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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臺心鑰:教觀綱宗貫注(聖嚴法師)▪P6

  ..續本文上一頁得名。若依《大智度論》卷一百雲:「佛在世時,無有叁藏名。但有持修多羅(經)比丘,持毗尼(律)比丘,持摩多羅迦(論)比丘。」然在《毗奈耶雜事》卷叁十四有雲:「聖者仁是叁藏,持經律論耶。」可知在釋尊住世時代,不論是否已有叁藏之名,經律論叁種性質的聖典,確實已經有了。

  

  8.「通教」:是大乘的初階,前通小乘叁藏教,後通大乘別教及圓教,含攝聲聞、緣覺、菩薩的叁乘聖教,而以菩薩爲正機,聲聞及緣覺爲傍機。

  

  9.「別教」:此是不與二乘相共的大乘聖教,唯對菩薩說大乘無量法,獨明叁界外的菩薩法。此教的教、理、智、斷、行、位、因、果,既別于此前的藏通二教,也別于此後的圓教,故名別教。

  

  10.「圓教」:此是佛對最上利根的菩薩,所說事理圓融的中道實相法。此教與別教不同之處,僅在于一者隔曆,一者圓融。所謂圓融,依《四教儀》所說,是指「圓妙、圓滿、圓足、圓頓」,也即是「圓伏、圓信、圓斷、圓行、圓位、圓自在莊嚴、圓建立衆生。」

  

  原文

  

  當知頓等所用,總不出藏等四味。藏以析空爲觀,通以體空爲觀,別以次第爲觀,圓以一心爲觀。四觀各用十法成乘,能運行人,至涅槃地;藏、通二種教觀,運至真谛涅槃,別、圓二種教觀,運至中谛大般涅槃。

  

  語譯

  

  應當知道,頓等化儀四教所用者,皆不出乎叁藏等化法四教的功能。叁藏教教人修析色入空觀;通教教人修體色入空觀;別教教人次第修觀,先修體假入空觀,再修從空入假觀,然後修第一義谛觀(此叁觀原出于《菩薩璎珞本業經》);圓教教人以一心爲觀。

  

  以上的四教四觀,各各皆用十法成其所乘,能將化法四教各類根性的修行者,運送到涅槃的境地;藏、通二種教觀,運人至真谛涅槃;別、圓二種教觀,運人至中谛大般涅槃。

  

  注釋

  

  1.「析空爲觀」:叁藏小乘教,教人于五蘊、六入、十二處、十八界,用苦、空、不淨、無我的四觀,主要是對蘊、處、界或陰、界、入的叁大科所構成的自我中心,以修四念處等道品,觀察透析而皆歸于空,目的是在滅除人我執,故稱爲「析色入空」。此處的「色」,是指一切現象,包括心理的、生理的、環境的,亦即是陰、界、入的各種現象。

  

  2.「體空爲觀」:通教是對根器稍利的二乘人及初機大乘人,教以直接體驗陰、界、入所構成的自我及自我所依的一切現象,無非緣生而無自性,每一念當下的自我本身,便是空的,故名「體色入空」。

  

  3.「次第爲觀」:別教是對一類大根衆生,教以修行叁個次第的觀法,先修體假入空觀,破見思二惑;後修從空入假觀,破塵沙惑;再以二觀爲方便,親證真如實相,悟入中道第一義谛,破無明惑。

  

  4.「一心爲觀」:圓教是對最利根的衆生,教其先悟一切諸法,無非俗、真、中的叁谛,頭頭自在,法法圓融;然後教其依解而起一空一切空,一假一切假,一中一切中的一心叁觀,圓解、圓修、圓破、圓證。

  

  5.「十法成乘」:十法的內容,見于《教觀綱宗》化法四教每一教六即文之末段,也就是說,化法四教的任何一教,都以十法成乘,是比照《摩诃止觀》的圓頓法門而設。也可以說,教觀雙運,教不離觀,是天臺宗的特色。通常稱爲十乘觀法,其條目是:一觀不思議境。二真正發菩提心。叁善巧安心于止觀。四以一心叁觀的智慧遍破叁惑。五善識通塞,知道何行相能通入法性,何行相能使法性蔽塞。六道品調適,是調適七科叁十七菩提分的修法。七對治助開,以藏通別等事相法門,助開正道之理觀。八知次位,知修證之分際,令不生增上慢。九能安忍,于內外的修行障礙,安然忍耐。十無法愛,不愛著于既得之法益,繼續修行進入法性的究竟。

  

  6.「涅槃地」:是梵語Nirv

  ṇa的音譯,意謂滅、滅度、寂滅、不生、解脫、安樂等。Parinirv

  ṇa則譯爲圓寂。滅生死之因果,度生死之瀑流;滅生死之大患,得無爲空寂之安樂。大乘小乘,均有有余及無余的兩種涅槃,名同義異;大小乘相對而言,則以小乘涅槃爲有余,大乘涅槃爲無余。

  

  7.「真谛涅槃」與「中谛大般涅槃」:天臺宗有兩類的叁谛說,一是北齊慧文禅師讀《中觀論‧觀四谛品》的偈頌,而悟得空、假、中的叁谛。二是唐代荊溪湛然禅師的《始終心要》有雲:「衆生迷叁谛而生叁惑,當依叁觀、破叁惑、成叁智、證叁德。」其所雲叁谛:「中谛者統一切法,真谛者泯一切法,俗谛者立一切法。」《教觀綱宗》此處的「真谛」是對俗谛而言的出世間法,「中谛」是對非真非俗、即真即俗、亦真亦俗而言的世出世間法。真谛涅槃對中谛大般涅槃而言,仍是有余而非無余。

  

  原文

  

  藏、通、別叁,皆名爲權,唯圓教觀,乃名真實。就圓觀中,複有叁類:一頓、二漸、叁不定也。爲實施權,則權含于實;開權顯實,則實融于權。良由衆生根性不一,致使如來巧說不同。

  

  語譯

  

  在化法四教之中,叁藏教、通教、別教之叁者,皆名權巧方便教,唯有圓教,才得稱爲真實教。在修行圓觀的真實教中,又可分爲頓、漸、不定的叁類根性。如果爲使衆生趣向真實的圓教,而設施權巧方便的藏、通、別叁教,藏、通、別的叁種權巧方便教,即含攝于真實的圓教之中;如果開出權巧方便的藏、通、別叁教,是爲了向衆生顯示真實的圓教,真實的圓教,便融和在權巧方便的藏、通、別叁教之中。類此的或權或實,立權立實,以及或頓、或漸、或不定,立頓、立漸、立不定,都是由于衆生的根性有差別,以致于如來要用善巧的方式,說出不同的教觀。

  

  注釋

  

  1.「權」與「實」:通稱「權實二教」,是天臺學的常用名詞,《摩诃止觀》卷叁下有雲:「權是權謀,暫用還廢;實是實錄,究竟旨歸。」權實之名,雖爲諸宗通用,天臺學者則特別重視。《法華文句》卷一上亦雲:「若應機設教,教有權實,淺深不同」,以叁乘皆爲方便教,唯一佛乘是真實教,是《法華經‧方便品》所闡說的。

  

  2.「爲實施權」與「開權顯實」:爲實施權,是爲了真實而施設方便,是說如來在說《法華經》之前,所說各經,均爲方便接引衆生獲得《法華經》的利益,稱作爲實施權。至于開權顯實,略稱開顯,則是天臺學派的名句,「開方便門,示真實相」是《法華經》的宗旨。《法華經》的前半爲開叁顯一,後半爲開近顯遠,都是表達開權顯實之意。《法華玄義》卷五上有雲:「昔權蘊實,如華含蓮;開權顯實,如華開蓮現。」

  

  二、何謂五時

  

  原文

  

  且約一代,略判五時:一華嚴時,正說圓教,兼說別教,約化儀名頓。二阿含時,但說叁藏教,約化儀名漸初。叁方等時,對叁藏教半字生滅門,說通別圓教滿字不生不滅門,約化儀名漸中。四般若時,帶通別二權理,正說圓教實理,約化儀名漸後。五法華涅槃時,法華開叁藏通別之權,唯顯圓教之實,深明如來設教之始終,具發如來本迹之廣遠,約化儀名會漸歸頓,亦名非頓非漸。

  

  語譯

  

  若約如來一代所說教法的時間性而言,可以大略地判作五個時段:

  

  1.宣說《華嚴經》的時段,主要是說化法四教的圓教,兼帶也說別教;約化儀四教而言,屬于頓教。

  

  2.宣說《阿含經》的時段,僅說化法四教中的叁藏教;約化儀四教而言,屬于漸教之初。

  

  3.宣說方等經典的時段,相對于化法四教中的叁藏教半字生滅門,宣說通教、別教、圓教滿字不生不滅門;約化儀四教而言,屬于漸教之中。

  

  4.宣說《般若經》的時段,于化法四教,雖帶說通教及別教的二種權理,主要是說圓教的實理;約化儀四教而言,屬于漸教之後。

  

  5.宣說《法華經》及《涅槃經》的時段,《法華經》開化法四教中的叁藏教、通教、別教之權理,唯顯圓教之實理;深明如來爲實施權的始終,具發如來爲本垂迹的廣遠;約化儀四教而言,名爲會漸教歸頓教,亦名爲非頓教非漸教。

  

  注釋

  

  1.「半字」與「滿字」:比喻取自《涅槃經》卷五有雲:「譬如長者,唯有一子,心常憶念,憐愛無已,將詣師所,欲令受學,懼不速成,尋便將還,以愛念故,晝夜殷勤,教其半字,而不教誨毗伽羅論。」又雲:「如彼長者教半字已,次爲演說毗伽羅論。我(如來)亦如是,爲諸弟子,說于半字九部經已,次爲演說毗伽羅論。」可知「半字」是小學開蒙的課程,梵語名爲「悉昙章」(Siddhirastu),是梵字的原始及其生字的列次,是使兒童識字的教科書。《南海寄歸傳》卷四說是「小學標章之稱」。《涅槃經》稱此悉昙章爲半字,釋尊取喻爲小乘叁藏教的阿含部,涵蓋九種文字體裁及題材的所謂九部經。

  

  至于滿字教的「毗伽羅」(Vy

  karaṇa),是五明之一的聲明記論,《慈恩傳》卷叁說,此名梵書,有百萬頌。梵文的摩多(M

  tṛ字母)與體文各別者,名爲半字的悉昙章;摩多與體文相合者,名爲滿字的毗伽羅論。

  

  梵文的字母,稱爲悉昙,共有四十七個,其中的十二字爲母韻,稱爲摩多,叁十五字爲子韻,稱爲體文。兒童初習四十七個母子韻的字母,稱爲悉昙章,尚非梵文文章,故稱爲半字。母韻與子韻相合構成梵文書籍者,稱爲毗伽羅,故名爲滿字。這個半字教與滿字教的「二教」說,若不了解梵文的結構,真是非常難懂。

  

  2.「生滅門」與「不生不滅門」:這是天臺學派引用《涅槃經‧聖行品》所說四種四谛配合而成的判攝方法。(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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