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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無智本生譚

   五○ 無智本生譚

   (菩薩═王)

   序分 此本生譚是佛在祇園精舍時,對益世行爲所作之談話。此一行爲之事將

   于第十二篇之大黑犬 1本生譚中詳述。

   主分 昔日,梵與王于波羅奈都治國時,菩薩得再生于王後之胎。由母胎出生

   後,命名之日,被稱爲梵與王子。彼十六歲時于得叉屍羅學習學術,精通叁吠陀,

   修得十八科目之學問,于是彼父與彼副王之位。

   爾時,波羅奈之住人等祭神,爲歸命于神,大量屠殺山羊、綿羊、雞豚等生命,

   以種種香、花、血、肉爲犧牲祭。菩薩自思:「此時,人民祭神,多殺獸類,一般諸

   人,傾向非法!予于父死後,得繼王位,建立名案,使生物受苦殺者不見一人!」

   某日,彼乘車由市內外出時,見諸多人等群集于大菩提樹下,于此樹再生之神

   前,見諸人乞願,欲求得男、女、名譽,財産等,如償所願。彼下車近樹,供養香、

   花撒水,右繞大樹爲禮,亦爲一祭神者,歸命于神,然後乘車歸市。由此時始,彼

  260 以同一方法,有時前來此處祭神、如祭神之人崇神之。

   其後父死,彼得繼王位,廢四非道 2,行十王法 3,依法治國,實行己之意圖。

   彼思惟:「予登王位,予所曾抱之理想,願今將實現!」彼集會大臣,婆羅門、及家

   長等告曰:「諸位!予緣何理由而得王位,汝等知之耶?」大臣:「予等不知!」王:

   「諸君!汝等曾見予向菩提樹供香合掌歸命耶?」大臣:「陛下!曾經拜觀!」王:

   「爾時予曾立誓,若予得王位,予將奉獻供物。今依彼神之神通力,予得王位。今將

   向神奉獻供物!汝等切勿猶豫,應速向神准備供物!」大臣:「陛下!應准備何物?」

   王告曰:「爾時諸臣!予曾向神立誓:『予在位中,凡有踏入殺生等五不法行爲及十

   不善行爲之道者,不論何人皆當殺之,死後以其腐敗之血肉爲供物!』 因此,汝等

   應擊大鼓通告:『我等之王未爲王時,曾立重誓,若得爲王,于在位中,凡有爲不

   法行爲者,皆當殺之以爲供物!因此,王思今凡與五事或十事相關而犯有不法行爲

   者,當殺千人,取其心髒及肉等以爲神之供物!希汝市民等一體周知!」自今以後,

   凡行不法行爲者,不論何人,當殺千人以爲供物,以完成予之誓願!」

   菩薩尚爲說明此意義唱次之偈:

   愚者千人爲不法 予誓獻彼爲供物

   今爲不法之人多 予將以此供犧牲。

  261 大臣等聞菩薩之命令雲:「陛下!謹遵奉行!」于是于波羅奈十二由旬 4間擊大

   鼓宣告。市民聞大鼓之響聲,犯不法行爲者竟無一人!如是菩薩治國期問,于五或

   十不法 5行爲中,無一觸犯之人!如是菩薩未害一人,使一切人民守戒,自己爲布

   施等善行,死後與己之同伴共得生往天界。

   結分 佛言:「汝等比丘!如來不僅于此世爲世間之利益,于前生亦即如此!」

   佛述此法語後,連結作本生今昔之結語:「爾時之群臣是今佛之弟子,波羅奈王實即

   是我。」

   注 1 第四百六十九大黑犬本生譚。

   2 四非道爲欲望、瞋恚、愚癡、恐畏。

   3 十王法,是施與、持戒、大施、不忿、不害、忍辱、方正、柔和、修道、不爭。

   4 一由旬約十二哩。

   5 五不法是指五戒。十不善是十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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