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本文上一頁或愛欲被發現的早或晚,一知道愛欲的生起就舍棄它,或以正確的法門止息和調服它。
9. 六尋處愛喜舍滅
接著佛陀分析:六尋處愛喜舍滅。
é色尋世間爲可愛、可喜者,此愛即于此處舍棄,于此處止滅。
聲尋于世間爲可愛、可喜者,此愛即于此處舍棄,于此處止滅。
香尋于世間爲可愛、可喜者,此愛即于此處舍棄,于此處止滅。
味尋于世間爲可愛、可喜者,此愛即于此處舍棄,于此處止滅。
觸尋于世間爲可愛、可喜者,此愛即于此處舍棄,于此處止滅。
法尋于世間爲可愛、可喜者。此愛即于此處舍棄,于此處止滅。û
根據前面對尋的生起的解釋,凡夫是一直在尋可欲可愛之境,這是因爲他不知縱欲的過患與禍害,修行人通過修習離欲,思惟追尋欲樂之苦,思惟惡道之苦,思惟聖道的功德,無欲的知足與清涼,方能有效舍棄欲尋。佛陀說∶「爲了要證知,要遍知,要遍盡和爲斷叁種尋覓∶即欲尋、有尋和梵行尋,才依遠離,依離貪,依滅盡,回向于舍而修習八支聖道,以便調服貪欲、瞋恚、愚癡。」([相應部.道相應161經])這裏要斷的是欲尋。
10. 六伺處愛喜舍滅
接著佛陀分析:六伺處愛喜舍滅。
é色伺世間爲可愛、可喜者,此愛即于此處舍棄,于此處止滅。
聲伺于世間爲可愛、可喜者,此愛即于此處舍棄,于此處止滅。
香伺于世間爲可愛、可喜者,此愛即于此處舍棄,于此處止滅。
味伺于世間爲可愛、可喜者,此愛即于此處舍棄,于此處止滅。
觸伺于世間爲可愛、可喜者,此愛即于此處舍棄,于此處止滅。
法伺于世間爲可愛、可喜者。此愛即于此處舍棄,于此處止滅。û
尋是在追求,伺是粘著目標。尋與伺是找可愛、可喜的色、聲、香、味、觸、法的目標而後享受該目標,執持住不放,所以若發現自己已上了鈎,馬上就要放下可愛境及心中的愛欲,不再去尋或伺于該目標。這就是在斷除四識住之四,對欲樂之境的增進廣大生長。
結論
最後佛陀總結這苦滅聖谛∶「諸比丘!此名爲苦滅聖谛。」
這個苦滅聖谛是對愛欲的「完全熄滅,舍棄,舍離,解脫,不再住于愛欲。」 [1]
佛對羅陀說:「羅陀,愛盡實是涅槃。」[2]
佛在荅覆一位天神的問話時說:「舍棄愛欲是涅槃。」[3],及對舍利弗這麼說:「此五取蘊根除與舍棄欲貪,即是苦滅。」[4] 愛欲是苦因,根除它才能達到清淨。
在[相應部.卷叁十五]第二百經中佛在憍倓彌國恒河邊見到一根大圓木順流而下。佛對比丘們說:「衆比丘 ! 若圓木不擱于此岸或彼岸,亦不沈入中流,不陷于沙洲,不落于人或非人之手中,不卷入漩渦之中,又內中不腐爛。衆比丘 !彼圓木浮于水上即順入海洋,雲何
以恒河流注海洋,潛入海洋,傾向海洋故。
衆比丘 ! 以此之故,汝等若不擱于此岸或彼岸,亦不沈入中流,不陷于沙洲,不落于人或非人之手中,不卷入漩渦之中,又內中不腐爛。衆比丘 ! 如是,汝等即順入涅槃。」
佛對比丘們解說此岸喻六根門;彼岸喻六塵;沈入中流喻貪欲;陷于沙洲喻我見;落于人之手喻與在家者共苦樂共行俗務;落于非人之手喻修行爲了願生天界;卷入漩渦喻五欲;內中腐爛喻不道德、邪見、多疑與不清淨的假修行者。
當時有一位牧童難陀聽完佛的開示後大聲說他不擱于此岸或彼岸,亦不沈入中流,不陷于沙洲,不落于人或非人之手中,不卷入漩渦之中,又內中不腐爛,願佛慈悲允許他出家持戒,佛要他將牛群歸還原主後從世尊出家,難陀不久修成羅漢。
在[相應部.卷二]裏佛說:é諸比丘!何爲苦滅谛?由于無明滅則行滅,行滅則識滅,識滅則名色滅,名色滅則六入滅,六入滅則觸滅,觸滅則受滅,受滅則愛滅,愛滅則取滅,取滅則有滅,有滅則生滅,生滅則老、死、愁、悲、苦、憂、惱滅,如是滅了這整堆苦。諸比丘!此即名爲滅谛。û
這裏要說明一點,最重要的是要了解苦乃因緣生,若是生苦的因緣舍棄了,滅除了,那就沒有了苦。
這在[雜阿含302經]中佛與阿支羅迦葉的問答中清楚顯示出來 (阿支羅迦葉是某日早上在佛去王舍城托缽時向佛提出問題) :
é一時。佛住王舍城耆阇崛山。爾時,世尊晨朝著衣持缽,出耆阇崛山,入王舍城乞食。時。有阿支羅迦葉爲營小事,出王舍城,向耆阇崛山,遙見世尊,見已,詣佛所。
白佛言:瞿昙 ! 欲有所問。甯有閑暇見答與不
佛告迦葉:今非論時,我今入城乞食,來還則是其時,當爲汝說。
第二亦如是說。
第叁複問:瞿昙 ! 何爲我作留難
瞿昙 ! 雲何有異
我今欲有所問,爲我解說。
佛告阿支羅迦葉:隨汝所問。
阿支羅迦葉白佛言:雲何
瞿昙 ! 苦自作耶
佛告迦葉:苦自作者,此是無記。
迦葉複問:雲何
瞿昙 ! 苦他作耶
佛告迦葉:苦他作者,此亦無記。
迦葉複問:苦自他作耶
佛告迦葉:苦自他作,此亦無記。
迦葉複問:雲何
瞿昙 ! 苦非自非他無因作耶
佛告迦葉:苦非自非他,此亦無記。
迦葉複問:雲何無因作者
瞿昙 ! 所問苦自作耶
答言無記。他作耶
自他作耶
非自非他無因作耶
答言無記。今無此苦耶
佛告迦葉:非無此苦,然有此苦。
迦葉白佛言:善哉,瞿昙 ! 說有此苦,爲我說法,令我知苦見苦。
佛告迦葉:若受即自受者,我應說苦自作。若他受他即受者,是則他作。若受自受他受,複與苦者,如是者自他作,我亦不說。若不因自他,無因而生苦者,我亦不說。離此諸邊,說其中道。如來說法,此有故彼有,此起故彼起。謂緣無明行,乃至純大苦聚集。無明滅則行滅,乃至純大苦聚滅。
佛說此經已,阿支羅迦葉遠塵離垢,得法眼淨。
時,阿支羅迦葉見法,得法,知法,入法,度諸狐疑,不由他知。盡壽作優婆塞,證知我。阿支羅迦葉聞佛所說,歡喜隨喜,作禮而去。時。阿支羅迦葉辭世尊去不久,爲護犢牸牛所觸殺,于命終時,諸根清淨,顔色鮮白。û
阿支羅迦葉在聽完佛的解答之後就信服了,選擇皈依了叁寶盡形壽作優婆塞,並在不久命終時證得阿羅漢果。緣起法就說明了沒有作者,沒有受者,只有業的相續,沒有一個“我”的存在。
業力在一個有情的多生輪回裏,形成了一股無止境的動態,一個有情在此處死了,他的識又到另一處投生,即非同一人,亦非不同的另一人,因爲識又再增添在這一個有情的前一世的識上。
識在一個有情的臨終最後一剎那的死亡心是屬前一生命,它以臨終的死亡心爲緣,立刻産生了下一個生命的結生心,識就這樣生起,舊的識爲新的識所延生。識長期延續增添下去,生命是識的一種表現方式,就像戲臺上的演員一般。涅槃是識的舍棄和寂滅。
涅槃
涅槃(巴Nibbāna,梵Nirvāna)的同義字在[雜部經] (Asamkhata Samyutta)中有卅二種這麼多,包括斷愛,無爲、止貪、寂滅、清淨、甯靜、安全、洲、皈依、彼岸、和平、吉祥、善、護、不生、解脫等等,但它不是用文字能給予充分解答的。
因此涅槃不是一個地方或境界。涅槃是貪嗔癡的熄滅,五蘊的舍棄,因此沒有人,也沒有任何可以表達的。爲達到證悟涅槃的真理,我們必須親自努力去做修行的工作,從文字下功夫是不行的,愚人執著于文字,如大象陷于泥淖。
巴厘聖典有一些涅槃的解釋如下:
é涅槃是徹底斷絕貪愛;放棄它,摒棄它,遠離它,從它得解脫。û [5]
é比丘們!一切有爲無爲法中,無貪最上。就是說:遠離憍慢,斷絕渴想,根除執著,續者令斷,熄滅貪愛,離欲,寂滅,涅槃。û [6]
é放棄、消滅愛欲與對此五蘊之身的貪求,就是苦的止息。û [7]
é此中沒有地、水、火、風四大種,長、寬、粗、細、善、惡、名、色、等等觀念也一樣摧破無遺,無此世間亦無他世間,無來無去亦無停留,不死不生亦無根塵。û [8]
涅槃是超越因果的,它是非因非果的。有一條路遵循八正道可以到達涅槃,但涅槃不是走這條路的結果。如果認爲涅槃是熄滅貪愛的結果,那就是極大的錯誤。涅槃不是修行的結果,若它是一個結果的話,就表示它是由某種因緣而生的,若它是因緣而生的,就表示它是有條件的存 在,是無常的,但是涅槃是非因非果的,它是超越因果的。涅槃就是涅槃,真理就是真理,它是絕對的。它不必在死後才能到達,在活著的時候就可以親證,當生就可以成就。因此佛才說∶「在這衆生六尺之軀內,我說即是世界,世界的生起與寂滅,以及走向世界寂滅之道。」
它超越一切二元對立的概念,它非善惡、淨染、是非、好壞、存在不存在(有無)、苦樂、生死等觀念。體驗它的人不會追悔過去,也不會寄望于未來,他只活在現在這一刻裏。
注釋:
[1][相應部]卷五[轉*輪經]。
[2][相應部]卷叁。
[3][相應部]卷一。
[4][中部]第廿八經。
[5][初轉*輪經]。
[6][增支部]卷二。
[7][舍利弗語],[中部]卷一。
[8][小部.感興語]及[長部]卷一。
參考資料∶
1.[南傳大藏經],[大念處經]
2.[中阿含.分別聖谛經]
3.[正念之道],帕奧禅師
4.[清淨道論],覺音尊者,第十六 說根谛品
5.[南傳大藏經],[相應部]卷1;2;3;5;35;[雜部經]
6.[南傳大藏經],[小部]
7.[南傳大藏經],[中部]卷1;28經
8.[南傳大藏經],[長部]卷1
9.[大藏經],[雜阿含經302]
10.[南傳大藏經],[增支部]卷2
法增比丘,新加坡,12/2/2008
願衆生安樂!
《四聖谛 3· 苦滅聖谛》全文閱讀結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