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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临济法门(二)——黄龙宗派 六、惠洪禅学

  六、惠洪禅学

  在黄龙诸徒中,惠洪是一位最值得重视的人物,他的禅学思想和禅史研究,对后呓影响很大。

  惠洪(1071-1128),一作慧洪,后改德洪,字觉范,赐号宝觉圆明禅师,自称寂音尊者,明白庵人。筠州新昌(今江西宜丰县)人,俗姓喻。惠洪一生颇为坎坷曲折,十四岁父母双亡,因失恃而到三峰寺作童僧。他天资颖悟,每天能记下数千字的文章,三峰寺藏经为遍览。十九岁试经得度后,修《惟识论》,”臻其奥“,同时博观了史,外习诗收,并有诗名。后入黄龙二世真净克文堂室,彻悟于汾阳公案之下,二十九岁后到南方各地参访游学,住持过北禅寺(江西临川)、清凉寺(南京)。惠洪一生执着于佛教,始终以弘扬佛法为已任,不忘“以法惠人。”他又“好论古今治乱,是非成败,”常“野服萧散,以文章自娱,”所以往往与世俗不相容合。由此,他先后三次蒙冤入狱。又被流放海外(今海南一带),备尝人生颠沛之苦,“出九死而仅生。”

  惠洪以博极群书,了无滞碍之长,“发挥经论,光辅丛林”,故其著作丰富而“言满天下,”有“今世融肇”的美誉。丞相张商英称他是“天下之英物,圣宋之异人”。据南宋乾道年间(1165-1173)云门僧人石室祖琇《僧宝正续传》卷二记载,惠洪著作有《林间录》二卷、《僧宝传》三十卷、《高僧传》十二卷、《智证传》十卷、《志林》十卷、《冷齐夜话》十卷、《天厨禁脔》一卷、《石门文字禅》三十卷、《语录偈颂》一编、《法华合论》七卷、《楞严尊顶义》十卷、《圆觉皆证义》二卷、《金刚法源论》一卷,《起信论解义》二卷,凡十四种,一百二十七卷又一编,另外尚可见录的有《临济宗旨》一卷、《合古辙》二卷、《易注》三卷、《甘露集》三卷共计约一百六十卷,这样多的著述,在宋以前不立文字的中国禅宗史上是绝无仅有的,可惜这些著作大多已不传,目前可见比较完整的。仅《林间录》、《禅林僧宝传》(即《僧宝传》,其后附有《临济宗旨》一文),《冷齐夜话》和《石门文字禅》、《天厨禁脔》、《智证传》几种。

  《林间录》二卷,大观二年(1107)成书,是一部以丛林见闻为内容的杂录,虽不限一人一事一地一科,也无年代先后编次,但所记“莫非尊宿之高行,丛林之遗训,诸佛菩萨之微旨,贤士大夫之余论”。所以书中大量保存了当时禅宗人物的趣闻轶事和传记、行状、文集、语录、灯录以及惠洪本人言行的原始资料,对研究宋代佛教,具有重要参考意义,《僧宝传》三十卷,成书于宣和六年(1124),可说是惠洪禅学的代表之作,书中辑录唐末以来禅门各家宗师“斩然绝出者”八十一人,记录其平生简历,参学行事始末,机缘语句和思想言论,各为一转,传末附以简短的评论,“行其褒贬”。《冷齐夜话》十卷,形式略似《林间录》,但内容以论诗书等艺术居多,其中也有不少僧人事迹和言论,可与《林间录》互参。《石门文字禅》三十卷,又称《筠溪集》,是转录诗词偈颂、墓志碑铭、信札题跋等的合集,有《自序》述生平事迹较详。

  惠洪于著述,颇具深刻意旨,尝自云:“余涉世多艰,盖其夙障。闻曼殊舍利言:以法惠人则罪自灭,故有撰述佛祖旨诀之意,欲以惠人而自灭夙障耳,非有他求也。”特别是《僧宝传》,从形式到内容都反映了他的禅学精神。长沙侯延庆《僧宝传引》中说“其识达,其学诣,其言恢而正,其事简而完,其词精微而华畅,其旨广大空寂,窘然而深矣。”广大深寂之旨究竟是什么,这里未明说,但引中介绍说,《僧宝传》是在达观昙颖(临济七世)一部记录五家宗师机缘语句的脚本上发展而成的,可见其基本的用意有五家宗风,所以明僧达观(紫柏老人)说:“五家宗派,各有宗纲,宗纲一得,则杀活在已,凡圣莫测。至于家里人,虽数千里外,一言相闻,便能鉴定是某家儿孙,宁令野狐外道群起为妖祥哉。此觉范著书意也。”惠洪为僧人立传的标准极高,与当时灯录的广揽博收恰成对比,《僧宝传》与《高僧传》习禅篇形式上略似,但内容、风格明显不同;作为一个虔诚的禅师,他只为禅门宗师之传,此其一;《高僧传》言辞质而艰涩,惠洪之言则如行云流水,了畅无碍,入情入理,此其二;《高僧传》多记事迹功过,价值取向侧重于世俗,惠洪则集中记载观点、言论,“入道之缘,临终之效”,用意在为禅门树立典型,拯治末法之弊,价值取向完全在僧人对佛法的契悟,此其三;《高僧传》有“系或论”,惠洪用“赞”,形式上是借鉴前者,但评述的内容各有测重,此其四;宋戴良《重刊〈禅林僧宝传〉》说:“觉范尝读唐、宋《高僧传》,以道宣精于律而文非所长,赞宁博于学而识几于圆,其于为书,往往如户昏按检,不可属读,乃慨然有志于论述”。可见,惠洪为僧人立传,意不仅在史,更重在“识”、“见”的“论述”,通过这种以史实为基础的论述,使“祖师大统大易之道”,“诸纲目无有弗备”,达到其“以法惠人”的目的。所以惠洪之作是取精用宏,以少胜多的,这是他的高明之处,也是他的著作历来受到重视的原因所在,《僧宝传》和《林间录》间世以后,在丛要中引起巨大反响,倣效、接续之作不断产生,其中如《林间录》一类的宗杲《宗门武库》、晓莹《罗湖野录》、《云卧纪谈》,道融《丛林盛事》、圆悟《枯崖漫录》、无愠《山庵杂录》等。如《僧宝传》一类的则有祖琇的《僧宝正续传》、宗杲的《正法眼藏》、自融、性磊《南宋元明禅林僧宝传》等等。惠洪的禅宗史学评论,在这些后续之作中都是具有权成性的。自融盛称《僧宝录》与《五灯会元》二书“同为禅林之龟鉴”,推崇备至,无以复加。由此我们看到惠洪作为禅宗史学家所占有的重要历史地位。

  这里,有一段历史公案,即禅宗史上两个道悟之争的问题,涉及惠洪治学态度和历史形象,必须加以说明。

  据说,惠洪曾提出青原行思下的天皇道悟禅师(云门、法眼二宗出其下),本为马祖下天王道悟,所以五家传承世系中,云门、法眼二宗应归于南岳之下,由此,引起数百年禅宗史学界“行思——天皇”与“马祖——天王”二说的长期纷争,直到清康熙六年(1667),杭州白岩寺净符者《法门锄宄》,始以详尽的史料和严密的论证,得出“马祖——天王”说是门户之见下凭空捏造的一种伪说,天王道悟子虚乌有。此后,禅宗史学界便有人认为惠洪是天王伪说的捏造者,并由此而怀疑惠洪的治学态度,颇多微词。

  然而,这对惠洪却是一个莫大的机会,因为事实上,捏造天王道悟的人不是惠洪,而是与惠洪同时代的另一禅师达观昙颖,况且,惠洪当时对昙颖之说,也明显持怀疑态度,他自己著述五家宗派源流时,仍然坚持天皇道悟出自青原法系的正确主张,并未受到昙颖伪说的影响。后来一些怀着某种私心的人,强把惠洪的推作伪说的代表,使这位具有真知灼见的禅宗史家蒙受不必要的冤枉。

  两个道悟之说出自达观昙颖,惠洪当时记载得相当清楚。《林间录》卷上云:

  荆州天皇道悟禅师,如《传灯录》所载,则曰道悟得法于石头,所居寺曰天皇,……及观达观禅师所集《五家宗派》,则曰道悟嗣马祖,引唐丘玄素所撰碑文几千言,其略曰……。考其传,正如两人,然玄素所载,曰有传法一人,“崇信住沣州龙潭。”南岳让禅师碑,唐闻人归登撰,列法孙数人于后,有道悟名。圭峰《答裴相国宗趣状》,列马祖之嗣六人,首曰“江陵道悟”,其下注曰:“兼禀径山,”今妄以云门、临济二宗竞者,可发一笑。

  显然,惠洪这里是就亲眼所见关于道悟的两种说法提出自己的疑问,有存疑备考的意思。“马祖——天王”说的提出者(按,亦即伪造者)明明白白是达观昙颖,惠洪并未提出天皇(或天王)出自马祖的主张。惠洪之后,《联灯会要》、《嘉泰普灯录》、《五灯会元》几种重要的禅宗著作相继问世,也不取天王道悟一说,更没有人认为“马祖——天王”说是惠洪主张。

  事实上,惠洪在两个道悟说上,是主张“行思——天皇”说的,这可以从他的代表作《禅林僧宝传》看得相当清楚。宣和六年(1124)《僧宝传》成书之初,惠洪请他的友人长沙侯延庆为之作序,序言开头便说:

  觉范谓余曰:“自达摩之来,六传至大鉴,鉴之后析为二宗;其一为石头,云门、曹洞、法眼宗之;其一为马祖,临济、沩仰宗之。是为五家宗派。”

  这难道不足以代表惠洪的观点吗?

  再从《僧宝传》所记内容来看,卷四法眼系“福州玄沙备禅师”传末记载玄沙法系盛况后说:“石头之宗”,则道悟嗣法沙师备是天皇道悟不正传,称玄沙中兴“石头之宗”,则道悟嗣法石头已在不言之中。所以,惠洪对云门、法眼与青原的渊源关系是完全肯定,不曾怀疑的。他在《林间录》记载两个道悟之说,是“每得一事,随即录之”的结果,只具有资料性,而不是史学结论。作为一个忠于佛法,并欲“以法惠人”的禅师,他这样做,是出于对宗法的负责,正是严于治学,慎于治学的表现。可惜的是,这个资料,被后来一些主张“马祖——天王”说的人所利用。南宋智昭《人天眼目》载有署名为“觉梦堂”的《重校五家宗派序》一篇,倡“马祖——天王”说,并以“寂音尊者亦尝疑之”作为立论依据之一。此后,元、明以降,凡主张天王说者,往往就惠洪所记添油四醋,为已所用,以至人们误以为惠洪就是“马祖)天王”说的炮制者,如今人有的著作即认为明代汉月法藏倡“马祖——天王”说,是“弘扬慧洪重新厘定的禅宗的五家系谱”,把“马祖——天王”伪说归于惠洪。还有的将《人天眼目》所载《重校五家宗派序》的“著作权”由“觉梦堂”转到惠洪。让惠洪来承担“马祖——天王”伪说的全部责任,实是冤枉,日本学者忽滑欲快天说很好:“五家系派之争,……占妄论之首位者,达观昙颖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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