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空性略講
李勝海居士譯
《廣論》講修空性資糧有叁點:1、依止善知識,2、積資淨忏,3、祁請上師,廣大聞思。《廣論》中講修觀資糧中要廣大聞思,先樹正見。
得觀必須得止,得中觀見不一定需要止,見也是一種內心體驗。
嘉木祥協巴(妙音笑),是位非常重要的人物。初發業者如何生起空性體驗,即先依止相似的止,修相似的觀。如何依止止來修觀,現證空性呢?依止無上瑜伽圓滿次第來修空性。得中觀見不用在得止之前,次第無定,均可以。
修密前可以不得止,但空性見一定要有,無上瑜伽得止快。
《廣論》中辨別了義與不了義經的區別。龍樹等菩薩是完全可靠的。自續、應成兩派是中觀見。佛護論師寫了《中論釋》破自生,清辯論師主張用因明論式來成立宗派見。月稱維護了佛護,不許自續派的觀點。集大成者是月稱論師,應成派是四宗公認的,有馬鳴及阿底峽尊者。自續派中有順經部的(以清辯論師爲代表)有順瑜伽部的(以靜命、蓮花戒爲主)。
順瑜伽行者不許有離心之外境,順經部行者許有外境,他們都認爲在勝義谛中一切不許有自性。瑜伽行派認爲心是有自性,名言有,和不許有自性是不同的概念。所以要依止龍樹和月稱,連名言中也不許有自性。
空性和無我。我是自性義,人和法均無自性。先講人無我,後講法無我,人無我容易修,人無我比較特別,學論要反複思考。
主要的正理。人無我有七項觀察,法無我是破四生,廣論中主講。參照以前大論師以前的修法,正理之王是緣起,其他一切正理均和緣起有關。叁主要道中也講觀察空性圓滿。略論中用四個步驟,一切法分成五大類。歸納起來,破一、破異、破不一亦不異,破又一又異。
無明是生死根本。人我見不全是薩迦耶見,薩迦耶見又分我和我所。人我見中最主要的是自己的薩見(略稱)。因爲人最執著于自己,故從我自身破起。方法是找到所破,心如何執著,才能找到空性。若爲破彼境,略論釋中要求無我正理。生死根本是實執,什麼也不想不能破實執,行相相同,作用相反。斷實執,在境中見到無我輪回種子也摧壞了,看對境如何執著然後如何破。邊執是通過對法有自性之執著,通過分析對于有自性之法是不存在的觀點樹立起來。
心注一境後得止,用智慧來分析,名言中所認識的法之自性。寂天論師:當修行人尋求法之自性,有任何東西可貪嗎?法稱論師:你如果不否認錯執之境,你不可能離開錯執。《叁昧王經》中說當一切法分析後,行者只有通過這一途徑才能通往寂靜。
用正理是爲了對治實執,不爲了辯論。
認識所破:人無我所破,怎樣執人我之自性。人我執中粗分是指學了其他見地而得來的不變,不可分自在之我,細分是指與生俱來不用學就認爲是自足自立實體有的我。具體執著爲:五蘊依賴于我,我不依賴于五蘊;我是主人,五蘊身心是仆人。實體有和自足其實是不正確的,如同經理和全體職工一樣,不是主仆關系,經理也是職工,不是體性各異,沒有離蘊之我。
名言中有:外道認爲我和五蘊相異,有離蘊我;有部是五蘊聚的我,經部認爲我是意識,應成派認爲我只是一個觀念,安立名言所依,五蘊和我,五蘊並不是我,如杯弓蛇影,是名言安立,分別安立的,只是名字或觀念;唯識認爲能取和所取是一體空,心外無物;自續認爲修人無我也一樣比唯識更進一步,修法無我,名言中是有自性的。(參考《宗派寶蔓論》p.15,16)唯識是講勝義無自性,應成派認爲名言全是主觀的。前面的觀點較粗,後面的觀點較細。
應成派認爲自性是最細的,人無我是針對有自性的。我者是有自性之義,一切法均是自性安立。所破不認識,會産生問題,沒有真實覺受,把論敵駁倒,只是理智所破。
叁種我執,叁種方式。世俗不懂我執自性,認爲實有自性,學過空性就知道一切法無自性,只是名言安立,世俗上安立名言中有。所有一切不一定要破,只破有自性的東西。
執有自性的東西是怎麼顯現的呢?不明顯地要想激動之事。強大的苦樂之事容易顯現,力量太強,就不顯現了,會退下去,非常難顯現。觀察時是用心之一角,很善巧的。五世DL說:觀察時顯現,胃是我,呼吸是我,但仍未找到。我和五蘊如水乳一般融爲一體,自足如木頭立于牛奶中很清晰,很客觀,非名言,是自立自在的,見到所破的形象則容易破斥。
想強大的苦樂事是爲了找到我執,我和身心融和成一體,「我」是實在,很客觀的東西,不是名言安立的,很可信,很實在。如果這個世間上有一種東西,它是沒有「我」的,那再沒有什麼真實之東西了。「我」和安立名言之五蘊相合,自在所破,任運自然。僅用想象,還不對。不要製造感覺,理論上之見,要客觀地觀察。
一切法是名言,要叁點配合起來修。這叁點一齊來修,摧我執之山,已經正確認識我執之量,證空不難。積年累月,一直到找到爲止。
五蘊顯不顯現,只有一個孤伶伶之我。
人我觀察之第二步。「我」和五蘊的關系不是一就是異,他們是相互排斥的,完全排斥了其他可能性,從理論上肯定,在聞思修上花功夫。
第叁步,在上一步決定的基礎上,如同非常懷疑老朋友一樣,這是無始以來執著的習氣。「我」和五蘊肯定不是有自性的,因爲這個我是無意義的。只不過「我」是五蘊之異名,如同懷兔是月亮之異名。非常明確之經曆來說明不對,用許多正理對每個人不適合。「我」是實有,如針刺手指,則「我」不光是異名,而發覺這是我的身心。
五蘊是有五個蘊,是多,則「我」也應該是多;「我」只有一個,則五蘊也只能應該爲一,只有一個蘊了。五蘊有生滅,則「我」也應有生滅,有自性的話,則「我」不能憶念前生,它們之間不可能有關系。業會失壞,「我」和五蘊是一,下世即另外一個五蘊,和「我」沒關系了,豈不業失壞了嗎?受報的只是「我」這個概念,在概念上延續下去。無自性但仍有業果,無自性但仍有作用。
「我」是無始以來最珍貴的,屋子裏只有兩間房子,「我」不是存在于「一」這個房間,就是存在于「異」的房間,很懷疑地去找,現在在「一」這個房間中找不到,則這個「我」很重要,下個賭注,很害怕,到另一間屋子去找,怕失掉,一定要找到它。
「我」和五蘊是異,「我」就不會有五蘊之特點,生、住、異滅了。別人踢你一腳,也不是在踢你,必須知道。從經曆上來講,安立名言所依,跟身心無關,那麼從何處安立「我」呢?否則不可能。。或者五蘊是有爲法,「我」既和五蘊是異,那麼是否除了五蘊以外還有有爲法了,這是不合理,另一種說法是「我」是無爲法,我即是涅磐,或虛空不會變,而稱爲「我」就很荒唐。或者五蘊身心拿走了,應見到我了,有自性、客觀的。(名言有,只是安立。)
找過後,決定了不可得,名言中有自性有的我,都不顯現,如虛空之瑜伽,內心決定「我」不可得,有自性之「我」決定不可得。決定的是境。
否定中有兩種,即沒有肯定的否定,即無遮,如佛弟子不飲酒;有肯定的否定,即非遮,如天授很胖,他白天不吃飯。
修空性中決定無遮,得了正見的標准,以前未修是産生了恐怖的感覺,以前修過的則産生非常歡喜。有自性之我不可得,名言有不是無遮。(略論,修定修觀法要中有參考。)
人無我之七項觀察:前四步和前面一樣,先觀所破,凡是有自性「我」的話,只有二種情況,否則即不存在,我和五蘊非一,我和五蘊非異。首先確定所破,認識無我的所破,確定由因得出無我。安立我非自性有(宗),是緣起故(因),無我之因推出無我(喻)。我是緣起的,我是非一非異,我非蘊之所依(基礎),我非依蘊,我非擁蘊,我非蘊聚、蘊形。
龍樹菩薩只講五項。後二項是月稱論師所講。龍樹所講是來自經中的二十個執著。第一個執色是我,從有自性上講,有自性則擁有色,色中有我,我中有色這四種,加上受想行識各有四種,合成爲二十個。我和五蘊相異是外道的見解。主要是以前面二個下手,破一破異,天生不是這麼執的,如果破了執著,能解脫了。不觀察,從理論上道理上破。表面上看大師在破外道,是在辯論。一異問題是把各種分別結合起來。破這些,廣修身心有受用,多一點有受用。
第叁,我不是蘊之所依,對酸奶來說,碗不是所依,樹林的雪不是獅子之所依。不然我和五蘊相異了,反複修內心決定。(我在蘊中,蘊在我中。)
第四,我非有自性的存在于五蘊中,或依于五蘊,如天壽住在帳子中,獅子住于林中,也是相異。
第五,我非擁有蘊,如人擁有身體,我有耳朵,我有桌子。或歸于一體。
第六,我非五蘊聚合,五蘊聚是安立名言所依,與所安立法不是一樣東西,五蘊聚不是有自性的,五蘊聚和各別五蘊非一非異。決定五蘊聚不是自性有。
第七,我是蘊形(色聚),《廣論》二十二卷中詳述,定中修虛空瑜伽(名言不顯現),出定修如幻瑜伽(名言顯現有自性,不是實有),好象是實在的,內心決定無自性的幻有,只是名字,有作用。我是名言安立,可以造業感果。
人無我中我所,把心轉到我所也能破我所。
決定一個法之空性則決定一切法之空性。沒有深淺之分,只是對象不同,修人無我,與修法無我一樣的。
法無我破四生:〈1〉先認識所破,觀身體能占有這麼大空間,覆蓋四肢,身體和軀體相融合,自立顯現爲實有。〈2〉正理推出無我。〈3〉確立對象(主語)正理成立。
著重講第二點,法有自性的話,只能是自生、他生、共生和無因而生四種,《廣論》中二十叁卷。
自生(數論),《四谛經》五地菩薩趣入六地修十種平等,其中一種是無生,通過解釋無生,其他很容易理解。佛護論師: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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