”這裏我要請各位特別注意,在這修行的初期,觀世音菩薩也是和我們一樣:一、有“我”的強烈觀念;二、知道運用“聞性”;叁、有“聞”及“聽”的作用;及四、聽到“聲音”,譬如上面所講的潮聲。爲什麼我在此處要強調觀世音在修行的初期,也像我們凡夫一樣,有“我”、“聞性”、“聞”、“聽”及“聲”等妄想執著呢?這是因爲要反映以後觀世音怎樣逐一消除這種妄想執著。
上面已說過,觀世音是在海灘邊修禅定的,因聽潮聲的來去,悟到聲音在聞性中刹那生滅,並非永久的,實有的;而人之妄想煩惱,卻都因執著這聲音而來。所以觀世音采用“入流亡所”的方法,使聲音不再成爲煩惱的根源。
“入流亡所”應該分開來研究,現在我們先討論“入流”。“入”是佛法中的一個專有名詞,是表示人的各器官與外界接觸的現象,所以佛法中有所謂“六入”,那是眼、耳、鼻、舌、身五外部器官與外界的接觸,及腦意識與外界思想的接觸的總稱。此處的“入”則是“耳入”,是外界的波動震著耳膜,使人發生有聲音的感覺的現象。
“流”的意義是“不住”。金剛經裏常提到“不住色生心,不住聲、香、味、觸、法生心”。“不住”即是說不要將“入”留停下來,而要讓它一接“即流”。所以觀世音所說的“入流”,即是金剛經中的“不住聲生心”。
再說得詳細些,“入流”就是說不要停留每一個因耳朵與外界接觸所感到的單獨的聲音(單音),而要讓每個單音像流水般的繼續不絕的流去。這句話聽上去好像很容易,實則很難。我們人的毛病,就是在留住這種單音,而將它們連貫起來,于是組成名詞,連成句子,産生意義;妄想執著由此而生,煩惱苦痛由此而來。各位不信,讓我們來試一試。
現在我請智海法師發叁個單音,各位聽著。
“觀”。—“世”。—“音”。
現在我問:“各位聽到智海法師說了什麼”?很多人答:“觀世音”。諸位答“觀世音”的,就沒有做到“入流”。因爲你們沒有讓“觀”“世”“音”叁個單音一“入”即“流”,而是將這叁個單音都留住了下來,連貫了起來,組成“觀世音”這個名詞;並且很多位的腦子裏,將平時所知關于觀世音菩薩的一切,都連想了起來,這就是妄想執著啊!各位,不論“觀世音”這個名詞是好是壞,它一樣的是妄想執著;所以要去掉妄想執著,就得“入流”。
這樣一試,各位也許反過來要說,那倒真不容易,人的腦子中就有這麼的機能,將單音留住下來,連貫起來,叫我們怎能“不住”而讓它“流”呢?這話也不盡然。我們仔細想一想,“入流”也並不這麼難。此刻各位的耳朵和外界接觸而産生的音聲實在多得很:有汽車經過的聲音,有小孩在外面吵鬧的聲音,有鄰座呼吸的聲音,還有很多其他的聲音。可是各位很自然地將這些聲音都“流”而“不住”。所“不流”的只是我在講的聲音。爲什麼呢?因爲各位在注意我講的話,要想知道我在說些什麼,因此不讓這些“入”流去,而將這些“入”留住,因此就聽見我的話,也因此就産生許多思想上的反應。又譬如智海法師的叁個單音,如果各位不將它們留住,每個單音都任它一觸即流,單獨的一個“觀”聲,一個“世”聲,或一個“音”聲,都産生不出觀世音這個名詞及因之而有的一切意義。各位自己可以將這個道理推面廣之,自會覺得“入流”這個辦法,確是很妙。
“亡所”的亡是“亡失”、“消除”的意思;“所”是所聽到的對象及因聽到而引起的一切對象的簡稱。在佛學經書裏常提到“能”“所”兩個名詞,“能”是指能起作用的主體,譬如能聽的我,能看的我。“所”是指作用所及的對象,譬如所聽到的聲音,所看到的色彩。世界上有許多現象,都由此相對的“能、所”觀念造成,是妄想執著的主要形態。所以“亡所”是說在修行中“亡失了聽到的對象及因此對象而産生的一切對象。”讓我來舉一例子:
記得有一次有一位居士說:“地下車(指紐約的Subway)的聲音真鬧,一坐進地下車,就被這亂烘烘的鬧聲音弄得心煩”。當我們分析這句話的時候,就會發現下列的層次:
一、坐進地下車,耳朵與外界接觸;(“入”)
二、將每個單音留住了下來(不流而住),及發覺有聲音;(聽到的對象—這是第一個“所”)
叁、這聲音是轟轟轟的;(單音連貫了起來,造成有意義的對象—這是第二個“所”)
四、這轟轟的聲音是地下車的聲音;(聯想起其他的對象—這是第叁個“所”)
五、地下車的鬧聲真煩心。(又聯想起以往的經驗而引起煩心的對象 這是第四個“所”)
現在讓我們將這些對象一層層的反推回去。
一、盡管知道是地下車的鬧聲,但不去聯想起以往因聽到地下車鬧聲而煩心的經驗—“亡”第四個“所”;
二、盡管聽到轟轟的聲音,但不去管它是飛機的轟轟聲呢,還是地下車的轟轟聲,還是其他的轟轟聲—“亡”第叁個“所”;
叁、盡管聽到有聲音,可是不去分別它是轟轟聲呢,還是吱吱聲,還是其他各種的聲音—“亡”第二個“所”;
四、每個單音,任它一觸即流(入流),不予留住連貫,聞性中不起有聲音的感覺。“亡”第一個“所”。
到此階段,所有的“所”—對象,都已亡失,此種境界,便是“入流亡所”。
各位現在明白了“入流亡所”的整個意義。觀世音菩薩在他修行的初期,即是用的這個方法:在聞性中,耳入不住,亡失對象。這方法還可以分開來實行。根基較厚的可以單刀直入,迳從“入流”下手。煩惱較重的則逐步的從“亡所”修進,易收成效。譬如前面所說地下車鬧聲的例子。根基較厚的可以生進地下車後,心中仍清清淨淨,沒有受到鬧聲的影響,這就是“入流”。煩惱較重的則可以先訓練自己便不因此鬧聲而煩心,再訓練自己不去分別這是何種聲音,如是漸漸進步,以達到“亡所”的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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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世音接下去說:
“所入既寂,動靜二相,了然不生”。這叁句是說因“入流亡所”的不斷訓練。功夫漸深,在聞性中此時已沒有任何可聽的對象(“所已寂”),也沒有了耳根和外界接觸的現象(“人已寂”);聞性中清清淨淨,但並不昏沈或木然而無知覺(因此說“了然”,此時感覺到的既沒有動的形相(聲因動而來),也沒有“靜”的形相(與動相對的靜)。在這個階段,已經是“定”的境界了。不過“定”有程度的深淺,要一層層的深入,現在還只能說是初定的境界。在這境界中,前面指出的五項妄想執著—“我”、“聞性”、“聞”、“聽”及“聲”,還只能說去掉了“聲”及“聽”。可是因爲去掉了“聲”“聽”這兩妄想執著,人類的許多苦痛,已經可以減去很多。世人能到此境界,已能夠有很多的快樂自在的受用。此時腦子中“聞”的作用還在。觀世音到此境界,並不停止,而是努力深入推究,使“定”的程度日益加深,所以說:
“如是漸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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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到此處,我想說一個寓言。因爲在這以前的修行境界,有很多位可能已經達到。但自此以後,則都是定中用功夫,不容易爲一般人所了解。先說一個寓言,不但希望增加各位的興趣,也藉此說明我本人的立場。
各位知道青蛙在它生足之前,只能在水中生活,要等長大,足生出來後,才能到岸上去。有一天一只母蛙從岸灘上回來,對一群只能在水中過活的小蛙說:“孩子們呀!那岸上可真舒服啊!陽光是這樣的溫暖,微風吹來,又是那麼地涼爽!”各位,小蛙可能體會到此中的滋味?小蛙們吵著要叫母蛙解釋得更清楚些,可是母蛙用盡它所能想像得到的形容詞,無法使小蛙了解真滋味。一直要等到小蛙自己長出腳來時,一跳上岸,恍然大悟,原來那天母蛙所講的是如此如此。
在座的可能有母蛙在。但我本人卻只是小蛙。因此我所講的,只算是小蛙傳述母蛙的話。如果各位中有的也是小蛙,那麼我們只能說小蛙和小蛙瞎猜瞎摸一番;但希望我們這群小蛙,有那麼一天,大家長出腳來,跳上岸去,那時才能真正了解觀世音菩薩所講的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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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世音菩薩接下去請:
“聞所聞盡,盡聞不住”
因爲在此階段,“聞”及“聞性”還在,觀世音在定中,繼續深入推究這“能聞的我”和“所聞的對象”究竟有什麼區別?推究來,推究去,推到盡頭,才恍然大悟,原來“能聞的我”和“所聞的對象”,其中並無分別。因此說“聞所聞盡”。第一個“聞”,是說“能聞”,也即是指“能聞的我”或“能聞的聞性”;接下去“所聞”即是“所聞的對象”。推到盡頭,覺悟並無分別可求,所以說“盡”。這時因“聞性”及“聞”的觀念已不存在,心中自在淨樂,一般的苦痛,除生死外,可謂已完全消除;可是觀世音並不以達到此境界爲滿足,也不停止,再繼續深入推究,所以“盡聞不住”。就是說,能聞所聞,推到盡頭,了知一無分別,但仍不停止,于是又接下去是:
“覺所覺空,空覺極圓”
定的境界,再深一層。在此境界,已只有一種“覺”在定中。
但是什麼人在“覺”呢?是“我”在覺。因此只要有覺的念頭存在,還是有一個“我”。觀世音再深入推究,觀察這“能覺的我”及“所覺的對象”究有什麼區別呢?研來研去,研到盡頭,原來“能覺的我”與;“所覺的對象—覺”也沒有分別,同是不可捉摸的“空”,因此說“覺所覺空”。
在這個定的境界中,不複有肉體的我的存在,生死的苦痛,至此解脫。而這“空”的感覺,則是窮極叁界,沒有時間的限製;圓偏一切,也沒有空間的邊際。所以觀世音菩薩說,他在這個階段的境界是“空覺極圓”。但是這境界還沒有到圓滿的地位,觀世音在空中繼續修進,接下去是:
“空所空滅”
這時定的境界,自又更深一層。可是在這境界中,仍有一個空的感覺存在。是什麼人在空中感到空呢?此時雖已沒有肉體的我的存在,可是意識中的“我”還很微細的隱隱存在;也就是說,還有極輕微的妄想執著,沒有除淨。這時的境界,很容易被誤解而認爲已到修行的頂峰,其實還差最重要的一個最後關鍵,所以切不可停止,要百尺竿頭,更上一級,加緊推究這“能空的我”和“所空的對象—空”又有什麼區別呢?推究到頭,不但“能空”“所空”原無分別,忽然連“空”也失其所在,因此說:“空所空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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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這個境界,一切有生有滅,可生可滅的念頭、感覺、觀照,如“聞”、如“覺”、如“空”、如“我”,都完全解寂滅……妄想執著已一絲不存,人生的一切苦痛,都已解脫;正如黑暗消滅,所有的全是光明,所以說:
“生滅既滅,寂滅現前”
這已經是母蛙上岸的景象,所以“寂滅現前”切不可誤作“現”在“我”的面“前”解。六祖慧能爲防人誤解,曾特別指出(壇經機緣品):“是則寂滅現前,當現前時,亦無現前之量”。此時已沒有“我”的觀念,所以“現前”是整體充滿的意思。並沒有前後、多少的比較觀念。因此接下去說:
“忽然超越世出世間”
所有人世界的一切妄想執著,以及在禅定中所經過的層層深入的一切境界,統統不再留礙,也再沒有本體或對象可以留礙。本性顯現,這時觀世音菩薩所能描寫的只是:
“十方圓明”
“十方”者,指沒有一個固定的中心點,(沒有“我”,也沒有一個固定的方向;“圓”是圓滿不缺,無所不及,無有邊際;而“明”則是無有障礙。這是用人類的語言文字,勉強表達本性的境界。“十方圓明”不但說明在本性之外,再找不到任何一物;沒有佛,沒有衆生,而且連虛空也找不到。這就是佛學經書裏的所謂“本性”,所謂“體”;也叫做“佛性”、“如來藏”、“真如”都代表這同一的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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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楞嚴經上記載著觀世音菩薩接下去又講了兩句,那是說的由“體”起“用”。是證悟後,在本體空性中,自動顯起的大慈大悲、普渡衆生的作用。這時的境界:煩惱即是菩提,菩提即是煩惱,一切法不離本性,一切法即是本性。可是這種境界,以我們凡夫俗子的執著心理來思維度量,很容易和世間的妄想混爲一談,如若執著了“用”,反會妨礙禅定的進修,所以這兩句就留下不解說了。好在各位知能悟“體”,“用”自然會有。這原是一而二,二而一的。我這樣的小蛙,還得先好好的在“入流亡所”上痛下功夫,至少可以去掉一些人間的執著煩惱;也希望大家的煩惱苦痛,可以因爲學習觀世音菩薩的修法而爲之減輕。
注一:此處所謂“聽覺”(聞性)並無來去生滅,是與聲音及靜比較而言。倘依真如本性來講,則聽覺(聞性)仍舊是生滅法。再講得徹底些,凡是一有名相,就有生滅,連“本性”這個名相,也是生滅法。只有“生滅兩圓離”,到不可說不可說的境界,方才算真實。
注二:楞嚴經曆代疏解甚多,對“入流”多作逆流講,即須陀洹果。意思是說衆生循聲流轉,謂之爲出;觀世音反聞自性,謂之爲入。這襄的講法,和前人的注解,並不完全相同,是想用最淺而易懂的說法,使初期修行的學人,容易了解實行,有不妥之處,還望大德指正。
《觀世音菩薩修持方法 及證悟過程》全文閱讀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