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楞伽大義今釋 卷第四▪P9

  ..續本文上一頁真如實際的如來境界,不是心、意、識所能見的,所以也無以爲譬了。可是我所說的叁世諸佛,譬如恒河沙數一樣,是並無語病的啊!例如恒河裏的沙吧!一切魚龜龍蛇,象馬人獸,都可加以踐踏,而沙總不會抱怨說:他們惱亂了我,因此而生妄想。須知自性清淨,本來沒有一切汙垢,如來應世,已內證自性自覺聖智之量,留如恒河,具有大力自在的神通,又如恒河中的沙,雖然被一切外道人獸等踐踏,也不會因此而生起惱亂的妄想。如來已證自性如如,本來便自清淨寂然,無有念想。但是如來的本願,卻要以叁昧法樂,使一切衆生安樂,所以對于無知衆生的踐踏,毫無惱亂,他的厚德載物,猶如恒河裏的沙粒一樣。這也就是說明如來是已經斷了貪欲和瞋恚的原因。又譬如恒河裏的沙粒,它們便是地大的自性,當劫火燃燒之時,燒盡了一切大地,可是地大並不舍離了自性,因爲地大是和火大互存的,只是一般愚癡凡夫,以爲地大被燒,可是地大並不被燒,只是因火而起燃燒的作用罷了。大慧啊!如來的法身,也猶如恒河沙粒一樣,是永不壞滅的啊!又譬如恒河,寬廣無際,如來光明,也是無有限量的,爲了成熟一切衆生的善根,就普照一切諸佛大衆。又譬如恒河的沙粒,更無別的沙粒。如來應世證得正覺,已了生死,也更無別的塵垢,因爲他已經斷了生滅的因緣了。又譬如恒河沙粒,或增或減,人卻不可得而知之。如來智慧成熟衆生,不增不減,卻不能以世俗有爲的色身之法可以推知他的究竟。因爲世俗的有爲色身之法是有成有壞的,如來的法身,並非有爲色身之法,法身無相,所以無始終,不滅壞。又譬如恒河的沙粒,無論如何壓榨,也始終壓榨不出油來。一切衆生,用種種極其苦惱的事來逼迫如來,但如來還是不會染汙少許苦惱的,他仍然一味慈悲,濟度衆生。如果有一個衆生未能證得涅槃,他是不會舍離法界的。因爲他已經成就大悲之心,以叁昧中的願力爲法樂。又譬如恒河沙粒,隨水而流,並非無水。如來所說一切諸法,都從自性涅槃的法性中天真流露,所以譬喻說他如恒河之沙。但是如來隨順衆生,並非是去同流合汙,而是說他隨宜開示,隨順衆生的法性之流。而見法無來去,如果隨順而去,便是有所壞滅了。生死來去的本際,也本不可測,因爲始終的邊際,是畢竟不可得的。所以此中沒有去來可說,如果有去,便是斷見,無奈愚癡凡夫,不知其中真谛。”

  生死的邊際何在

  大慧又問:“如果衆生的生死本際,是本來不可知的,何以卻說有解脫呢?”佛回答說:“如果能夠將無始以來的虛僞妄想的習氣之因滅了,了知自心現量,當下便知一切根塵外物的緣起真谛了。若能轉識成智,就是轉妄成真,變煩惱爲共提,方知解脫的境界,是並無什麼可滅的。由此應知所謂無邊無際,並非是絕對的無所有,這裏所謂的無邊無際,是和凡夫們妄想分別的無邊不同啊!如能善于觀察內外,離于妄想分別的作用,便知內外妄想分別,才是衆生情智的成因。雖然外表仍然無異于一切衆生,但內證智慧和妄想的光影,了知一切諸法,都本自寂靜無爲,了不可得。如果不識自心,便現妄想,所以妄想就生滅不停。如果識得自心,妄想便滅了。”這時,佛就歸納這些道理,作了一首偈語說:

  觀察諸導師。猶如恒的沙。不壞亦不去。亦複不究竟。

  是則爲平等。觀察諸如來。猶如恒沙等。悉離一切過。

  隨流而性常。是則佛正覺。

  (這是說:觀察一切諸佛如來,猶如恒河沙數,過去和現在,不壞也不去,未來也無窮盡時,這才是真正的平等法。如來便是自性法身,他是遠離一切過患的,雖然恒隨衆生法性之流隨緣示現,應機說法,但自性卻常住不變,這便是佛的正覺法門。)

  (注四十五)優昙缽華:譯曰瑞應。按此花爲無花果類,世稱叁千年開花一度,值佛出世始開。故今稱不世出之物曰昙花一現。

  爾時,大慧菩薩複白佛言:世尊,惟願爲說一切諸法,刹那壞相。世尊,雲何一切法刹那。佛告大慧:谛聽谛聽,善思念之,當爲汝說。佛告大慧:一切法者,謂善、不善、無記。有爲、無爲。世間、出世間。有罪、無罪。有漏、無漏。受、不受。大慧,略說心意意識,及習氣,是五受陰因,是心意意識習氣,長養凡愚,善不善妄想。大慧,修叁昧樂,叁昧正受,現法樂住,名爲賢聖,善無漏。大慧,善不善者,謂八識。何等爲八?謂如來藏、名識藏、心意意識、及五識身,非外道所說。大慧,五識身者,心意意識俱,善不善相。展轉變壞,相續流注。不壞身生,亦生亦滅。不覺自心現,次第滅,余識生。形相差別,攝受意識,五識俱,相應生刹那時不住,名爲刹那。大慧,刹那者,名識藏。如來藏意俱生。識習氣刹那。無漏習氣非刹那,非凡愚所覺。計著刹那論,故不覺一切法刹那、非刹那。以斷見,壞無爲法。大慧,七識不流轉,不受苦樂,非涅槃因。大慧,如來藏者,受苦樂,與因俱,若生若滅。四住地,無明住地,所醉。凡愚不覺,刹那見,妄想薰心。複次大慧,如金金剛,佛舍利,得奇特性,終不損壞。大慧,若得無間,有刹那者,聖應非聖。而聖未曾不聖。如金金剛,雖經劫數,稱量不減。雲何凡愚,不善于我隱覆之說,于內外一切法,作刹那想。

  大慧菩薩複白佛言:世尊,如世尊說,六波羅蜜滿足,得成正覺。何等爲六。佛告大慧:波羅蜜有叁種分別。謂世間、出世間、出世間上上。大慧,世間波羅蜜者,我我所攝受計著。攝受二邊。爲種種受生處。樂色聲香味觸故,滿足檀波羅蜜。戒忍精進,禅定智慧亦如是。凡夫神通,及生梵天。大慧,出世間波羅蜜者,聲聞緣覺,墮攝受涅槃故,行六波羅蜜,樂自己涅槃樂。出世間上上波羅蜜者,覺自心現妄想量攝受,及自心二故,不生妄想。于諸趣攝受非分。自心色相不計著。爲安樂一切衆生故,生檀波羅蜜,起上上方便。即于彼緣,妄想不生戒,是屍波羅蜜。即彼妄想不生忍,知攝所攝,是羼提波羅蜜。初中後夜,精勤方便,隨順修行方便,妄想不生,是毗梨耶波羅蜜。妄想悉滅,不墮聲聞涅槃攝受,是禅波羅蜜。自心妄想非性智慧觀察,不墮二邊,先身轉勝而不可壞,得自覺聖趣,是般若波羅蜜。爾時,世尊欲重宣此義,而說偈言:

  空無常刹那 愚夫妄想作 如河燈種子 而作刹那想

  刹那息煩亂 寂靜離所作 一切法不生 我說刹那義

  物生則有滅 不爲愚者說 無間相續性 妄想之所薰

  無明爲其因 心則從彼生 乃至色未生 中間有何分

  相續次第滅 余心隨彼生 不住于色時 何所緣而生

  以從彼生故 不如實因生 雲何無所成 而知刹那壞

  修行者正受 金剛佛舍利 光音天宮殿 世間不壞事

  住于正法得 如來智具足 比丘得平等 雲何見刹那

  揵闼婆幻等 色無有刹那 于不實色等 視之若真實

  刹那空和八識的現象

  這時,大慧大士又問;“什麼是一切諸法刹那空的情形?什麼是一切諸法的刹那?”佛回答說:“所謂一切諸法,是包括善、不善(惡)、無記。有爲、無爲。世間、出世問。有罪、無罪。有漏、無漏。受、不受等等。大慧啊!簡略地說:心、意、識與習氣,便是形成五陰(色、受、想、行、識)覺受的原因。這心、意、識的習氣熏染了愚癡的凡夫,使他們産生分別善和不善的妄想。如果修行叁昧法樂,得到叁昧正受,現前便能住于法樂,這就是賢聖境界的無漏善業。所謂善和不善,都是根據于八識的作用。哪八個識呢?便是指第八的如來藏識(阿賴耶)、第七的末那識(俱生我執)、第六的意識,以及眼、耳、鼻、舌、身的前五識身,這都不是外道們所了解的。所謂前五識的五識身,它和意識同時俱生,它有善和不善的現象,一方面輾轉變滅,一方面又流注不絕,而又不壞五識自身的生生不已。但卻是亦生亦滅的,而凡夫們卻不知這都是自心所現,都是次第生滅的,此識滅時,別的識便接著生起。當它執取各種差別形相的時候,意識也和前五識同時對境依他而起,産生相應的作用。但在念念之間,刹那不停。所以便名爲刹那空。大慧啊!所謂刹那,是指藏識(阿賴耶)和意識俱生的前五識等,它因習氣緣起而俱生,刹那壞滅。至于無漏善果的習氣,卻非屬于刹那空的境界,但也不是愚癡凡夫之所能覺知的。如果只執著一切法都是刹那空的理論,就根本不能了解一切法是刹那壞滅、與無漏之法並不是刹那空的真義了。如一律以念念無常,刹那壞滅概括一切法,那便墮于斷見的空,以爲無爲法也是會壞滅的。大慧啊!第七末那識(我執)和的五識身,如果不産生流轉作用,便不會有苦樂的,但這也不能當作涅槃的因。第八藏識(阿賴耶),它是能受苦樂的,而且也是苦樂之因,它有生滅,爲四住地無明住地(注四十六)所迷醉,只因愚癡凡夫不能覺知,被妄想熏心,執著偶現的刹那空相。再次:大慧啊!如來藏猶如金鋼鑽石,和佛的舍利子一樣,具有奇特的性能,始終不會破損壞滅的。如果它是斷續和間隔的刹那生滅的話,那麼,已經證聖的人,也有時候會進入非聖,但這也不足以妨礙他之所以爲聖啊!譬如金鋼鑽石,雖然曆經塵劫,可是仍然不減損它原來的成分。爲什麼愚癡凡夫,不善于了解我的密義,卻把內外有漏無漏一切法,誤作刹那壞滅呢?”

  六度的差別目的

  大慧大士又問:“您說如果證得六波羅密(度到波岸)的圓滿具足,便能成正覺。請問,是哪六種呢?”佛回答說:“波羅密有叁種分別,就是世間、出世間、出世間上上。所謂世間波羅密,便是執著我和我所的作用,仍然落于有無二邊,爲生前身後種種受生處所著想,追求色、聲、香、味、觸的欲樂,所以他修布施功德的滿足。同樣的,他修持戒、忍辱、精進、禅定、智慧,也是爲了同一目的。或者是以此求得凡夫的五種神通,或者是爲了祈求往生梵天。所謂出世間波羅密,是說聲聞、緣覺們執著涅槃寂滅的境界,爲了自己證得涅槃寂滅之樂,而修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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