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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佛教發展史略 附錄:禅宗叢林製度與中國社會▪P7

  ..續本文上一頁來的賢哲了。

  四、叢林清規的遺範

  《清規》就是百丈禅師所創立,作後世叢林清淨儀軌的守則。後代的禅師們,雖亦有另作規則的,但都宗奉《百丈清規》爲主。明太祖朱元璋作的《祖訓》,清帝康熙作的《聖喻廣訓》,他們原始體裁的淵源,便是由于《禅門清規》和《禅林寶訓》所啓發。《百丈清規》原件,早已失傳,現在僅有的清規,只有元代敕修的《百丈清規》,以及《百丈清規證義》、《禅苑清規》、《入衆日用》、《入衆須知》、《幻住清規》、《叢林校定清規總要》、《禅林備用清規》、《日用清規》、《禅林兩序須知》等書。日本另有《大鑒清規》、《永平清規》、《瑩山清規》等書。但都時屆千余年,已經不是百丈舊時原式。就是本文所記敘的,也只簡略雜合近代的叢林規矩,已經加入不少的時代氣氛了。茲且摘錄數則有關文字以作參考。

  1.百丈禅師傳(出自《宋高僧傳》):

  釋懷海,閩人也。少離朽宅,長遊頓門,禀自天然,不由激勸。聞大寂始化南康,操心依附。虛往實歸,果成宗匠。後檀信請居新吳界,有山峻極可千尺許,號百丈嶼。海既居之,禅客無遠不至,堂室隘矣。且日:吾行大乘法,豈宜以諸部阿笈摩教爲隨行邪!或曰:《瑜伽論》、《璎珞經》是大乘戒律,胡不依隨乎?海日:吾于大小乘中,博約折中,設規務歸于善焉,乃創意不循律製,別立禅居。初自達摩傳法至六祖以來,得道眼者號長者,同西域道高臘長者呼須菩提也。然多居律寺中,唯別院異耳。又令不論高下盡入僧堂,堂中設長連床,施椸架,挂褡道具。臥必斜枕床唇,謂之帶刀睡,爲其坐禅既久,略偃息而已。朝參夕聚,飲食隨宜,示節儉也。行普請法,示上下均力也。長老居方丈,同維摩之一室也。不立佛殿,唯樹法堂,表法超言象也。其諸製度,與毗尼師一倍相翻。天下禅宗如風偃草。禅門獨行由海之始也。以元和九年甲午歲,正月十七日歸寂。享年九十五矣。生當元宗開元十六年。穆宗長慶元年,敕谥大智禅師。

  2.百丈禅師入道因緣(出自《指月錄》):

  洪州百丈山懷海禅師,福州長樂人,王氏子。兒時隨母入寺拜佛,指佛像問母日:此爲誰?母曰:佛也。師曰:形容與人無異,我後亦當作佛。早歲離塵,叁學該練。參馬大師爲侍者。檀越每送齋飯來,師才揭開盤蓋,馬大師便拈起一片胡餅示衆雲:是什麼?每每如此。經叁年,一日侍馬祖行次,見一群野鴨飛過。祖曰:是甚麼?師日:野鴨子。祖曰:甚處去也?師曰:飛過去也。祖遂把師鼻扭,負痛失聲。祖日:又道飛過去也?師于言下有省。卻歸侍者寮,哀哀大哭。同事問曰:汝憶父母耶?師曰:無。曰:被人罵耶?師日:無。曰:哭作甚麼?師曰:我鼻孔被大師扭得痛不徹。同事曰:有甚因緣不契?師日:汝問取和尚去。同事問大師,曰:海侍者有何因緣不契,在寮中哭,希和尚爲某甲說?大師曰:是伊會也,汝自問取他。同事歸寮曰:和尚道,汝會也,教我自問汝。師乃呵呵大笑。同事複曰:適來哭,如今爲甚卻笑?師曰:適來哭如今笑。同事罔然。次日,馬祖升座,衆才集,師出卷卻席。祖便下座。師隨至方丈,祖曰:我適來未曾說話,汝爲甚便卷卻席?師曰:昨日被和尚扭得鼻頭痛。祖曰:汝昨日向甚處留心?師曰:鼻頭今日又不痛也。祖曰:汝深明昨日事。師作禮而退。師再參,侍立次,祖目視繩床角拂子,師曰:即此用,離此用。祖曰:汝向後開兩片皮,將何爲人師?取佛子豎起。祖曰:離此用,即此用。師挂佛子于舊處,祖振威一喝,師直得叁日耳聾。未幾,住大雄山,以所處岩巒峻極,故號百丈。四方學者麕至。一日謂衆曰:佛法不是小事,老僧昔被馬大師一喝,直得叁日耳聾。

  3.宋學士楊億《百丈清規序》:

  百丈大智禅師以禅宗肇自少室,至曹溪以來,多居律寺,雖列別院,然于說法住持,未合規度,故常爾介懷。乃日:佛祖之道,欲誕布化元,冀來際不泯者,豈當與諸部阿笈摩教,爲隨行耶!或曰:《瑜伽論》、《璎珞經》,是大乘戒律,胡不依隨哉?師曰:吾所宗,非局大小乘,非異大小乘,當博約折中,設于製範,務其宜也。于是創意,別立禅居。凡具道眼者,有可尊之德,號曰長老,如西域道高臘長呼阿阇黎等之謂也。即爲教化主,處于方丈,同淨名之室,非私寢之室也。不立余殿,先樹法堂者,表佛祖親囑受,當代爲尊也。所裒學衆,無多少,無高下,盡入僧堂,依夏次安排。設長連床,施椸架,挂褡道具。臥必斜枕床唇:右肋吉祥睡者,以其坐禅既久,略偃息而已,具四威儀也。除入室請益,任學者勤怠,或上或下,不拘常准。其合院大衆,朝參夕聚,長者上堂,升座,主事徒衆,雁立側聆。賓主問酬,激揚宗要者,示依法而住也。齋粥隨宜,二時均遍者,務于節儉,表法食雙運也。行普請法,上下均力也。置十務寮舍,每用首領一人,管多人營事,令各司其局也。或有假號竊形,混于清衆,別致喧撓之事,即當維那檢舉,抽下本位挂褡,擯令出院者,責安清衆也。或彼有所犯,集衆公議行責,即以拄杖杖之,遣逐從偏門而出者,示恥辱也。詳此一條,製有四益:一、不汙清衆,生恭信故。二、不毀僧形,循佛製故。叁、不擾公門,省獄訟故。四、不泄于外,護宗綱故。大衆同居,聖凡孰辨。且如來應世,尚有六群之黨,況今像末,豈得全無。但見一僧有過,使雷例譏诮,殊不知輕衆壞法,其損甚大。今禅門若稍無妨害者,宜依百丈叢林規式,量事區分。且立法防奸,不爲賢士。然甯可有格無犯,不可有犯無教。惟大智禅師,護法之益,其大矣哉!禅門獨行,自此老始。清規大要,遍示後學,令不忘本也。其諸軌度,集詳備也。億叨睿旨,刪定《傳燈》,成書圖進,因爲序引。翰林學士開國侯楊億述。

  4.百丈大智禅師叢林要則二十條:

  叢林以無事爲興盛。修行以念佛爲穩當。

  精進以持戒爲第一。疾病以減食爲湯藥。

  煩惱以忍辱爲菩提。是非以不辯爲解脫。

  留衆以老成爲真情。執事以盡心爲有功。

  語言以減少爲直截。長幼以慈和爲進德。

  學問以勤習爲入門。因果以明白爲無過。

  老死以無常爲警策。佛事以精嚴爲切實。

  待客以至誠爲供養。山門以耆舊爲莊嚴。

  凡事以預立爲不勞。處衆以廉恭爲有禮。

  遇險以不亂爲定力。濟物以慈悲爲根本。

  5.《寶王叁昧論》:

  一、念身不求無病,身無病則貪欲易生。

  二、處世不求無難,世無難則驕奢必起。

  叁、究心不求無障,心無障則所學躐等。

  四、立行不求無魔,行無魔則誓願不堅。

  五、謀事不求易成,事易成則志存輕慢。

  六、交情不求益吾,交益吾則虧損道義。

  七、于人不求順適,人順適則心必自矜。

  八、施德不求望報,德望報則意有所圖。

  九.見利不求沾分,利沾分則癡心亦動。

  十、被抑不求急明,抑急明則怨恨滋生。

  是故聖人設化,以病苦爲良藥,以患難爲逍遙,以遮障爲解脫,以群魔爲法侶,以留難爲成就,以敝交爲資糧,以逆人爲園林,以布德爲棄屣,以疏利爲富貴,以屈抑爲行門。如是居礙反通,求通反礙。是以如來于障礙中,得菩提道。至若鴦崛摩羅之輩,提婆達多之徒,皆來作逆,而我佛悉與記莂,化令成佛。豈非彼逆,乃吾之順也,彼壞乃我之成也。而今時,世俗學道之人,若不先居于礙,則障礙至時,不能排遣,使法王大寶,由茲而失,可不惜哉!可不惜哉!(余略)

  叢林與宗法社會

  “法久弊深”,這是吾國傳統的一句名言,尊爲方外清高的叢林,曆傳久遠,仍然跳不出這個法則。因爲叢林的製度,是天下一家的製度,其中絕對不能存私。但既要作之君、作之師、作之親的結果,往往親親之情,會超過君師之義,所以便生出個人自我的私見。佛戒我執,教人要切實修到無我的境地。叢林戒爲私,而且認爲它是十方衆生所共有的,所以通稱爲之十方叢林,因此僧衆在叢林裏,就不能隨便收徒弟。即使勉強收了徒弟,這種師徒的關系,只能算是個人的行爲,不能算作全寺的關系。如果住持和尚收了徒弟,也不能隨便承受和尚的位置,後任的和尚,仍須要在十方高僧中,遴選接位。這樣一來,從道理和法理來說,一點都不錯,可是人畢竟還是人,站在人的感情行爲上,慢慢地就有些行不通了。于是在十方叢林製度以外,漸漸地便有子孫叢林的建立,和庵堂小廟等的興起。所謂子孫叢林,便是師徒世代相承,等于普通人宗族的世代銜接是一樣的,只是不同于普通的血統關系罷了。弟子既可繼承師位,同時也接管了全寺的財産,而且這一寺的財産,只算屬于這一寺的,卻不是十方衆生所共有共享的了。其他如禮請班首執事,容納挂褡食住,形式上與十方叢林都是一樣,只是對寺內事物,加上一些私有權利的限製,不能完全公諸天下僧衆。在子孫叢林裏,假定一個和尚收了幾個徒弟,便以先進山門爲大,排列徒弟的次序。徒弟輾轉再收徒孫,便由這原始的一支分作房分,等于普通宗教的叔伯兄弟的關系。由此曆久弊深,有些不肖之徒,也就發生權位財産的爭執,甚之,行爲等同俗人一樣了。人類文明究竟是進步的呢?還是退化的呢?這是哲學上一個大問題,殊令人難下斷語。站在社會的觀點上看,任何宗教,也只能算是一個不舊的社會,社會便是人爲的,你能否認人不是一個普通的生物嗎?與其如此,對于一個社會形態的轉變,就沒有什麼詫異了。而且由于子孫叢林和庵堂小廟的建立,可以看出中國傳統文化的根基深厚,傳統的宗法觀念和組織,依然深植在每一個社會之中。

  子孫叢林的最初建立,可能和百丈建立叢林製度,是先後同時的時代産品。因爲禅宗是重師承門派的,所以門庭設立,也是順理成章的當然結果。尤其到了晚唐五代之間,五家宗派分立,各家的徒孫法子觀念,便已牢植人心了。所以臨濟、曹洞、沩仰、雲門、法眼,就各有它子孫次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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