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等持死後有想論之沙門、婆羅門,由十六種根據,說死後我有想。此是彼等持死後有想論之沙門、婆羅門之不知、不見,與煩惱欲求之邪見。
叁九
諸比丘!于此,彼等持死後無想論之沙門、婆羅門,由八種根據,說死後我無想。此是彼等持無想論之沙門、婆羅門之不知、不見,與煩惱欲求之邪見。
四十
諸比丘!于此,彼等持死後非有想非無想論之沙門、婆羅門,由八種根據,說死後我非有想非無想。此是彼等持死後非有想非無想論之沙門、婆羅門之不知、不見,與煩惱欲求之邪見。
四一
諸比丘!于此,彼等持斷滅論之沙門、婆羅門,由七種根據,說現生有情之斷滅、消失、無有。此是彼等持斷滅論之沙門、婆羅門之不知、不見,與煩惱欲求之邪見。
六一
諸比丘!于此,彼等持詭辯論之沙門、婆羅門,被詢問時,由四種根據,言僞亂無序之詭辯。彼等除感受觸,別無[立論]之處。
六二
諸比丘!于此,彼等持無因論之沙門、婆羅門,由二種根據,說我及世界是無因生。彼等除感受觸,別無[立論]之處。
六叁
諸比丘!于此,彼等持前際見、前際論之沙門、婆羅門,對于過去,主張種種之浮說。彼等除感受觸,別無[立論]之處。
六四
諸比丘!于此,彼等持死後有想論之沙門、婆羅門,由十六種根據,說死後我是有想。彼等除感受觸,別無[立論]之處。
六五
諸比丘!于此,彼等持死後無想論之沙門、婆羅門,由十六種根據,說死後我是無想。彼等除感受觸,別無[立論]之處。
六六
諸比丘!于此,彼等持死後非有想非無想論之沙門、婆羅門,由八種根據,說死後我是非有想非無想。彼等除感受觸,別無[立論]之處。
六七
諸比丘!于此,彼等持斷滅論之沙門、婆羅門,由七種根據,說現生有情之斷滅、消失,無有。彼等除感受觸,別無[立論]之處。
六八
諸比丘!于此,彼等持最上現法涅槃論之沙門、婆羅門,由四種根據,說現生有情之最上現法涅槃。彼等除感受觸,別無[立論]之處。
六九
諸比丘!于此,彼等後際論、持後際見之沙門、婆羅門,由四十四種根據,對未來主張種種之浮說。彼等除感受觸,別無[立論]之處。
七0
諸比丘!于此,彼等對過去未來,持後際、前際、前際後際見之沙門、婆羅門,由六十二種根據,對過去未來,主張種種之浮說。彼等除感受觸,別無[立論]之處。
七一
諸比丘!于此,彼等常住論之沙門、婆羅門,由四種根據,說我及世界是常住。又彼等一半常住、一半非常住論之沙門、婆羅門,……[乃至]……又彼等邊無邊論之沙門、婆羅門,……[乃至]……又彼等詭辯論之沙門、婆羅門,……[乃至]……又彼等無因論之沙門、婆羅門,……[乃至]……又彼等前際論之沙門、婆羅門,……[乃至]……又彼等持死後有想論之沙門、婆羅門,……[乃至]……又彼等持死後無想論之沙門、婆羅門,……[乃至]……又彼等持死後非有想非無想論之沙門、婆羅門,……[乃至]……又彼等持斷滅論之沙門、婆羅門,……[乃至]……又彼等持[最上]現法涅槃論之沙門、婆羅門,……[乃至]……又彼等持前際論之沙門、婆羅門,……[乃至]……又彼等持後際論之沙門、婆羅門,……[乃至]……又彼等持前際後際論19之沙門、婆羅門,由此等六十二種根據,對于過去未來,主張種種之浮說,彼等皆依六觸處,感受種種觸,由觸緣受而[有]愛,緣愛而[有]取,緣取而[有]有,緣有而[有]生,緣生而[有]老、死、憂、悲、苦惱。諸比丘!.是故比丘,如實知六觸處之集、滅、味著、過患及出離者,彼則知比此等更殊勝。
七二
諸比丘!任何持前際後際見之前際論、後際論、前際後際論之沙門、婆羅門,對于過去未來,凡依此六十二種根據,主張種種之浮說,皆被網羅囚困于其中而浮沈,被網羅困住其中而浮沈。
諸比丘!恰如熟練之漁夫、漁夫弟子,以細目之綱,網覆于小池,彼自得如是念:“凡住此小池之任何粗大魚類,皆被網羅于其中而串躍,皆被網羅于其中而串躍。”比丘!如是,任何持前後際見之前際論、後際論、前後際論之沙門、婆羅門,對過去未來,凡依此六十二種根據,主張種種之浮說,皆被網羅于其中而串躍,被網羅于其中而串躍。
七叁
諸比丘!如來之身,切斷引導生之[根]而住。凡如來此身住之間,彼等人、天則見此。然,身壞、命終已,人天皆不能見之。
諸比丘!恰如一束之庵羅樹根被所斷時,任何枝莖茂盛之庵羅果亦隨其[斷去]。諸比丘!如是,如來之身,截斷引導生之[根]而住。其身住之間,人、天雖能見之,身壞命終已,人天當不能見。”
七四
如是說時,尊者阿難白世尊言:“尊師!希有哉!尊師!未曾有哉!尊師!此法門當爲何名耶
”[世尊曰!“然者,阿難!今汝應以此法門,名之爲“義網”而奉持、名之爲“法網”而奉持、名之爲“梵綱”而奉持、名之爲“見網”而奉持、名之爲“無上戰勝”而奉持之。”世尊如是言已,歡喜之諸比丘,倍受世尊之所說,說此授記經時,千世界震動!
梵綱經注釋
注:
1.梵綱經(Brahmajalasutta),于漢譯北傳長阿含經有梵動經,Jala是網之意義,可爲“梵
綱經”。于異譯本有梵綱六十二見經,以言網義。
2.世尊(Bhagavat)甚多音譯爲薄伽梵,今譯爲世尊。
3.同原本前節之最後,“隨世尊及比丘僧伽之後而行”(Bhagavantampitthitopitthito
anubaddhahontibhikkhu-sanghanca)如果此爲不合理,可取其他寫本之有“住”的
(viharanti)
4.如來(Tathagata),在阿含經有佛陀自稱用此語和他者稱佛陀時用此語,在此屬前者。
5.第八節至第二十七節之各節,凡以下長部經典第一卷之各經差不多有存在者,于此適合省
略之。如次之沙門果可知的,這些爲所謂修行道之大綱架構的一部份。修行道之大綱,如
後之戒、定、慧之叁學,戒、定、慧、解脫之四法,戒、定、慧、解脫、解脫知見之五分,
又信、戒、念、定、慧之五根及五力,被綱目化,而成爲根本的。由第八節至第二十七節
之各節,于此等中,相當戒的。這一點,于長部經典二之大般涅槃經,既于叁學四法,被
綱要化,一見可以明了。
6.升原語(kamsa),有銅意義,亦有說貨幣,于漢譯對秤、升、尺而爲鬥秤、又有斤、鬥、
寸尺就必有鬥,今參照此而譯爲“升”。或kamsa是梵語的karsa亦說不定。karsa是
重又名爲量。
7.“無益徒勞之論”原語tiracchana-katha是“獸語”之意義,如北傳漢譯有遮道無益之言。
于何等之道亦無有益,故雲無益之語。
8.[前際論者]“想過去”(pubbanta-kappika)的pubbanta譯爲“前邊”[或前際]指過
去。kappika是由kappa的派生。于此kappa無通常之“劫”的意思,當可譯爲想。
[參看水野先生之巴利語辭典八叁頁。]四叁頁“後際論者”想未來”(aparantakappika)
亦同此。
9.“浮說”原語adhivutti-pada,語之本身雖無浮虛之意,但在此即用爲“浮虛”之意,如佛
音之注釋。
10.[姓]“名字”,(gotta)是平常之姓。其次之姓(vanna)是指婆羅門、刹帝利、毗舍、
首陀羅之四姓的姓。
11.見處[主張](ditthitthana)之“處”thana上面譯爲“立場”。
12.“無執取”之原語anupada亦可譯爲“無余”,無後世之所謂無余涅槃之古言诠。
13.“世界之壞時”之原語samvattamanoloko當從于說是samvattamane之誤。
14.“住”之原語nibbusitatta幾乎于其他未曾看到的文字,疑是辭典中之“不安”義,今唯看
爲“住”之意,相當于nirvasitatva,當然,亦有離住之意。
15.于原文有thanamkhopan”,etamvijjatiyam……于yam以下述“是此後者一有情”
雲雲、thana是“處”之義,指yam以下所謂有此處。今雖唯譯爲“處”,沒有說不知“有
耶
”之意,故必定是有。所以唯譯爲來亦可。
16.邊原語parivatumo,無注釋亦無解釋,在漢譯亦相當此字。于英譯,譯爲apath
couldbetracedroundit,于德譯,譯爲ringsabgezirkelt,雲有何補綴之誤。若以
次之無邊及有邊無邊之二語比較之,可推定其意義是“關于“周圍”。
17.原語爲amara-vikkhepika的amara是“鳗”vikkhepa平常譯爲散亂,在此是鳗之蠕
動,對于質問,指如鳗之蠕動的僞亂無序之回答。“詭辯論”完全是義譯。于漢譯北傳有異
問異答、亦相當共诤所言各異言教。
18.真人(Tathagata),同于如來之原語。如來是佛陀之自稱爲阿含經之通例,在此詭辯論
者之用語,無指佛陀之理。注釋者于此時,以同有情之義。說此經之時候,外道或佛弟子
之間,沒有從佛陀之死後爲問題之理。故不譯爲佛陀,唯譯爲真人。
19.以前無此說,怕是混進來的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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