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六)六道:又名六趣。地獄、餓鬼、畜生、阿修羅、人間、天上是也。此六者,乃衆生輪回之道, 故曰六道。衆生各乘因業而趣之,故謂之六趣。
(注七)叁昧:此雲定,心定于一處而不動,故曰定。
(注八)阿賴耶識:心識名,八識中之第八。譯曰藏,含藏一切事物種子之義。
(注九)七覺支:見注十所列叁十七道品中。
(注十)叁十七菩提道品:道者能通之義,到涅槃道路之資糧有叁十七種:即四念處:一、身念處,二、受念處,叁、心念處,四、法念處。四正勤:一、對已生之惡使除斷爲勤梢進,二、對末生之惡使更不生爲勤精進,叁、對未生之善使生爲勤精進,四、對已生之善使增長爲勤精進。四如意足:一、欲如意足,二、念如意足,叁、精進如意足,四、思惟如意足。五根:一、信根、二、精進根,叁、念根,四、定根,五、慧根。五力:一、信力,二、精進力,叁、念爲,四、定力,五、慧力。七覺支:一、擇法覺支,二、精進覺支,叁、喜覺支,四、輕安覺支,五、念覺支,六、定覺支,七、行舍覺支。八正道:一、正見,二、正思惟,叁、正語,四、正業,五、正命,六、正精進,七、正念,八、正定。
(注十一)真如:諸法之體性離虛幻而其實,故雲真。常住而不變不改,故雲如。
(注十二)菩薩地:大乘菩薩有十地:一、歡喜地,二、離垢地,叁、發光地,四、焰慧地,五、難勝地,六、現前地,七、遠行地,八、不動地,九、善慧地,十、法雲地。
(注十叁)須彌山:譯言妙高,爲一小世界之中心也。
(注十四)悉檀:佛之說法不出四悉檀。悉檀者,古師一譯爲成,謂以此四法成就衆生之佛道故名。一、世界悉檀,二、各各爲人悉檀,叁、對治悉檀,四、第一義悉檀。
(注十五)聲聞:爲佛之小乘弟子,由聞佛說苦集滅道,而修出世法者。
(注十六)緣覺:自觀十二因緣而成道者,亦非大乘。
(注十七)迦葉、拘留孫、拘那含佛:乃是過去七佛中之叁佛。
(注十八)诃梨、阿摩勒果:诃梨與余甘子等爲五藥。阿摩勒形似槟榔,食之可防風冷。
(注十九)六度:即六波羅密也,度爲度生死海之義。其行法行六種:一布施、二持戒、叁忍辱、四精進、五禅定、六智慧也。
(注二十)十力:佛有十種能力:即知是處非處智、知叁世業報智、知諸禅解脫叁昧智、知諸根勝劣智、知種種解智、切種種界智,知一切至所道智、知天眼無礙智、知永斷習氣智之十力也。
(注二十一)四如意足:見注十所列叁十七道品中。
爾時大慧菩薩摩诃薩複白佛言。世尊。諸識有幾種生住滅。佛告大慧。諸識有二種生住滅。非思量所知。諸識有二種生。謂流注生及相生。有二種住。謂流注住及相住。有二種滅。謂流注滅及相滅。
什麼是識
這時大慧大士再問佛說:“所有的識有幾種“生”(生起)、“住”(存在)、“滅”(消逝)的作用呢?”佛況:“所有的識有兩種“生”、“住”、“滅”的作用,都不是思量推測所能夠明了的。什麼是所有識的兩種“生”呢?就是所謂流注生及相生。如川流不息地生生不已,名爲流注生。因此而發生所有相續不斷現象,名爲相生。什麼是識的兩種“住”呢?就是所謂流注住及相住。如瀑布流注般的宛然相續,才有一切現象界的存在。什麼是識的兩種“滅”呢?就是所謂流注滅及相滅,即是相續存在的力量同時不斷的消逝,和現象的消滅。”
(佛法所謂的識,相同于一般所說的精神。但依唯識的精義而言,通常所謂精神,還是唯識的變相作用,所以不能完全依普通知識稱它爲精神。佛沒叁界唯心,萬法唯識,乃是指宇宙萬有的全體大機大用,只是識的變化。以上答大慧大士的問題,是說明宇宙萬有識變的過程,不外生起、存在和消逝的叁大階段。而這識變的叁大過程,歸納起來,又只如川流不息地相續與相互依存的力量,卻由它發生現象(相、用)的兩種作用。但是一般人,都只能在理論上去推測,去了解它,卻不能親身體驗它的究竟。)
大慧,諸識有叁種相,謂轉相、業相、真相。大慧,略說有叁種識,廣說有八相。何等爲叁?謂真識、現識及分別事識。大慧,譬如明鏡,持諸色像。現識處現,亦複如是。
識的現象
佛又說:“一切識有叁種現象。一是轉相,乃是輾轉變化的現象,稱之謂轉識。二是業相,乃是業力(注二十二)的現象,稱之謂業識。叁是真相,乃是聖智的現象,稱之謂正智,或名真相。”又說:“如果廣泛的說有八個識。簡略來說,只有叁種識:一是真識。乃是真相之識,稱之謂真識(又名爲如來藏識)。二是現識。乃是對境所顯的現量識,稱之謂現識。叁是分別事識。乃是能分別一切事物的分別識,稱之爲分別事識。如何才能明了現識所顯示的現量境的作用呢?舉譬喻來說:猶如明鏡照物,能夠攝取任何現象,相來不拒,相去不留。現識的作用也同這個情形一樣。”
(人們要了解唯識,首先就要認清什麼是識;要想認清什麼是識,第一步就先要知道現量境中的現識。所以佛先舉出現識,再用明鏡照物來做譬喻。至于引用譬喻,本來是因明的一種方法,但是因明和邏輯(Logic)的論理,它的法則有時也有所窮,並不見得完全可以表達真義。從古至今,人類的語言,並不足以完全表達心中的意思。所以還需要動作和表情,以及符號和譬喻等等的幫助,才能夠收到理解的效果。但是這個方法也有偏差,就是容易使人把指月的指頭當作月亮來看。所以先要注意譬喻這什事只是譬喻,它並不就是所喻的本身。人們面對世間一切事物、最先的接觸——不是第一觀念——還沒有意識分別的生起,這個時候,就是現識的現量境的作用。不過現識和分別意識的交變過程,其間是不容毫發的。刹那之間,立刻就會生起意識分別的作用,所以不能把握現量境,也就無法認清現識的面目。如果能認清了現識的作用,就可體驗到所說的唯心唯識的究竟道理了。有人把直覺當作現識,那是不對的。直覺只是意識的率爾而起的分別心,並不是現識的現量境,因爲有了直覺,便非現量境了。)
(注二十二)業力:善業有生樂果之力用,惡業有生苦果之力用。
大慧,現識及分別事識,此二壞不壞,相展轉因。大慧,不思議薰,及不思議變,是現識因。大慧,取種種塵,及無始妄想薰,是分別事識因。
現識與分別事識的互相因果關系
佛又說:“現識與分別事識,這兩種作用,會不會沖突呢?從表面看來,好像這個現行識的現量境完了,才生起分別事識。其實,它兩個是互相輾轉發生作用,互爲因果的。當接觸外界的現象時,接受不可思議的熏染,和産生不可思議的變化,這就是現識的因。吸收內外種種的六根六塵現象,和受無始以來習慣性的妄想熏染,就形成分別事識的因。”
大慧,若覆彼真識,種種不實諸虛妄滅,則一切根識滅。是名相滅。
大慧,相續滅者。相續所因滅,則相續滅。所從滅,及所緣滅,則相續滅。大慧,所以者何?是其所依故。依者謂無始妄想薰。緣者謂自心見等識境妄想。大慧,譬如泥團微塵,非異非不異。金莊嚴具,亦複如是。大慧,若泥團微塵異者,非彼所成,而實彼成,是故不異。若不異者,則泥團微塵,應無分別。如是大慧,轉識藏識真相若異者,藏識非因。若不異者,轉識滅,藏識亦應滅。而自真相實不滅。是故大慧,非自真相識滅,但業相滅。若自真相識滅者,藏識則滅。大慧,藏識滅者,不異外道斷見論議。
如何恢複真識
佛又說:“如果要恢複本來真識的自相(如來藏舊的真相)。只要先消除能接受習氣熏染的虛妄分別事識的作用,那一切身心的根識自然消除,這樣就是滅了識相。”
(故知要不著相,首先就須消滅分別事識的作用,也就是說:首先須滅掉思惟分別的意識,這正是其他經典所謂的“空此一念”的道理。但勿誤解沒有了分別意識,就等于木石的無知,須知分別意識,只是由真識轉相的第八阿賴耶識中間的一種作用。分別意識滅了,才能見得到如來藏包含宇宙萬有之機的真面目。下文就是佛對“識滅”作進一步的指示。)
佛又說:“只要把生起相續作用的生因消滅了就可以啦。因爲把所以生起相續作用的“因”滅了,自“因”相繼而生的“緣”也就自然消滅,那麼,相續的作用也自然無法存在。這裏所說的相續的因和緣又是什麼呢?所謂“因”者,乃是基于現量而顯的現識轉相作用,它依于無始以來的妄想熏染習氣而生。所謂緣呢?就是依他而起,從心識中,引起見分分別的境界。譬如泥團和微塵,泥團不一定就算是微塵,微塵累積才構成了泥團。如果說它是兩物,但泥團其實就是微塵累積而成。如果說它是一物,但它們卻是兩個形體。所以泥團與微塵本質上雖然相同,現象上卻有差別。又譬如金了做成了任何器皿,器皿的作用性質不同,而並不失去金子原來的性能。由這個譬喻,你可以了解現識所起的現量境,一轉而引起分別事識等的作用,都是如來藏識(阿賴耶識)真相轉變的轉識所形成的。如果如來藏識和轉識等的形成作用,根本是兩回事,那麼,就不應該認爲如來藏識就是轉識等的因子。如果認爲不是相異的,那麼轉識等所形成作用的現象滅了時,如來藏識也就跟著滅了。事實上,轉識之間,有變化壞滅的迹象,但如來藏識的自相,卻是不滅的。要知道所謂諸識滅者,不是如來藏識的自相消滅了,只是轉識業相的流注現象滅了。如果如來藏識自相也會滅的話,那麼如來藏也便是有生滅的了。果真是如此,那就等于外道們的斷見理論了。”
(上述佛所講的唯識法相的話,是說明凡夫衆生心識的現狀,都是從如來藏識的業力流注爲因。由無始時來的我執和法塵的遍計所執,和現行的業力互相輾轉熏習,生起人我的八種心認現象的作用,所以名爲八識。如果能夠滅掉一切諸識的妄緣熏習,不起遍計所執和依他而起的作用,就能頓…
《楞伽大義今釋 卷第一》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