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禅林風雨 21· 修道與降魔▪P3

  ..續本文上一頁在六道衆生中有鬼道,其中稍具福德,得有祿位者稱之爲神,如土地公、城隍爺等,余者爲鬼。

  

  鬼神著人的原因,約有叁類:

  

  (一)癡類:有些堆剔鬼,一旦發現有人在修行,便心存搗亂,故意刁難作弄,使無法安心辦道。行者遇此,唯一心安忍,繼續用功。久之,彼覺乏味,便去矣。

  

  (二)瞋類:爲過去生中所結之冤家債主。未修道時,彼還不來。然一旦精修,業障現形,彼便來矣!于是或病、或逆,諸障叢生。行者遇此,亦唯以報冤行的心態,隨緣安忍,繼續用功(不要與之抗衡)。久之,業漸消已,彼亦遠去。

  

  (叁)貪類:鬼神多以貪慢的習性,而形成其好大喜功的傾向;又以有神通、鬼通之異能,故時時欲附著于人,以彰顯其威德。而其所尋,將以附身的對象──多氣質、心態與之相似者。俗謂:「陽氣不足,乃遇鬼也。」夫陽氣不足,可以身心說明:

  

  身:年幼、衰老、重病、噩運、醉夢、昏沈、恍惚及脈遇障礙時。

  

  心:自卑、抑郁、孤僻、神經質、萎弱、依賴、虛榮、邪曲、感性、幻想、神秘、感應及心有所求。

  

  補償心態的著魔過程:有些人從小,或因身體的病弱,或因心智的驽鈍,而形成自卑情結,生活得孤僻、抑郁。他雖時時期待,有出人頭地的一天,可是卻不肯腳踏實地,按部就班地去努力;而只是幻想、瞎望,有一天毛毛蟲,突變成蝴蝶了。他一下子具足神通異能,甚至開悟作祖,終贏得所有人的稱歎、仰慕。

  

  這種自卑情結的補償心理,其實是最容易引魔上身的。因爲鬼神多有神通,能順其所好,而呈現某些異能。于是,彼人在慶其正中下懷時,那有余力去分辨佛魔?即使久之,稍覺有異,但多已不能自拔。

  

  鬼神附人,因魔力高低,覺受乃異:

  

  1唠唠叨叨:功力差者,須與當事人溝通協調(如曰:「借我叁年,補作功德,期滿還你」)。當事人若肯開門,它才能進去。

  

  2莽莽撞撞:功力稍次者,不待商量,一舉撞入,然猶有出入的覺受。或覺身如觸電、或見光彩、或嗅異香。如乩童之跳吀,即足以證明,來者唯低劣耳。

  

  3綿綿密密:若大力鬼神之附人,既不用商量,亦不覺出入。在不知不覺間,即已改變被附者的心智及能力。彼但覺得信心十足,能力超強,于是乃有「神慢」之現形──我即是神,神即是我。新興宗教的教主,多屬此類。

  

  修行欲免于鬼神的幹擾,唯有從正知見、正思惟、正律法去著手。俗謂:「同類相聚,同氣相求。」既然內學的戒、定、慧,與外魔的貪、瞋、癡相違異,則鬼神不求自遠矣!

  

  二、人魔:人道衆生的魔,亦可概分叁類:

  

  (一)癡類:邪師外道,以盲引盲,彼或有心幫助行者,但因爲知見不具足,適得其反。

  

  (二)瞋類:阻撓修行的逆增上緣。

  

  (叁)貪類:在修行小有成就後,名聞、利養、信衆、法務,如蜂擁至。若以此而松懈旁骛,則魔在其中矣;彼譬如老樹,中心已空,而枝葉猶盛。然枝葉愈盛者,適增其危,一旦風雨猝至,便轟然倒矣!

  

  瞋魔雖苦,但不可怕。而貪魔者,銷骨蝕髓,人反而不知覺也。

  

  叁、天魔:此謂欲界天內的魔。傳說魔王波旬,居于他化自在天上,是欲界的最高層天。此不正寓意著:「衆生若心有所欲,即不出魔王的掌握中。」

  

  天魔之障道,亦不出貪、瞋、癡、慢四類。貪者,好大喜功,聚攬信衆。瞋者,順我者昌,逆我者亡;信者上天堂,背者下地獄。癡者,唯信得救。慢者,我是唯一真理與道路。

  

  天魔的形迹,亦如鬼神道中所說,只是魔力更高深莫測。被附者,不但不知不覺,更且水乳交融,如癡如醉。它並擅用世間固有的學理、用語,以編造出一套似是而非的邪說來。信它,絕非基于理智的選擇,而是懾于魔力的蠱惑。

  

  世間的神通、新興宗教,及佛教中的山頭主義、口號、教條,似有少許別異,但骨子裏卻都是貪、瞋、癡、慢的本質,因此,終究是一丘之貉的魔子魔孫而已。

  

  心障之魔

  

  從欲界以上,便不再有外魔之幹擾。然心障末開,猶有內魔焉:

  

  一、界內之魔:

  

  色界:初禅離生喜樂,二禅定生喜樂,叁禅離喜妙樂,皆是從「身見」而有覺受。身見不斷,喜樂不除,即是魔──以身爲魔。

  

  無色界:從四禅舍念清淨地以上,即不再有身之覺受。然猶有我癡、我見、我愛、我慢之細煩惱在。故「我」爲大魔。

  

  二、界外之魔:

  

  小乘:以證無我而出叁界,不再有身心之魔障煩惱。然偏于空寂無爲,成焦芽敗種,故以偏空爲魔。

  

  大乘:以菩薩之發心,立上求下化之宏願。故以「有法可弘,有生可度」爲魔。

  

  叁、最後地之魔:《法華經.化城喻品》雲:「大通智勝佛,本坐道場,破魔軍已,垂得阿耨多羅叁藐叁菩提,而諸佛法不現在前。如是一小劫,乃至十小劫,結跏趺坐,身心不動,而諸佛法猶不在前……。」心有所求,即是魔──以佛爲魔。

  

  結論

  

  在修行過程中,身心的變化何止萬千。若要由「相」中,按圖索骥,以分辨何者是道?何者爲魔?則非但不必要,而且徒增困擾。然若能把握以下幾個要則,即綽綽有余。

  

  一、著相爲魔,離性爲道:一切境界,即使如見佛相好,身輕安然;若起執著,即是魔。反之,如病苦、災厄,卻能因之激發道心,彼即與道相應。

  

  二、心被境轉是魔,心能轉境是道:在一切境相中,因起貪、瞋、癡、慢,而使修行産生退轉、停滯、邪進者,即是魔。反之,在一切境界中,心能超越、清明、空曠、自在、無礙者即是道。

  

  叁、《楞嚴經》雲:「不作聖心,是善境界;若作聖解,即受群邪。」

  

  四、以分別識心而作的取舍(包括情好與進見)是魔,從無功用智心而成就的中道行是道。

  

  五、以「有所求」的情想,而作的「頭上安頭」是魔;本「無所累」的正見,而修的「以契出契」方是道。

  

  

《禅林風雨 21· 修道與降魔》全文閱讀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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