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惠洪禅學
在黃龍諸徒中,惠洪是一位最值得重視的人物,他的禅學思想和禅史研究,對後呓影響很大。
惠洪(1071-1128),一作慧洪,後改德洪,字覺範,賜號寶覺圓明禅師,自稱寂音尊者,明白庵人。筠州新昌(今江西宜豐縣)人,俗姓喻。惠洪一生頗爲坎坷曲折,十四歲父母雙亡,因失恃而到叁峰寺作童僧。他天資穎悟,每天能記下數千字的文章,叁峰寺藏經爲遍覽。十九歲試經得度後,修《惟識論》,”臻其奧“,同時博觀了史,外習詩收,並有詩名。後入黃龍二世真淨克文堂室,徹悟于汾陽公案之下,二十九歲後到南方各地參訪遊學,住持過北禅寺(江西臨川)、清涼寺(南京)。惠洪一生執著于佛教,始終以弘揚佛法爲已任,不忘“以法惠人。”他又“好論古今治亂,是非成敗,”常“野服蕭散,以文章自娛,”所以往往與世俗不相容合。由此,他先後叁次蒙冤入獄。又被流放海外(今海南一帶),備嘗人生顛沛之苦,“出九死而僅生。”
惠洪以博極群書,了無滯礙之長,“發揮經論,光輔叢林”,故其著作豐富而“言滿天下,”有“今世融肇”的美譽。丞相張商英稱他是“天下之英物,聖宋之異人”。據南宋乾道年間(1165-1173)雲門僧人石室祖琇《僧寶正續傳》卷二記載,惠洪著作有《林間錄》二卷、《僧寶傳》叁十卷、《高僧傳》十二卷、《智證傳》十卷、《志林》十卷、《冷齊夜話》十卷、《天廚禁脔》一卷、《石門文字禅》叁十卷、《語錄偈頌》一編、《法華合論》七卷、《楞嚴尊頂義》十卷、《圓覺皆證義》二卷、《金剛法源論》一卷,《起信論解義》二卷,凡十四種,一百二十七卷又一編,另外尚可見錄的有《臨濟宗旨》一卷、《合古轍》二卷、《易注》叁卷、《甘露集》叁卷共計約一百六十卷,這樣多的著述,在宋以前不立文字的中國禅宗史上是絕無僅有的,可惜這些著作大多已不傳,目前可見比較完整的。僅《林間錄》、《禅林僧寶傳》(即《僧寶傳》,其後附有《臨濟宗旨》一文),《冷齊夜話》和《石門文字禅》、《天廚禁脔》、《智證傳》幾種。
《林間錄》二卷,大觀二年(1107)成書,是一部以叢林見聞爲內容的雜錄,雖不限一人一事一地一科,也無年代先後編次,但所記“莫非尊宿之高行,叢林之遺訓,諸佛菩薩之微旨,賢士大夫之余論”。所以書中大量保存了當時禅宗人物的趣聞轶事和傳記、行狀、文集、語錄、燈錄以及惠洪本人言行的原始資料,對研究宋代佛教,具有重要參考意義,《僧寶傳》叁十卷,成書于宣和六年(1124),可說是惠洪禅學的代表之作,書中輯錄唐末以來禅門各家宗師“斬然絕出者”八十一人,記錄其平生簡曆,參學行事始末,機緣語句和思想言論,各爲一轉,傳末附以簡短的評論,“行其褒貶”。《冷齊夜話》十卷,形式略似《林間錄》,但內容以論詩書等藝術居多,其中也有不少僧人事迹和言論,可與《林間錄》互參。《石門文字禅》叁十卷,又稱《筠溪集》,是轉錄詩詞偈頌、墓志碑銘、信劄題跋等的合集,有《自序》述生平事迹較詳。
惠洪于著述,頗具深刻意旨,嘗自雲:“余涉世多艱,蓋其夙障。聞曼殊舍利言:以法惠人則罪自滅,故有撰述佛祖旨訣之意,欲以惠人而自滅夙障耳,非有他求也。”特別是《僧寶傳》,從形式到內容都反映了他的禅學精神。長沙侯延慶《僧寶傳引》中說“其識達,其學詣,其言恢而正,其事簡而完,其詞精微而華暢,其旨廣大空寂,窘然而深矣。”廣大深寂之旨究竟是什麼,這裏未明說,但引中介紹說,《僧寶傳》是在達觀昙穎(臨濟七世)一部記錄五家宗師機緣語句的腳本上發展而成的,可見其基本的用意有五家宗風,所以明僧達觀(紫柏老人)說:“五家宗派,各有宗綱,宗綱一得,則殺活在已,凡聖莫測。至于家裏人,雖數千裏外,一言相聞,便能鑒定是某家兒孫,甯令野狐外道群起爲妖祥哉。此覺範著書意也。”惠洪爲僧人立傳的標准極高,與當時燈錄的廣攬博收恰成對比,《僧寶傳》與《高僧傳》習禅篇形式上略似,但內容、風格明顯不同;作爲一個虔誠的禅師,他只爲禅門宗師之傳,此其一;《高僧傳》言辭質而艱澀,惠洪之言則如行雲流水,了暢無礙,入情入理,此其二;《高僧傳》多記事迹功過,價值取向側重于世俗,惠洪則集中記載觀點、言論,“入道之緣,臨終之效”,用意在爲禅門樹立典型,拯治末法之弊,價值取向完全在僧人對佛法的契悟,此其叁;《高僧傳》有“系或論”,惠洪用“贊”,形式上是借鑒前者,但評述的內容各有測重,此其四;宋戴良《重刊〈禅林僧寶傳〉》說:“覺範嘗讀唐、宋《高僧傳》,以道宣精于律而文非所長,贊甯博于學而識幾于圓,其于爲書,往往如戶昏按檢,不可屬讀,乃慨然有志于論述”。可見,惠洪爲僧人立傳,意不僅在史,更重在“識”、“見”的“論述”,通過這種以史實爲基礎的論述,使“祖師大統大易之道”,“諸綱目無有弗備”,達到其“以法惠人”的目的。所以惠洪之作是取精用宏,以少勝多的,這是他的高明之處,也是他的著作曆來受到重視的原因所在,《僧寶傳》和《林間錄》間世以後,在叢要中引起巨大反響,倣效、接續之作不斷産生,其中如《林間錄》一類的宗杲《宗門武庫》、曉瑩《羅湖野錄》、《雲臥紀談》,道融《叢林盛事》、圓悟《枯崖漫錄》、無愠《山庵雜錄》等。如《僧寶傳》一類的則有祖琇的《僧寶正續傳》、宗杲的《正法眼藏》、自融、性磊《南宋元明禅林僧寶傳》等等。惠洪的禅宗史學評論,在這些後續之作中都是具有權成性的。自融盛稱《僧寶錄》與《五燈會元》二書“同爲禅林之龜鑒”,推崇備至,無以複加。由此我們看到惠洪作爲禅宗史學家所占有的重要曆史地位。
這裏,有一段曆史公案,即禅宗史上兩個道悟之爭的問題,涉及惠洪治學態度和曆史形象,必須加以說明。
據說,惠洪曾提出青原行思下的天皇道悟禅師(雲門、法眼二宗出其下),本爲馬祖下天王道悟,所以五家傳承世系中,雲門、法眼二宗應歸于南嶽之下,由此,引起數百年禅宗史學界“行思——天皇”與“馬祖——天王”二說的長期紛爭,直到清康熙六年(1667),杭州白岩寺淨符者《法門鋤宄》,始以詳盡的史料和嚴密的論證,得出“馬祖——天王”說是門戶之見下憑空捏造的一種僞說,天王道悟子虛烏有。此後,禅宗史學界便有人認爲惠洪是天王僞說的捏造者,並由此而懷疑惠洪的治學態度,頗多微詞。
然而,這對惠洪卻是一個莫大的機會,因爲事實上,捏造天王道悟的人不是惠洪,而是與惠洪同時代的另一禅師達觀昙穎,況且,惠洪當時對昙穎之說,也明顯持懷疑態度,他自己著述五家宗派源流時,仍然堅持天皇道悟出自青原法系的正確主張,並未受到昙穎僞說的影響。後來一些懷著某種私心的人,強把惠洪的推作僞說的代表,使這位具有真知灼見的禅宗史家蒙受不必要的冤枉。
兩個道悟之說出自達觀昙穎,惠洪當時記載得相當清楚。《林間錄》卷上雲:
荊州天皇道悟禅師,如《傳燈錄》所載,則曰道悟得法于石頭,所居寺曰天皇,……及觀達觀禅師所集《五家宗派》,則曰道悟嗣馬祖,引唐丘玄素所撰碑文幾千言,其略曰……。考其傳,正如兩人,然玄素所載,曰有傳法一人,“崇信住沣州龍潭。”南嶽讓禅師碑,唐聞人歸登撰,列法孫數人于後,有道悟名。圭峰《答裴相國宗趣狀》,列馬祖之嗣六人,首曰“江陵道悟”,其下注曰:“兼禀徑山,”今妄以雲門、臨濟二宗競者,可發一笑。
顯然,惠洪這裏是就親眼所見關于道悟的兩種說法提出自己的疑問,有存疑備考的意思。“馬祖——天王”說的提出者(按,亦即僞造者)明明白白是達觀昙穎,惠洪並未提出天皇(或天王)出自馬祖的主張。惠洪之後,《聯燈會要》、《嘉泰普燈錄》、《五燈會元》幾種重要的禅宗著作相繼問世,也不取天王道悟一說,更沒有人認爲“馬祖——天王”說是惠洪主張。
事實上,惠洪在兩個道悟說上,是主張“行思——天皇”說的,這可以從他的代表作《禅林僧寶傳》看得相當清楚。宣和六年(1124)《僧寶傳》成書之初,惠洪請他的友人長沙侯延慶爲之作序,序言開頭便說:
覺範謂余曰:“自達摩之來,六傳至大鑒,鑒之後析爲二宗;其一爲石頭,雲門、曹洞、法眼宗之;其一爲馬祖,臨濟、沩仰宗之。是爲五家宗派。”
這難道不足以代表惠洪的觀點嗎?
再從《僧寶傳》所記內容來看,卷四法眼系“福州玄沙備禅師”傳末記載玄沙法系盛況後說:“石頭之宗”,則道悟嗣法沙師備是天皇道悟不正傳,稱玄沙中興“石頭之宗”,則道悟嗣法石頭已在不言之中。所以,惠洪對雲門、法眼與青原的淵源關系是完全肯定,不曾懷疑的。他在《林間錄》記載兩個道悟之說,是“每得一事,隨即錄之”的結果,只具有資料性,而不是史學結論。作爲一個忠于佛法,並欲“以法惠人”的禅師,他這樣做,是出于對宗法的負責,正是嚴于治學,慎于治學的表現。可惜的是,這個資料,被後來一些主張“馬祖——天王”說的人所利用。南宋智昭《人天眼目》載有署名爲“覺夢堂”的《重校五家宗派序》一篇,倡“馬祖——天王”說,並以“寂音尊者亦嘗疑之”作爲立論依據之一。此後,元、明以降,凡主張天王說者,往往就惠洪所記添油四醋,爲已所用,以至人們誤以爲惠洪就是“馬祖)天王”說的炮製者,如今人有的著作即認爲明代漢月法藏倡“馬祖——天王”說,是“弘揚慧洪重新厘定的禅宗的五家系譜”,把“馬祖——天王”僞說歸于惠洪。還有的將《人天眼目》所載《重校五家宗派序》的“著作權”由“覺夢堂”轉到惠洪。讓惠洪來承擔“馬祖——天王”僞說的全部責任,實是冤枉,日本學者忽滑欲快天說很好:“五家系派之爭,……占妄論之首位者,達觀昙穎也。…
《第七章 臨濟法門(二)——黃龍宗派 六、惠洪禅學》全文未完,請進入下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