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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與解脫《維摩诘經》釋論 第九章 不思議品

  第九章:不思議品

  

  一、概說

  教化衆生,弘揚正法不外乎二大方法:1、說法;2、觀神通;在問疾一品中,維摩诘以各種因緣闡明大乘理體,現在在不思議品中引發妙用,顯觀神通,以“形聲益物”。又在前品中表明能化之疾,有空悲二道,也有權實兩慧,主要是教有疾菩薩如何調伏其心而修行。修行如法,便自然會有無方大用,所以便自然引發出不思議品的神通妙用。

  折衷疏卷叁中說,不思議是指華嚴四法界中事事無礙法界而言,“以事理無礙,就可思議,事事無礙,非衆生心思言議能到”,所以叫不思議。雖然,文殊問疾一品,明諸法實相,第一義空,四德慰喻,叁觀調心,揚大乘妙理,但只涉及到事理無礙,還沒有涉及到事事無礙,現在欲明此旨,褒美圓乘,所以産生此品。

  1、什麼是不可思議

  簡單地說,對存在的事物和道理,以及某種境界,心不能思,口不能議叫不思議。所謂言語道斷心行處滅。結合本品談不思議可以分出以下幾類:

  Ⅰ、不思議境;

  Ⅱ、不思議智;

  Ⅲ、不思議教。

  不思議境分真俗二境。真谛即諸法實相,心行處滅,故意不能思。言語道斷,故口不能議,叫真谛不思議;俗谛也言語道斷,心行處滅,如假有不可定有,故定有心滅。假有不可定無,故定無心滅。不可定亦有亦無,非有非無,所以叫俗谛不思議。

  不思議智也分權實二智。實智是般若,般若不是念、想、觀所能觸及的,言語道斷,所以心不能思,口不能議。如芥子納須彌,在一毫端轉大*輪等,這都不是凡夫二乘,以及下地菩薩所能夠心思口議的。

  教不思議是指,以根本智,從本具性海宣流法音,因爲有不思議的智,所以也就有了凡夫二乘不可思議的教法。

  2、本品中的不思議

  舍利弗見室內空無一物,念座,表現出維摩诘神力不可思議;維摩诘知舍利弗心念所系,從世間法和出世間法,以及法之實相給以闡示,表明其教不可思議。繼之,借座燈王,正顯神迹不可思議。總之,歸納如下:維摩诘由不思議病,集不思議衆,說不思議法,現不思議境,贊佛不思議功德,令發不思議心,淨不思議佛土,成就不思議衆生。

  二、舍利弗探發維摩境

  爾時舍利弗,見此室中,無有床座,作是念:斯諸菩薩,大弟子衆,當于何坐?

  舍利弗,漢意譯堅固子,在佛弟子中權智第一,年級老邁。所以看到維摩丈室中空無一物,加上和其他聲聞弟子一樣,雖樂佛法,但對于大乘至理,“身有疲厭,故發息止之想”(僧肇注第六品)此其一。心中想坐,而口中不言,是因爲知道維摩诘必能“懸鑒”他的心思,所以“作是念”,此其二。維摩诘故意空其丈室來接待衆人,表示常寂光淨土,舍利弗因爲“念坐而引發出維摩诘的教法,所以吉藏注說“淨名與身子(舍利弗)……大小之人,相與化物”。無我疏說:所以說千尋之絲,先于微緒;開萬花之谷,首于初陽。是以舍利弗所發之念,所緣之事極小,而維摩能鑒之心,所現之迹極大,此其叁。舍利弗“念坐”之念,以上叁個方面基本上可以囊括。

  長者維摩诘知其意,語舍利弗言:“雲何仁者,爲法來耶?爲床座耶?”

  舍利弗才起心動念,維摩诘便知他所思所想,即反問舍利弗:賢達的人啊,你爲什麼這樣想呢?你是爲聽聞大法而來呢?還是爲坐床而來呢?這一反問有叁意:

  一、顯然舍利弗是爲聽聞大法而來,決不是爲床座而來,但他此刻心念床座,而不是請問大法,所以遭到維摩冷峻的反問。

  二、佛法是無求之道,而舍利弗發起想坐之念,是有求的,有求則乖理,因而引發維摩诘下面對“求法”的闡論。

  叁、這種近似機鋒的直接質問,有助于舍利弗反觀自己,以開啓智慧之門。

  對其他人也是一種警誡。

  舍利弗言:“我爲法來,非爲床座。”

  舍利弗天可憐見,回答爲座爲法皆墮負處,進退維谷。但據情而言,他實爲法來,所以他回答:我是爲了求取大法才來的,不是爲了床座。但便是這樣回答也有叁種過失。一、心口想違。心中念坐,口答爲法;二、輕法重身。既爲大法而來,爲什麼先想著坐呢?所以在下文中維摩诘又問:“喂,舍利弗,夫求法者,不貪軀命,何況床座!”叁、舍大取小。舍去聽聞大法的殷切之心,反而念取小小床座。

  “唯!舍利弗,夫求法者,不貪軀命,何況床座!

  佛菩薩爲求得一半句法偈連性命都在所不惜,可見出他們爲法忘軀的求道精神。中國古代賢聖也有“朝聞道而暮死可矣!”的追求真理的精神。佛教傳入中國後,禅宗史上爲法忘軀的禅師大有人在。其中二祖慧可向初祖達摩求法“立雪斷臂”就是極具典型的一例。舍利弗你既然爲法而來,就應該象古代先賢一樣,不該貪戀床座。

  夫求法者,非有色受想行識之求,非有界入之求,非有欲色無色之求。

  羅什注解說:求法的人連法相都不能取著,只有理會契入才叫求法,“若取相生著,心與法乖,”這不是求法。色、受、想、行、識是五蘊,界,是叁界;入,是十二入,全都是凡夫依正二報的染汙法,而舍利弗偏心系床座,身心疲憊,怎能求到竟究無染的大法呢?

  唯!舍利弗,夫求法者,不著佛求,不著法求,不著衆求;

  求大法向叁界求是錯誤的,向佛法僧叁寶求應該是如理如法的。但,現在維摩诘反而說不應該往佛法僧叁寶求,這真可謂“藝”高人膽大,“向上一路,千聖莫傳”。如果對此句不能如理如量的體悟,體解他一片苦口婆心,反而以爲他在誹謗叁寶。但要體證大法這是必須舍棄的一步,所以折衷疏說:這是遣衆生執著的方法啊!《金剛經》也上雲:“知我說法,如筏喻者,法尚應舍,何況非法”。叁界、五蘊、十二入是非法,佛法僧叁寶是法。本段經中先說不應向染汙法中求,也不應向叁寶法中著,“如渡河筏然,離之固不可,著之又不可,以一體叁寶,應不求而求故”(《折衷疏卷四》)。

  夫求法者,無見苦求,無斷集求,無造盡證修道之求。所以者何?法無戲論。若言我當見苦、斷集、證滅、修道、是則戲論,非求法也。

  苦、集、滅、道四谛法是佛在初轉*輪時所說,小乘人依此修行便可證真,但往往滯于獨善其身的涅槃狀態,而不弘揚法化,救度衆生。大乘了義之法,認爲體自如如,本無有相,既不墮于生死一邊,也不落入涅槃一邊;既不住在煩惱一邊,也不落在菩提一邊。總之,舍去所有有形的相對之法,如:苦與樂,修與不修,迷與悟,正與邪、空與有等等,而單刀直入絕對大法,體證“生死涅槃不二”,“煩惱即菩提”的至境。凡是所有不能體證大法,只是在相對待二邊遊曆的思想學說,都是戲論。因爲這些戲論都不能揭示人生宇宙的實相,所以說是戲論。

  羅什注中以爲對于大法有求就是戲論,戲論就不是真求,真求是無求的。也就是只有悟入和當下承當。

  折衷疏以爲,凡有言說文字都不是真求,都是戲論。正所謂:“實際理地,不立一法”。

  唯!舍利弗,法名寂滅,若行生滅,是求生滅,非求法也。

  諸法本來清淨。不生不滅,如如不動。寂滅也是表示真如本體的別名。觀在舍利弗心中想念床座,即心行生滅法中,不契合諸法本來寂然不動的本性,所以維摩诘說,你這是“非求法也”。

  法名無染,若染于法,乃至涅槃,是則染著,非求法也。

  諸法本性是無染的,只有無染清淨才合乎諸法的本來面目,如果在實際理地有一絲一毫的染著,乃至于使人離染的涅槃法,也是染著,都不是真正的大法。實際理地不立一法是從根本和絕對意義上說的,在此悟入,只能因指見月,別無他法。小乘人爲了出離塵世,證入涅槃之後,住在涅槃之中,不能進一步體證無住涅槃,這顯然和大乘佛法是不共的。

  法無行處,若行于法,是則行處,非求法也;

  行是心行,處是外境,以能緣的心攀緣所緣的境,依然是心有所住,只有能所雙亡,心無所住,才是上乘。

  法無取舍,若取舍法,是則取舍,非求法也;

  以爲有煩惱可斷,生死可舍,有菩提可得,有涅槃可證,是相對的取舍之法,相對待而生的法皆是有爲之法,有爲法畢竟寂滅,大法是絕對的,故而沒有取舍。

  法無處所,若住處所,是則著處,非求法也;

  淺義上講處所就是時空,方位、場所之類,是相對而産生並有局限的,便是無限的時空,也是相對有限而提出的。證涅槃並以涅槃爲依歸處,就是滯住于處所。大法以證涅槃而不住于涅槃,常遊生死苦海中,不以涅槃爲歸處,這才是真正了悟了諸法的本性,體證了大法。

  法名無相,若隨相識,是則求相,非求法也;

  諸法本質是離文字相、言說相、心緣相的,也不是滅相後才能體悟諸法的寂滅,法相即本空,法性亦無住。一有所住之相,便已經乘了本來。

  《金剛經》中有四句偈:“若以色見我,以音聲求我,是人行邪道,不能見如來”。如來者,即諸法“如”義,本無從來,也無所去,如如不動,湛湛寂寂。所以要想能見“如來”,不可以從色聲相上求。只須直接了當體悟本真,直下承當。最好的禅師他也只能教給你“因指見月”之法,而無法送一輪明月給你。不但禅師做不到,諸佛菩薩也做不到。文字、言說,以及所有有相的東西,最大限度也只能使人因指見月,而無法使人跨越那一道無形的鴻溝。古人在文學評論中用“羚羊挂角,無迹可求”,和“得魚忘荃”來表達一種詩境,體悟大法也可以以此爲借鑒。

  法不可住,若住于法,是則住法,非求法也;

  法是沒有定法的,也就是說沒有定法才是至法,所以也是無住的,凡是有定相,有住的法必然有局限性。從事理上信手拈來隨處皆是。例如,某人樹立了自己一種學說觀點,這可以說是定法,那麼,必然有相對應的法來破這個定法。在現實生活中,在有爲法的世界中,沒有絕對之法存在。就象長短、陰陽、矛盾一樣,它們充斥在我們生活之中。再如,修道人了生死證入涅槃,並且以此爲至歸,這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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