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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論講記 卷二 觀本住品 第九

  觀本住品第九

  

  外人他認爲法應該有本住。首先,很直接的一個觀念,我們可以認識到,他落于有法。

  

  我們先站在他的立場講:怎麼說有本住呢?無量劫以來,我們生死不斷,往無量劫以後,還是生死不斷。外人這個思想就産生了,他認爲有不斷才有生死,沒有不斷,怎麼會有生死呢?這個不斷就是本住,他們假立一個名字叫神我。

  

  他不知道,不斷是無性,生死是隨緣。我們不可說有無性才有隨緣,你要是執著有法,就錯了。無性沒有嘛!正因爲沒有才生死,正因爲生死才是沒有。《心經》講明了,色即空,空即色嘛!

  

  所以他說:

  

  「眼耳等諸根  苦樂等諸法

  

  誰有如是事  是則名本住

  

  若無有本住  誰有眼等法

  

  以是故當知  先已有本住」

  

  「眼耳等諸根,苦樂等諸法,誰有如是事?是則名本住。」本住,外道就叫神我。他說神我先有,才有眼耳諸根、苦樂諸受。如果沒有神我的話,誰有這諸根、苦樂諸受呢?所以他說:「若無有本住,誰有眼等法?以是故當知,先已有本住。」先有神我了,才有這個法。

  

  我們要認清,這是他錯誤的觀念。你看《中論》要分清,要不然,分不清的話,就糊塗了。

  

  「眼耳等諸根」,這是外人說的。「苦樂等諸法」,「苦樂」實在說就是後文講的受。「誰有如是事?是則名本住」,這個叫神我。

  

  雖然佛經上說:「眼緣色生眼識,叁事和合觸。」這是說它空啊!換句話說,緣根塵有識,根塵識叁事和合叫觸,觸空啊!不可執爲定有。

  

  比如緣根塵生于識,不對的!不入空法,就會不到佛的意思。

  

  那我們問,根中有識沒有?假使你認爲根中有識,那不必等到再和六塵相緣了,根中已經有了嘛!所以根中沒有。

  

  塵中有識沒有識?塵中假使有識,不必和根相緣,它自己有了,所以塵中也沒有。塵中有識,不對。

  

  那根沒有、塵沒有,兩個沒有,加起來怎麼會變成有?

  

  佛的意思是說無生法,不可執著定有。

  

  譬如我們舉個例子說,識是見。我們可以說,緣于眼色生于見,這是假立的,無生法。就是真空妙有,妙有真空。

  

  你說眼和色和合生見,不合道理!這個見,在眼中有沒有?如果說有,那不必和色和合了。所以眼中沒有見。眼中有見的話,有你我也見你,沒有你我也見你,因爲我的見,在我眼中就有了嘛!見也不在色中,如果見在色中,應該色見我,怎麼我見色呢?眼中沒有見,色中沒有見,和合了還是沒有見。

  

  「眼耳等諸根,苦樂等諸法。」苦樂等諸法就是受,後文有說出來的。如果眼耳諸根都有了,「誰有如是事?是則名本住。」本住就是神我。「若無有本住,誰有眼等法?以是故當知,先已有本住。」

  

  我們今天講到這兒。

  

  上次講了兩頌,爲了大家明白,我再從頭講。這兩頌是外人問的,他說的理由,他說:「眼耳等諸根,苦樂等諸法,誰有如是事?是則名本住。」眼耳鼻舌身意六根,誰有的呢?我有啊!苦樂等諸法,誰受呢?我受啊!他這個我是神我,是先有神我,後有眼耳鼻舌身意。苦樂呢?有我在以前,有我以後才有苦樂之受。這個我既然先于六根,先于苦樂,所以他是神我,︿本住品﹀就是講神我。

  

  上次和大家講,是以生滅、不生不滅講。生滅不斷,這個生滅跟著誰有呢?不斷才有啊!有不斷才有苦樂之受啊!今天講的,他講兩個角度,大家思惟。

  

  下面一頌說:「若無有本住,誰有眼等法?」若沒有我,誰有眼耳鼻舌身意六法呢?「以是故當知,先已有本住。」這一頌他說出來,神我是先有。我們大家了解,本住他就是說神我。

  

  各位想一想,是不是有這個道理?沒有我,誰有眼耳鼻舌身意?沒有我,誰受苦受樂?應該有神我吧!這是外人的觀念。

  

  以下論主就破他了,我們看論主怎麼破法。論主先以第一個角度破他:

  

  「若離眼等根  及苦樂等法

  

  先有本住者  以何而可知」

  

  我們知道,我們知道一切事情有見、聞、覺、知。見是眼根,聞是耳根,覺是鼻舌身根,知是意根。你說神我先于六根而有,那誰知道呢?那受苦受樂也不知道,因爲他還沒有見聞覺知嘛!

  

  以下他繼續破他,下面他說:

  

  「若離眼耳等  而有本住者

  

  亦應離本住  而有眼耳等」

  

  這個破法是叫「以其人之法,還治其人之身」啊!如果離開眼耳鼻舌身意六根,而有本住,有神我。那麼應該離開本住,離開神我有六根、苦樂等受。

  

  如果說離開本住有六根,這個當然不是因爲六根有神我的,也不是因爲神我有六根的,以下兩頌都是一個角度破他。總說起來,就是以其人之法,還治其人之身。

  

  你不是那麼說嗎?如果照你那麼說,不合理啊!你離開六根、苦樂等法有本住。換句話說,反過來離開本住,也有苦樂等法、六根啊!

  

  下面一頌就很明顯了:

  

  「以法知有人  以人知有法

  

  離法何有人  離人何有法」

  

  你本來說:「以法知有人,以人知有法。」事實上也是這個樣的。你怎麼可以說眼耳鼻舌身意六根和苦樂等法,離開它有本住呢?那不合道理啊!

  

  因爲什麼原因呢?他前面第一頌,外人就說:「眼耳等諸根,苦樂等諸法。誰有如是事?是則名本住。」這是因爲法才知道有人啊,因爲六根和苦樂才知道有神我啊!

  

  你如果離開的話,那怎麼對呢?所以他講:「離法何有人?離人何有法?」你說過嘛!「若無有本住,誰有眼等法?以是故當知,先已有本住。」你這是說,以人知有法啊!你說先有本住,那是離本住有六根,離六根有本住,那不是自相矛盾嗎?

  

  我們知道,這個法是對待生的。因爲六根才有我,因爲有我才有六根。六根是法,「我」就是外人所執著的神我。換句話說,離開六根就沒有我,離開我也沒有六根。

  

  大家體會,這是對待的,因待而生。既然是對待的,不對待六根,我空;不對待我,六根也空。叫對待空。對待我有六根,六根假立;對待六根有我,我也是假立。假立之法,不是實有,無自性,無自性還是空。空不是絕對空,空就是因緣假立。因緣假立是假有,空是真空。真空就是假有,假有就是真空。

  

  假有,經上有些地方說幻有,般若經說它妙有。什麼是真空?什麼是妙有呢?空而不空,不空而空。空而不空,不空就是妙有,所以真空就是妙有。不空而空,空就是真空,所以妙有就是真空。

  

  站在假邊說也是一樣,有是假有,假有不是實在有。假有非有,非有就是真空,所以妙有就是真空。非有而有,非有是真空,有是妙有,所以真空就是妙有。所以六祖說,出沒兩邊,才會法性。

  

  你們在外面要是與人說法,記住!他說空,我將有來對;他說有,我將空來對。雖將有對不住于有,雖以空對不住于空,這叫無所住而生其心。

  

  爲什麼這樣子說呢?爲什麼人家說有,你將空來對,人說空將有來對?法無定法嘛!如果你執著有就是有,空就是空,唯識宗稱爲遍計執性,遍計執是妄見。如果出沒空、有兩邊,空、有不住,那就是中道,那是依他起性。依他起性不可得,就是圓成實。我講的名相太多了,恐怕你們不懂。

  

  他說空,你不取空相,所以不礙于有。他說有,你不取有相,所以不礙于空。實在說起來,你所說的還是不動、如如。空有不二不一嘛!所以叫如如。所以《金剛經》講,不取于相,如如不動。

  

  這個法,大家注意到,它是一貫的,可是有深淺。看你的見地,你見地到什麼程度,它就是什麼法。見地有深有淺,如果你僅憑文字,得不到。如果你僅憑文字,古德說「死于文下」。

  

  所以他說:「以法知有人,以人知有法。離法何有人?離人何有法?」這一頌,一方面破斥,以外人所說的法,還治其身;一方面正顯,正顯法性。

  

  誰有疑問的可以問,都聽明白了吧?好!我們再看下面的。

  

  「一切眼等根  實無有本住

  

  眼耳等諸根  異相而分別」

  

  本住是一個,眼等根沒有本住,什麼道理呢?因爲眼耳等根,異相而分別,差異相而有分別性。眼能見、耳能聽、鼻能聞、舌能嘗、身能觸、意能知,有差異相。

  

  本住呢?是一個,沒有差異相。如果有本住的話,那不對了,本住是一個,那麼眼能夠見,也能夠聽,也能夠聞,也能夠說,也能夠覺觸,也能夠知,不合道理!

  

  耳根要是有一個本住呢,你用耳朵也可聽,用耳朵也可看,可是誰的耳朵能夠看到啊?事實不合嘛!所以他說:「眼耳等諸根,異相而分別。」

  

  講完了下面一頌,我提一個問題,大家說說。

  

  「若眼等諸根  無有本住者

  

  眼等一一根  雲何能知塵」

  

  「若眼等諸根,無有本住者。」這是外人問的。

  

  我提出一個問題,大家想一想。龍樹菩薩說:「一切眼等根,實無有本住。眼耳等諸根,異相而分別。」眼不能聞,不能說,不能想;耳能聽,不能夠見。可是我們換一個角度就糾正過來了,我說眼能夠聽,也能夠聞,也能夠說,誰知道什麼道理?誰知道?《法華經》說六根互用嘛!

  

  眼耳鼻舌身意沒有自性,都是因緣起,沒有自性。那個無自性,出于眼的因緣就能見,無自性出于耳的因緣就能夠聽,出于鼻的因緣就能夠聞,出于舌的因緣就能夠說,出于身的因緣就能夠觸,出于意的因緣就能夠知,所以《法華經》說六根互用。

  

  可是因爲無自性,才如此。外人所說的神我,是不是無自性啊?他偏于執有。錯就錯在執有上面,這就叫「失之毫厘,差之千裏」。

  

  我講的是不是快了一點了?因爲我感覺累了嘛!

  

  現在我們再看外人怎麼反問。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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